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抵押借款合同【19篇】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精选19篇)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

立抵押契约人_________、_________,因抵押借款事宜,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乙方将坐落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工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即_________号平房一栋,设定抵押权与甲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二、利息按月利率_________分计算,于每月一日支付。

三、本借款期限二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应一次还清。但如果乙方不按第二款规定按时付息累积达两期的,甲方于期限届满前,可请求返还借款。

四、本契约签订之日,乙方应将抵押物有关的所有权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交付甲方收执,并协同办理抵押权登记。

五、抵押期限内抵押物应付的一切税捐,应由乙方依法按期缴纳。

六、本契约自订立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2

签约时间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 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 Business);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 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第一条 借款金额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 (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 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条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 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 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3. 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 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条 管理费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 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 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 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 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 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 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 year.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2019年 月 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19.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 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条 浮动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 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 Borrower.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 Mortgaged Properties List >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 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 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 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 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 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 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 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6. 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 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 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 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 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 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 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 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 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 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 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 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 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 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 person;

第七条 经销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贷款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借款方生产的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产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 “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 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当次交易时最近三个月借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最低价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9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 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 month period.

本条所赋予的经销权是非独家经销权。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贷款方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有的顾客出售砂石产品。该客户名单以签订合同当天本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名单为准。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19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条 监督检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 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 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 Borrower.

第九条 违约责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条 法律适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 有关法律法规。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 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 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条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贷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借贷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 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 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rticle.

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内视为送达;通过挂号专递方式寄出的,在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 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 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 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贷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3

签约时间 The date of Signature of

贷款方(Lender):

身份证件号码(ID Number.):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Borrower):

法定代表人(Representative): 职务(Title):

地址(Address):

电话(Tel):

借款方是一家从事生产销售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品业务)的公司:

The Borrower operates Manufacture and sale of the spray-stone (the Stone Business);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协商,特制订本合同。

For its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the Borrower intends to borrow money from the Lender. For the mutual benefits, both Parties agree to conclude this Contract.

第一条 借款金额 Article 1 Amount of Loan

借款金额280,000美元 (大写:贰拾捌万美元)

US$280,000(Capital Letter: Two Hundred Eighty Thousand US Dollars)

贷款方在签订本书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280,000美元贷款。借款方在此确认已经收到贷款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280,000美元贷款。

The Lender agrees to advance the Loan US$280,000 to the Borrower prior to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hereby confirms that it has received the Loan US$280,000 advanced by the Lender through bank transfer.

第二条 借款用途Article 2 Scope for Use

本合同所约定的贷款仅用于借款方生产销售砂石品业务,不得挪作它用。

The loan hereof is only for Borrower’s Stone Business and shall not be appropriated for other use.

第三条 利率及还款期Article 3 Interest and Term Repayment

1. 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期限内还清借款,贷款方则不收取借款利息。

The Lender agrees that no interest will be payable on the Loan for the term of the loan while the Borrower is not in default of repayment.

2. 借款方应按照以下还款期向贷款方偿还借款:

The Borrower agrees to repay the Loan to the Lend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repayment schedule: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12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24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偿还借款 美元。

Repayment due on or before the date 36 month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3. 借款方应根据贷款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场所和方式还款。

All repayments shall be made at the time and place and in the manner reasonably required by the Lender.

第四条 管理费用Article 4 Management Fee

1.借款方同意在借款期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的金额为借款方砂石品业务销售总额1.4%。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o the Lender a sum equivalent to 1.4% of the total income received by the Borrower, from the sales turnover of the Stone Business, during the term of the loan.

2. 借款方同意按第4.3条约定自每一财务季度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贷款方支付管理费用,付款时间表如下:

Subject to clause 4.3 the Borrower agrees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to the Lender in arrears on or before the date 30 days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previous financial quarte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ollowing payment schedule:

每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March each year.

每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April – 30 June each year.

每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July – 30 September each year.

