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塑胶模具制造加工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于20____年6月1日就甲方的插头、SR线卡、尾套等模具共计十付模具开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计算模具日产能力,并需得到甲方确认方可制作;
2、模具设计所需图纸资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上产品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而进行模具设计与制作,并加工出样品供甲方确认、验收;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要求和实物样品为准。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啤出符合技术要求和RoHS环保要求的制件;
2、模具必须符合甲方在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明示的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3、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__________万啤次以上的使用寿命。
四、制造工期:
1、模具的制作期为21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即于20____年6月22日前提供全部首样;
2、首样交付后,甲方未提出改模,乙方于7天内(即于20____年6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合格样品,作为今后甲方验货依据;
五、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五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50%元付至乙方账户,作为合同定金;
2、样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4%的增值税票到甲方后,一个星期内将模具金额的50%付清。
六、加工条款: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时,应有良好的包装以免在运输途中造成各种损坏,若有损坏应由乙方无条件给予调换;
2、若甲方单个产品订单累计达到万只,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承担的单个产品模具费用(扣除4%的税款),返还方式为冲抵货款;若单个产品累计订单量未达到约定数量而甲方无故提出终止本合同的,乙方不退还模具费;
3、在乙方返还模具款后,甲方不得无故提走模具另寻供应商;
4、每次采购时,双方签订单独的《订货合同》,具体条款以《订货合同》条款为准;
5、合同一经签定,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数量生产。
七、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之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以上产品图纸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传递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
4、若乙方违反上述1、2、3款的任意一款,乙方均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收回全部模具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如非乙方泄露信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模具的保管
模具试产合格后,模具由乙方保管,具体条款见附件1《模具保管协议书》,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合同执行中无正当理由退货的,乙方不返还定金;
4、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首样,在所拖延时间内,则需每推迟一天向甲方支付模具款的3%作为违约金;由于甲方图纸更改或尺寸不准造成工期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金,若甲方有尺寸重大改动,甲方应另支付乙方改模费用;
5、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交付合格样品的,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如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本批次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7、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退货、延期支付资金且无须罚款者可不受上述1、3、4、5款约束。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3、乙方在模具设计完成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模具确认,甲方须在3天内审核完毕并书面确认;
4、本合同条款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合同签署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或合同补充协议,该合同修改或补充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甲、乙双方所订立的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即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产品配套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制作模具,乙方并成为甲方的模具产品供货者,甲方支付相关费用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制作项目、数量、金额:
1)乙方为甲方开发制作_____________模具。模具合计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首样工作期:______天:
2)乙方为甲方制作_______产品。产品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二、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模具设计和产品加工。
2)模具设计所需样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三、技术要求以及质量要求:
1)模具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列明要求制造,保证模具制作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2)乙方制作的模具应保证产能______万数量产品的使用寿命。
四、模具制造工期:
模具制造工作期为________天(第一次交符合功能装配的样件),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提供全部首样,并保证所交样品合格,甲方按合格样品封样。
五、模具产品收货及不合格处理:
乙方所交模具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方可收货,具工装验收对模具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修正或重做,由于乙方原因制件外观不合格,成型后挠曲、变形而需改良制件成型状况,以及尺寸难以控制造成的零件间配合不良状况引起的修改、制作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
六、模具制作费用的支付:
1)签订合同七日内,甲方将模具金额的_______%,即________元付至乙方帐户,作为合同定金;
2)模具及模具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模具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元付清;
3)模具金额的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模具及模具产品验收后半年内付清。
4)乙方为模具产品甲方的供货者,当甲方订单量达到________时,乙方必须归还甲方的开模费用。甲方可从乙方的货款中扣出,乙方不得有异议。当模具
生产数未达到______次而无法再生产出合格产品时,乙方必须免费重新开模,继续供货给甲方,
七、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商业保密承诺:
1)本合同规定模具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为甲方专有。
2)乙方承诺并保证,对为甲方开发与制作的模具及模具产品(包括图纸等技术资料,零件样品及模具等实物)均不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泄露或提供。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随意复制为甲方加工的模具。更不得用该模具为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制件。否则,甲方视为乙方故意侵犯甲方利益,乙方应该对该故意侵犯甲方利益的违约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4)知识产权未尽事宜由《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款,须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同期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其他情况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甲方原因所制作的模具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予以修理或重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重作或修理导致不能按期交货的,按不能按期交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每延迟一天甲方甲方可按开发模具总造价的______%,金额______元作罚金。乙方超过交货期________天,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不能交货的,本合同终止,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理或重作及其费用开支,经15天内维修或重作,也不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的计算标准为该模具的制造费用。
6)乙方违反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2)本合同未规定事宜均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塑胶模具制造以及注塑生产,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 甲方负责提供塑胶零件设计图纸,乙方负责落实塑胶零件模具加工和注塑加工.
2. 乙方所加工的模具制造出来的零件必须达到甲方提供的塑胶零件设计图纸的要求并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3. 乙方要提供给甲方模具设计方案图纸并必须得到甲方的审查认可后才能开始模具加工。
4. 本合同签订之制造模具明细附后。
5.
6. 本合同签订之塑胶零件货品单价为人民币:¥ 元(包括胶料, 人工, 机器等成本)。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 元 )作为定金, 乙方提交零件首次试模样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模具总价的%(¥元 ),模具经甲方确认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模具总价%(¥元 )。
8. 甲方连续试产5天或产量达到——件以上,日产能力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的%,模具无异常,啤件合格率达到——%以上,甲方应确认模具合格并出具模具验收检验合格报告。
9. 对模具验收不合格的,如又乙方原因造成, 由乙方修正或重作,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交货期不变。如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根据要求予以修正或重做,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货期顺延。
10. 模具制造时间:由收到定金付款起, 天内交提交合格零件样品。
11. 乙方提供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交货的实际数量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甲方另发出采购订单)。
12. 在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期限内交模, 如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超过5个工作日,甲方将收取乙方该模具总款的2%滞纳金。
13. 模架采用标准合格模架,镶件材料采用德国进口钢材。
14. 模具生产使用寿命保证——万模/次。
15. 乙方生产过程中负责该模具的维修。
16. 乙方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将该模具订单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转让或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证本合同下的一切信息(无论属于技术性质或是商业性质)都将被视为保密信息,乙方保证对上述的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17. 乙方只是提供模具及产品给予甲方,关于盗版或其它版权问题,乙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18.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