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合同集锦(精选31篇)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③外壳体检验,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外协加工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加工,针对此加工合同提出技术要求如下:
一、产品工艺要求
1、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所应达到的质量标准详见加工合同附件《质量协议》以及本协议规定的产品技术规格,以上附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有效。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对产品应达到的工艺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合理修改和调整。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生产全过程实施工艺控制,并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采取相应的工艺改善措施。
为确保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指标,甲方代表将有权对产品进行品质检验。
但甲方加强对产品的验收,并不能减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3、委托加工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治具由甲方负责提供,资料包括:编程坐标文件、电子一份,纸质受控单一份。
治具包括:锡膏钢网一张。
乙方签收甲方资料和治具后须按保密协议进行管理,并在加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返还或销毁。
治具如被乙方遗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采用有铅工艺加工,焊锡类型为6337,锡粉的颗粒应与加工的产品元件大小相适应。
5、焊接基本要求。
按照行业规范,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6、焊点要求。
甲方的产品属于高集成度家电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
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7、外观要求。
加工后的产品应整洁干净,电路板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二、材料保管和使用的技术要求
1、甲方交付乙方的产品材料,由乙方按材料保存要求进行妥善保管。尤其是各类静电敏感元件、类潮湿敏感器件,必须严格按照包装要求进行保存和使用。确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材料失效,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不做性能指标检测,按照材料包装所示要求对甲方提供的元器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如不符合的要求由甲方负责联系供应商整改或书面回复提出处理意见。
3、由甲方按贴片物料废损比例免费提供贴片加工物料给乙方,物料废损比例超出规定时直接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贴片物料废损比例为:0603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0402封装贴片电阻、贴片电容、贴片电感、贴片磁珠、贴片排阻、贴片二、三极管按为3‰;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失效(器件失效大于3‰)的问题,应及时停线查找原因,必要时书面报甲方协助调查失效原因。
对于小于3‰的器件失效,乙方可自行使用甲方提供的3‰备料进行生产,失效器件判断由甲乙双方方共同判定,对于由乙方造成的零部件器件失效,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生产过程技术要求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相关文件(表、产品技术通知、丝印图、样机)以及生产材料进行生产;由于设计、生产材料产生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产生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
2、加工过程管控。
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
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
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
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3、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确保加工过程合理受控。并保留为达到工艺管控和质量目标所产生的生产记录表单,便于甲方查阅。生产时现场的环境记录表、锡膏使用记录,回流焊温度曲线,电烙铁测温记录需详细记录并保留备查。
4、乙方在生产甲方产品时应按基本要求进行静电防护和其他过程防护,避免由此造成的产品损伤。由于乙方生产过程防护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批量供货中,若关键工艺更改,应得到甲方质量验证合格通知后,才能提供更改的产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产品程序烧录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代烧,需甲方提供软件和样机。
4、乙方在产品进行交付时,应提交按照上述技术和质量要求进行成品验收的报告。
若甲方代表在对产品进行验收或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不能达到本协议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以确保产品实物质量,必要时甲方可对乙方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
四、产品包装、运输技术要求
1、产品包转应满足:确保产品质量和外观不会因包装、搬运而受到破坏为标准,尽可能的加强对产品的包装防护。
并按加工合同要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
2、产品标记。
由于的微型化和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在包装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
每一个包装箱上均应张贴产品物料标签。
3、对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或器件损坏,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和赔偿。
五、协议的生效、终止和其他
1、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根据产品不合格批次率或使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单方面暂停本协议和供货合同。
在分清原因和责任,并确保产品质量后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重新启用本协议的日期后才能恢复正常业务。
3、本协议内容发生更改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重新签定更改后的《技术协议》。
4、其他未尽事宜随双方合作进程逐步协商进行补充或修改。
六、附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
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
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
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玻璃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某市某某机械加工厂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
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
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
③外壳体检验。
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甲乙双方经协商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
2、所有书面签署的《协作加工合同》,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率。
二、协作加工合同
1、在每次生产前,甲乙双方需签订具体的《协作加工合同》,其一般条款按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合同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作加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
三、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协作加工合同》要求保质保期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协作产品的图纸资料、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等协作加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相关信息,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未经甲方同意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甲方对新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人员能力、产品价格、供货周期、产品质量、设备能力、检验检测能力等,乙方需全力配合审核。供应商资格审核合格后,可作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甲方协作产品时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将优先选择合格供应商进行协作。
5、甲方每年年初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年度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合格供应商将继续保留合格供方资格,评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将取消合作资格。
四、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须对加工产品进行自检,并随交付的产品一起提供检验合格报告、材质证件,不能提供自检报告、材质证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2、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完成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作出返修、报废的决定。
