民间借贷金钱协议书(精选30篇)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需合法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多少元整)
第三条
借款利息:(最高为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还款期限: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汽车)做质押(需要交付质押物),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质押品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质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和利息,贷款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2、经双方协商一致,违约金为借款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条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某某某法院管辖。(选择一个对你有利的基层法院,最好在里面认识人)
第八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地:(管辖的基层法院所管辖的辖区)
签订时间: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
(二)、本合同借款用 。
(三)、本合同借款年利率为 %。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可提前还款。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 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
2.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四)、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二) 、 甲方(之一或全部)死亡、 被宣告死亡、 被宣告失踪、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 或者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三)、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四)、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 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二)、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 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出借人)共计借给__________(借款人)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借款金额中有¥__________元(大写数字)是通过信用卡借出,在借款期限内,信用卡欠款部分产生的利息为日利息万分之五,这部分利息应根据实际产生的利息金额计入借款人还款额中。如到期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__________圆整,即¥__________元。
注:_________________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
借条出具时间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双方约定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利息:利息率为□每月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每年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甲方向乙方承诺____________个月内归还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还款日期:甲方向乙方借款到期日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到期后,甲方必须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不付则可按照约定利息继续计算,并加缴____________%的滞纳金。担保人对本息和滞纳金承担一般连带责任。
五、乙方因意外事故导致经营或生活发生重大困难,可提前向甲方收回借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一方联系方式的改变必须毫不迟疑地通知对方,否则自行承担被联系不到的后果。
七、双方必须亲自签名并按手印,一方为法人则另需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标准民间借贷合同范本一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标准民间借贷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民法典》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略)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10万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1.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借款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个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借款方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借款人应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前交付借款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天,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
4、借款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5、贷款方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同时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6、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同时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利息支付全部贷款利息。
3、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全部贷款,并向借款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力对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方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方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4、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或两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方:(签字)
年 月 日
保证方:(签字)
年 月 日
借 条
今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收到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以 (交付方式)出借的人民币 整( 元),用于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月利率 ,利息共计人民币 ( 元)。全部本息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利息按日利率 计算。
(借贷双方若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出借人行使权利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 (签名+按手印)
时 间: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整 。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19年4月20号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2019年4月20号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20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壹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19年4月20号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19年4月20号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房产证编号为): ,具体地址为: 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发生超期还款或者该期还款数额不足本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乙方均有权选择就该抵押房产实现抵押权,用以清偿余下所有债权。
3.甲方应当在2019年5月1号前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遇其他情形致使该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需向乙方提供其他动产或不动产自房产管理部门明确告知该房产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之日起3日内就其他动产或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未能如约清偿当期应当偿还的本金及利息的,每日按当期未能清偿的本金余额的1%向乙方支付延迟金。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视为违约,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偿还所有债务。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用于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____年__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__月起至____年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__年____元。逾期不还的,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借款方:(公章)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
关于民间借贷的范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协议。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小贷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通过担保、租赁、典当、小额贷款等形式进行贷款业务,引发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经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这代表了目前的主流司法观点,可以说是目前界定民间借贷的范围最为权威的观点。
此外,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全国商事审判会议上的讲话中也提到,对“民间借贷”这一概念的范围,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的理解并不一致。按照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此类案件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纠纷、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而金融监管部门所掌握的标准是,凡商业银行金融借贷以外的借款合同纠纷均属于民间借贷。其中,既包括自然人之间的生活消费性借贷,也包括企业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就企业间的借贷而言,既包括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与企业间的借贷,也包括不具备金融从业资质的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奚晓明院长的讲话精神与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是契合的。
