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本重庆东港(合同编号:120720)需方:重庆东港 供方:中原XX公司签约地点:中国183;重庆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重机购销合同需方: 重庆东港 签订地: 重庆 供方: 中原XX公司合同编号: 120720
一、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服务、保修期限: 保修期________年。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工厂内。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运,运费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按国家标准
A、CB3811-1983设计规范;
B、GB6067-1985安全规程;
C、B2603-9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由重庆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发证为准。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付:30%, 货到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取得重庆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后付:65%,其余5%质保________年期满时一次付清(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供方出具17%*** 。
七、其它费用:包装费、下车费、安装调试费、检验验收办证费,及一切其他费用由供方承担 。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且相互约定如下:
8.1供方逾期履行交货义务,则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____日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通知供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2供方在起重机交付后________年质保期内违反起重机购销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约定的`,将无权收回起重机所留存的质量保证金。
8.3供方按需方通知履行交货义务,遭需方无理拒收,则需方应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____日不能收货,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8.4需方逾期履行支付设备款义务, 则自逾期之日起, 每天按合同总价万分之三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____日仍然拒付设备款, 供方有权通知需方中止起重机购销合同,并追索违约金及赔偿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充或修订。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无。十
一、合同主页共计叁页,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共计伍页,合同与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供方需根据起重机技术规格书制作。 十
二、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肆份供方叁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
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
合同附件:
起重机技术要求
需方:委托代理人:
供方:委托代理人: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民法典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 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 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 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 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 米平板车与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