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离婚协议(通用3篇)
协议人:,男,出生,汉族,
协议人:,女,汉族,
协议人双方于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协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愿离婚。
二、儿子华不_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给付到儿子年满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婚内购置的座落于 ,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 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 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 万元。
四、夫妻双方婚内无共同债权及债务。婚前如有个人债务离婚后由个人独自承担。
五、 可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早上9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10点送回浊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浊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双方保证对孩子的接送和照看互相配合不设置障碍,并保证孩子的健康与安全。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协议人:
年月日
协议人(男方):___,男,_月日出生,民族:族,身份证号码:,现住:
协议人(女方):___,女,_月日出生,民族:族,身份证号码:,现住:
协议人___向双方于_年10月11日在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为:。现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__与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_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取名:___,于_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取名:___。离婚后儿子及女儿随男方直接抚养生活。
2、男方独自承担儿子及女儿的全部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及医疗费)。
3、女方在离婚后每星期可以探望儿子及女儿两次,可以带儿子及女儿去玩耍,每次带儿子及女儿去玩耍不超过一天,于当天晚上22点前由男方接回或女方送回男方住处。但每年假期时女方可以连续一周与儿子及女儿一起居住及玩耍。如临时或春节等节假日探望的,女方可提前与男方协商,双方按协商结果另行安排探望及随同玩耍。儿子或女儿年满十周岁时,假期随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由儿子或女儿决定。
4、女方每次探望小孩及要求小孩随同玩耍时,男方必须无条件的配合,不许设置其他任何条件拒绝女方探望。如男方拒绝女方探望达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的,小孩抚养权变可更为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男方承担。
5、离婚后如男方有对儿子或女儿虐待等行为的,或男方经济状况恶化致使抚养儿子及女儿的生活困难的,小孩抚养权变更为由女方抚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双方各自名下或使用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通迅工具、交通工具、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
2、婚姻期间所购买的家具、电器全部归男方所有,由男方全权处置。
3、债权与债务:婚姻期间,双方没有共同的债权。双方婚姻期间各自产生的借款及其他的债务,各自独自偿还。如因各自的债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受损失方可以向对方追偿。
四、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的,交由女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立协议单位:
上海____________住宅建设办公室(简称甲方)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房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_____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_______路_______号_______室
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计算)计__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
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