3、通过验收的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4、乙方送交的加工成品,因质量不合格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由乙方负责;如果导致甲方发生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外协加工合同,并按实际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5、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加工。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五、订货与供货
1、甲方以下《协作加工合同》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2、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尺寸、变形的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4、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材料及其他物品,图纸须随产品一同返回甲方,造成毁损、丢失的,乙方按物品原价两倍偿付损失。
5、乙方必须遵守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对于乙方不能按期交付,甲方将按照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逾期______日内,每逾期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罚5%违约金。
(二)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罚10%违约金。
(三)逾期10天以上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按合同总额一倍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1、乙方的包装方式须保证甲方产品的要求,如因乙方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按照实际损失额度的两倍做出赔偿。
2、甲方带料加工的合同,所供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运输至乙方所在地,加工完成的产品由已方送到甲方。
七、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协作加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甲方支票付款。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八、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九、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诉讼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十、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十一、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_____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甲:________合同号:________
乙:________单号:________
一、甲因为生产需要订购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收到(甲)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
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要求时间内送到甲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乙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
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单号:________
甲:________乙:________
经手人:________经手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 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
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 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 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 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 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________元件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为生产需要订购 以下配件材料经过乙方:承接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收到(甲方) 资料(包括图纸)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要报价并复回货期。
二、生产技术要求:所有零件要按照图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如果加工数量很多,请先试做一组,(材料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规定:
1、所有零件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内送到甲方工厂。
2、超过合同期3天之内未送到货扣5%货款。
3、超过合同期3天以上6天之内未送到货扣15%货款。
4、超过合同期7天以上货物未送到货扣30%货款,并支付因超期送货导致甲方生产拖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送货时 乙方必须将图纸一同送回甲方,如果缺少一张图纸扣50元。
6、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单号)和材料名称,如果对不上甲方订购单:一律不付款。
四、验收标准:(以图纸为最终验收标准)。
五、收货规定:
1、所有零件货物经由甲方质检人员统一验收入库,全部合格者收货,如果出现有次品且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扣10%货款。
2、如果退回返工处理必须在3天内送回甲方,超期者按交货规定扣罚货款。
六、付款方式:现金预支付(500元订金),其它每月月底进行结算一次。
以上协议在双方同意下签订,如有违约按合同处理。
甲方:
乙方: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加工产品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加工产品事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图纸资料权利归属及保密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为甲方所有和合法持有。乙方除为甲方加工产品所持有、使用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外,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图纸、文件资料、样品及做工工艺技术出租、出借、泄露、复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也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为自己和任何第三方加工、制作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二、责任处理
1,若乙方违返了以上保密事项,处以二十万以上人民币处罚,并冻结乙方货款余额。
三、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本合同附件如:_________________产品加工图纸及文件资料、送货单、验收单、发票、乙方加工产品质保书、双方往来函件、传真、通知、对帐单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可传真回传)。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合同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________元件等标准尺寸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加工单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品质要求、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包装产品应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甲方提供并负责送至乙方工作场所。如发现甲方送达的材料外箱上标明的数量与实际包装后的数量有出入必须第一时间告知外协管理员,如未告知造成材料短缺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验收时的检验方法是采用抽检方式。
第六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外包加工单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没完成按未交部分货值,处10%违约金。
(二)包装数量,规格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三)乙方对自己所生产产品必须在外箱盖里侧编上工号(工号由乙方自行选择,但不能是汉字)并把工号名称报给甲方外协管理员留存。如查到未写工号,进行货值的10%进行罚款。
(四)抽检时有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包装规格时,退回乙方重新返工包装。
第七条付款条件:乙方交来的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月底由外协管理员与乙方对帐后并在下月支付。
第八条本着诚信为主的原则,暂不收取乙方的保证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为甲方加工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__________份,由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_____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_____元,大写:_____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盖章)乙方: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帐号: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
