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合集29篇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精选29篇)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于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整( ),月利率2%(百分之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今已收到乙方出街款项:

年 月 日收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人民币 万元整;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三、甲方承诺将于年 月 日一次性将款打到乙方账户(账号:),如甲方到期未还款,甲方以2%的月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如甲方到期不还款,其除应当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之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评估费、公证费等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

五、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精神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

一般我们说的和借款协议就是指在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协议,但是公司作为法人虽然是特殊的人的存在形式但是还是可以以法人的独立人格与公司之间进行借款。但是一般借款在我们现在的民法上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于借款协议的格式可能也会有要求。接下来就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公司与公司借款协议及其相关问题。

一、公司与公司借款协议: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公司借款合同: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3

鉴于甲方向甲乙方借款,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4

借款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

贷款人:

经借款人与贷款人友好协商,就双方于____年_ _月__日签署的编号为_ __ 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有关贷款利率及罚息利率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变更协议:

1.自_ _年_ _月_ 日起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由(上浮/下调) %调整(上浮/下调) %。该利率自_ 年__月__日起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依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及上述调整后的上浮/下调幅度,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调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 %。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3.合同项下借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 %。贷款利率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调整的,罚息利率根据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时进行相应调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前足额偿还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为。

4.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指银行同业公认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无此银行同业公认的贷款利率,则基准利率是指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补充协议所指的基准利率按补充协议生效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按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确定。

5.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调整日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新利率政策,对于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在一定幅度内可自行决定适用标准的,贷款人有权在该规定幅度内选择某一利率标准适用于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该标准,按该标准履行义务。即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后,如遇人民银行调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后出现贷款人能够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于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下浮比例,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书面同意,有权随时按人民银行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政策和贷款人的相关业务规定调整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浮动比例。

利率风险特别提示: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后可能面临人民银行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或调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导致借款人利息负担加重的风险。

本补充协议经借款人签字、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未涉及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5

范本1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

范本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还款来源: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________________

1、 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 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 利随本走;

4、 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 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 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 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 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 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 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提出申请(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并已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7、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 ;

(3) ;

(4)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戏借款采用 (选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

(二)支付变更条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2、借款人未按借款计划使用借款的;

3、借款人在任一笔贷款项下未能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贷款资金用途资料的;

4、其他需要变更贷款支付方式的情形。

(三)支付管理

1、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借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2、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

3、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4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借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5、 在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6、 借款资金进行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还款、

一、 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有借款人承担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X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X。

三、还本方式

还本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________________

1、 等额本息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息和为 。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其数-1]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2、 等额本金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金为 。

每期还款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3、 利随本

4、 还本计划

(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2)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3)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4)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6)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其他方式 。

第七条 债权担保

一、信用贷款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

(一)由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由______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由______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者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借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请。

(四)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 有权拒绝贷款人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对于上述行为或者贷款人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借款人的承诺

(一)借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借款人承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或其它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四)借款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挤站、挪用或用贷款资金从事非法、违规交易,配合并接受贷款人对其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借款人承诺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在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下不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贷款人合法利益。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动态检测,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贷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三、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打款人承诺不向借款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贿赂或者索取、收受其贿赂。

五、贷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借款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 贷款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 如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 如贷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规定向贷款人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退还。

二、借款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遵守本合同项下任一承诺。

(三)本合同约定的发放贷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四)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________________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信用状况下降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五)抵押、质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损毁、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贷款人抵押权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六)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七)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贷款人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________________

(一)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 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款项;

(三) 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四)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五) 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1、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需提前通知;

2、 行使担保权利;

3、 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4、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 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正、税务、技术、环保、监理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1、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贷款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规定,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

3、如借款逾期,不良信息将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产生的不便和损失等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公告催收

对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贷款人记录的数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借款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贷款人对借款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六、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借款人对贷款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划收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相应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借款人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八、应收款项的划收

对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借款人。

九、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以专人递交、挂号信涵或快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借款人地址为约定送达的地址。通知以快递、挂号信涵方式送达的,在邮件寄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者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 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及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的则在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附件

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附一:________________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