每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管理费用。

Management Fee calculated for the period 1 October – 31 December each year.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首个季度管理费用自2019年 月 日起正式开始计算。

Management Fee due in respect of the financial quarter within which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falls will only become due on the date of 2019.

4. 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提前还清借款280,000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费用的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后终止。

In case the Borrower repays the loan US$280,000 within 2 years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then the obligation to pay the Management fee will cease at the end of the 2 year period.

第五条 浮动抵押 Article 5 Floating Mortgage

1. 借款方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贷款方提供抵押。

The Borrower agrees to Mortgage to the Lender all equipments, raw materials, finished and unfinished goods owned now and in the future by the Borrower.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并不作为贷款方依本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分的估价依据,也不构成贷款方行使抵押权的任何限制。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tipulated in the < Mortgaged Properties List > shall neither be deemed as the price of sale nor as any limit on the Mortgagee’s right, while the Lender exercises its right.

3. 抵押物的相关有效证明和资料由当事人确认封存后,由借款方交与贷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Subject to any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any information and certifications in respect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shall be handed over by the Borrower to the Lender after sealed.

4. 浮动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金、利息、管理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The floating Mortgage hereof secures the principal, interests, management fees, compensation, and any other cost arising from the enforcement of the Lender’s right pursuant to this Contract, including but without limitation court fee, cost for notarization, arbitration fee, attorney fee, fee for custody, traveling expense, compulsory execution fee, assessment fee and auction fee.

5. 借款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的审批、备案和登记等事宜,所产生的费用由借款方承担。

The Borrower shall apply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cord-keeping and registration on its own fee in thirty days from the signing of this Contract.

6. 借款方应当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价值比本合同签订时的评估价减少15%以上的,借款方应当在三日内通知贷款方。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继续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The Borrower shall use and keep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in a reasonable manner, in case the value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 been reduced by 15% from the agreed value at the date of signing this Contract, the Borrower shall inform the Lender.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require the Borrower for appropriate securities or for repayment immediately.

7. 贷款方在借款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可以行使抵押权: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exercise its Mortgagee’s right, in the following cases:

(1)借款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The Borrower is in default of its obligation hereof;

(2)经营情况严重恶化、减少注册资本;

The Borrower’s business has seriously deteriorated or reduced the registered capital.

(3)借款方分立、合并; The Borrower is to be or has been divided or merged;

(4)借款方涉及重大纠纷诉讼,涉案标的30万元人民币以上;

The Borrower is involved in an important litigation or any other dispute of which the amount is above 300,000RMB.

(5)借款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The borrower risks to bankruptcy or goes bankrupt, closes out, dissolves, has been asked to suspend business to raise standards or has its license revoked;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The business place or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has been changed;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导致贷款方拥有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形。

The Lender could not enforce the Mortgagee’s right because of any other event due to the Borrower.

借款方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贷款方书面通知借款方之日为浮动抵押财产确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签收通知回执的,贷款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四条所示方法通知,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If any case above said occurs or more than likely to occur, the floating Mortgage converts into being fixed Mortgage at the date of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f the Borrower refuses to sign receipt, it is deemed to have received the notice sent by the Lender in according article 14.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Article 6 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

借款方在此陈述并保证以下事项属实,否则承担欺诈的法律责任:

The Borrower hereby presents and warrants all the following facts, otherwise it shall be liable for fraud.

1.借款方是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财产不存在权属方面的争议。

The Borrower has the entire, valid and legal ownership of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without any dispute or claim.

2.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不存在瑕疵。

No defect on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3.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依法可以设定抵押,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are legally available for Mortgage without any limitation.

4.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haven’t been sealed or seized.