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XX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 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 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 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 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 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20--年 月 日 日期: 20--年 月 日
现因甲方: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对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二、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IC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FPC线,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该批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乙方所用辅材必须环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清单、工艺图纸、钢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签名:
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园艺园工业区23栋三楼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年8月15日星期五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质量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年8月15日星期五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提供材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材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_____%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机械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机械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机械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ps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i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p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bga为0。05%。
三、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当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
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SMT质量要求:
1.1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2.1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 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
良率不得超过2%,; 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2.3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
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2.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
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
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3.2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3.3不合格批的认定
3.3.1按 (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3.2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
2.2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5.1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5.2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5.3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5.4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5.5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5.5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 5.6结单才付款。
5.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友胜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供应商,为了保证乙方所供应商的SMT的品质及交期,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 SMT质量要求:
1.1无虚焊、无浮高/锡高、无斜偏、无立碑、无左右偏移、无上下偏移、无少锡、无余锡/多锡、无锡渣、无锡尖、无锡皱、无气泡、无分层、无烫伤、无短路、无脏污、杂物、无划伤、无侧位、贴反、元器件无缺少、贴多、无氧化,元器件型号和位置符合器件装配图纸,过回流焊不允许基材分层、起泡,等其它不良现象;
2.质量保证
2.1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采购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标准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或样本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标准要求; 乙方对出厂产品的以下项目:(1)外观,(2)规格,(3)功能特性,(4)包装,实施严格控制和检验。
2.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上线合格率按每次进行统计,功能不良率不得超过外观不
良率不得超过2%,; 不良率超标视为不合格产品将返回重工罚款处理。
2.3甲方可随时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生产工艺、外协件进行检查或对乙方所供产品随机抽
样,进行常规或专项测试。若发现不合格项或被判为不合格,乙方收到不良改善通知书时,必须制定真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和不影响甲方生产及进度计划,并将实施结果向甲方报告。
2.6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在甲方材料仓库库存期间,在规定期限(1年)内,其质量仍符合甲
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和拒付货款.
3.品检验与不合格的判定
3.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采用 抽检检验;
3.2每PC单位产品(专指送样品)若有一个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3.3不合格批的认定
3.3.1按 (致命缺陷:0;严重缺陷;轻微缺陷正常单次抽样方案表抽检,按物料 品质(检验)标准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数超过允收标准,则可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3.3.2对乙方所供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在任一单班发现不合格率大于本协议的第
2.2条款的不合格率(1%)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4.包装方式:包装要求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包装材料包装。
5.质量异常的处置
5.1质量异常按批退、筛选、特采三种方式处置。
5.2 检验发现不合格,填写异常联络单通知供应商改善,供应商在2小时内给出临时处理措施24小时内提供改善报告。
5.3异常问题不能重复发生,按每单累计,同样异常从第二次开始对供应商采取扣款处理。
a.批退,每次按元扣罚处理。
b.筛选,由供应商派人来我司筛选或由我司按人员筛选,按/小时收取选别费用。
c.特采,每特采一批按元扣罚处理。
5.4 异常造成的我司交期的延误,每款按元扣罚处理。
5.5如果甲方发现客户退回的PCBA是SMT贴片造成将以每块完成维修,还给甲方。
5.5因SMT加工问题涉及到产品的报废或客户端的赔款,则由供应商承担所有损失。 5.6结单才付款。
5.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
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五、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六、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G车载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二、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三、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四、乙方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
第三方,亦不可授权
第三方代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
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
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七、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
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8%,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5%,C及贵重元件等标准尺寸为0805以上元件平均为0.15%,FC,连接器平均损耗率为0.3%, BGA为0.05%.
