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安置房遗嘱给孙子(3篇)

老人安置房遗嘱给孙子(精选3篇)

老人安置房遗嘱给孙子 篇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

房屋共有产权人 身份证号:

以上两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因拆迁获得该房屋的安置,房屋坐落在 ,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为 ,并附带 一间,位于 ,面积平方米。乙方对甲方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内部设施设备:房屋已装修,水、电、管道煤气等已全部开通,并有如下设备 。

第三条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安置房,是甲方家庭共同财产。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20--年-月-日前。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1)甲方应在交付当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等一切和该房屋有关的相关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2)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应保持其完整性,相关设施、设备的实用性、(3)该房屋交付使用前的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

第七条 甲方应该将本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全部迁出。

第八条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土地证,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九条 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给乙方。

2、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率双倍计算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5、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若本合同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十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元整。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所述房屋所在地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 乙方:

共有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老人安置房遗嘱给孙子 篇2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立遗嘱人现有财产如下:_________________位于的房产一套,为防止立遗嘱人继承人在本人死后因该财产产生纠纷,特立遗嘱如下:_________________位于的房产由继承,其他人不得争夺。委托为本遗嘱执行人。以上遗嘱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老人安置房遗嘱给孙子 篇3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现将位于______小区的一套安置房房产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一事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置房属______危旧房改造项目,由县政府统一安置分配给甲方在______小区的房产,房号为______楼______单元______室,主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配储藏室______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县政府分配给甲方的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

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转让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上述房产的交易,主房和储藏室一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不含上交房产局百分之一的建房维修基金、小区物业管理费、装潢保证金和装潢垃圾清理费等,此费用由乙方另付。

四、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将转让款一次性交付给甲方,或现金一次性打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开户行建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账号户名:_________________,或农村合作银行卡: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付清所有房款后,甲方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并交由乙方保管,并将安置房、储藏室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六、关于该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及过户,待以后政策能够办理的情况下,甲方将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条款:协议签订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如甲方反悔,必须征得乙方同意,甲方返还乙方房款并处以房款总额的________%的违约金;如乙方反悔,甲方将扣除房款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乙方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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