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甲方):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加工定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签订合同如下:_________
第一条加工定作内容
序号加工定作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价款交货期限
1
2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不含税)¥.00______元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按相关标准及甲方书面委托执行。________
第三条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及保密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2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必要文件。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如认为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不合理,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修改意见完成承揽工作。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图纸等的复制品。本合同终止,不影响该保密条款的效力。
第四条原材料的提供和检验按2执行。
1.乙方使用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应按以下规定交付材料。
材料生产厂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消耗定额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应依照甲方确定的标准选用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
品名(材料)生产厂商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消耗定额
第五条甲方不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人完成。
第六条工作成果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完工通知后3天内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3.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60日。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4.双方当事人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提交进行鉴定,并以该书面鉴定意见作为处理质量争议的依据。
第七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按3执行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代办托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甲方在乙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承揽项目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__不__回收。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
1.运输方法:_________按/执行。
(1)铁路运输;(2)公路运输;(3)水路运输;(4)联合运输;(5)其他/。
2.费用负担:_________按/执行。
(1)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2)运输费用/______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运输保险费由/方承担,共计:_________/。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十条结算方式、时间:_________按2执行
1.分期支付:_________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上述款项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2)定作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合同总价款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立即支付该款项。
(3)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______%(即/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质保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2.一次性支付:_________甲方应在承揽项目交付、验收合格并在乙方出具相关票据后向乙方支付。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条通知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终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村料的,支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支付乙方已履行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3.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5.其他: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乙方按逾期交付部分价款的3______%/天的比例支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支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的__3________%或合同总额的__3______%作为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1.其他:_________/。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向对方通知,并应在3天内提供权威机关的书面证明。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其他:_________/。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_________
1.由/仲裁机构仲裁。
2.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3.提交中国内部纠纷调解处理委员会调解。
第十七条廉政条款
双方应签订廉洁从业责任书,并履行廉洁从业义务。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执四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定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加工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
总金额(大写)
交货日期:由乙方订货清单确定。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有效,乙方要货清单确定的数量低于本合同数量 的,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成本核算变更合同价格条款。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组成为:毛坯管成本+加工费;加工所需的毛坯管由甲方提供。
二、质量标准及验收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相关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成产,质量标准为甲方的企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2、乙方应在收到加工产品之日起二天内对加工产品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甲方交付的加工产品有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甲方交付的产品完全符合加工要求。加工产品因乙方使用方法不当、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加工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标准。
2、甲方对乙方所加工的产品进行商标贴牌,但乙方依据本合同所要求贴牌的商标必须为乙方合法使用的注册商标,(包括经核准的使用类别符合商标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之前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合法使用证明等。
3、甲方负责包装箱图案制版,但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每版/次押金费用 元,制版效果图案由乙方签字确认。因乙方需要对印刷版面进行更改的,乙方自担费。
4、具体包装要求是 乙方依据本合同订购的产品数量每种、每次的型号规格数量不低于 箱;否则制版押金不予退还。
四、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加工物交由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甲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甲方已将加工物交付于乙方,该加工产品所有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乙方也以自提货物,交货地点为甲方榆垡厂区。但该批次货物要求自提应当在要货清单中注明,否则甲方默认为乙方代办运输。
3、时间要求:甲方收到乙方要货清单后,并收到乙方该批次预付款后 日交货。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加工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交货日期。
五、预付款要求
乙方应于要货清单送达甲方之日,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 ______%预付款,该预付款在该批加工物交付时冲抵货款。
六、加工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甲方完成加工产品后,在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交货日期交货前,乙方必须将该批次货物的剩余尾款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履行合同交货义务。
2、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加工款的产品所有权由甲方所有。甲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3、乙方由于其他非法定原因,未能在订货清单约定的日期支付甲方货物全款,每延迟1日支付甲方 元保管费,该保管费累计达到该批次预付款额时,该要货清单自动解除,预付款不再退还。
七、违约责任
1、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的,应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加工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依据第七条扣完保管费为止。
(3)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甲方因而造成的损失;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货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支付乙方以少交货物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甲方无故提前交付加工产品的,除非取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收,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为甲方原因导致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特殊性规定
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允许甲方在供应加工物数量上有 %的浮动时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同时鉴于加工产品的特殊性,甲方在交货时赠送乙方订货清单确定的每种规格产品 %的损耗管。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 作 方(下称“甲方”):
承 揽 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作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原材料由 方提供。原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第四条 技术资料、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供办法:由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制作的依据。
第五条 合同价款:
第六条 付款方式:乙方将定作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支付该批次全部价款的 %,剩余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的,甲方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交付本次定作的全部产品;甲方分批定作的,乙方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供货;
2.乙方负责将定作的产品运到甲方办公地点或施工现场;如果定作的产品需要现场制作或安装的,乙方应当派专人进行现场作业。运输、装卸及安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1.定作产品运至现场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当在2日内向乙方提出;对使用后才能够检测产品是否合格的,质保期为 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相关产品的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定作产品原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对不合格的原材料;
2.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或图纸;
3.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交付合格的定作产品;
4.应当按时向乙方支付价款。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价款;
2.保证提供符合约定的定作产品,原材料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3.应当按时交付定作产品;
4.负责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并承担相应费用;
5.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6.由于乙方产品缺陷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承担针对变更部分给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定作物的,仍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3、甲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应付款0.3‰的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偿付迟延货物总价0.3 ‰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其 他
1.本合同壹式 叁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壹 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2.甲乙双方承诺本合同中所确认通讯地址全部可以送达,任何一项通知送达下面地址的视为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送达方有权申请公证送达,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