三、
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④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五、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订货与供货
一、交货期: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二、关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四、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五、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XX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月结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仲裁原则
一、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二、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加工事项,以甲方所交付的外包生产图纸为凭。
第二条: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
第三条:乙方所交的产品保证为合格品,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且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四条:材料由_____方负责。
第五条:若材料由乙方负责供应时,废料率为____。
第六条:验收时的检验范围是。
①炉胆内板焊接检验。
②炉胆外板焊接检验。
③外壳体检验。
④上料部分检验。
第七条:乙方必须确实遵守合同所规定的交货期,或甲方外协管理员电话或书面通知调整的交货期,若有延误的情况以及因规格不合,质量不良,致验收不合格而遭退货时,乙方应依下列办法计算违约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经甲方认为属实者,则不在此限。
(一)过期5日内,每逾1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二)继续逾期5天以上至1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违约金。
(三)继续逾期10天以上至20天以内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分总价处_____违约金。
(四)继续逾期20天以上,依违约论,不论未交部分数量,违约金以价款的一倍计算。
第八条:按期交货合格率为100%,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按期交足定货而合格率为95%,给予总价_____奖励金。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加工订单
工件
名称计量
单位数 量单 价金 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加工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三条 材料的加工、供应: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产品合格率为100%,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图纸原因,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加工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货时现金结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单位,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畴
1、甲方与乙方达成外协加工关系,乙方负责加工生产调节器配件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订货单》要求进行交货。
2、所有书面签署的《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之处,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加工订货单》。
2、《加工货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订单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的型号产品,进行确认。
第四条、技术要求
1、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是乙方组织配套件批量生产和供给甲方产品时的技术质量依据,也是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的依据。
2、乙方应自觉执行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技术资料,如不执行技术资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如确实需要更改相关文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更改相关文件。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质量受控,保证产品质量特性符合共同确认的技术要求。
2、如果甲方需要对产品进行鉴定、复验、试装,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样件,以供鉴定、复验、试装,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果乙方的生产场地、生产工艺、主要材料发生了改变,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证明,必要时甲方将对产品重新进行鉴定、复验、试装。
4、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并带有合格证的产品。
第六条、产品质量的三包赔偿
1、甲方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甲方质量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处理。
2、因质量问题需要赔偿的,由甲方签署《质量损失索赔单》,通知乙方。
3、乙方如对赔偿有异议,可按《质量损失索赔单》中提供的产品损失计算表和品质检验报告中进行查询,如需要对故障件进行分析,甲方对此要提供必要的方便和协助。
第七条、订货与供货
1、交货期:按加工订单的要求时间交货;
2、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3、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第八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乙方提供产品所需的包装,免费送货。
第九条、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加工订单》为准。
2、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加工定货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
2、违约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二条、仲裁原则
1、协议包括《加工订货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三条、协议有效期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长期有效,若合同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电子厂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xx年 x月x 日
日期: 年 x月x 日
现因甲方:
委托乙方:
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对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二、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IC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FPC线,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该批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乙方所用辅材必须环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清单、工艺图纸、钢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
联系人:
签名: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____年8月15日星期五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质量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____年8月15日星期五
现因甲方: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乙方:进行SMT深加工,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由甲方提供对应加工材料、文件、钢网或样件,乙方负责将元件按照我方的要求,经SMT深加工,焊接在电路板上,经严格检验、防震包装后交付甲方。
二、甲方的SMT加工要求:
1、基本要求:按照行业规范,SMT要求焊接可靠,不得有虚焊、漏焊(除非缺料特别声明),“短路”、“元件反向”、“悬空”、“歪斜”、严禁“错焊”等电气故障现象发生;
2、焊点要求:甲方的产品属于模块IC产品。要求100%焊接可靠,为防止虚焊发生,焊点应尽可能做到饱满、圆润;
3、加工整洁干净:电路加工如受到“助焊剂”污染严重,应清洗干净;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材料保管:甲方将加工物料一旦交付乙方签收后,乙方立即具有保护和代为看管的责任和义务;一旦出现遗失、破损等现象,乙方应在结算时或者出现问题后一周内,按实际金额全额赔偿或者采购同型号、同品牌的相同材料交付甲方;详细情况以当日该批次清单为准!
