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汇编13篇)

共同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精选13篇)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境外母公司注资(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该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__元,所占该境外母公司股权为______%。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即_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______元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7、退出机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终没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须向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注资额转让所占该境外母公司的股权。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_____、_____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签订地点:

_____年____月___日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2

众筹股权投资协议20__最新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__________公司,在____行业具有良好的运营能力(简单介绍公司情况;比如,已经成功开办____总店,并主导____家加盟店的设立),现拟出资____万元并寻求投资方融资____万元(最低融资额为____万元)在____区域设立____连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连锁企业”);

2、乙方,__________公司,成功运营____网站,能够为甲方提供较为完备的技术支持,展示甲方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以期实现互联网便捷融资、投资、管理的目标。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股权众筹协议范本》(以下简称“本众筹协议范本”)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融资费用

1.1在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甲方委托乙方通过其管理的____网站提供以下服务:展示甲方申报的项目、发布融资需求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就交易的结构、定价、尽职调查及其它相关事情做出安排,具体内容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相关众筹协议范本。

1.2甲方就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的合作事宜在____网站的推广融资期为____天,推广融资期结束后,如融资额未达到甲方事先约定的最低融资额____万元的,视为融资失败,否则视为融资成功。

1.3本次融资费用为融资总额的____,计____万元。甲方还需向第三方平台支付融资总额的____,计____万元,作为资金托管费用。

第二条委托有效期

本众筹协议范本的委托有效期自甲方在____网站发布项目并通过____网站的审核得以公开展示之日至甲方完成融资并设立新公司(店铺、项目等)。若委托有效期届满而____网站或本公司提供的融资服务仍在进行中,则委托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该服务完成。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应按照乙方运营的____网站的规则,将出资款如期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融资成功后,甲方应按照为设立新公司(店铺、项目等)所签署的合伙众筹协议范本的约定,如期将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转入合伙企业账户,并支付融资费用与资金托管费用。

3.2当项目推广投资期结束后,如融资失败的,此时甲方有权收回出资款,但须支付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甲方及投资人出资额的费用。甲方同意前述费用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

3.3甲方延迟或拒绝按照约定条件将出资款汇至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或汇款后又抽回出资的或怠于履行连锁企业的选址、策划等义务或有其他损害____网站声誉的行为的,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除需支付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融资总额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同意前述费用、违约金等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

3.4甲方承诺,在项目推广融资期开始后不得越过乙方与____网站的认证投资人就本众筹协议范本项下的项目达成任何形式的合作,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5%的违约金、融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托管甲乙双方出资额的费用。甲方同意前述费用、违约金等由乙方从甲方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资款中扣除。

3.5甲方承诺,为维持____网站的公信力,设立合伙企业后,应将每个月的月度营业报表、分红详情于下一个月的第三个工作日前上传到____网站,并接受____网站的监督。如甲方连续两个月未上传前述信息,视为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资总额____的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4.1在____网站以适当的方式对甲方进行宣传与推广,通过____网站为甲方寻找适合的投资者;

4.2____网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有偿为甲方提供相关融资资金托管、支付;

4.3____网站与专业律师事务所合作,有偿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交易众筹协议范本等法律文件起草等专业法律服务;

4.4____网站提供信息交流和分享服务;

4.5协助甲方通过相关众筹协议范本的条款设定,保障甲方的经营管理权限,为甲方规范化管理奠定发展基础;乙作为____网站的运营方,有义务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行。

4.6乙方有权就甲方的融资事宜收取服务费用。如在双方合作中,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继续提供融资服务。

第五条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在委托有效期内遵守____网站的使用规则,维护____网站的公信力,在____网站所申报项目的所有信息真实、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并且项目信息不存在侵犯他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

5.2甲方承诺,向____网站提供的为完成本项委托所需要的涉及经营和财务的重要信息和数据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3乙方承诺,在委托有效期内,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为甲方提供便利的融资网站,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获得融资。