第十三 条 附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对本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借款人已应对借款人要求做了相应说明,签约双方对合同含义无任何异议。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7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国________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____________。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 方式进行支付。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____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____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8

贷款人: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

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

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1)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4)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条合同的履行:

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9

甲方(贷方):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

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或者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

【附】个人和企业借款合同注意事项: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二、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些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______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______年之内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四、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0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现将编号为

一、借款人的借款资金通过/委托) 方式进行支付。

二、当借款人选择自主支付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定期报告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当借款人选择委托支付时,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时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账号、金额和汇款用途。贷款人受托支付完成后,应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四、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签字(盖章): 贷款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1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文一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盖章)借款人

负责人(抵押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文二

借款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担保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做为的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贷款支付方式

(一)主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支付:主合同贷款万元采取支付方式;万元采取支付方式。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请后,贷款人按照信贷政策、规模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审批后贷款人依据用信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确定具体支付方式。

(二)自主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受托支付即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签订《授权委托支付书》;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资料,并取得贷款人审核同意。

第三条借款人承诺:

(一)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的面谈和面签。

(三)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还需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支付书》。

(四)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受托支付、自主支付)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交易的资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审核认定。

(五)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或存款、结算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六)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质)押物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

(七)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借款人通过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资产全部或部分资产的,借款人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九)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变化、自然灾害、重大开支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借款人变更住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信息的,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担保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授权委托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项及第三条第(一)至(十一)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

2、借款人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

(三)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按照原联系方式催收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四)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房地产管理机构各一份。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址: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范文三

借款人: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东城支行

根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

一、借款人同意对《冲还贷确认表》所列编号年_字第________号《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办理

二、贷款人从中心审批确认次月起逐月自动提取《冲还贷确认表》账户内的公积金归还借款人中心审批确认当月借款人仍需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还款以免逾期。上述当贷款正常扣款日为每月18日时,中心审批确认次月的冲还贷偿还金额包括当前应还款额(含逾期未还金额)及下一期的应还款金额(即当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应还款金额)。公积金存款不足以归还当前应还款额的,贷款人在《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期,从借款人的委托扣款账户代扣差额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在委托扣款账户存入对应金额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项:

(一)从本协议签定的下一个月起,借款人逾贷累计达3次的,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停冲,贷款人停止办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恢复原《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愿意自行承担因冲还贷造成提前归还每期应还款或导致贷款逾期的损失。

四、最后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还本、利率调整等因素导致的自然缩期为最后一期的)的还款不进行

五、本协议不影响借款人在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约定账户的公积金无法提取用于归还贷款或不足以归还应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仍应按《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额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账户。否则由此出现贷款逾期或其他损失的后果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有权根据前述《个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2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拟同意。为明确甲、乙双方借贷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

第三条 借款利率

一、借款利率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

二、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有关规定调整与执行,乙方将在营业场所对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借款期限及还款总期数

一、借款期限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二、实际借款发放日与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时,以实际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借款期限。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期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

第五条 借款发放

一、乙方发放借款的前提是甲方提供了符合乙方要求的证明材料,履行了乙方要求的申请借款和担保手续,签署了申请借款所需法律文件并经乙方审查同意。

二、甲方授权乙方在审查同意后,将借款直接划入甲方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账户名称、账号详见第十四条第五款),即为乙方依约履行了向甲方提供借款的义务。

三、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发放后,甲方就所购商品或服务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乙方无关,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六条 借款偿还

一、甲方应根据乙方相关贷款办法规定,在下述四种还款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归还借款本息,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六款:

(一)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三)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其他还款法。

二、甲方应当于乙方规定的每期还款日(详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前,将当期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及逾期的罚息、复利等足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还款账户(账户名称及账号见第十四条第六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于当期还款日直接从该账户划收应收款项。

三、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的原则,乙方按照“期前逾期本息、罚息和复利?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扣划甲方还入款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对逾期借款加收罚息。甲方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偿还借款利息时,乙方有权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对甲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七条 提前还款

甲方如欲提前还款,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日将提前还款申请书及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经乙方审核同意后即为不可撤销。甲方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借款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前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提前还款,乙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甲方对借款提供的担保可选择如下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八款。

一、抵押担保

(一)抵押人自愿将本合同附件一“抵押物清单”所列明的财产(以下简称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

