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营销推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X,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的提供和服务的接受
乙方为甲方提供网络整合营销服务,包括内容:网络营销策划,社会化媒体(新闻、微博、BBS、SNS等网络媒体)炒作,综合网络营销服务。
第二条 服务时间
本此服务时间为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共计 工作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根据本次服务协商内容,双方决定采用下列方式计算并支付。
本次服务的全部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小写)。
A、双方在签订合同当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70%服务费用,即为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小写)。
B、整套服务项目全部完成后,执行实施结果交割日后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服务费用,即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小写)。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项目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3、对违反4-1-1和4-1-2的要求而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网络营销工作并提交推广工作的实施报告。
2、对网络营销工作成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方案,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仅限于乙方自身的直接损失。甲方对于其所不能控制的因素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甲方自身的直接损失。乙方对于其所不能控制的因素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保密协议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日前以及生效日以后,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严格保密,并仅限于在此次合作规定时间内,为此合作的实施使用另一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该等资料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代理人、承包商或雇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每一方均应采取一切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保密资料外泄(其中包括本协议的条款内容),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披露的除外。
2、任何一方均不得试图获得其在履行双方合作义务时不需要的资料。
3、保密资料指有关双方公司、双方业务经营或双方产品的,或属于另一方的任何专有的、秘密的或保密性的资料和信息;或在为双方合作而举行的谈判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专有的、秘密的或保密性的资料和信息。保密资料不包括以下资料:
(1)、属于公众资讯或非因任一方的过错而成为公众资讯的资料;
(2)、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一方的资料;
(3)、一方未参考另一方的资料而独立获得的资料。
4、如果一方依法必须提供保密资料,则该方只在法定的限度内披露保密资料。
5、双方应促使其各自的董事、职员和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可接触保密资料的董事、职员和其他雇员(有关人员),遵守本协议所列各项义务并受其约束。为此,双方与其有关人员所签订的所有劳动或服务合同中应包括一项形式和内容上均令双方满意的有关保密的保证。如果有关人员违反此项保证,该方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任何一方或其雇员违反保密条款,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损失和影响,违约方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守约方进行相关诉讼及聘请律师的费用)。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若有特殊合作条款,则以补充协议形式约定。补充协议必须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产品营销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__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_________________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_________________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15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拓展甲方的_________建立稳定的长期营销合作关系,双方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申请注册法人的“_________________销售业执照一个,法定代表人由乙方出任,并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提供乙方经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__街辅面三间,号办公楼第二层。
三:乙方完成年销售额_________________万元,(按甲方出厂价计算)年回笼资金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四:完成以上销售指标时,经营场所由甲方免费提供。水、电、通讯等杂费由乙方自负,以上指标任何一项完不成时,乙方负责每年场地租金_________________万上交甲方。
五:完不成指标或超额完成时(以资金回笼额为准),超额部分或差额部分分别奖罚1%。
六:每笔业务的资金周转期为2个月,提前或延续交款时,按每天的4%的利息互为奖罚。
七:业务的区域范围:乙方必须完全经营甲方所有的产品,不能经营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八:涉及跨范围的招投标业务时
九:合作期限暂定三年,三年期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第一年销售额达不到20__万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
十: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方式出资,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下,本着共同塑造“统益”品牌为最终目的,共同维护“统益”品牌形象为行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就甲方拥有的“统益”商标之下的“益通神露牚灸”产品的市场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属于“益通神露”产品市场营运合作关系,甲方以产品为合作条件,乙方以市场营销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为合作条件。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益通神露产品,产品执行标准为Q/HFJTSW01—20__;批准文号为皖卫消证字[20__]第0026号。乙方负责省市区域的市场营销工作,职务为。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享受产品代理商优先权资格,成为益通神露产品代理商,应与甲方签订《销售合同书》,双方权利与义务按《销售合同书》执行,其它区域遵照本合同执行。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价格为元/盒(不含税价)。乙方应严格执行产品通路价格体系在本协议区域内销售(见附件《益通神露价格体系表》)。不得跨区销售。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区域提供产品应附带所需的法律文书。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区域内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书》,应将销售合同书及附件各一份传真或者寄至,由审核并签字同意后,其销售合同才能生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款与发货。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区域第一年度总销售量盒。
计算量基准。其后期年度中的月度分解参考第一年度销售量分解表,按30%的比例递增。如乙方达不成区域月度、年度销售量的70%,本协议终止。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市场需求,可增加新品上市,乙方享受同等条件下的营销合作优先权,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作协议。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所负责区域市场应设立固定办公、市场运营服务点,并承担所有费用支出。
第十条,乙方在市场营运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甲方营销中心的市场指导及营运监督,全面提高“统益”品牌的形象,不得有损害“统益”品牌的故意行为。乙方在市场营运中因故意损害“统益”品牌形象,造成市场损失,应赔偿品牌市场实际损失,并且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销售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甲方结算订货款,乙方以本协议规定的价格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结算客户货款。或者由客户直接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收款后按本协议规定的价格与客户结算订货款后,结余部分,由甲方在二日内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订货: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每月10号前将当月订货计划报甲方营销中心。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乙方区域客户订货运输责任。件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费。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完全执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限内,因国家法律限制本产品不能再生产的事实,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随着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市场经营形式改变,本协议与甲方经营形式相冲突,甲方应提前60天与乙方协商解除此协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因其它自然原因不能与甲方合作时,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便于产品在区域内的正常销售。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末尽事宜,以附加协议约定,其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