5.4乙方承诺,对于甲方明确的保密内容,没有甲方的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第六条文本及生效

6.1本众筹协议范本是双方关于本项委托的最新文本,将取代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众筹协议范本。除非在本众筹协议范本生效后双方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否则本众筹协议范本所载条款不能更改。本众筹协议范本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友好协商并以签订补充众筹协议范本的方式处理。

6.2本众筹协议范本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其他

本众筹协议范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凡因本众筹协议范本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3

本股权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市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_____),注册地在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公司原股东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引进甲方作为战略投资者。甲方愿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_____公司。

2.原始股东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资形式向目标公司募集资金人民币万元。增资完成后,甲方占增资后的目标公司股权。

3.目标公司与原始股东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投资人募集投资款,而投资人在对公司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目标公司增资。

为此,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章释义及定义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关联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控制该人士、被该人士控制、或与该人士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门”指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试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指公司及各原始股东在本协议中向投资人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指投资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审计机构按照中国通用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的公司实际税后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

“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东和投资人于依据本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出资到位后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同时修改的公司章程。

“权利负担”指质押、抵押、担保、留置权、优先权或其他任何种类的权利主张、共有财产利益或其他回购权,包括任何对于表决、转让、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质的所有权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适用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外。

“认购”指投资人或者其确定的最终投资方根据本协议对新增股份的认购。

“投资人保证”指投资人在本协议中向公司及原始股东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

“工作日”指除周六、周日、中国国务院指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外且中国的商业银行开门营业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响”指公司的销售收入、净资产、利润等发生超过_____%的减少或下降,或对公司的业务前景(财务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响,无论是否来自供公司的通常商业过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过IPO、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资本市场,公司股东因该等上市行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除外)。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和“万元”。

第二条解释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下述用语应包括以下含义:

提及“法律”,应包括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条例、地方规章(包括不时做出之修订)的任何规定;

提及“一方”时,应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个人代表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提及“包括”应被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

(2)本协议包含的目录和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应被用于解释、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本协议规定的含义。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协议提及条款、附件和附录时指本协议的条款、附件和附录,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对该等文件的任何修订、补充、修改、变更。本协议各附件及附录以及根据本协议规定或为实现本协议的目的签署其他文件,在此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参与本协议的协商和起草,对本协议中各方存在歧义或者不明之处已经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本协议不构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参与本协议的起草、讨论或者对本协议约定事项存在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本协议或本协议中个别条款无效。

(5)原始股东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为实现本协议约定,投资人有权要求原始股东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二章增资

第三条投资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募集投资款人民币万元。

(2)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投资人特此同意以现金方式出资,目标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资,且该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权益应未附带亦不受限于任何权利负担(本次增资称为“本次交易”)。

第四条投资对价

本次甲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占增资扩股后的目标公司_____%股权。

第五条投资款的支付

各方确认,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投资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将投资款汇入指定账户:

(1)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实现;

(2)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风险的法律意见书;

(3)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4)至投资人缴款日,各项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均真实、完整、准确且无误导性;

(5)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东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协议项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项协议、义务或承诺;

(6)至投资人缴款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在业务、经营、资产、财务状况、诉讼、前景或条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条支付后的义务

公司应在投资人缴纳出资后及时完成以下事项:

(1)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司应向投资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长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并将投资人加入股东登记名册以表明其对股权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及正式注册为公司的注册股东。

(2)自投资人缴纳出资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司应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优先认购权

(1)当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资方式成为公司股东)时,各方有权按其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购公司拟增加的注册资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资本公积或法定公积按股东出资比例转增注册资本;以及(2)经过股东会批准,公司为收购的目的发行新增注册资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优先认购权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认缴该等未经认缴的拟增加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优先购买权

(1)如果公司原始股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拟受让方”)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共同出售权