借款方在此保证在合同存续期间,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不从事以下行为:

Without the Lender’s prior written consent, the Borrower hereby warrants that during the term of this Contract, it will not:

1. 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

Pay any dividend in respect of its profits to its shareholders;

2. 在一个财务季度内购买价值合计25,000美元以上的生产设备;

Not acquire an aggregate of more than US$25,000 worth of plant or equipment in a calendar quarter;

3. 对抵押财产再次设立抵押、质押或者出租、赠予抵押财产。

Remortgage, reMortgage, rent or give the Mortgaged properties to any other person;

第七条 经销Article 7 Distribution

借款方同意贷款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借款方生产的喷砂和抛光研磨纤维石产品(“砂石产品”)。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the Lender may distribute the “spray-stone” and “super-stone” products (“Stone Products”) anywhere in the world and on whatever terms it sees fit for the term of this agreement.

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方向贷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价格不高于当次交易时最近三个月借款方出售砂石产品的最低价格。

The Borrower agrees that from the date of this agreement until 31 December 2019 it will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the Lender at a price no higher than the lowest price for which it sold the Stone Products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3 month period.

本条所赋予的经销权是非独家经销权。

The rights conferred by this clause are non-exclusive.

贷款方同意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不向借款方签订本合同时已有的顾客出售砂石产品。该客户名单以签订合同当天本合同双方书面确认的名单为准。

The Lender agrees that it will not prior to 31 December 2019 sell the Stone Products to any existing customer of the Borrower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Only those customers of the Borrower confirm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hereof at the time of this agreement have the binding effect.

第八条 监督检查Article 8 Supervision

贷款方和保证人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和记账凭证,查核物资库存,生产情况以及其它与借款人的清偿能力有关的信息,必须给予方便。

The Lender and the Surety have the right to supervise the use of loan. The Borrower shall provide all kinds of facility to the Lender and Surety to check the relevant documents, accounting books, accounting vouchers, inventory, production and any other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solvency of the Borrower.

第九条 违约责任Article 9 Liability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1. As if the Borrower appropriates the loan from use stipulated herein,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interests on the amount of loan appropriated at the rate of 12%/year.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As if the Borrower fails the repay the loan in time, the Lender is entitled to get back the entire loan immediately and to claim for delayed repayment interest at the rate of 0.05% per day.

第十条 法律适用Article 10 Governing Law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释均适用 有关法律法规。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 term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are governed by law.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Article 11 Dispute Resolution

对本合同的效力、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释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the validity,performance, modification,termin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this Contract, may be settled by negotiation. If an agreement could not be reached, then both Parties agree to submit the dispute to the court which has the jurisdiction over the matter.

第十二条 通知Article 12 Notice

1.贷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The Lend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2. 借款方指定本合同事宜的联系人为 。

2. The Borrower appoints as the particular for receipt.

联系电话 (Tel):

传真 (Fax):

地址 (Address):

电子邮箱 (Email):

借贷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条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变更联系人或其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Any notices, documents and material arising from the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ent to the contact stipulated by this Article. During the Term, if one Party changes its particular for receipt of notices or the latter’s contact, shall give written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accordance with this Article.

通过普通邮寄方式寄出的,在寄出的三日内视为送达;通过挂号专递方式寄出的,在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All notices shall be deemed served three days after the date of posting or, if hand delivered, on the actual date of receipt.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解释 Article 13 Validity and Interpretation

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送有关部门审批、登记或备案,本合同自借贷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This Contract is made out in five copies; the Lender and Borrower respectively hold one, the rest copies are for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gistration or record-keeping. This Contract comes into force from the day on which its signed by the representative of each Party.

