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16篇】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精选16篇)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

发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委托乙方专业分包,为搞好治安保卫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发包单位(甲方)治安消防职责: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或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明确各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

2、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审批手续。

3、甲方负责工地宿舍中乙方暂住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对治安、消防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甲方负责办理乙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动火审批手续。

5,甲方负责对乙方执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有权劝阻、制止、处罚,直至提请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治安消防职责:

1、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提供施工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及有关证明资料,办好临时出入证或住宿证,并在有效时限内使用, 不准擅自涂改或相互借用。凡发现涂改和借用者按无证者予以逐其出出厂并处乙方负责人罚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长施工期限应及时与安保部门联系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应主动出示临时出入证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2、乙方施工人员需进入甲方工作,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按时缴纳城建费,办理暂寄住户口手续,同时必须向项目安保部门交纳治安消防保证金,违者将取消其参建资格。

3、乙方施工人员超出20人的应指派治安消防负责人并建立治安消防组织。不足20人的由其带队的负责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如发生事故或案件,应认真查处并将处理报告送交项目安保部门。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甲方单位工作,严禁赌博,偷窃公私财物、汹酒闹事、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对违者除按规定处罚外,并视情对有关施工单位按100—500元/人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由项目安保部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治安消防有关规定,接受项目安保部门的督查。当发生涉及乙方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时,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乙方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当甲乙双方单位人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时,亦由项目安保部门负责查处。若双方人员发生矛盾,应各自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工作,避免事态的扩大。

7、乙方内部发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组织力量查处,凡是发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侦破,乙方应主动配合.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工程范围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擅自进入未经允许的区域。不得挪用甲方单位的公私财物,各施工单位之间未经许可不得挪用对方材料、工具,设备等。违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罚款或扣除工程款总额的1—10%,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单位在施工期间对自己工地上的电缆,电焊线、电线、配电箱及其他工具、设备、贵重物品等,应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看管,防止物资被盗、被破坏。

10、乙方单位应按甲方单位的指定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一时无法配备的可由项目安保部门代为配置,其费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和使用电器设备审批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动火;严禁擅自动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后果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情节轻重扣罚工程款的5—10%,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完成施工项目时,由签约各方检查执行情况后解除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保卫部门执一份备案检查。

立协议单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2

总承包

分承包方

出 租 方

安 装 方

加强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为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北京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协议。

机械名称 施工升降机型号SCD200\200台数3 统一编号京CP-S02821京CP-S06909京CP-S12488

项目名称朝阳区华威南路施工地点 弘善家园 进出场时间20__年7月27日

一、 总承包方责任

1、根据施组设计与主体结构进度按时组织施工升降机进场,型号与性能必须满足施工需要。

2、双方协议确定后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让升降机进场。

3、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机基础图纸及技术要求组织基础施工、出租方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安装方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表,方可进行整机安装。

4、做好升降机进场前的场区道路畅通及电力电源设备供应与配置。

5、支搭升降机作业范围内地面设施安全防护和楼层的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6、对整个机组操作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并留有记录。

7、机械安装完毕后,经公司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租赁合同、安全协议、验收资料、检测报告、机械设备编号、全市统一设备编号等资料存档。

8、对升降机安装质量监督与日常作业检查,对操作人员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有权制止及采取强制处理措施。

9、为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证机组人员的正常生活。

10、对租用设备自验合格30日内,于市建委互联网进行登记,取得挂在设备明显处。

11、督促各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

二、出租方责任

1、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的若干规定,出具市建委注册的租赁资质,统一编号并有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测合格证,提供状态良好的机械设备。

2、根据总包方提供的地质情况和主体结构型式确定安装位置,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确定进场安装与验收日期。

3、组织设计拆装方案,提供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并技术指导项目部基础施工与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备安装,如委托拆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安装资质的企业承担并签定拆装合同,同一台设备拆装接高附墙必须是同一拆装企业来完成,保证按期交付使用,拆装合同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4、机械安装完毕后,督促安装方按时验收,资料整理,保证按时交付使用。

5、配备足够的操作司机,必须是持有效证件的人员操作并持证上岗,机械使用前必须根据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及防护等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业、维修记录,并填写履历书。在运行中不得违章作业,在每层启动前观看楼层安全门是否关闭,未关闭时严禁启动。

6、每月要对机械进行一次整机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并交总包方一份,司机做好日常检查与保养,保证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7、配备、遵守操作规程并教育司机服从总包方的管理,作业中控制乘人违章行为,做到优质服务,不得刁难工地,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8、设备故障必须及时组织检修与故障排除,保证机械设备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交总包方注册与存档。

10、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无特殊情况不得采用鸣笛方式,保持整机清洁,不得将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装方责任

