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储存加工仓库出租合同(汇编3篇)

粮食储存加工仓库出租合同(精选3篇)

粮食储存加工仓库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签订时间:

承租方(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现将油厂原浸出车间一部分出租给乙方作为存放货物使用。为保证各自利益,明确各自责任,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经协商签订租赁协议如下,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油厂浸出车间的一部分出租给乙方存放货物使用,押金 元,月租金 元整。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

二、结算方式和时间:乙方每次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承付租赁金,乙方当月30日向甲方缴纳次月租金,逾期向乙方按每日租金的1%收取违约金。

三、保管方式:乙方自管。乙方使用后自备锁具,保证货物安全;货物要做到分类存放,并留出安全通道;禁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乙方自备消防器材;库房内严禁使用烟火。

四、乙方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安全规范操作,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达到上岗要求。仓库内造成一切人身伤亡及火灾盗窃事故由乙方自行其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货物,否则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联。

六、在本合同存款期间,如甲方场地受国家征用或集团公司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迁出。

七、乙方对其租住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权责任,对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发生的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在出租房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每月按电表数向甲方缴纳电费。

八、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公共场所的卫生和综合治理及防火安全。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时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粮食储存加工仓库出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现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用于仓储、粮食加工。

2、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厂房壹间租金______________元,垛位_______个,每个垛位租金____________元,民房租金_______________元,如需增加,价格另算,租期为_____年,_____年_____用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止。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将一年租金_____________交给甲方,一次性付清。

4、在租赁期内,如果乙方因故停业租赁场地、房屋,甲方不退余下租金。

5、自来水及电由甲方提供,水价______元/吨,电价_______元/度,安装水电表,每月收取水电费。

6、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参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商、税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经营国家禁止产品及违规违法活动。

7、苫盖物资乙方自备,甲方不提供其它苫盖物资。

8、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安全、防火、防盗等相关事宜,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安全、火灾、被盗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需拆除、改建、扩建和维修甲方原有房屋及设施,须向甲方提计划并征得同意方可施工,其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因特殊原因,必须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互相商定,如有变,属于政策性的,甲方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费用。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字即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粮食储存加工仓库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出租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租赁费支付

5.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承租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承租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在出租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出租方支付有关费用。

6、租赁物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7、维修保养

7.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承租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防火安全

8.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9、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0、物业管理

10.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0.2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广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11、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11.2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11.3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权对该主张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

12、转租

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承租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承租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承租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承租方对出租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承租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承租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承租方与出租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承租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出租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承租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出租方存档。

5]无论承租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6]承租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负责。

13、合同解除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1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出租方有权停止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3.2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2个月,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3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出租方在承租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5日内将承租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14、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当地政府行为导致出租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14.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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