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协议(合集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协议(精选3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协议 篇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规格:________________

3、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食类产品全部为当天产品,不得夹带隔夜产品。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__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协议 篇2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乙方(需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意愿,就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之服装加工业务达成下列协议:

一、甲方作为乙方供应厂商,本合同则视乙方与甲方达成的加工合同,在每次接到乙方的加工单或加工单传真件,即作为本合同持续生效,双方不需再签订其他合同。

二、甲方接到乙方的加工单,必须按加工单内涵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确保产品质量,验收方式以乙方提供样品或确认样为标准进行验收。

三、为确保甲方能够及时交货,乙方承诺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生产,甲方保证按乙方提供的交货计划安排生产和交付。

四、乙方若因改变订单要求或在甲方生产安排中途取消订单,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停电、机台故障等)不能按期交货,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经双方磋商另作排期。凡双方协定的交货期甲方不能按时交付,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须负相应的责任。

五、订货数量的交付,以乙方订单为准,交货数量以乙方仓库签收数量为准。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六、订货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确认的报价单上的单价为准。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清算。

八、委托加工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续期合同,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而加工其他工厂的订单。乙方保证签订期内一直供应甲方生产所需原、附料。合同期内如果双方有任何异议可以先协谈,如无法解决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合同解约。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磋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协议 篇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经营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及事务所财产

第四章合伙人

第一节合伙人条件

第二节入伙与退伙

第三节权利与义务

第四节责任承担与追偿

第五章合伙事务执行

第一节合伙人会议

第二节合伙事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合伙事务监督

第四节执行(首席)合伙人

第五节职能机构

第六章工作规则和员工管理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九章争议解决及其他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1]

([1]范本中所列内容由事务所按照《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理,自行填写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填写。是说明性注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保障事务所、合伙人、债权人以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合伙人分别为:

序号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类型

执业证书号码

批准注册时间

是否执行合伙人

其中,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为名。

(注: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少于25名,具备其他执业资格的合伙人不得超过合伙人总数的20%)

第三条事务所依法设立,其一切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

第四条事务所注册名称为:

中文名称:[地名][字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名称核准无地名的,可不加地名)

英文名称:

第五条事务所住所:[所在地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事务所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年(注:建议事务所选择20年以上或永久存续),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会议表决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本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称“执行合伙人”)为、,共人。其中为主持合伙事务的执行(首席)合伙人。

执行合伙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第九条本协议的签订人为事务所的合伙人。各合伙人根据本协议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以及事务所内部制度的规定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境内设立[跨区域的分支机构],并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自身实际,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成员机构或联系机构等],或者加入[国际网络]。

第十一条事务所经批准设立,成为注册会计师协会团体会员,按其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事务所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建立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工会组织等,并为其开展活动提供方便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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