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热门15篇】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精选15篇)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

20xx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件》第六条“材料、工程设备”项下细分为下列6款:

第款“实施方法”,即承包人制备和使用工程所需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一般要求;第款“材料和工程设备”,涉及发包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程序和要求、材料和设备的保管与使用,以及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所有权;第款“样品”,包括样品的提供、封存和保管;第款“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的一般要求、发包人(工程师)的工程质量检查权及承包人质量责任、隐蔽工程检查的发包人(工程师)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第款“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包括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取样、材料与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以及现场工艺试验;第款“缺陷和修补”,包括发包人对缺陷修补的指示、承包人接收指示后应履行的义务,以及承包人未能遵守发包人指示的处理。

与之相对比,20xx版示范文本将相应内容规定在第六条“工程物资”中,其中列明的内容有:第款“工程物资的提供”,包含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资的两种情形,以及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工程物资所有权;第款“检验”,分别规定工厂检验与报告、覆盖和包装的后果、发包人未能按时参检的处理、现场清点与检查,以及行政机关(主要指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第款“进口工程物资的采购、报关、清关和商检”,内容涉及工程物资的进口采购责任方的采购和通关义务及责任;第款“运输与超限物资运输”,主要涉及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超限(主要指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物资)工程物资的运输和费用承担义务;第款“重新订货及后果”,分别涉及由发包人或者承包人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存在缺陷时的处理程序和后果;以及第款“工程物资保管及剩余”,主要涉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在工程物资保管方面的义务、剩余工程物资的移交程序。

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六条“材料和工程设备设计“下设5款,分别是:第款”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内容涉及:承包人就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情况(一般包括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材料和工程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向监理人履行报批、报备义务;协助监理人完成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依约定和监理人指示完成检验测试,并提交检验测试结果文件;第款“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具体内容涉及承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承包人提供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两种情形;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通知、检验等的相互协作、收货时间地点变更的处理、供货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处理;第款“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内容涉及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后的专管专用要求、承包人使用材料和工程设备前的申请义务;第款“实施方法”,主要涉及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时,对承包人制备、使用、安装材料、工程设备的一般要求;第款“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内容涉及对于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均有拒绝接受、使用,并要求提供方更换的权利和义务。

FIDIC黄皮书和银皮书第七条“生产设备、材料和工艺”项下则分为8款:第款“实施方法”、第款“样品”、第款“检验”、第款“试验”、第款“拒收工程”、第款“修补工作”、第款“生产设备和材料的所有权”和第款“土地(矿区)使用费”。

经过上述各示范文本有关材料和工程设备条款内容的对照,不难发现:

第一,20xx版示范文本在该条款的内容框架上接近FIDIC黄皮书和银皮书(黄皮书和银皮书在该条款的内容上差异不大,主要差异在于,黄皮书中的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在银皮书中被发包人的权利义务所代替),只不过前者不包含后两者第款所涉的“土地(矿区)使用费”。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该“土地(矿区)使用费”条款时常具有适用的必要性,特别是对于有大型土石方内运填方和外运弃置需要的建设工程,其中涉及金额甚巨的弃土堆场的土地使用费、购买外部土石方的土地使用费或采土采石费用,甚至还可能涉及弃土出售收益、合同项下建设工程不同区段的土石方平衡过程中的短驳、采挖填埋等内场作业费用。如果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项目涉及上述有关费用和(或)收益,笔者建议20xx版示范文本的使用者,借鉴FIDIC黄皮书或者银皮书第款的有关表述,对上述费用的承担和收益的享有通过专用合同条件或者补充条款予以约定,以减少相关争议。