贷款方(Lender): 借款方(Borrower):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4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 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三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条款。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

二、借款利率____月利率 ,利息总额 元;每 为一结息期,每结息期内须付清当期利息 元;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因国家利率的调解而调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当日清偿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为确保资金安全,甲乙双方同意通过共管帐户结算借款本息。

第二条 借款用途乙方保证上述借款用于,并承诺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并提供担保的权利。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催缴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及时提供资金的义务。

3、甲方有权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监督检查。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个人真实信息或法人单位的真实情况。

4、甲方承诺其对出借资金为自己的合法财产,否则由甲方对违约或损害赔偿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及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的义务。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违约的,甲方为实现本合同约定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披露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信息,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配合甲方的调查、检查、审查。

6、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单位)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四条 担保

1、丙方作为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就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向甲方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方式及权利义务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2、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担保事宜另行签订担保合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为:编号为 的《 》,担保方式为 ,担保人机构: 。

3、本条约定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六条 争议事项处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5

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_____(甲方)

联系方式:_____

借款人:_____(乙方)

联系方式:_____

风险提示:_____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风险提示:_____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______月__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______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利率、费用

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______%,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______%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______%,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款;

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

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

分次还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

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5、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7、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_____

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上述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______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______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______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______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6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_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

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7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 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 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 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

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8

缔约人:

出借人(甲方): ,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20xx年11月15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止,共1个月(借款依借据上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如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在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出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之必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时,应提前15日书面告知借贷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出借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

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借款人连续两期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

6.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其 他 约 定

第十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缔约人任何一方一般性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全部贷款金的5%的违约金;

2.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当向借款

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3.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出借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出

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 缔约人同意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贷双方签订的原来只作为抵押借款用途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化为正式的购房凭证,所抵押的房产产权归出借人。

第十五条 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缔约人、担保人签字、捺指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有同等法律效力,缔约人、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

联系电话:

借款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订立于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9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传真:

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 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

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 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 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 抵押财产由本合同 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 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 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 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 公证、 保险、 鉴定、 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 30 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 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 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 (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六条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 价款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 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 其他情形在事后 7 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其借款合 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 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 款本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 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 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 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 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 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 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立合同单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

售房单位为(写明售房单位全称) 。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民法典》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

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贷款利率为月息。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

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

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

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

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

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

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名(章):

地址:

电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签名(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xx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 %。

第四条 还款方式:甲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甲方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乙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甲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甲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龙岗区布吉镇凤尾坑,房产名称为:荣超花园22栋B1906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深房地字第6000595964号,建筑面积106.4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乙方,作为甲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甲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乙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乙方应在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甲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乙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相关部门或单位留存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壹辆,排量:,颜色,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

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签订日期: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甲方:乙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本合同所指合作项目是指位于 路826-828号“ 国际商贸中心” 10.5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其中已建

第一期商业建筑面积为5.5 万平方米,在建

第二期商业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

二、合作目标通过甲乙双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1、从________年月____日。

四、合作形式与内容甲方依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总体运营管理服务,具体是指乙方受托负责对该项目从定位研究到经营管理的全程策划和执行。甲方负责提供运作条件及支持配合,作为投资方对乙方的运作有全程监控的权利与义务。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

1、项目市场调研;

2、项目可行性分析;

3、项目定位研究;

4、项目招商策划及实施;

5、项目推广宣传策划及实施;

6、项目日常的商业管理;

7、项目的品牌树造;

六、招商时间与招商保底目标

1、 招商约定时间为乙方进驻甲方项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个月试营业前招商期限)。

2、 保底目标为在乙方运营招商的第180天时,进驻甲方项目的服饰企业或商户所租赁的商业面积占

第一期5.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60% 即3.3万平方米。

3、

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时间与保底目标同上理计算。

七、招商服务订金及支付方式

1、为体现甲方的合作诚意与经济实力,甲方预付给乙方的招商服务订金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B30万元)

2、B157天时,甲方预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B15

3、 条件一次性退还甲方叁拾万元

① 履行合同时。

② 在合同约定时间180天内未达到招商保底目标时。

4、若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180内达到招商保底目标时,甲方预付给乙方的招商服务订金转为招商服务费。

八、招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项目合作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招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B260万元)。按10.5万平方米(

一、二期)商业面积计算,每平方米的招商服务费为24.8元。

2、支付方式:当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招商达到合同约定的保底目标60%时,开始支付招商服务费,计算方式:(