原始股东及投资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1)如果转让方欲将其在公司的标的权益转让给任何拟受让方时,若非转让方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购买全部拟转让股份,则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非转让方应有权按比例同转让方一起向拟受让方转让该非转让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转让方拟转让公司股份前,应按照第八条(2)项规定向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应当在收到该项转让通知后20日内书面回复转让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否则视为放弃共同出售权。其他股东拟行使共同出售权的,则该股东共同出售的股份≤该股东持股总数×(拟转让股份总数/转让方持股总数)。

(3)转让方应允许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同时向拟受让方出售其股份,拟受让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权的股东共同出售的,转让方不可以向拟受让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条反稀释条款

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东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或发行可转债、认股权证或期权;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东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资形式再融资,则发行该等新股单价(下称“新低价格”,新低价格=公司发行该等新股所获得的全部对价÷该等新股占公司发行后公司全部股权的比例÷发行新股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一个门槛价格(门槛价格=投资人对公司实际投资总额÷投资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如果新低价格低于门槛价格,则投资人有权以一元人民币的总对价从发起人股东获得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下称“新增股份”),以使得该等新股发行后,投资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于增资时的股份比例。投资人从发起人股东获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超过一元人民币的,发起人股东应当将超出部分以投资人认可的方式补偿给投资人。

第十一条清偿权

公司发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终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费、薪金、负债和其他分配后,投资人依照投资金额所占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运营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

(1)公司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须取得投资人的同意方可通过: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资本或向第三方发行股份或增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b)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时间、方式、地点、路径等事项;

(d)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e)公司对外投资或金额超过500万以上的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增加或减少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人数;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i)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外的且单笔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超过500万元的支出;

(j)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

(k)公司对外签署的金额单笔超过100万元或者累计超过500万元的非经营性合同;

(l)清算、兼并或出售或购买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使得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发生控制权变化;

(m)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的性质或结构;

(n)增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相似计划下发行的股份,但是源于原始股东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业务经营之外许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公司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担任何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债务,或在公司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上创设任何权利负担;

(q)以公司资产为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员或雇员或关联方提供贷款或者担保;

(r)改变或取消任何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优先权或特权。

第十三条公司组织结构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应再成立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应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东委任,2名董事由投资人委任。监事会应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及1名监事由投资人委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出纳由投资人委任。原始股东和投资人承诺在行使股东选举权利时保证对方各自提名的候选人当选董事。董事离职,提名方有权提名另一候选人并经选举成为公司董事。

(2)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其履行董事职责所发生的相关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会的召开应有所有董事,并且其中应包括投资人提名的董事(但在会议召开十日前,经两次通知未能参加会议也未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除外)参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准时参加董事会的,公司应再次通知,并将会议时间相应顺延5天召开。

(4)有关下列事项的决议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并且其中必须包括投资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决议”)

(a)制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方案;

(b)制定设立新的子公司、代表处、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职和替换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变更公司审计、财务制度和程序、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d)审计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奖金、车辆和房屋的购买和规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于40万元人民币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和福利计划,且年涨幅超过25%;

(f)股东大会权限下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及资产收购、处置事项;

(g)任何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各方权利或义务的任何弃权、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迟延或未能尽力行使其在涉及关联方的交易的协议或协议项下享有的针对协议相对方的权利和救济;

(h)购买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认股权证等)的行为;

(i)各方一致认为需董事会决议同意的其他事项。

第五章承诺

第十四条公司及原始股东向投资人承诺如下(但如有特别提及其他方的承诺之处,该承诺亦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在工商登记日前,除已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发行任何股份,包括发行与公司股份相关的期权、权证、各种种类的可转换债;(ii)公司各原始股东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记日前,采取所有合理措施确保公司以一个持续经营的实体按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营运其主营业务,其性质、范围或方式均不得中断或改变,且应延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采用的健全商业原则;

(2)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东均不得从事、允许或促成任何会构成或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作为或不作为,且应就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将导致违反本协议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项下任何陈述与保证或任何协议、义务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形及时通知投资人;