1、承担起重设备拆装必须是有相应的拆装资质企业并提供资质证件、拆装人员证件与出租方签定拆装合同与拆装管理协议书,并报总包方一份备案。

2、根据现场确定安装位置并根据总包方提供基础地质情况,编制安、拆方案,进行基础制作质量鉴定验收工作,质量合格方可安装。

3、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备足够的起重能力设备,划定拆装作业区域并设监护人员现场监督全过程,确保安装过程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戴好防护用品。

4、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对整机质量及安全装置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向施工企业进行书面的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签字并填写《北京市起重机械安装同一检查表》。

5、安装自检验收完毕后必须经总包方专业安检人员监督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须立即整改,以确保机械质量与使用安全。

6、设备安装施工现场在居民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遵守环保有关规定,不得超时作业,特殊情况办理相关手续,作业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责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对所乘坐、使用升降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严禁在恶劣天气以及6级以上大风时使用升降机,乘员和载物应均匀分布与吊笼内,防止偏载、严禁超载,乘员不得在笼内打闹、喧哗。

3、乘员在乘坐吊笼,在吊笼运行时不得搬、动机械任何部件,乘员离开吊笼进入楼层时必须关闭好联锁门与楼层安全门,乘人在等候吊笼时严禁打开楼层安全门或探头。

4、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在时施工人员严禁随意开动施工升降机。

五、四方其他增项

在机械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能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维修, 不能出现机械带病作业 。

六、事故处理

因机械在拆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机械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后,根据京安监政法[20__]49号文件,《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安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各自安全生产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预警、协助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灾等工作,保证双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管理责任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说明

1、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人单位的职责。

2、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议双方各自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2、甲乙双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得到保障。

3、甲乙双方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4、甲乙双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明细落实到位。

5、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落实。

6、甲乙双方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相关预案、方案并落实实施。

7、甲乙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协议双方相互协作的责任

1、双方有责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别是临近边界区域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双方紧急集合点、吸烟点等不应设置在双方相邻边界区域。

3、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不应设置人员集中停留场所,如休息室等。

4、双方在相邻边界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对方做好相应防范措施后 再实施作业。

5、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动火等危险作业应事先告知对方,在做好对对方设备、设施相应防范措施后再实施作业。

6、双方安全、环境应急预案应交与对方。

7、双方应建立安全环保应急联系方式,包括应急电话。

8、双方应急设备、设施应列表告知对方,以共享资源。

五、安全环保事故响应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境预警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2、双方相邻区域内发生突发安全环保事件,并且没有及时发现时,双方有责任及时告 知对方。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双方人员发现后应及时告知事故方并通知管廊所有权单位。

4、当一方发生安全环保突发事件,另一方得知后,有义务派相关人员、设备设施配合 当事方,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义务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服从当事方相关人员的安 排、协调与指挥。当事方应提供相应装备、材料及后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责任

1、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未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2、双方各自区域内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给对方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3、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未给对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由事故发生方自行承担己方损失与责任。

4、双方在公共管廊区域内的设备、设施发生安全环保事件,给对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权单位造成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抢险救灾等经济损失时,应依据实际发生额,由事故发生方全额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执行。

九、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双方应急电话。

3、甲乙双方安全设备设施一览表。

4、双方平面图 。

十、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居住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家属及小孩的人身安全,公司本着对员工家属及小孩在公司生活区内健康、安全负责的原则,依据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特制并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责任:

1. 负责在生活区域无水域地方。

2. 负责员工和家属及小孩对生活区的安全相关要求的告知。

3. 负责生活区域所有雨水井盖和各个排水沟无隐患,保证完好无损。

4. 负责员工家属及小孩到工厂居住协议的签订。

乙方责任:

父母家长是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法定监护人,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必须切实履行对孩子教育、监护、管理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1. 所有员工家属带孩子进厂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严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 要掌握公司的相关安全和管理规定,加强对孩子在公司期间的交通、活动、餐饮、用电、用火、防溺水、防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员工家属和小孩严谨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施工区域及非生活区域。

4. 未成年人在公司生活区活动,要有成年人陪同、监护,严禁私自活动,造成隐患。

5. 严禁家属及孩子到公司水塘边、井口边、临时建筑物附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活动。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伤人等物品进入公司。

7. 严禁随便动用和损坏公司的设施、设备及物品。

8. 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

9. 所有员工家属及小孩进入公司居住,都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以及因自身监管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当事员工自己负责。

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各司其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家属及小孩搬离厂区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员工或小孩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中学

乙方: 住宿生、家长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现已住进学生宿舍,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监护人负一切责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通知家长作停宿处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或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由值班老师或学校行 政领导负责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收录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险地段,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作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如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作停宿处理。(请假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并完善签字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铺。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

(3)不做值日工作。

(4)吃零食、垃圾乱扔。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

(6)下晚自习后一小时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严禁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玩水、***、乘车等行为。如因此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