2、爱惜材料;甲方提供的物料为电子材料,体积小但是价格昂贵,乙方在加工时应当特别嘱托员工爱惜,特别是IC易碎品,注意轻拿轻放,因此损坏超过千分之二时,应当按照实际价格在加工额中赔付甲方;
3、材料损耗:加工时按照行规,允许千分之五以内的材料损耗;贵重材料,如IC、FPC线,及其他国际品牌器件,损耗超过该范围时,乙方具有同样赔偿的义务(按实价在加工款中扣除!),应当乙方在清点物料数量时应准确、特别是贵重材料的清点应到位;大部分廉价材料不必一一详细点数,以节省时间;廉价器件包括常规片状电阻、电容等50只以下的数量出入不必计较,
4、明确要求、严格把关:乙方应有相应的工程技术部门,在加工前,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识别(必要时进行测试)、抽验,并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或其他文件,对产品的加工要求做充分的了解,在对元件及其位置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大批量贴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询问确认,不得擅自作主,影响产品质量;一旦发现批量“错贴”,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破损费、误工费等等;
5、提前通知原则:乙方在加工中发现问题(如部分物料上锡不佳、缺料等现象),应提前通知甲方及时补料或者提出解决办法,以免耽误交货时间;
6、人工补料:人工补料是发生“错贴”的主要原因,对产品的质量存在极大的隐患,乙方需严把质量关,防止此现象发生;
7、分类标记:鉴于电子产品的多样性,不同的材料在贴装后需要分类标记的,乙方应当一样在货箱及出货单中标记清楚;否则应当赔付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8、按时交货: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超时每一天,需按照该批5%的标准扣除加工费用。
9、质量承诺: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质期为: 月;在此期间内,乙方因自身加工存在的质量问题负有如下三包责任:电路及元件严重损坏和遗失一周内包赔、焊接不良三天内包返工、损耗超标结算时包补偿。(乙方所用辅材必须环保,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物料退还或保存:加工完后,乙方应在结算时及时将结余材料及其他相关物保密责任: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清单、工艺图纸、钢件、文件及时归还甲方,或者获得甲方许可出单保存。
11、网等物件均具有保密责任;加工完毕应及时返还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及时出单保存;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任何材料、资料交付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赔付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提供相应的材料、技术图纸等交付乙方;
2、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及时配合甲方解决生产当中存在的问题;
3、按约定的付款方式: 支付乙方应得的加工费用。超时每一天,需按照每天5%的标准补偿乙方。
五、运费承担:发料运费由 负责;加工完后半成品的发运由: 负责;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作为长期合作伙伴,该合同长期有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约定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路费等等!
甲方(委托方)盖章
名称:深圳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签名:
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园艺园工业区23栋三楼沃特威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乙方(加工方)盖章
名称:
经办人:
签名:
电话:
传真:
质量负责人:
电话:
地址:
签订日期:20xx年8月15日星期五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2.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3.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 项目约定
4.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 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 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 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 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 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 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 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 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 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 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委托加工订单
工件
名称计量
单位数 量单 价金 额交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生产的加工品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加工,经甲方验收后,始认为合格。
第三条 材料的加工、供应:加工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产品合格率为100%,否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图纸原因,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第四条 货款结算方式:乙方加工的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货时现金结算。
第五条 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单位,期间所发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甲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乙 方
乙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