(3)在工商登记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润向各原始股东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记日前,以本协议所载列的保密规定为前提,投资人的代表应可在发出合理通知后,于正常营业时间查阅公司的账册和记录(包括所有的法定账册、会议记录、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尽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备齐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第六章陈述及保证

第十五条各方共同的陈述及保证

(1)各方均依据其管辖法律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作为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2)交易文件构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3)各方签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并遵守交易文件的条款和条件,(a)并不违反该方需遵守或该方受到约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决、判决或法令,且(b)也不导致违反对该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文件或承诺项下的条款。

第七章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年度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凭证、收据、统计报表和报告、财务账册应以中文书写。

第十七条审计

(1)公司的财务审计应由一家国内的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独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来完成。审计报告应递交股东大会、董事会。

(2)如果任一股东合理认为有必要聘请其他审计师或专业人员来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审查时,则其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审计和审查,公司应给予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该股东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

(1)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四十五(45)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季度的财务报表。

(2)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九十(9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日内,公司应当向全体股东提供经由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具有国内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公司当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此外,公司(财务负责人)还应准备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财务报表及关于年度利润分配的建议书

第十九条知情权

公司股东各方有权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查阅会计账簿、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公司应当进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终止

第二十条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关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各方公章;

(2)泰*资本已经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人本次投资议案;

(3)就本次交易,投资人已经取得了内部投资委员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4)至签署日,未发现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

第二十一条终止

(1)如果在投资人缴款前任何时候发现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实、事宜或事件(不论是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发生,还是在其后产生或发生),投资人有权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而且该违反在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有关方对违约作出补救后60日内未得到补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东严重违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东保证;

(c)发生对公司业务、状况(财务或其他)、前景、财产或经营成果的重大不利影响。

(2)在下列情况下,权利方可单方提出中止本协议,而本协议所约定之本次交易将随之被放弃:

(a)经由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关联方的清理工作,包括注销无实质业务的关联方以及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关联方整合进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c)出现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约责任

(1)对于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严重违反本协议及/或经修订的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承诺或义务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诉讼、费用和支付,该方应向其他各方作出赔偿并使其不受损害。

(2)原始股东对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以及本协议需承担回购义务、补偿责任等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几方单独或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公司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六(6)个月,并且各方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提出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签署以及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保护并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要求,都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60日内未能通过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应在一方通知争议其他方后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保密责任

(1)各方确认,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由于本协议而交换或获得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以及各方成为公司股东后所知悉的公司业务、财务、技术、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专有资料(下称“保密信息”)。各方应当,并应确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股东、代理人、关联方及聘请的专业机构)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资料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该资料。

(2)下列情况不视为一方违反保密义务:

(a)该资料是公开资料或者通过公开渠道取得;

(b)应监管部门要求或者为争议解决而向仲裁机构提供。

第二十七条放弃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一项权利并不作为对该项权利的放弃;任何单独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亦不排除将来对该项权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条转让

(1)各方已经知悉并同意,投资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有权利通过其控制的专项基金向公司缴纳投资款。若投资人行使这一权利,在缴款前,应将出资人、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东。

(2)投资人若通过其专项基金实施对公司的投资,则本协议下赋予投资人的特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实际投资的专项基金继承享有。该项权利继承无需相关方另行签署协议,公司及原始股东对此予以确认。

(3)为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所需,公司、原始股东、投资人及专项基金可另行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但并不因此代替本协议的效力,其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4)投资人或专项基金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让方承继投资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

第二十九条修改

本协议不得口头修改。只有经各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条可分性

若本协议中或多项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在任何一方面被视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并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响或受损害。各方应通过诚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条款取代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而该等有效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应尽可能与那些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所产生的经济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每一份签署的文本均应被视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余交由公司存档,以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只用。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签署《股东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应用中文书写,并用专人递送、信函、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另一方在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不时通知该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确定:

