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4、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部门报告。
7、 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8、 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场合格证书
9、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工程监理单位: 监理公司
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建黄龙圪梁隧道工程项目施工劳务合作过程中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内容
1、乙方负责人是该劳务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依照规定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2、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进行施工作业,对未按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 - 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4、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按照整改要求执行,并将执行结果上报甲方,对甲方提出问题不能及时或未进行整改的将视问题大小处以 - 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5、乙方在施工作业中,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1000-100000元不等,罚款由甲方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9、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盲目施工,发生因工或者非因工人员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发生轻伤,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00元;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50000元;亡人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 元;重大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罚款 元,罚款直接在计量支付中强制性扣除。
二、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劳务合作结束后自行终止。
甲方法人(签章):
乙方法人(签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甲方同意工程专项作业由乙方承担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责任,特将有关内容事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建设项目:
1、工程名称:
2、地点:
第二条
1、建筑面积: m2
2、结构:框架/八层
第三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部门设计,按图纸设计的静力桩部分进行施工,负责吊桩、接桩、压桩等全过程。
第四条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劳保福利、包质量、包伙食、包误工、包工期、包单价,按实际施工的建筑面积进行承包。
第五条 工程单价:
1、本项目工程量计算按桩入土深度计,送桩长度按自然地面至桩顶面高度计算,送桩时,桩顶部须点焊挡砂铁板。
2、租金单价以甲方打桩按每米人民币16元给付,送桩单价同压桩;做桩静载试验桩机配合费按每根1500元计。
3、该项目桩机进退场费按每台5000元计。
4、以上单价为不变价格,总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后结算依据。
5、本造价乙方不包括现场经费、水电费、税金及管理费,按工资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付款办法:
1、协议签定后,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五天内甲方应预付工程款为总造价30%计。
2、静压桩施工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为总造价50%计。
3、余款约20%在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指挥,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工期:
1、按试桩之日第二日起计暂定50日历天,进行正常施工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连续停水、停电4小时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误工,则工期顺延。
第九条 安全事项及卫生
(1)工人进场应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纪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2)工人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违者每次每人罚款壹佰元。
(3)严禁使用电炉,烟头要放入灰缸,如发现使用电炉或烟头乱丢的,罚款贰佰元,以保证防火安全。
(4)施工现场应文明施工,不骂人、不打架、不吵架,如发现打架的,每次罚款贰佰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5)保持宿舍及工场环境卫生(特别是伙食),如有不讲卫生,受到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罚款乙方必须负责。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责任:
(1)甲方责任:在开工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保证及时供应所需的材料,并配合机械和用水用电。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则由乙方负责。
(2)乙方主要责任:
1、首先要保证工程质量,注意安全,节约材料,按时完成施工任务,遵纪守法和执行规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费及乱用材料,造成损失,乙方应赔还甲方双倍材料的金额。
2、进场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进场后,应申请做暂住证,暂住证的用费一切自理,如不做暂住证者,经有关部门检验,罚款自付。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控制施工现场的轻伤率在3‰以下。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送公司备案一份。本合同自开工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办理结算付款后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验收,乙方没有出现轻伤事故,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