第二,尽管如前所述,20xx版示范文本与FIDIC黄皮书、银皮书有关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条款在内容框架上较为接近,但是它们在具体实质内容上仍存在着下列显著差别:20xx版示范文本对于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方式,仍然采用与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20xx版示范文本和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相同的两分法:发包人提供工程物资和承包人提供工程物资。而在FIDIC黄皮书、银皮书中,通常默认承包人应提供工程建设的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应则条款主要规定承包人对于材料和工程设备备置和使用的义务,几乎不涉及发包人提供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相关义务内容。其主要原因在于,国际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情况极其罕见,因为它背离了发包人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初衷和目的。然而,国内目前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下,许多发包人仍然对由承包人完全提供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建设所需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有所顾忌。这样的顾忌有极大的合理性:一方面,承包人在工程设计、物资采购与施工工作集于一身的情况下,对以上三方面工作进行统筹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难以让发包人完全信赖;另一方面,发包人普遍存在承包人为追求自身商业利润最大化而在材料、工程设备制备和使用上可能因过分追求低价而牺牲质量(特别是材料或者工程设备的使用寿命)的合理担心。因此,笔者认为,尽管目前国内正在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但是20xx版示范文本基于国内行业现实和合同当事人的普遍关切,在与材料和工程设备相关的条款内容设定上,继续坚持20xx版示范文本和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中的两分法,是合理的。

第三,20xx版示范文本消除了20xx版示范文本存在的以下不足:

关于承包人对供应商的选择,20xx版示范文本第项规定,承包人应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关工程物资的供货商或制造厂,且承包人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或以口头暗示方式指定供应商和制造厂(只有唯一厂家的除外)。笔者认为,上述规定虽貌似部分源自《建筑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但是对于工程总承包模式而言,该规定应不适用,否则有悖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目的。理由是,其一,工程总承包人通常既是工程设计承包人,又是工程施工承包人,禁止设计人指定工程物资供应商,即等同于禁止工程总承包人指定供应商,逻辑上是不合理的,特别是当工程总承包人本身具备某些物资生产供应资质和能力(如工程总承包人自身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和能力)时,逻辑上更加荒谬。其二,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工程物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招标之外,要求工程总承包人对于非强制招标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也必须采用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选择相关供货商或制造厂,发包人如此对工程总承包人选择供货商进行干预,既无法律依据,实务操作时亦未必能对招标等竞争性程序进行实质性监督。

此外,20xx版示范文本第款、第款和第款的内容可以从合同其他条款中关于发包人、承包人的一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内容中简单推论,并无细化赘述的必要。20xx版示范文本删除了20xx版示范文本的上述条款。

第四,20xx版示范文本消除了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相应条款中存在的以下不足:

其一,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第款“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设置不尽合理,理由是:该第款仅应适用于运进施工场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应适用于承包人自行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因为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在被用于工程之前,作为动产,其所有权属于提供物资的发包人或者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以及根据第项的约定所有权已由承包人转为发包人的工程物资,在施工场地范围内由承包人代为保管,未经监理人(工程师)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将其运出施工场地,当属监理人对承包人履行对发包人所有的工程物资保管义务的监督,正当合理。然而,承包人自己提供工程物资时,在尚未按照约定或者因添附于实物工程而转变为发包人所有时,其所有权属于承包人自身,其将该等物资运入运出施工场地,当属正当行使物的所有权正当行为,不应受到监理人或者发包人的限制,除非承包人将工程物资运出施工场地的行为导致监理人增加了对进场工程物资完成质量检查的工作量,或者损害了发包人的合同权益。

其二,20xx版总承包招标标准文件第款“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内容,乃是对法律有关禁止性规定的赘述,并无必要。

20xx版示范文本第六条在下列方面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其一,20xx版示范文本未能完全消除20xx版示范文本的下列缺陷:当承包人负责提供工程物资时,20xx版示范文本第项要求合同在专用条款中列出乙供物资的类别、数量,而此等要求在合同实务中通常并不合理,原因是:一方面,在合同订立时,承包人的工程设计工作尚未开始,部分工程物资的类别、数量尚无法确定;另一方面,当合同中未约定需要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或者仅约定发包人提供的部分工程物资类别和数量时,一般应推定全部工程物资或者未列入发包人供货的其他工程物资均由承包人提供,此时是否列明承包人提供的物资类别、数量,并无实际意义,甚至可能因为某些工程物资既未约定由发包人提供,也未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最终引起此等物资应由谁提供的不必要争议。20xx版示范文本将上述相应内容调整表述为: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件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工程师批准。因而,承包人的上述报批内容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而非订立合同时)有关材料和工程设备按进度计划供货前的适当期限内完成,其目的是便于工程师对将要进场的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进行质量、数量、规格查验以及必要的试验检验。但是同时,20xx版示范文本在专用合同条件第项未列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类别、数量的情况下,仍不合理地在第项中要求在合同订立时明确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笔者的建议是,在20xx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件第项下现有内容之前增加下列内容:除专用合同条件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应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工程设备之外,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工程设备均应由承包人提供。