(a)专人递送的通知,专人递送当日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b)用信函发出的通知,则在信函寄出日(在邮戳上标明)后的第10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c)用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在特快专递寄出日第4天,即视为已有效送达;

(d)用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有关文件的传送确认单上所显示的传送日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正在就投资入股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经营相关业务的能力或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1、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资料、价格和报价方法信息、财务状况及预测信息、交易信息,投资项目信息,商业策略、程序、市场策略、营销方法、培训资料,以及涉及任何一方客户或关联企业的信息。

2、双方责任

2.2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2.3如果谈判或投资不再继续进行,应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3、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3.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3.2对任何针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4、违约责任

4、2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4、3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5、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6、其他

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面试网 )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乙方和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已于20__年 月【 】日签订《股权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投资协议的基础上就相关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在本补充协议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提及的词语定义如下:

“会计年度”,指自任何一个公历年度的1月1日起至该年12月31日止的连续期间。

“税后净利润”,指在中国会计准则下,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税后净利润。

“元”,指人民币元 。

第二条 业绩承诺

2.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公司20__年、20__年及20__年应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如下:

20__年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0__年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0__年会计年度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

2.2如2.1条20__年、20__年和20__年会计年度实际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与乙方承诺保证的税后净利润目标相差不超过20%,则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2.3如果公司未实现2.1条中20__年、20__年及20__年的业绩指标,则乙方同意对甲方进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的计算方法如下:

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 = 甲方投资金额 *(500万元-20__年乙方实际净利润)/500万元;

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 = (甲方投资金额-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 )*(1000万元-20__年乙方实际净利润)/1000万元;

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 = (甲方投资金额-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20__年货币补偿金额)*(1800万元-20__年乙方实际净利润)/1800万元。

2.4若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实现了新三板或其他资本市场挂牌交易,则甲方须从股价溢价收入中扣除相关货币补偿款项返还给乙方。

2.5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总额超过承诺的业绩总额,则甲方须返还已支付的货币补偿金额给乙方。

第三条 回购条款

3.1如果乙方未完成以下任一目标:

(1) 2.1中的业绩承诺;

(2) 2.3中的货币补偿;

则甲方有权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决定将所持公司的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乙方。

3.2乙方承诺,在甲方向乙方提出股权(明股实债)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天内,将股权收购价款支付给甲方。股权收购价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股权收购价款=甲方投资金额 *(1+8% * n)- div

n--本次股权投资款到账日至甲方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对应的实际年份数,剩余天数不足一年的按零散天数除以360天计算。

div--甲方从公司获得的累计分红及所获得的乙方对甲方的现金补偿款。

甲方需在收到股权(明股实债)转让全部款项的当日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或明股实债的现关财务手续。

3.3乙方承诺自甲方投资款到账之日起至新三板挂牌止,若乙方所持股权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转让等,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特别约定

4.1如在本次股权投资协议签订后,未来任一其他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条件及价格优于本次股权投资的投资条件及价格的,则甲方自动享有该等投资者投资公司的更优部分条件和价格,但下列情况除外:

4.1.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4.1.2公司给予管理层或者员工的股权激励;

4.1.3其他甲方事先知情并书面同意的情形。

4.2乙方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上市或被整体并购前,不在其他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管理性职务(公司控股或参股的公司除外),不从公司离职,亦不以任何方式(包括设立新的企业)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否则其所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

4.3乙方承诺,若公司未来出现被收购或被并购的情况,则甲方拥有优先于乙方及公司其他股东向收购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权利,否则乙方有义务按照收购方提出的股权收购价格购买甲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4.5乙方承诺,当乙方控股股东在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使其丧失公司实际控制地位时,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甲方具有优先受让权。

第五条 其他

5.1本协议各方应对本协议的签署及内容保密。非经国家机关通过合法途径调取,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签署及内容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告知第三人。

5.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各份具有相同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股权投资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武汉市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投资人)乙方:(操作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__________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结算方式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每_____收取利息。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账户资金总额减去账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____:____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_____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____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2、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3、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4、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其他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________年。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签约地点: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为:;