第一期达到目标的招商面积3.3万平方米)215;24.8元平方米81.84万元,依此类推。

3、甲方凭乙方开具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付款。

4、

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服务费同上理计算。

九、运作资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在运作过程中的宣传推广费用、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及其他软硬开支须提出详细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2、 长三角地区的宣传推广费用由甲方承担,珠三角地区的宣传推广费用由乙方承担。

3、 支付方式:甲方按月直接支付给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等费用按甲方的报销标准与程序核销。

十、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的人数与薪资待遇

1、乙方派驻的招商及经营管理团队人数,在合作的前六个月确定为六人,六个月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双方协商酌情增减人员。2上不得超过甲方的0.5

4、十

一、经营目标及收益分成方式1,免租期结束后,第________年一期一层商铺月租金20元7元平方米起,第________年一期一层商铺月租金25元平方米起,二层办公或仓储月租金10元平方米起,第________年一期一层商铺月租金30元平方米起,二层办公或仓储月租金13元平方米起,________年后租金再议。二期商铺交房后另定。

2、合作期内,甲方同意该项目产生利润后,所得税后利润,甲方占60%,乙双方占40%,甲方按季度预支付给乙方,每年年底结算该项目年利润,乙方所得季利润根据年底结算结果,多退少补。十

二、试(开)营业时间与开业要求

1、 经双方协商该项目

第一期试营业的时间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正式开业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二期正式营业的时间是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 试营业时,甲方保证市场内道路、绿化、商铺简装等工程全部按时按质按量完工。若未能完成,后延时间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 试营业时,乙方保证招租率达到80%以上,正式营业时,乙方保证招租率达到90%以上。若未能达到标准,甲方有权按差距的比例扣罚招商服务费。如试营业时假定乙方招商率为70%,则甲方的扣罚金额为(5.5万平方米215;10%)215;24.8元平方米13.64万元,依此类推。

4、 乙方招商引进的企业或商户与甲方直接签约,租赁期不得少于________年。

5、 若乙方招商引进的企业或商户在试营业时间过后,半年内出现自动退场而没有新的客户进场的现象(非甲方原因),则乙方应退还已获得的该客户的招商服务费和利益分成金。如果出现13以上的客户退场而没有新客户进场,乙方除退还已获得的退场客户的招商服务费和利益分成金外,还须赔偿甲方10万元的损失。十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协助乙方开展工作的义务;

4、甲方有按合同约定足额付款的义务;5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678回已支付的.招商服务费。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有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义务。

2、本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乙方有提交本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的详细工作计划的义务,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合作期间,乙方有严格守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的义务。

4、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和确保项目能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乙方在本项目策划及具体操作过程中有自主决策权,并独力承担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5、由于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招商服务费和本项目40%的经营利润的对应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履行合同。

6、乙方有要求甲方提供协助、配合并按照双方确定的运营计划执行的权利。

7、合作期间,为了体现诚信合作、风险共担的宗旨,若在约定时间内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保底标准,乙方有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给的招商服务费的义务。

8、乙方应本着节约节省的原则,严格按预算费用的标准开展工作,若确因实际需要而有超出,则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同意后执行,否则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收取入场企业或商户的任何费用。十

五、违约责任

1、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甲方付款每延迟一天,除应向乙方足额支付约定的款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以延期支付的款项为计算基准的日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在甲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若乙方迟延提供约定的服务,甲方以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扣减招商服务费3B10万元。十

六、保密条款1

3、 同时应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的发生。一旦发生泄露,只要有一项证据证明一方的商业秘密是由另一方泄露的,泄露的一方即应当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无论本合同是否订立、续订或终止,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十

七、不可抗力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出现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罢工等甲乙双方无法抗拒、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则延长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任何一方无权以上述理由终止本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双方应立即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均免除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的责任。十