(二)本合同抵押物的共有权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

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3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x%,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借款抵押担保。

1、借款方申请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愿以车辆作抵押并办理好抵押登记。

2、借款方必须按规在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全保(含盗抢)并明确第一受益人为贷款方。

3、借款方在办理本借款前应按贷款方要求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在本借款未还清以前控制权归贷款方所有。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借款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借款方指定经销商帐户支付购车款。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信用社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夫妻在本联社开立的任一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提前收回贷款本息。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借款方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4

借款人:

贷款人:

借贷条款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大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商品住房贷款

b、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经济适用房贷款

e、集资建房贷款(房改房)

f、其他:

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利率

4.1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下)浮%,据此确定年利率为%,并按照以下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照第4.1条的约定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公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则以该公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第五条放款

5.1贷款人发放或继续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5.2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贷款分次划入下列账户,贷款的发放和支付通过本账户进行。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户名:账号:开户行:

5.3贷款资金应由贷款人通过受托支付方式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贷款人有权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并详细记录资金流向,归集保存相关凭证。

5.4在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提高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a、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b、借款期间,借款人未按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c、借款人擅自将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或重复抵押等;

d、拒绝或妨碍我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和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

f、与他人签订有损我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g、保证人违反保证条款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或质押权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我行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质)押;

h、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遗产或财产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

i、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支付。

第六条还款

6.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月本息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d、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e、按月付息,按(月/三个月/六个月/一次性)还本;

6.2每期还款日: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6.3借款人指定其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下列个人结算账户作为专门的还款账户:

6.4在每期还款日前,借款人应向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并授权贷款人于每期还款日从还款账户中划收;借款人有未偿付的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的,应及时存入还款账户,并授权贷款人随时划收。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按费用、利息、本金的顺序划收。

6.5若还款账户发生挂失、冻结、止付、结清,或借款人需要变更还款账户的,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在变更手续生效前,若原还款账户已无法足额划转,借款人应到贷款人处办理柜面还款。借款人未及时办理还款账户变更手续或未及时到贷款人柜面还款导致未按期足额清偿到期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提前还款

7.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30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方可提前还款。

7.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

b、贷款发放后第一年内不允许提前还款,一年后每年提前还款不超过2次,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初贷金额(合同金额)的20%。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7.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7.4由于借款人提前还款而造成贷款期限发生变化的,未偿还部分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贷款利率:

a、按原贷款利率计息;

b、自缩短期限之日起,贷款利率按调整后的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基准利率和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但缩短期限前已经计收的利息不予追溯调整。

第八条贷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第九条罚息

9.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2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的贷款,贷款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9.3贷款利率按第4.2条的约定进行调整的,利率调整后罚息利率亦相应变动,其变动周期与利率变动周期一致。

第十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10.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的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以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抵押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登记手续,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d、借款人所购房产或抵押物、质物发生质量、权属等纠纷,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e、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f、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g、借款人对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h、发生第10.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i、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10.3借款人违约,除第11.2条的约定外,贷款人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扣收

11.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到期(包括提前到期)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或其他费用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但是贷款人应当通知借款人。对于因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造成贷款人无法电话或信函通知的,贷款人可以公证送达等各种法律认可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11.2贷款人扣收借款人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该笔定期存款开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因扣收而产生的利息损失,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贷款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贷款垫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抵押条款

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抵押担保时,抵押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抵押物

14.1抵押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14.3贷款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加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14.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贷款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人应予配合。

14.5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贷款人并将抵押的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的收益,按照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14.6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损毁、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及时向贷款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14.7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4.8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值自由处分。

14.9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予以足额补偿。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六条抵押登记

16.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贷款全部还清之前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贷款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16.2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或贷款人另行要求的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或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天或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在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前,抵押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应由贷款人保管。

16.3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抵押物的处分

17.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14.6条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17.2未经本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行抵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抵押权人权利的行为。抵押人违反此约定的,抵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物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17.4贷款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贷款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17.5贷款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质押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时,出质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质物

18.1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贷款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本合同附件《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18.3贷款人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孽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18.4质物价值发生了不利于贷款债权的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补足。