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经营范围为:;

乙方拟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投资购买甲方部分股权,同时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让部分股份。

乙方对甲方的股权投资行为需分为不同的环节,双方具体实施环节之时间与细节另行确定。

据此,甲乙双方就股权投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交易概述

甲方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让甲方上述股权,最终转让价款将根据上述约定之市盈率条件协商确定。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正式的交易协议中另行约定。

证券形式:

预计交割日为年月日(以下将实际完成时间简称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权投资行为后,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总公司(佛山市-------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总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后,以股权置换方式进入其总公司,具体方式及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为了实现股权投资的顺利进行与最终完成,双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环节事项。

序号

工作环节

时间

①签署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签署日

②尽职调查

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③具体事项协商谈判

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④签署正式股权投资协议

排他期内

⑤资金投入

正式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⑥变更登记

正式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

交易安排

尽职调查

在本协议签署后工作日内,乙方有权自行或聘请中介机构对甲方的财务状况、法律事务及业务潜力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尽职调查,并提供乙方要求为完成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与文件,但乙方保证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如果需要甲方同时享有对乙方进行尽职调查的权利,乙方同时应履行配合之义务。

交易细节磋商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立即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具体细节进行磋商,并争取在排他期(定义见下文)内达成正式的交易协议。

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入股的具体时间;

对乙方投资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润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总公司挂牌前的后续增资扩股事宜;

各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相关事宜。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尽职调查并满意调查结果,且双方已经就交易细节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各方签订正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约定本协议项下的交易的各项具体事宜。

双方承诺

3.1资金用途

甲方承诺融资所获资金将被用于:

3.2新三板挂牌

甲方承诺其总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年内尽全部努力实现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3.3债权债务

甲方承诺并保证,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签署任何对外担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债务。

3.4公司治理

甲方承诺投资完成后,乙方有权提名人员在甲方之董事会、监事会任职或者担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提名人数由双方另行约定。

3.5网络平台维护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元对其销售甲方产品之网络平台系统进行更新维护以及升级,同时承诺如果乙方丧失网络平台销售资格,甲方有权回购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权,具体回购价格及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3.6业绩要求

乙方承诺投资完成后,双方重新签订网络销售合作合同,就产品年销售额及年销售增长率等相关条款重新进行约定,如到时未能按新的合作协议履行,甲方有权回购其占有甲方之股权,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约定。

3.7投资退出

甲方承诺如约定的退出条件成就,乙方有权按照约定退出投资,具体投资退出条件及退出之具体方式与细节由双方另行约定。

其他事宜

排他性(根据需要设定该条款)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年月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与甲方就本协议项下交易协商和谈判的独家排他权利。

在排他期内,甲方不得与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资者洽谈与本协议项下交易相同或相类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间内乙方通知甲方终止交易,或者甲方对尽职调查结果不满意的。

4.2保密

双方方均应当对本协议予以保密,并不应当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但各方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的披露,或者一方为履行审批手续而向主管部门进行的披露除外(此时披露方应当确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义务)。

4.3交易费用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因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项费用。

协议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届满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协议项下的交易达成一致并签订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届时另有约定,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未尽事宜

若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

如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乙方指定联系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备法律效力,如有变更须及时通知对方。

4.8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4.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至此结束,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以上无正文)

各方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地点: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9

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国际公寓)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公司。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10

_________市民政局领导:

股权投资,在国外通称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投资机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股权投资就是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集合特定投资者的资金,通过专业团队的运作,以股权的方式,投资于准上市公司,为其注入资金并提供“咨询+管理”的增值服务,在提升企业价值、实现投资收益后,通过不同的手段和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行业是一种集投资、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新兴行业,同时更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殊行业。