其二,20xx版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件第项(3)中“……;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的表述,与该示范文本其他条款中普遍遵循的发包人责任导致承包人合同利益损失的,承包人有权索赔合理利润的原则不符。笔者建议修改为:“……;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未完待续)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元及相应的财务费元。

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履约保证金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8、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方。

10、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1、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印章管理

项目经理部印鉴由甲方授权代表管理,用印范围只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因乙方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和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

第五条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收到银行保函抵押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

4、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

5、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6、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于每月30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给派出人员发放工资,时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后6个月止。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进度与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须及时自费清除污染,赔偿受污染方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6、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则乙方应按延迟付款总额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7、未足额缴纳各种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工程施工权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若乙方未及时清偿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债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和名誉损失。

第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八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达标,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4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5

建设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建设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3.1本工程确定的承包范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变更而造成合同造价变更,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增减。

4、房屋结构:框框剪结构。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____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罚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价、工程结算造价方法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干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有增减部分按合同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认联系单。

3、上述总价已包含下列项目的费率:劳动保险增加费、税金等一切费率。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经查实作以返工(调换)。

2、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和设计的要求。

六、保修约定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年,在年保修期内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以下约定时间进行修复。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现场负责人。

1.3帮助协调乙方施工进场所需水、电接驳等事项。

1.4及时协调好乙方与施工场地内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关系,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5接到乙方申验报告后及时组织各项工序及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

1.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

2.乙方责任

2.1乙方现场负责人

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须达到区级标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垃圾当日清运)。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中如有不合理或有异议的,乙方必须有预见性的提出建议,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如确因乙方单位在施工中考虑不周全,又没有预见性的书面提醒业主,从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损失,乙方单位需要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2.5乙方施工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卫生工作(门、窗、玻璃、地面、卫生洁具擦扫干净)并承担有关费用。

2.6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则由乙方自行及时修复和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6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业主:

承包商: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合同日期:

目 录

合同协议书 合同条件

第1条 一般规定 第2条 业主

第3条 监理单位 第4条 承包商 第5条 设计

第6条 工程实施 第7条 设备材料 第8条 工期

第9条 工程质量

第10条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第11条 机组启动试运与考核第12条 保修

第13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第14条 工程变更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违约责任 第17条 不可抗力 第18条 提前终止 第19条 索赔

第20条 争议解决 第21条 其它 附件1 技术规范

附件2 里程碑进度表

附件3 业主采购的设备和材料 附件4 承包商分包的服务附件5 分项价格表 附件6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7 工程进度付款计划附件9 质量保修保函

附件10 培训计划

附件8 工程月度资金流计划

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业主”)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于 年 月 日在_____签署。

鉴于业主拟建造 (工程简述),并于 年 月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接受了承包商对工程建设总承包的投标,为此,双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的合同价格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协议书及有关修改、补充文件; (2) 中标通知书(如有); (3) 合同条件;

(4) 合同条件附件(包括经双方确认技术规范等); (5) 经双方确认的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技术文件); (6) 投标文件; (7) 招标文件;

(8) 其他经双方同意进入合同的有关文件。

合同组成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楚或互相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同一顺序的则以时间在后的为准。某一合同组成文件本身存在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的情形时,双方应从合同目的实现的角度协商解决,但不应对工程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经协商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请争议解决。

3、承包商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履行其他合同义务。

4、业主承诺,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格并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5、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业主: 承包商: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传真:

邮政编码:

合同条件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工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监理服务期 。

本合同一式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 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8