18.5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的,贷款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贷款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贷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贷款人将质物提存,或要求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

18.6出质人所获得的质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质物所得收益,贷款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出质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担保的,出质人可将上述款项自由处分。

第十九条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条交付和登记

20.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20.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经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贷款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贷款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第二十一条质物的处分

2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贷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18.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贷款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c、贷款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d、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21.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主债务履行期的,贷款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贷款人依前款约定兑现价款后,应与出质人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21.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贷款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21.2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22.4未经本质押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将本质押合同项下的质押物再行质押或发生其他任何有损质押权人权利的行为。质押人违反此约定的,质押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1.5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保证条款本合同项下贷款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时,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二十二条保证方式

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十三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二十四条保证期间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24.1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但是自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且贷款人已收到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自动解除,但对在此之前已到期的借款人的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24.2全程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二十五条扣收

保证人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人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开立在XX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扣收保证人的定期存款的,按第11.2条的约定执行。贷款人扣收时应当通知保证人。

分页阅读第1页:借贷条款第2页:第十五条担保范围第3页:其他条款

其他条款

第二十六条转让

26.1贷款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贷款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贷款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以配合。

26.2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二十七条借款人和担保人承诺

27.1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人就所购房屋质量、权属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减少或免除借款人的还款责任,也不限制、减少或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本合同应正常履行。

27.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a、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b、贷款人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 c、贷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d、贷款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二十八条保险

28.1如果贷款人要求,抵押人/出质人应办理抵押物/质押物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

28.2保险单中应当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且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保险单中应当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贷款人指定账户。保险赔偿金应按照本合同第14.8条的约定处理。

28.3在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全额清偿前,抵押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或撤销,贷款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公证

如果贷款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

30.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30.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0.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30.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

30.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30.6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保密

贷款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31.1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数据库查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31.2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的,贷款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31.3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质押条款或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33.1提交仲裁委员会在进行仲裁。

33.2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3

第三十四条其他

34.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34.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4.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起生效。

34.4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当事人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补充条款

贷款人(公章):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5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利率和利息

1.1 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 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 如遇中国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 借款发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 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 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 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 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 还款

3.1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 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 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 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 担保

4.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 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 保险

5.1 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 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 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 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_____

6.1 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 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 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 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 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7.1 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 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 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 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 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 借款人同意

8.1 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 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 贷款人承诺

9.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 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

10.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_____

(1)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 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 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 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 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 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 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 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 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 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 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 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 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 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 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 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 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 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 通知

14.1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 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 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 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6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确保甲﹑乙﹑丙三方签定的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履行,经三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原合同中第2条第1款、第2条第2款、第2条第3款、第2条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体如下:

1﹑原合同第2条第1款内容为房产名称及处所 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1款房产名称及处所 。 2、原合同第2条第2款内容建筑面积2条第2款建筑面积 3、原合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变更为同第2条第3款内容购置价 4、原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变更为合同第2条第5款内容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

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内容不变。

本协议作为被修改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与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贷款人(盖章) 借款人

负责人 (抵押人)

或授权代理人

保证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7

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九条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部门或单位)留存份。

出借方(签字):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8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愿在互惠互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下,特签订本合同以明确责任,共同信守。

一、 甲方愿将本人____________元借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以上金额时为甲方开出借据。借款期限定为___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借款到期时,甲方须凭本合同和由乙方开出的借据方能收取。

三、 乙方保证在借款到期时,将所借款项一次性付给甲方, 乙方如不能按期将所有款项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日收取未还余额的千分之 的罚息。

四、甲方有权在如下情况提前收回借款。

1.不按约定用途使用金额(如赌博,吸毒等)。

2.可能到期无法还款(如经营不善等) 。

如甲方提前收回借款,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降低还款金额。

五、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 本合同书从签发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所有款项后自行失效。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19

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三、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0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 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甲方保证按

第六条、

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账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盖章)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2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于抵押贷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双方就竣工的房地产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房抵押变更为已竣工的房地产抵押,房屋产权证号:钦房权证城区字 号,于钦州市人民路38号翰林福第 栋 单元 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贷款金额为: 元整。抵押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二、双方约定已竣工房地产抵押期限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还清借款本息注销止)