综上,民间借贷应指自然人、非金融机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
二、民间借贷中借款事实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具有当事人较少、法律关系简单、证据单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等特点,其主要证据就是借据。《民法典》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得出,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给付借款时生效。
因此,出借人应对其已经履行交付借款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能够证明借贷合理发生的事实。借款人则应承担其已经还款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是指:出借人在提供借款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借条、收据等书面文件外,还应当对款项的出借时间、地点、款项来源、用途等具体过程和事由进行说明。
借款人对借据内容的笔迹或者签字盖章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提供补充证据或者反驳证据。
三、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与非法
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司法观点,在司法实践中,下列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一)以“标会”等形式向不特定多数人非法集资的。
(二)以向他人出借资金牟利为业的“地下钱庄”,非法投资融资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
下列民间借贷行为则应得到保护:
(一)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募集资金的。
(二)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向特定的自然人进行的临时性小额借款。
(三)企业非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临时向自然人提供的小额借款。
四、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然人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一般均认定为有效。如下系民间借贷作无效认定的主要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行为无效
《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该条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出借方或者借款方未经金融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吸收资金,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违反了前述规定而无效。担保公司超出核准经营的范围,违规发放借款,亦因违反《商业银行法》第11条的规定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下列借贷合同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26条的规定,典当企业不得从事发放信用贷款的业务,因此,如果典当企业与债务人签订典当合同,出借款项未依法设定抵押、质押的,违反前述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借贷行为无效。如因偿还赌债、吸毒犯贩毒等非法行为签订的借贷等,因违反公共利益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条第7款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条第3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典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
关于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观点一认为:应按照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判令返还本金,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观点二则认为: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不同处理。对一般的无效借贷,应当只是在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判令借款方向出借方归还本金,同时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过错决定责任承担,或者直接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标准,由借款方向出借方支付因占用资金所产生的法定孳息或者赔偿。对于约定的利息无论取得与否均不予追缴,对借用方也不再进行罚款。但对于借款合同无效,同时有损于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借款方将借款用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目的,并且出借方向借款人出借款项主观上存在过失),人民法院对贷款方已经取得和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与国家法定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利差部分仍然予以追缴。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借款利息的罚款。笔者同意上述第二种观点。
五、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的司法观点,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上,应当区别认定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在无效后果的处理上,因借贷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借款人不应当据此获得额外收益。根据公平原则,借款人在返还借款本金的同时,应当参照当地的同期同类贷款平均利率的标准,同时返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对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对偶尔的、以自有资金进行的借贷,在不违背法定利率范围的情况下亦可以确认其效力。
六、民间借贷的时效何时起算
民间借贷的时效起算点有两种,第一种是从借贷合同约定的偿还本金及利息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种是在借贷合同没有约定清偿债务的期限的,则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
此外,如果借据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在债权人没有要求债务人还款及债务人没有承诺还款之前,均不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认定
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由此可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以作为受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但其只能在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和非成员单位之间办理委托贷款的情形,在该种情形下,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贷款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存在争议。针对这一争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20__)民二他字第29号《关于原告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第三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李文胜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一案请示的答复》中,作出了肯定其效力的认定。该答复载明:请示案件主要涉及《委托贷款合同》的效力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关键取决于受托人是否具有进行委托贷款的资质。根据《民法典》第7条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条、第3条、第18条、第28条的规定,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以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财务公司的代表处不得经营业务,只限于从事业务推介、客户服务、债权催收以及信息的收集、反馈等相关工作。请示案件中,在签订合同之时,受托人为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宁夏业务代表处,用资人宁夏华源冶金实业有限公司并非宁夏电力系统内成员单位。但上述办法的规定系管理性规定,且尽管业务代理处不具有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资质,但其民事责任应由其上一级机构承担,在其上一级机构西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金融业务资质、当事人基于意思自治签订合同的情形下,不应否定合同的效力。
八、借款方已构成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在借款方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等罪的情况下,其与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法院倾向于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认为借款人已构成犯罪,合同则当然无效。但是,最高法的倾向性司法观点认为,在此类借贷合同纠纷中,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仅为借款人一方,认定合同无效并不有利于相应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的实现,并且认定合同无效反而有利于犯罪的借款人,因此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九、借款利息如何认定
最高法《借贷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据此,无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借贷本金所有的借期收益和逾期收益,均应当以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为限。超出部分的金额不予保护。具体而言:
1、借期利息。我国《民法典》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在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时,出借方不得主张支付利息;借款合同约定应当支付利息的,未约定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肌醇利率计算利息。已偿还部分超过4倍利率的,根据债务人的主张,冲抵本金。还款时约定不明的,优先冲抵利息。如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过4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冲抵本金。
