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报告(精选3篇)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股权转让协议(“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
住所:
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乙方(单位): 或 乙方(自然人):
住所: 住所:
工商注册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鉴于:
1.乙方是[ ]公司(下称“公司”)之股东,持有公司[ %]的股权;
2.公司的基本情况: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其他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分别是[ ]。
3.乙方有意将其所持公司的[ %]股权(下称“协议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前述协议股权。
4. 公司他方股东[ ]已书面同意上文3所述之协议股权的转让并已放弃其对协议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协议股权的转让并承诺无条件办理协议股权转让所需公司办理的相关手续。据此,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乙方同意将其所持协议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协议股权。
二、 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经营资质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对协议股权依法进行审计与评估,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书(附件一)。
2、参照公司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价值,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下同)(大写: )。其中,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 ],土地面积为[ ],土地评估值为[ ]。
3、支付方式
3.1 甲方按照以下约定将价款分期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乙方指定银行的名称[ ],账号[ ]。乙方应对指定的银行及账号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安全性负责。
3.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内,乙方应确保公司将所有有关财务会计帐册等资料及有关文件(下称“材料”)交付给甲方指派到公司的人员,并且乙方确保公司在材料交付日以前任命甲方指派人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与乙方或公司原有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掌管公司的财务部门并控制公司的经营行为。在材料交接当日甲方应当将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3.3 本协议签定后直至[ ]前,乙方应清理完毕其在公司的全部债务。清理完毕后,应向甲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在书面承诺之日起不存在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公司债务或其他任何拖欠而未付的政府税费、且不存在公司净资产减少等其他任何不利公司以及甲方的任何情形。甲方在乙方出具上述书面承诺[ ]日内将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汇入乙方指定银行。
3.4 在甲方协助下,乙方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后的[ ]日内(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甲方将剩余价款,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大写: )汇入乙方指定银行。
三、 公司财务状况
截止至[ ]年[ ]月[ ]日,公司资产总值为[ ],负债总值为[ ],净资产值为[ ];担保情况如下:[ ](时间、担保人和被担保人、担保金额、期限)。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包括任何形式的担保详情)清单由乙方提供,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二。
四、 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
(一)法律资格
1、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2、乙方系公司[ ]%股权的合法持有者,享有与此相对应的一切合法、完整权益;
3、乙方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并已得到必要的授权、批准及许可与甲方订立并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转让义务所需的内部批准、同意(如须);公司内部所须的批准、同意;公司其他股东不可撤消地放弃对协议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及政府部门的批准、同意、许可等(如须);
4、乙方所转让的股权未设定任何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除本协议外,没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将会生效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约束性安排导致或将导致任何第三人对协议股权享有任何权利、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财务事项
1、乙方已将公司有关财务资料和会计报表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给甲方,并保证本协议附件二所列公司资产及负债状况真实、完整、无遗漏,并无任何误导性陈述;
2、乙方从未就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或经营前景向甲方进行任何不实或有误导性的陈述;
3、公司不存在资产及负债清单(附件二)以外的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及担保;乙方确保在本协议签署前公司没有任何其他负债,且至今未有确切证据表明有或将会有对公司的财务和会计造成影响和后果的事项;否则,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及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公司资产
1、乙方保证在协议股权转让手续完成之日前由公司对其占有、拥有、使用的一切资产(详见附件二)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在股权交割日时资产状况不会改变或受到侵害。
2、乙方确保除公司外,任何第三方对于公司所有的资产不存在任何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权利争议或纠纷,也不存在任何行政、司法部门对这些资产的强制收购、查封、征用、开发等的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等。
(四)税收
1、公司系在[ 填入公司税务注册所在地名称 ]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是合法有效的纳税人。
2、乙方提供的公司帐册中有关税收的记载准确、全面、真实。
3、公司没有伪造或进行异常交易导致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合同
1、乙方声明其在本协议签署之前已向甲方告知并出示了全部有关公司正在履行及将要履行的合同。
2、除前款所述的合同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义务性的或异常的、非正常交易的合同、协议等。
(六)诉讼和争议
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止,公司没有悬而未决的或潜在的、针对或影响公司的任何人或实体的调查、诉讼、仲裁、索赔或其他程序,同时公司亦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和政策。如若存在上述情形,乙方承诺将补偿公司以及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七)乙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和保证无论在本协议签署之前还是签署之后均是真实、正确、完整、没有遗漏的。
五、 甲方在此承诺并保证:
1. 本协议的签署或履行不违反以甲方为一方的并约束甲方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
2. 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所制定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条例、法令或命令,或对前述各项的解释。
3. 甲方保证如期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付款义务。
4. 甲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承诺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股权转让时仍为真实、正确、完整。
六、 乙方义务
1、根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和时间向甲方转让协议股权;
2、提供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应由乙方向中国政府机关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3、签署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
4、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办理完毕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
5、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协议股权转让所需手续完成之日止,乙方将要求并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
(1)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
(2)不得提前偿还借款及欠款;
(3)除正常损耗外,保持公司有形资产处于良好的工作运行状态;
(4)除非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外,不得将公司资产转让、抵押、质押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5)以惯常及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方式保存财务帐册和记录;
(6)除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外,不得在诉讼中自行和解或放弃、变更其诉讼请求或其他权利;
(7) 除为协议股权转让之目的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公司组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8) 尽其最大努力保证公司继续合法经营,获取其经营所需要的所有政府批文及其它许可或同意;
(9) 除非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为与第三方进行合并、收购第三方资产或业务的任何行为;凡出现将对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时,应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 甲方义务
1.根据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价款;
2.提供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应由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资料;
3.签署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
4.配合乙方完成协议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
5.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 办理中国法律规定的各项股权转让手续所需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依据法律或法规的规定自行缴纳,但是对于法律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何方承担的部分由双方平均分摊;各方为签订或履行本协议所各自支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税款应由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如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承诺严重失实或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且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十(10)日内仍不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协议。并且,无论守约方是否决定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均应就其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甲方无法持有受让的协议股权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或部分返还协议股权转让价款,并按转让价款总额的[ %]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协议股权转让价款时,按未付价款金额的万分之 /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当地政府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需经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关公证,由双方根据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政府部门作出的有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所涉及的任何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本协议约定之不可抗力事件。如因该等具体行政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按时或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导致甲方基于本协议所期待取得或应当取得之利益或权益无法实现,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取________方式解决:
1、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不动产引起的争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附件均属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正本,其余文本备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年月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 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百分之_____ 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于 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_ 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____ 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_________ 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 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 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_____ 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合营企业执_______ 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本合同于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签署。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注:企业名称)清算组成员:___,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已通知债权人,并于 年 月 日(注:清算组成立60日内)在《 》上刊登公告。(应为省级以上报社)
清算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本企业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事项逐项进行处理,于 年 月 日清算结束(注:清算结束日期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日期)。
现将清算结果报告如下,该清算结果得到全体合伙人确认。
一、至企业清算开始之日(清算基准日)止,企业的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 元。(注:净资产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二、本企业已经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及履行其它法定义务。
三、本企业债权债务已经全部处理完毕,至企业清算结束之日止,企业的负债为零。
四、企业剩余资产 元人民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按合伙协议规定分配给合伙人。
五、清算人严格履行了清算职责,保证清算过程及结果的真实、合法,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六、全体合伙人保证企业的债务已经清偿完毕,所报清算报告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七、合伙人同意清算结束后注销本企业。
清算组成员签名:
合伙人确认签名:
(注:合伙企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