应急电话_____________(校长)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住宿生、学生监护人签字并盖右拇指手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6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 船务有限公司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给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机功率:

船舶种类:货轮 建造日期:

总长: 型深: 型宽: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航海交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执行情况,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5、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费的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7、其他责任:负责船舶的设备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双方关于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委托管理期间,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 万/年的委托经营管理费,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费待一年期满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托人15天内未支付管理费,受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对委托人作违约处理。委托人应将船舶保险费、税费、航政规费及委托人认定应付的有头费用按受托人规定的期限及时交至指定银行账户,由受托人按期支付,并在支付后及时结算。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

该委托经营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经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由乙方对该船的实际价值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利润和保险赔偿款等应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担,对上述利益不足补偿部分的损失由甲方依法承担。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

该船实行公司内部单船核算,经营费用由乙方支付,营业利润归乙方所有。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条款,若有违约,除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外,还应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转让该合同。

2、委托期间,委托人有权转让该船舶,但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人,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由此造成的经营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3、遇有政策变动和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设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湾区佳铖电子厂厂房(三期)监理业务。因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1、乙方承接本项目监理业务后,应按国家、省市主管部门规定履行监理职责并配备相应监理人员;

2、乙方因为监理质量事故造成经济和甲方信誉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若乙方未能对项目实施有效监理,项目在质量和安全检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后面被提出批评和处罚的,甲方将分别处以该项目经理费1%的罚款,甲方将视具体情况给予通告批评或直接安排人员负责监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4、若乙方所承担的监理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处罚的,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监理项目出现不良行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牌,应积极协调业主、施工单位解锁,停牌超过五个工作日后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并从第6个工作日开始,每天增加_______元,直至复工为止

6、乙方监理的项目如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甲方企业被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总监扣分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违约金_______元/分。专监及监理员扣分不记管理违约金。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8

甲方(企业):

地 址: 单位电话:

乙方(学生): 联系电话:

丙方(学校):

地 址: 单位电话:

丙方学生在甲方企业参加岗位实习,甲方从丙方实习生中录用企业员工,乙方学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参加实习并选择就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参加为期 个月的顶岗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前,若甲方愿意留用乙方,则甲方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岗位、内容进行调整。

(2)实习期间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记录,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规操作等违规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协议,并通告丙方。

(3)丙方根据甲方的实习指导情况和工作量,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实习指导报酬。

(4)实习期间,甲方按照厂规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并有权根据厂规进行奖励或处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协商解决学生的食宿;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允许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并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鉴定信息;

(3)在乙方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每月 元的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做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实习期内,甲方按本单位规章严格管理实习学生,并按规定提供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由于甲方设备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7)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由甲方全权负责其人身安全,甲方应承诺学生进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方准许其进厂参加实习,学生在厂实习期间在其具备独立完成某项工作能力前,企业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并培养学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8)学生因故终止实习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甲方须及时告知乙方家长和丙方,并督促学生立即返校。学生无辜离岗不知去向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找;

(9)发现学生的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合法的劳动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

(3)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权获得救治和赔偿的权利;

(4)有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并告知丙方,返回学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违规用工、企业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等现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导实习教师、未安排实习岗位、未提供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医疗、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根据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

⑤甲方人员违规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岗位工作的,学生有权拒绝;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做好本职工作,逐步养成独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学习,克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锻炼工作技能,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2)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3)实习期间应,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甲方指导教师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务;

(4)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5)遵守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实习周记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的双重考核;

(6)协议签订前,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并承诺履行教育、指导和监督责任,学生从实习岗位返家,乙方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与丙方沟通;

(7)乙方因顾终止实习,需立即返校,并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长;

(8)乙方参加实习前需购买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意外伤害和医疗表现一份。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顶岗实习成绩和学分,决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3)甲方不履行对实习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义务,未能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或强迫学生从事非法活动得,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叫回顶岗实习学生;

(4)甲方学生在岗位上因故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追查事故责任的权利;

(5)监督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活动,监督甲方指导学生实习的过程;

(6)协助甲方管理、监督实习学生的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动员、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总结等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4)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识

(5)监督中发现甲方违规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学院有关部门,并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长。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都有义务为其它两方保守企业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一方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两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损失。

五、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长)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9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电工必须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线架设时,配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乱,电线不得破皮漏电,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必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防止电线被车撵物压;低压电线架设时,电杆、横担要有绝缘子,电线不准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字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设置。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m。

11、仓库内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

12、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1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工组

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乙方:

为保证学生乘车安全,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足额发放乙方工资,年终绩效考核甲方将乙方作合格等次对待,如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的影响,则年终绩效工资考核甲方将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对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误引发事故者,则按纪按法处理。