八、合同的变更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附件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文件的任何变更、增减都必须以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有法律效力。十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双方书面确认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本着求同存异,努力推进项目进展的角度出发,尽量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交项目所在人民法院审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

二、说明:甲方:有限公司地址:授权代表:乙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地址:授权代表:银行帐户:户 名:开户行:帐 号: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附件由乙方提供,双方讨论通过后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

(一):《项目的经营定位与业态设计》项目的经营定位与业态设计初步建议: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项目周边商圈的实际条件出发,根据本公司的专业判断和客户资源优势,对该项目的经营定位和业态设计提出如下建议:

1、 市场平台。

2、

3、附件

(二):附件

(三):附件

(四):《合作前六个月推广宣传费用预算》附件

(五):《合作前六个月,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工作进程表》业态定位:专业的服饰商业市场定位:辐射全国及全球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4利息:利率为 %,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一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分计算。

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抵押借款合同书范本三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大写)即¥(小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季)末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号楼单元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字第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估价报告编号:字第号)。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份。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年月日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 (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 年 月 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抵押率为 。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签约于

企业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自愿为出借人给予借款人之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立约各方依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的主合同是出借人与借款人签订的编号的《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条抵押物:

抵押人自愿提供自有的(抵押物名称)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情见本合同之附件《抵押物清单》。

第三条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具体包括:借款合同及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及拍卖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间

抵押权与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同时存在;债务消灭后,抵押权才消灭。

第五条抵押物的占有

1、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由出借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出借人对抵押物的检查。

2、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条抵押物保险

1、抵押人将抵押物权利凭证移交出借人之前应当按照出借人要求的险别投足额保险,出借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2、抵押物需要保险的,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保险的连续性。如抵押人中断保险,出借人有权代为续保,并由抵押人承担保险费用。抵押人对出借人因保险中断而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出借人为抵押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第七条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应会同出借人依法持本合同到有关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抵押人办理抵押财产登记手续后,应将有关登记文件送交出借人。

第八条费用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担保人违约而由出借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担保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出借人有权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款项偿还债务。

抵押人承诺: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抵押人承诺仍以其提供的抵押物就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声明与保证

(一)抵押人声明:

1、抵押人向出借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的,如有虚假,一切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2、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完成的所有权,如抵押物为共有财产,则共有人已书面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担保。因抵押物权利存在争议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抵押人承担。

3、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上未设定任何租赁、抵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抵押物流通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契约上的障碍。

4、抵押物不存在为出借人所不知的质量瑕疵。如抵押物存在隐藏的质量瑕疵,致使出借人债权未完全受清偿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承诺,当借款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其他担保是否有效,抵押人均无条件的承担担保责任。

(二)抵押人保证:

1、抵押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前提下,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款项。如借款人同时面临出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支付要求和抵押人的追偿时,抵押人同意借款人优先偿付其对出借人的债务。

2、如果借款人与抵押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损害出借人在主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3、如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财产价值明显减少,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出借人,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4、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何种原因致使抵押物价值减少致使不足以担保主债务的,抵押人应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5、本合同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前,抵押人保证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经出借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再抵押、质押、出售抵押物。

第十一条违约事件

(一)下列任一情形视为担保人违约:

1、抵押人未履行本合同第十条中的声明与保证;

2、担保人未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义务。

(二)担保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要求抵押人纠正违约;

2、要求抵押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担保;

3、直接处分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4、要求抵押人赔偿损失;

5、宣布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提前到期;

6、要求抵押人支付总额不超过主债务余额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独立担保

本合同所设的抵押担保具有独立性,不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变更而无效。

抵押人保证借款人履行主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借款人违约与否,均不影响抵押人履行本合同项下担保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通知

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出借人。否则,当抵押人联系障碍时,出借人以本合同抵押人的地址发出特快专递邮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立约方各执一份,提交抵押财产登记管理机关一份,各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抵押人及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抵押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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