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企业章程(精选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法律》(如下简称《公法律》)及无关法令、法例的划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配合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如下简称公司)特订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目与法令、法例、规章不符的,以法令、法例、规章的划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称号和居处
第三条公司称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居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运营范畴
第五条公司运营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按照实践状况详细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本钱及股东的姓名(称号)、出资方法、出资额、出资工夫
第六条公司注册本钱:万元群众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称号)、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工夫、出资方法以下:(略)
(注:公司设马上,部分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其他部门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此中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
部分股东的货泉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
请按照实践状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越两期的,应按实践状况续填本表。
一人无限公司该当一次足额交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发生法子、权柄、议事划定规矩
第八条股东会由部分股东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利用以下权柄:
(一)决议公司的运营目标和投资方案;
(二)推举和改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决议无关董事、监事的报答事变;
(三)审议核准董事会(或施行董事)的陈述;
(四)审议核准监事会或监事的陈述;
(五)审议核准公司的年度财政估算计划、决算计划;
(六)审议核准公司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的计划;
(七)对公司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作出决定;
(八)对刊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兼并、分立、闭幕、清理大概变动公司情势作出决定;
(十)修正公司章程;
(十一)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初次集会由出资至多的股东调集和掌管。
第十条股东会集会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利用表决权。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肯定根据何种方法利用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集会分为按期集会和暂时集会。
召开股东会集会,该当于集会召开十五日从前告诉部分股东。
(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肯定工夫)
按期集会按(注:由股东自行肯定)按时召开。
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大概监事(不设监事会时)发起召开暂时集会的,该当召开暂时集会。
第十二条股东会集会由董事会调集,董事长掌管;
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掌管;
副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配合选举一位董本家儿持。
(注:无限义务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集会由施行董事调集和掌管。
)
董事会大概施行董事不克不及实行大概不实行调集股东会集会职责的,由监事会大概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调集和掌管;
监事会大概监事不调集和掌管的,代表非常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能够自行调集和掌管。
第十三条股东会集会作出修正公司章程、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的决定,和公司兼并、分立、闭幕大概变动公司情势的决定,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由过程。
(注:股东会的其余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可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发生。
董事任期____,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发生。
(注:股东自行肯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发生方法)
第十五条董事会利用以下权柄:
(一)卖力调集股东会,并向股东集会陈述事情;
(二)施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核定公司的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政估算计划、决算计划;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派计划和补偿吃亏计划;
(六)制定公司增长大概削减注册本钱和刊行公司债券的计划;
(七)制定公司兼并、分立、变动公司情势、闭幕的计划;
(八)决议公司外部办理机构的配置;
(九)决议聘用大概解职公司司理及其报答事变,并按照司理的提名决议聘用大概解职公司副司理、财政卖力人及其报答事变;
(十)订定公司的根本办理轨制;
(十一)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大概范围较小的无限义务公司,能够设一位施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施行董事的权柄由股东自行肯定。
)
第十六条董事会集会由董事长调集和掌管;
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调集和掌管;
副董事长不克不及实行职务大概不实行职务的,由对折以上董事配合选举一位董事调集和掌管。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司理,由董事会决议聘用大概解职。
司理对董事会卖力,利用以下权柄:
(一)掌管公司的消费运营办理事情,构造施行董事会决定;
(二)构造施行公司年度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
(三)订定公司外部办理机构配置计划;
(四)订定公司的根本办理轨制;
(五)订定公司的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用大概解职公司副司理、财政卖力人;
(七)决议聘用大概解职除应由董事会决议聘用大概解职之外的卖力办理职员;
(八)董事会授与的其余权柄。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肯定)
司理出席董事会集会。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部分监事过对折推举发生。
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但此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大概监事利用以下权柄:
(一)查抄公司财政;
(二)对董事、初级办理职员施行公司职务的举动停止监视,对违背法令、行政法例、公司章程大概股东会决定的董事、初级办理职员提出撤职的倡议;
(三)当董事、初级办理职员的举动损伤公司的长处时,请求董事、初级办理职员予以改正;
(四)发起召开暂时股东会集会,在董事会不实行本法例定的调集和掌管股东会集会职责时调集和掌管股东会集会;
(五)向股东会集会提出提案;
(六)按照《公法律》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划定,对董事、初级办理职员提告状讼;
(七)其余权柄。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如股东不作详细划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能够出席董事会集会。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一年度最少召开一次集会,监事能够发起召开暂时监事会集会。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定该当经对折以上监事经由过程。
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法式。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但是施行董事或司理),任期____年,由________推举发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蝉联。
(注:由股东自行肯定)
第七章股东会集会以为需求划定的其余事变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能够互相让渡其部门或局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让渡股权,该当经其余股东过对折赞成。
股东应就其股权让渡事变书面告诉其余股东收罗赞成,其余股东自接到书面告诉之日起满三旬日未回答的,视为赞成让渡。
其余股东对折以上差别意让渡的,差别意的股东该当购置该让渡的股权;
不购置的,视为赞成让渡。
经股东赞成让渡的股权,在划一前提下,其余股东有优先购置权。
两个以上股店主张利用优先购置权的,商议肯定各自的购置比例;
商议不可的,根据让渡时各自的出资比例利用优先购置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肯定股权让渡的法子。
)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停业限期年,自公司停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较。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清理组该当自公司清理完毕之日起30日外向原公司注销构造请求登记注销:
(一)公司被依法宣布停业;
(二)公司章程划定的停业限期届满大概公司章程划定的其余闭幕事由呈现,但公司经由过程修正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定闭幕大概一人无限义务公司的股东决定闭幕;
(四)依法被撤消停业执照、责令封闭大概被打消;
(五)群众法院依法予以闭幕;
(六)法令、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余闭幕情况。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目外,股东可按照《公法律》的无关划定,将以为需求纪录的其余内容一并列明。
)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注销事变以公司注销构造审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注销构造一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____产生。董事_________,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人,由____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监事会设_____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_____每届为三年,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_________年,由________选举产生,_____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一式?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期为_________年。
第四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企业住所:_________
第五条?本企业由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二章?合伙目的及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的目的、宗旨:共同劳动、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第七条?经营范围:_________
第三章?出资方式、数额、期限和盈亏分担方法
第八条?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和数额为:
(一)以_________(此处填出资方式,如常货币或实物)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二)以_________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第四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一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委托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十二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由出资大的为事务执行人,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争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八)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九)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入伙
(一)新合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三)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而发生登记事项需变更或重新登记的,应于作出变更决定或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三)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人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决定后十九日内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指定一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合伙人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别伙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第二十五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经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工商局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