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格式(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14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13228,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931126,发动机号为21497728,品牌型号:金龙XMQ611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 至滨海工业区 ,途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 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租车费用按天计算,1000元/天(来回2趟),交接班当天1250元/天(来回3趟)。 不接送员工的日子,不予计算租车费。租车费实行每月一结。乙方在下月10日前提供发票(另需增加发票税点6%),甲方收到发票后给予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四、其他费用除租赁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如汽油费,维修费等。
五、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车辆导致甲方员工无法按照上下班,则甲方有权临时雇佣车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甲乙双方。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条子女抚养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抚养事宜。
第三条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财产。
第四条甲乙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确认
1.甲方如下个人财产归甲方个人所有:
(1)房产:位于
(2)车产:
(3)存款:
(4)股票、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
(5)债券:
(6)公司股权:
(7)合伙企业出资:
(8)知识产权:
(9)其他财产:第五条债权债务的处理
1.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债务,故不涉及分割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债务。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个人债权债务,则由该方自行承担,另一方不负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抽逃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第七条帮助
因生活困难,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上述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协议方姓名:性别:男
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
协议方姓名:性别:女
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
为了相互忠实,维护夫妻感情,协议人和在年月日,就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协议人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已经同居,所以本协议中的“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算起)的财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和特别事项的处理及婚后义务自愿达成如下永久不可更改协议:
一、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协议人双方通过所有来源所获得的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1、所有夫妻共有财产均归协议女方管理,协议男方拥有财产的支配权;
2、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均不得监守自盗;
二、地位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协议人双方在家中拥有同等地位;
2、协议男方对家中的事情拥有决定权,协议女方拥有否决权;
三、债务
夫妻关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夫妻共有债务;
四、子女:
子女为夫妻双方共同抚养,教育。
五、老人赡养:
总则: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
1、协议人双方同男方母亲同居;
2、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男方的母亲的吃、穿、住、行负责;
3、协议人女方对去看女方父母拥有决定权,男方拥有否定权;
六、亲友:
协议双方亲友具有同等地位。
七、义务:
如协议人发生下列情况,对方可要求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内容为协议男方每发生下例情况一次,则要对女方做出赔偿。每发生五次为一级,最低赔偿标准为1000—1500元的物品一件,每加一级就在其上次的最低标准上加1000元,例如犯规1-5次男方需每次赔偿女方1000—1500元之间的物品一件,犯规6-10次,则要每次赔偿20__—2500元之间的物品一件,以此类推(此赔偿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行为,不算是夫妻共有财产。)
男方:
1、必须以养活女方和孩子为已任,不得对其合理的要求推诿或拒绝;
2、外出超过12点必须告知协议女方,如超时回家则不得过问女方的去向;
3、与关系暧昧的固定异性朋友关系不得超过一年;
4、与异性发生暧昧关系之前后,不得让协议女方知道;
5、当女方对男方的去向产生疑问时,男方必须解释到女方满意为止。
八、特别事项:
如果协议双方发生下列情形,对方除可以要求离婚并全得夫妻共同财产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其支付不低于人均水平的抚养费及教育用金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切债务均为发生下列情形的一方独自负责: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在家庭内部使用显形暴力(身体上的)及隐形暴力(言语上、心理上及生理上)。
3、遗弃对方。
4、带关系暧昧的异性回家;
协议人签名:协议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注:如协议双方均未曾违背本协议各项条约,但因双方性格不合而解除婚约的情况下,财产与债务各分得一半。)
此协议一份共两张,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时起升效,直至双方之中任意一方死亡或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