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债务人应当返还债权人借款本金,无过错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赔偿资金占用期间损失的,应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2、逾期利息。预期利率有约定的从约定,超过4倍基准利率的不予保护。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下列不同情况处理:如果仅约定借期利率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约定利率或根据人民银行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上浮30%-50%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本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不得超过4倍利率;如果既未约定借期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债权人参照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违约金。既约定逾期利率又约定违约金的,债权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4倍利率为限;债权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过4倍利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实践中经常有熟人借钱不打借条,最后对方耍无赖,告到法院也败诉的情形。因此,借款时能不能打好借条直接关系到纠纷时官司的输赢。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相关案例,教大家如何打一张简单又完美的借条。
借条①
为______(借款目的)②,今通过_____(支付方式)③向____(出借人)④借到______(金额小写及大写)⑤,月利率___(利息约定清楚)⑥,于_____(还款日期)⑦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___(逾期利息)⑧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约定清楚发生纠纷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⑨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⑩
(最好写清楚借款人的具体住址、联系方式、有担保人的也应该签字)
借款人:___(借款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高于国家利率,如国家利率调整,则在新规定上增加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 元整 .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 乙方还款计划如下: 年 月 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 元整 .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 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 (签字)
借款方: (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借款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号码:______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贷给乙方人民币(大写)___万元,于抵押物经房屋产权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交付给乙方。
二、贷款利息:___月;本次贷款利息共计次性扣除。
三、___个月(___起至___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前一次性归还给甲方___万元。
五、保证条款:
为了保障甲方贷款利益和资金安全,使本协议具有充分法律效力,乙方自愿把私有财产座落在 门面住房抵押给甲方,凭本借款协议甲乙双方一同前往乙方地方房屋产权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号为:,房屋座落在,共 层,建筑面积 M2,国有土地使用证:,座落于号,土地使用面积 M2。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内,没有如数归还甲方贷款,乙方自愿将座落在 产权由甲方拍卖,如拍卖,甲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如未购买,所得拍卖款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不按期还款自愿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民间借贷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民法典》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_________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本金__________,建设期利息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本金_________元,建设期利息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宽限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账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浮动一利率按_________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_________.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略)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略)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利息计算方式为:按月计算,即每月应付利息= 借款本金 × 月利率。借款起息日为出借人转账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个付息日或最后一个付款月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出借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借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已生效且持续有效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通过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并持续有效且能对抗第三人;
3.没有发生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不利影响的事件,如有债务纠纷、正在诉讼中等;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5.其他先决条件: 。
第八条 本合同第七条所列条件全部满足且借款人办妥相应借款手续后,出借人在 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十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一条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借款人有权决策和批准机构的决定或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六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八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九条 借款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1.发生对借款人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增资、减资等。;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做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5.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9.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二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的收入发生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担保人为自然人时健康状况恶化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时;或影响出借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下列第 项担保:
1.保证(详见编号为 《保证合同》);
2.抵押(详见编号为 《抵押合同》);
3.质押(详见编号为 《质押合同》);
4.其它: 。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使用借款;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或支付利息;
3.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或者拒绝接受出借人对其使用借款情况及经营情况等的监督;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陈述与保证,或担保人未能完全适当履行担保合同的任何一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质押人不配合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导致出借人方不能取得他项权利证书等情况);
5.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的规定未及时通知出借人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发生可能危及出借人债权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出借人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日利率×(1+ %)×拖欠的本金数额,直至本金全部还清之日止。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借款人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执行的合同期内日借款利率×(1+ %)×实际挪用金额。
第二十七条 对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违约金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款和第二十六条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违约金标准计收。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九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三十条 出借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EMALL:
借款人的联系信息如下: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EMALL:
第三十一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特别提示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十五、合同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十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页为签章页,以下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 借款人(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债权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债务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为了使 ______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乙方 至 年 月 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将 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 违约责任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经 ___________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乙方(居间人):_________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 )。