三、本协议为原借款合同编号: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经房地产抵押登记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个人借款合同模板: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个人借款合同模板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个人借款合同模板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4

出借方: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住址: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现乙方欲向甲方借部分资金使用,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元整.年利率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二条乙方还款计划如下: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归还本息共计_______元整.如提前还款月利率按百分之二计算。

第三条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数额还款,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加借款数额的1%计算。

第四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借出借方:(签字)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5

借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贷款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理人: ;

担保人: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

经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三方充分协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做为 的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合同为准。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一) 主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交易对象(范围)、支付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支付:主合同贷款 万元采取 支付方式; 万元采取 支付方式。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请后,贷款人按照信贷政策、规模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批,审批后贷款人依据用信金额、用途、交易对象等条件,经贷款人同意确定具体支付方式。

(二) 自主支付即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 受托支付即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以采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对象不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 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签订《授权委托支付书》; 向贷款人提供符合贷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协议)、凭证及其他证明真实交易的资料,并取得贷款人审核同意。

第三条 借款人承诺:

(一)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进行的面谈和面签。

(三)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向贷款人提出支付申请,并授权贷款人按约定方式支付贷款资金。如果采用受托支付的,还需向贷款人提供《授权委托支付书》。

(四) 借款人在贷款资金支付(受托支付、自主支付)后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证明交易的资料和凭证,并接受贷款人审核认定。

(五)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或存款、结算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

(六)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抵(质)押物进行动态监测和重估。

(七) 借款人积极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借款人通过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资产全部或部分资产的,借款人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的事先书面同意

(九) 借款人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变化、自然灾害、重大开支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时,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 借款人变更住所、电话、传真等相关联系信息的,在变更前1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担保人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积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 贷款人承诺

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以及《授权委托支付书》支付资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项及第三条第(一)至(十一)项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或终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已发放的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选择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或协议重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担保人相应承担提前收回贷款的连带责任:

1、 借款人对其他债权人发生违约情形;

2、 借款人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担保合同项下的违约事项;

3、 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贷款人权益的其他事件。

4、 借款人有其他违约情形的。

(三)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按照原联系方式催收的,视为贷款人已送达。

(四)贷款人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公证认证费、评估拍卖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其他事项仍按原合同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担保人、贷款人、房地产管理机构各一份。

借款人(签字):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6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5月6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20‰,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二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50000.00 ,月息率为千分之 贰拾(20)‰,借款期限 12 个月,自 20学习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6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二〇学习年五月七日

简单的个人借款合同阅读

编号:

借款人:

出借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出借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借款利率为 。

第五条 放款

1、出借人发放或继续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是: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并持续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2、借款人授权出借人将借款分 次划入下列账户,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 还款

1、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还本;

b、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应当将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七条 提前还款

1、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书面通知并获得出借人书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满足下列条件:

a、按如下标准向出借人支付补偿金:

b、部分提前还款的,还款金额不少于:

c、在提前还款时,在本合同项下不存在到期应付未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和其他费用。

3、提前还款部分按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第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罚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四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十条 借款担保

1、除信用借款外,担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2、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十一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f、发生第十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g、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次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出借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费用

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记、公证、评估等费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所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出借人有权随时向借款人追偿,并从出借人垫付之日起计收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利息。

第十三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应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对全部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借人有权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偿还的借款本息和应付未付的其他费用。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十五条 公证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借款人和担保人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借款人或担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十六条 通知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偿,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或其他义务;

2、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3、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冻结、征用、被列入拆迁范围或发生权属争议的;

5、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合资或合作;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权等发生变更;

6、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保密

出借人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订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非公开信息保密。

1、借款人、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发生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视违约情况公开违约信息,或为催收之目的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催收机构。

2、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个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二十条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本合同中的“担保人”分别指抵押人、出质人或保证人;本合同项下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担保的,“担保人”指所有提供担保的合同当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借款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7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_____ 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_____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不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合同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_第3篇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补充协议书 篇29

出借方: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_______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出借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借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出借方应在代款方提出借据________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出借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出借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出借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出借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出借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各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工式三份。出借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出借方:__________(盖章)借款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保证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