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借用协议

甲方: (借出方) 乙方: (借入方)

乙方因工作临时需要,根据甲方短期师资调剂的可能和借调教师本人意愿,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借用教师 名,姓名 ,借用期限为 壹年(自20 年9月 1 日至 20 年 8月 31 日)。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借用教师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和经市教育局审核的档案工资情况。档案工资由甲方负责管理。

3、借调期间,借调教师的工资、福利、各项奖金由乙方负责,经费由乙方承担。

4、借调期间借调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统筹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按现行金额由乙方在办理借调手续时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向借调教师收缴)。

5、借调教师的学年度考核由乙方提供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具体考核由甲方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评审由甲方负责。

6、教师借调期间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办理。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没有的请写上“无”)

8、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应在一周内到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办理鉴证。

9、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签证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教办(盖章)

教办主任(签字盖章) 乙方: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教办(盖章)

教办主任签字盖章)

经审查,同意甲乙双方协议,予以鉴证。

鉴证部门(盖章) 鉴证人(签字盖章)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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