发包人(全称):____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内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机电、幕墙、高档装饰、景观及小区内路面等全部工程内容。其中:

1、1、建施工承包范围为___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___________2。3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3、程师指令经发包人同意的其他项目。

发包人如有正当理由时,保留对以上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对上述承包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暂定)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暂定)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工程满足国家、省市现行的各项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总体质量符合《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的规定。质量目标:确保市优,争创国优。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_____元(暂定)

此价款为暂定价,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以双方确认的【20xx定额价款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预算书

9.他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其他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安徽玉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5万方加气块生产线——附加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概况:

1、结构形式:

2、轴线尺寸与面积:

四、承包施工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选用:

1、承包内容为:主钢构及结构小件、檩条、屋面板、墙面板、制作、运输、安装、验收(不包括钢结构防火、天沟、落水管)。

2、材料的选用:主钢结构抛丸除锈两遍中灰面漆:屋面板为瓦楞980型EPS泡沫夹心(上板0.5mm、下板0.45mm彩板);墙面为V900型0.5mm单层彩钢板。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总价包干,不因原材料变动调价。

五、采用图纸:

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按图纸中合同内容加工制作。

六、工程造价:

1、工程含税造价大写: :小写:¥ 元

2、如图纸变更或工程量增减,以甲方工地代表签证为准。

七、质量标准及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本工程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安装工期为20天。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停工工期顺延;

八、工程付款:

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工程款15万元,剩余3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

九、甲方工地代表为陈志刚,乙方代表为张兴山

十、解决纠纷的方法:原则上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有效期至工程款全部结清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天数____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____,小写¥____。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____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____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____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____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____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工程总承包(EPC)合同

(适用于安防、门禁、消防等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的系统工程总承包)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承包方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JZ安许可证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项目经理:指甲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2 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3 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4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甲方约定。

1.5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6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各省建设厅、各地、市、县建委(建设局)。

1.7 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第6条6.1款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8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8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1.9 图纸:指由乙方设计并提供,满足甲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0 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1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2 小时或日: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日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日,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13 不可抗力: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暴风雪、洪水、地震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2 批准文号:

2.3 资金来源:

2.4 承包范围:

2.5 承包方式: EPC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设计)

2.6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若甲方根据需要调整日期,开工日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7 合同价款:

本工程承包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单 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金额

1

2

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元)

备注条款:

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审计的实际工程决算报告为准。

2.8 合同价款构成:包括设计费、制造费、配套件费、组装调试费、检验费、试验费、图纸资料费、涂漆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培训及其售后服务费用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第三条 付款方式和条件

3.1 设备款付款方式和条件

3.1.1 设备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1.2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1.3支付时间及数额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

第二次

乙方材料设备进场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完成工程的%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3.1. 4 有下述情况时,甲方有权拒付、少付或迟付全部或部分货款:

A. 乙方所供设备的各种清单及票据上所列型号、规格、数量等交货结算条件不符合合同或技术附件规定时;

B. 票据金额计算错误或单据不全、编号不清时;

C. 合同产品实际到货情况与装箱清单不符或货物验收不符合质量和合同要求而未解决时;

D. 合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等,未得到妥善处理时。

3.2 工程款付款方式及条件

3.2.1 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2.2 工程款付款方式

付款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元)

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 工作日内

第二次

完成工程的%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 延期开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4.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小时内,双方就损失情况和工期延期进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

4.2 因甲方提出计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

4.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4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6 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4.7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书面形式的指令、确认单、批准手续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设备包装及运输

5.1 包装标准: 。

5.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5.2.1 全部合同产品都用箱子进行包装。材料的包装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防腐、防潮;

5.2.2 易损件等,要单独包装并标明名称和“易损件”字样;

5.2.3 货物的标记按中国国家有关货物运输的规定执行。箱面各种标记必须齐全,如箱号、设备名称、合同号、收货单位、发货单位、收发货站、重量、外形尺寸、吊装位置、防雨、防碎、防倒置标记等;

5.2.4乙方交付的单件合同产品,不同编号不得混合装箱。多个小箱装为一个大箱时(仅限于同类设备),每个小箱应单独有装箱清单,而大箱装箱单应标明小箱的件数及名称;

