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厂和经销商的合作协议【热门三篇】

鞋厂和经销商的合作协议(精选3篇)

鞋厂和经销商的合作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养生文化,满足人们对健康生活的不断追求,推广无限极健康产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 定义条款

1、 经销商是指具备营业资格,与公司签订《经销商协议》,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市场推广的独立经营者。

2、 本协议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

3、 乙方的经营场所地址为 如需变更经营场所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

二、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有权签订本协议的法人。

2、乙方保证不从事与本协议约定事项无关的其他任何经营活动。

3、乙方保证其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及甲方要求。

4、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或修改经销商有关营运细则规章制度,并以书面形式(包括刊登在甲方刊物或网站上的形式)通知乙方。通知作出五天后,其所述修改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乙方不同意修改的内容,有权在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

2、 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及表彰的权利。

3、 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根据经销商在服务、推广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其核定报酬。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税款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提供税务发票。乙方未能按时提供,甲方将代缴乙方税款。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经营规范标准管理经营场所。

3、 乙方有提供以下服务及活动推广权利和义务:

1) 为消费者提供订货、配送等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 为消费者讲解产品使用说明,跟进使用情况;

3) 为消费者传递公司各类信息,提供产品和业务咨询服务;

4) 反馈市场信息,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

5) 组织品牌、产品推广活动;

6) 组织健康理念、企业文化推广活动;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所制定的《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

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 协议期间,乙方使用无效、虚***(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需自行承受处罚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在乘坐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等情况下受到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追究实际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8、 因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原因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 乙方如实介绍甲方产品,不得对甲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必须自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2、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独立享有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可分割、占有。甲乙双方系经销合同关系,其不属于财产范畴,不得基于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产生乙方权属变更。

3、 甲乙双方如有损害对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对方的责任。

4、 乙方如违反《经销商守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适当的违约金。

六、知识产权条款

1、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进行或协助复制,编写、印制甲方资料或使用未经许可复制、编写或印制而成的资料等侵犯甲方著作权的行为。

2、 甲方产品所使用的注册商标或商标名称(以下简称商标)由甲方拥有,乙方不得注册与相近似或相同的商标,不得进行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3、 乙方应尊重并保护甲方对甲方产品的包装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4、 乙方不得以甲方企业字号,商标或包装文字等作为其他任何机构或产品的名称,不得擅自使用于任何广告和传播媒体,不得进行域名、中华或类似的注册行为。

5、 协议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经营管理技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在合同终止时,所有资料、文件等应交回给甲方。

七、若由于政府法规的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免除本协议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的责任。

八、协议有效期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

2、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乙方达到甲方续约条件,且未出现协议解除事由或任一方未提出终止协议的,按要求完成续约手续。

3、 本协议生效后,即取代过往双方之间所有形式的协议或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九、协议解除

1、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可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3日后,乙方应提前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2、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未能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未达到设定经销商的月度考核标准,本协议自动终止。

3、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违反本协议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守则》、甲方的营运细则及规章制度等,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本协议。

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 乙方未能按经销商有关制度规定的时间及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续约手续的,协议自动终止。

6、 乙方因婚姻、继承、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引起权属争议的,乙方应妥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7、 乙方为夫妻共同经营的,若因婚姻关系发生变更而对乙方权属产生分歧的,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已从甲方获取《经销商守则》,乙方已经阅读且完全了解本协议及《经销商守则》,细则及补充规定乙方同意并愿意遵守。

十一、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鞋厂和经销商的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产品

甲方鞋厂生产各种类型的______品牌的鞋产品。

第二条:代理商的代理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地区内销售甲方生产的______品牌的鞋产品,是唯一的一家代理商,甲方不得再次授权第二家代理商在该区域代理,且保证未经乙方同意和授权,甲方产品不得在该地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代理价格

1、鞋子型号:

2、代理价:

3、市场零售指导价: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限

自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义务

1、向乙方出具总经销证书,维护乙方总经销权益。

2、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

3、向乙方提供经营所必需的产品合格证书和鞋子质量检测书等资料。

4、向乙方提供包括文字、_____、影像在内的推广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广告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等工作。

5、协助并督促乙方域内的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

2、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知识产权的工作。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书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4、不得用任何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_____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6、乙方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一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八条: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鞋厂和经销商的合作协议 篇3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x9)和彩箱包装(1x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签定地点: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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