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合集三篇】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精选3篇)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2国家、江苏省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3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4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发包人发出的补充设计任务书)及其它有关设计工作的书面要求。

第三条 工程概况及设计范围、设计周期

3.1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设计内容: 本学校校园景观规划

3.2设计范围:

3.3设计周期: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资料及文件名称: 设计文本、总平面、分析图、立面图、局部节点大样以及部分效果图。份数: 壹份提交日期:景观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景观方案深化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第四条 合同文件的语言采用中文书写。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基础资料的内容及时间

(1)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地现状CAD图、市政管线基地设施资料。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2)合同签定同时需要电子文件(图形文件应为DWG文件格式)及书面文件,并有签字。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内容、份数及时间要求

6.1设计文件提交具体时间的确定: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文件后5日内未提出任何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则视为设计人交付文件符合要求。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文件后5日内提出了修改、完善文件的要求,则设计人应及时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6.2设计人所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当一律采用简体中文书写,并保证其中所使用的术语、符号为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定的专用外文术语、符号。

第七条 设计费

7.1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本合同发包人支付的总费用为人民币(¥: )。

7.2总费用为固定费用,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不再给予增加,该费用不包括如下费用:

7.2.1设计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本合同规定的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7.2.2设计人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及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图纸,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7.2.3 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其他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付至设计费总额的作为预付款。

8.2初步设计文件提交后,发包人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8.3深化设计文件提交后,发包人付至设计费总额的。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义务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五天(含五天)以内,设计人有权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五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与发包人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合理时间。

9.1.3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设计有重大变更,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如造成设计人出现重大设计返工,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9.1.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预付款不予退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完成的有效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逾期付款的每日2%标准支付违约金。如发包人逾期未支付上阶段设计费用,设计人有权停止下一阶段工作。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时间,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对于设计人提出的需要发包人做出答复或指令的事项发包人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做出。

9.2设计人义务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范围、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2条规定的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必须负责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9.2.3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9.2.5设计人应该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相关设计单位相互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10、本合同一式 4 份,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其中正本 2 份,双方各执 1份,副本2 份,双方各执 1 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约定为准。

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篇2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_____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_________,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_________厘米,加工_________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_________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指派_________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图纸预算各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绿化工程委托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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