5.2.5箱内每个零部件均应挂有标签,标明零部件的项目号、名称、零件图号及所属装配图号、件号和数量等内容;

5.2.6由于乙方包装不善或标记不清所造成的设备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5.2.7每个包装箱内应附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各一份;

5.2.8产品标志和标牌如不完整清晰,乙方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5.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5.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5 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5.6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5.7设备的运输应符合中国的有关规范的规定。

5.8运输区段: 。

5.9乙方对合同产品运输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5.10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设备的交付与验收

6.1设备交付方式: 。

6.2设备交付时间和内容: 。

6.3设备交付地点: 。

6.4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设备总图及主要技术参数、电气原理接线图、零部件图、操作维护说明书、配件明细表、易损件图、检验记录、试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文件、装箱单等全套资料。

6.5 设备验收

6.5.1乙方应在货到后 日内,确定验收日期,并提前 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委派人员参加验收;

6.5.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6.5.3 验收结果与合同或技术附件约定不符,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 材料设备供应

7.1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7.1.1 本工程安装主材、安装辅材均由乙方按照甲方或合同指定的品牌、厂家进行采购。

7.1.2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国家及行业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7.1.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

7.1.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甲方要求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1.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乙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7.1.6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工程师

8.1.1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方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工程工程师,按照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行使权利。监理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批准:

1)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甲方指定的品牌质量的认质等。

2)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1.2乙方派 为本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的履行。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前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2 甲方权利与义务

8.2.1负责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清理以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8.2.2 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线路的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现场交验;

8.2.3 负责协调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公路运输道路;

8.2.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电缆、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8.3 乙方权利与义务

8.3.1 在开工前 日内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

8.3.2 在开工前 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8.3.3 工程开工前 日内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达到竣工条件 小时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工程事故发生后 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并在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8.3.4 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

8.3.5 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否则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罚款及其它处罚;

8.3.6 对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8.3.7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8.3.8 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准备验收;

8.3.9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工程师和安全管理部门,经工程师、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案后方可实施;

8.3.10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3.1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8.3.12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乙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3.13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九条 进度计划及施工技术资料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 日提供。

9.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

9.3 施工技术资料的提供

9.3.1 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 套,国家标准一律由乙方自备。

9.3.2 一切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问题联系单均采用书面形式,且经设计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第十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由于甲方原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违背甲方招标要求或设计出现重大失误)变更设计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带给甲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变更设计

11.1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11.2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乙方应在 小时内通知甲方,由乙方会同设计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后 小时内将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提交甲方。乙方按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由此增减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以顺延。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 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 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工期提前时,甲方需向乙方代表提出书面报告,乙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甲方可视为提前及要求已被确认。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设计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有权要求返工、修改,由此而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工期延误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 份,并由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确认。

第十六条 安装调试与工程验收

16.1 安装调试

16.1.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16.1.2 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错误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16.1.3 安装工作完全符合甲方的要求或合同的要求和标准,并且单机试车成功,双方代表可在 日内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16.1.4 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合同或技术附件约定的技术指标,并通过相关环保部门的环境验收评审后,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16.2 工程验收

16.2.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 小时内、其它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 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 小时内,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

16.2.2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其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七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7.1 设备质量要求: 。

17.2.2 所有设备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执行,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高标准为准。

17.2 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等级

17.2.1 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其它相应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17.2.2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

18.1 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技术附件中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资料。

18.2 工程竣工后 日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合同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 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规范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 日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在 日内整改完毕,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18.3 工程竣工后 日内,乙方应绘制竣工图一式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核定单编号,提交甲方存档。其它交工资料的内容与份数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给甲方。

18.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负责 的调试运行,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8.5 乙方负责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第十九条 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

19.1甲乙双方约定质保期为 12个月。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9.2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免费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19.3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 12个月的免费维修(人为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乙方承诺对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及时上门免费维修、调试、处理,并在设备维修期间为甲方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停运的时间。

19.4免费维修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服务,服务费用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计算。

19.5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甲方可另行申请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甲方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条保密协议

