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甲方 (缴费单位)
乙方 (缴费单位工会)
丙方 (上级主管工会)
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单位工会(乙方)因暂无条件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经与缴纳工会经费(筹备金)的行政单位(甲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①甲方暂以(三年内)本单位行政 银行账户、账号、 开户行名称,代管属于乙方自留的57%工会经费。
②甲方在会计核算体系内,增设工会经费二级科目,集体核算经费使用事项。
③甲方保证乙方自留部分工会经费按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自主使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审批开支。
④乙方使用的工会经费接受同级和上级工会经审部门检查。
⑤乙方应在三年内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独立管理工会自留经费。
本协议一式三份,缴费单位行政,缴费单位工会,缴费单位工会的上级主管工会,各留存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或行政负责人 签字 公章:
乙方: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 签字 公章:
丙方:上级主管工会负责人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 的策划推广(包括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以下简称“项目” )的策划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以及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等合作事宜。
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广告投放总额
本协议合作期间,本项目广告投放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画册、宣传单张、展板、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事宜;
4、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发布;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发布;
6、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7、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8、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
9、媒介发布的监控、统计、评估。
广告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签约立项——支付月费——制定策略——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审定——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支付发布费——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2、各分项目将围绕第一款所述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a、乙方依本协议所附的《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项报价单;
b、甲方审定乙方提交的分项报价单,如无异议,则签字盖章认可,并签署正式的分项合同;
c、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双方责任与权力 甲方的责任和权力: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以及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及其他费用发生以后,若甲方还要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及其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某些双方分歧较大之项目进行修改、调整。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制作、发布等广告、策划合作事宜,否则视为违约。
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与沟通。
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策划、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责任。
6、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双方确认的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收费条例
1、收费范围与标准:
a、定金:为确保合同执行的规范化,乙方预先收取甲方定金 叁 万元,定金可在合作期结束时抵冲甲方应付款。若甲方在合作期中途单方面中止本协议的执行,此项定金转为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b、策划费:甲方应在合作期内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c、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d、合作期甲方支付了月服务费,则乙方负责发布的报纸、杂志广告不另收设计费,电视、电台广告不另收脚本创意费,营销、招商、推广的计划、策略、提案不另收方案创作费;
e、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策划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长沙市区外操作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补助费等,乙方按照甲方部门经理级差旅标准和程序,提交实际费用单据,甲方予以据实报销。
2、结算方式与时间:
a、定金:本协议书签定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汇至乙方账户。
b、策划费:按月支付,每月8日前汇至乙方账户,月策划费为 元。
c、媒介发布费与代理佣金:任何由乙方与媒介进行结算的广告、杂志等发布工作,乙方不承担垫付的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及媒体预订情况,在实际发布日期前5日内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
d、策划、创意、设计费:如双方不是月服务费制,而是单项付费制,甲方应在分项报价单得到正式认可并签定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账户;在正稿签字确认后3日内,将合同款的50%付至乙方的账户,最后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如双方是月服务费制,则乙方此项费用全免。
e、其他费用:乙方按期提供有关费用的结算单向甲方收取款项,如: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媒介监测费等,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3日内审核无误后付款,如有异议,应及时知会乙方。
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仍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乙方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违约责任
1、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及对乙方进行直接经济损失索赔。
3、各分项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乙方原因,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及时纠正,如甲方不能在通知的时间内纠正,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协议和有关部门分项合同。
4、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力。
5、滞纳金:如甲方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决定工作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中止合作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各分项目合同各项规定的,对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予以及时纠正;如一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协议或各分项合同的执行。
其他
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
本协议与附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之附件资料:《设计、制作、发布等收费标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劳动合同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些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样可能造成劳动关系僵化,建议再作斟酌。
全国人大法律委经同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研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并不是终身制的铁饭碗,只要出现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同样可以解除。劳动者在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遵纪守法,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合理的。据此,法律委建议将这一项修改为: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法律委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还将草案三次审议稿第八十二条相应修改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就业促进法草案吸收全国意见后,24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充分吸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就业促进法草案今年2月26日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就业促进法草案公布第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1021件。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有: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及就业援助等。
就业促进法草案增补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草案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岗位。
草案还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工作。
同时,草案设专章对公平就业进行集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和公平就业条件,不得歧视求职者。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
另外,草案细化就业援助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就业与再就业援助制度,将就业援助与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据统计,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但是,xx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