近几年,股权投资在_________得到了长足发展。目前,_________就有近6000亿的民间资金,目前有超过30家的专业创投、股权投资、金融机构、公司,加上在外_________人办的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公司以及各上市公司和大型企业的投资部,外省市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公司驻_________事处等,估计_________的股权投资机构、公司超过60家,管理和控制的投资资金超过100亿人民币,是_________经济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在推进_________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上市、并购和重组发展壮大发挥着重要作用。

虽然_________的股权投资行业发展很快,但与北京、上海、深圳、天津等地区相比,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对政策了解和理解不够;各股权投资机构、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够,有时会为一些投资项目竞争而盲目抬高价格;部分股权投资机构、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不够专业;没有合理的渠道,反映行业的诉求;需要资金的企业找不到投资者;外省来温的机构找不到好的企业或者合作机构等。

为促进_________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的壮大,规范股权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提升股权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股权投资机构与政府、企业的联系,我们拟作为发起人(发起人名单附后),联合本地以及外地的股权投资机构、基金、保险、证券、信托、担保、法律、会计等行业单位以及创新企业发起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是一家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股权投资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

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的宗旨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协调组织股权投资机构行为,实现行业资源共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素质;加强会员与国内各省市和国际股权投资管理行业的合作与交流;壮大投资公司队伍,帮助创新企业成长,促进_________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主要业务范围为:探索解决股权投资行业运作的深层次问题,促进股权投资行业新体制、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培训人员,开展咨询服务;为本会会员提供的其他各种服务。

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拟请_________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业务主管部门。

恳请贵局批准同意筹备成立_________市股权投资行业协会。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11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某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某(信托资金÷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某100%

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某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账户)。

第十二条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3)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

第十七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4.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5.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______‰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________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________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上所涉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赔偿的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信托不终止,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发生,本信托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3)信托被解除;

(4)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利益划付账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并报经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同意。

第二十条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按本合同记录为准,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二十一条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________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________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________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信托合同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正式划至受托人指定信托账户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12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委托投资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秉诚履行。

(一)委托事项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委托甲方投资理财,以求获得收益。甲方对乙方的投资基金使用只能作为甲乙双方协定的项目不得将资金挪作他用或从事违法活动,以求资金使用安全。现乙方将该投资款全部委托给甲方管理,以甲方名义持有其该股份并代为行使相应投资权利。

(二)委托事项交付

乙方投资款全部到位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据。该收据是双方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交付的确认依据。

(三)委托期限

(四)投资权益

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等全部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以及公司解散或者清算完毕后剩余财产分配所得等投资权益。甲方代为收取投资收益后,需及时向乙方进行移交。

(五)投资风险

甲方基于本协议之委托而行使相应股份权利所产生的经营风险、股权损失和其他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六)委托事项告知

甲方需对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该股权的运作和保值增值情况、股东会决议情况、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公司担保事项及公司财务状况,向甲方通告并针求甲方意见。

(七)转委托

甲方将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处理或者行使权利的,需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同意。

(八)担保事项

甲方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时,需事先经过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将委托事项所涉股权进行质押或者对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九)甲方责任

甲方不对乙方的委托财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但是甲方在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对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十)委托报酬

甲、乙双方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即甲方不就此委托事项向乙方收取任何报酬或者劳务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投资股权协议书【3】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第二条 代理

2.1 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根据协议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3.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 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第四条 乙方的职责

4.1 本协议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2)以甲方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条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日内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第六条 协议期间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 按协议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8.1 在执行本协议所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附则

凡有关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共同股权投资的合作协议书 篇13

股东(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首先要审查股东资格。由于全体股东要对发起设立公司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定要审查好股东的资格,包括股东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并且对股东的身份证明最好进行备份。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风险告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而且,全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和金额。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_____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____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风险告知:《公司法》第28条、94条规定股东有缴付出资的义务,如果违反该义务不仅要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要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违约责任的方式、金额、比例等内容法律没有规定,需要股东在合资协议中予以明确,如果没有签订合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不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违约责任将不会有任何可执行的内容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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