20.1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20.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

2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应用本工程图纸资料。

20.4 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20.5 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

22.1由于甲方原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2.2工程或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22.3乙方保证对所交付货物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否则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2.4因乙方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结算价 %的违约金。

22.5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期限负责整改,并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2.6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2.8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2.9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索赔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可按以下规定向违约方索赔:

23.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3.2索赔事件发生 天内,向违约方发出索赔通知;

23.3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违约方在 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23.4如索赔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安全施工

24.1 与本工程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在施工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安全合同》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2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如监理和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经指出仍未纠正的,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每次;出现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自负。

24.3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乙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24.4 现场用电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必须带漏电保护,不许用电炉。如施工现场出现用电漏电或短路跳闸,造成停电、影响甲方用电,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4.5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制度。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其他约定如下:

A. 乙方需提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计划和落实情况;

B. 工程师对乙方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若发现乙方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

C. 乙方应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支付情况。

24.6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 种方式解决:

A.提交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27.1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7.2 合同变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27.3 合同解除

27.3.1 合同解除的因素: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7.3.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B.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货;

C.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D.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E.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F.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7.4 合同解除的处理:

27.4.1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在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处理。

27.4.2 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27.5 合同终止

27.5.1 合同终止的因素:

A. 甲乙双方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B. 合同解除。

27.5 其他: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其它约定

28.1 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支付的当期进度款中发放农民工工资。

28.2 本工程竣工后,应将施工现场周围和施工单位生活区周围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28.3 严格按达到____市“创卫”要求施工,达到西安市“创卫”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28.4 施工过程中,资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测试报告等(包括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每月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进度和资料进行检查,出现问题限期整改,否则每次违约金 元人民币。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要按规定将竣工资料交监理验收,由监理出具相应证明后,甲方方可组织验收。

28.5 乙方应负责协调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关系,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28.6 工程决算书必须要加盖乙方法人公章方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组成本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9.2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A. 合同书及合同技术附件;

B. 《EPC总包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C. 乙方的投标确认书;

D. 中标通知书;

E. 甲方的招标文件;

F. 乙方的投标文件;

G. 图纸;

H.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I.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J.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查纪要、往来信函等;

K. 甲乙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L. 其它现场签认单。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29.3 合同份数: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2

发包人: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_________(全称)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企业代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甲方将_________工程交由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总量:

4、承包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共_______天。

5、工程价款:

6、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7、工程质量:

二、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3)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三、安全条款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生产作业,制定安全生产规范供乙方执行。

2、乙方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一旦施工环境不符合施工条件,必须马上停工。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规范,安全会议要经常开,安全知识要时时普及。

4、乙方必须规范每个工人的.行为,不戴安全帽不得进场。

四、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______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几个工程队同时在进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测量以承包经营开始的红线范围、测量报告以及完工测量报告作为依据。如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认可的测检资源进行测绘。根据测绘报告协商解决工程量问题。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五、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均须向守约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如乙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交予其他单位施工。

六、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发生变化和调整,而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七、合同的解除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为准。

八、保密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______日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1(2)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______,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______,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______元(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______元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4)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______元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6、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7、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______ 现场代表(乙方):______

监理:______ 现场代表(甲方):______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 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总承包合作协议 篇15

第一条总则

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性合作协议。

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合作的形式及收费标准

1、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签定后双方视具体工程对象,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负责向另一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率标准,单列条款约定);并负责承揽工程应该支付的前期费用。工程应付税、费等由施工方负责。

3、管理费率视结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缴纳,管理费用收取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

a:_________________结算值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收取2%管理费用;

b:_________________结算值为5000万元至1亿元。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

c:_________________结算值为1亿元以上。分别按50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费用,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1.5%管理费用,超过1亿元部分收取1%管理费用。

4、双方在工程所在地设立银行共管账户,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转账时需经一方加盖公章一方加盖财务主管章(皆为银行预留印鉴)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后,按到位额扣除相应的管理费用,余款在三日内拨付给施工方用于工程施工。

5、施工方对所承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施工方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业主规定的各项规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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