1.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
2. 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配;
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
4.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 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成本的负担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担保责任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
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甲方(章):
乙方(章):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应从下列三个方面分析:
(1)从签订合同的主体看,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合同。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只能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出这个范围从事民事活动须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无效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从合同的形成过程看,以下合同为无效合同:
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为这些合同违背了作为有效合同须具备的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条件。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贷合同。
(3)从合同本身内容上看,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间借贷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民间借贷发回重审上诉状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一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与被上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上诉人不服江北区人民法院__________民事判决书,特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首先,纵使被上诉人提供了向上诉人转账6万的凭证,且被上诉人自称其中4万是上诉人的,2万元系被上诉人的,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另外两万元系被上诉人的。
其次,纵使被上诉人转账过6万元给上诉人,上诉人收到过6万元,不代表被上诉人在起诉状中的诉称属实,一审法院显然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再者,事实上,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民间借贷纠纷。
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首先,没有证据证明本案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上诉人系上诉人岳母,本案实际是因家庭内部纠纷引起,被上诉人所述纯属无中生有;
其次,上述转账6万元实际均是上诉人所有并提供给被上诉人,被上诉人于20__年6月4日在上诉人账户自行取款39500元;
再者,考虑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的特殊关系,本案应与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区分对待。被上诉人知悉上诉人银行密码并取款的行为,足以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亲密关系。如果说被上诉人提供借款没有让自己的女婿上诉人出具借条符合常理,那么反过来,上诉人将现金交付给被上诉人就更加合情合理。
三、本案一审法院忽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特殊关系,无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各种经济往来,片面的凭一张转账凭证就认定二者属于民间借贷的做法是错误的。
本案应由被上诉人继续就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应有被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
综上,恳请贵院在查清事实基础上,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案件发回重审。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即债务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即保证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① 甲方借给乙方现金人民币限额不超过壹佰万元整(含壹佰万元)的借款,具体数额依照乙方出具的借条为准。
② 本合同借款限定乙方只能用于购买原材料、用于生产及给第三方供货,不得购买设备资产类或挪作他用。当出现第三条所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处置乙方资产或第三方所欠乙方的货款。
③ 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2%(月息贰分),利息于每月的25号至月底之前以现金人民币结付。
④ 本协议期限原则上定为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至。如期限内甲乙双方借贷关系解除,本合同自行失效,如协议到期,乙方未能还清借款,协议期限顺延到乙方还清借款方可终止。
⑤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⑥ 乙方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明复印件,企业的经营证照复印件(证照变更应提供变更后新的复印件)。
⑦ 担保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名下企业的经营证照复印件(证照变更应提供变更后新的复印件)。
⑧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按指印)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⑨ 还款:甲方需用资金时应提前电话或书面告知乙方,便于乙方筹措资金,约定为需用资金肆拾万以上的需提前60日告知,贰拾万至肆拾万(含肆拾万元)之间的需提前40日告知,拾万元至贰拾万(含贰拾万)元之间的需提前30日告知,拾万元(含拾万元)以内的需提前15日告知。还款时并当期利息一起支付。
⑩ 乙方、丙方承诺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时,债权人可以直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条保证条款:
①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②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③ 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下甲乙双方债务解除。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乙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乙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的行为。
④ 乙、丙方变更营业执照、住址、联系方式3日内未通知甲方。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①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② 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目下的抵、质押物(乙方资产或第三方所欠乙方的货款)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③ 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合同签订及说明
①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② 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南省长垣县甲方办公室
③ 本协议约定需交由长垣县司法公证处公证,公证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丙方签字:丙方住址: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贷款人: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资金周转 。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 元,大写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自 __年__月__日之日起到 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天利息为 ,周利息为 ,月利息为 ,按月提前五天结付利息。
第五条 还款方式: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
甲方在乙方该笔借款还款期限届满提前十天告知乙方,乙方应明确回应还款准备情况。
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将借据交给乙方。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乙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甲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乙方或丙方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甲方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甲方、丁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
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乙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乙丙方自愿以其所有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甲方,作为乙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名下所有财产 。
丙方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丙方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丙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也有权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甲方按日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3% 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丙方因隐瞒担保物存有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年__月__日,从_年__月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
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第四部分 居间服务费收取标准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 乙方须支付丁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居间及贷后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借款金额每月的 %,即每月¥ 元。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丙方: 电话:
丙方: 电话:
丁方: 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