三、乙方每天按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不跟车,甲方安排他人替换。

四、学生上车时要帮助维持好秩序,清点本车次学生人数,如有漏载或超载,应拒绝驾驶员发车,等学生全部上车后,最后一个上车,到达站点后,要第一个下车,保护学生安全下车。

五、车辆行驶途中,督促学生不许离开座位,不允许打闹,不允许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监督驾驶人员按操作规程行车。

七、此协议每学年签订,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1),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实现“零死亡”的目标,实现“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确保项目部达到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项目部标准。杜绝“三违”,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中安全生产,规范职工行业行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充分协商特签定本责任书,此责任书与劳务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二、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三、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人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乙方要确保全部人员参加培训,且必须全部考核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乙方每天都应召开班前会,每周五有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乙方应确保全体作业人员参加甲方组织周一的安全例会。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作业,并严格按JGJ59—11标准和其他安全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

五、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由甲方提供,其它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七、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八、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九、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十、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甲方和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责任。

十一、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

1、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四消灭、一达标”,即:消灭死亡事故,消灭重大机电事故(如塔吊倾覆、断臂、吊车倾覆等),消灭火灾事故(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消灭轻伤、重伤事故的发生。

2、严格执行工地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99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的要求。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杜绝非典型肺炎或其他传染病的出现及传播。

4、培训教育:对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十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处罚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不正确使用者(如不系好帽带)罚款200元。

2) 高空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款500元。

3) 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严禁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等,违者罚款200元。

4) 违章动火及在施工现场内戏耍打闹者罚款200元。

5) 坐在脚手架防护栏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罚款200元。

6) 擅自挪动或拆除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牌、安全标志,罚款200元。

7)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人员,清退出施工现场。

8) 严禁酒后上岗者,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施工现场,并处200元罚款。

9) 违反其它安全操作规程者,依照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处罚或清退。

10)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施工人员不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准故意破坏工地安全标志板牌、数字牌。违者罚款200元。

11) 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电工接线,严禁私拉乱扯。违者罚款200元。

十三、乙方因违反JGJ59—11标准或没按甲方的施工方案、安全交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乙方在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任何负伤损失及相关医疗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

十四、乙方因违反甲方的现场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不接受甲方的管理及惩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将其清退出场,概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十五、补充条款: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章) 乙方: (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3

承租单位: (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减少与避免施工现场各类事故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与“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005)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等相关规定。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审查乙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及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由安装单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安装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后,甲方才能使用。

4、负责编制“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并经甲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与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5、负责配备专业指挥信号工(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按操作规程负责塔吊信号指挥工作,如需隔楼吊装,要加配接力信号指挥,对信号指挥人员应配备信号工服装。

6、负责对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上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与“应知应会”考核,并根据“塔吊(群塔)作业方案”向塔司、信号工、挂钩工等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

7、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测定记录,每月至少两次定期检查,遇有5级以上(含5级)大风及大雨后不定期检查测定记录,发现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检修。

8、负责汇总与整理甲乙双方的塔吊相关资料。

9、未按上述1~8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有关责任及相关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下述资料:

(1)出租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出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②塔吊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书(原件);

③起重机械设备统一编号、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④塔式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复印件盖公章);

⑤塔式起重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复印件盖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塔吊维修保养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单位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装单位的相关资料

①拆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②拆装单位的“拆装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装安全管理协议书(复印件);

④拆装单位的“塔吊安(拆)装施工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原件;

⑥拆装人员操作证(复印件盖公章);

⑦对拆装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字手续;

⑧塔吊应急预案(盖公章)。

2、根据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图纸与技术条件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路基检验记录”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够立塔。

3、塔吊安装完毕后,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装统一检查表格”(八张表)并经拆装的法人单位盖章后,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对进入施工现场塔吊拆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

5、向塔司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报甲方专职安全员一份存档。乙方机组人员进驻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

6、对塔吊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修,并要求操作人员,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运行检查与交接班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禁止带故障运行与违章操作,将自检、月检记录、维修保养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存档。

7、乙方塔吊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的原则与“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有权拒绝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

8、乙方未按上述1~7项条款履行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与相关的经济损失。

9、因塔吊设备问题和塔吊在拆装与进出场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与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本协议书中未明确的相关责任以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4

项目经理部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公司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3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 责任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

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安全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塔吊使用过程中各方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保障作业人员施工安全和各方财产免受损失,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恪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塔吊使用范围:钢结构安装工程、土建钢筋混凝土工程。

四、双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均必须遵守国家及省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塔吊。

五、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规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须委派专人与甲方联系,办理使用签证单,并安排具有操作证的吊装人员(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2、乙方在每次吊装任务完成后必须补填塔吊确切使用起止时间及塔吊运行状况记录,双方共同安排专人负责,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

3、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任何一个使用方在吊装前必须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相关吊装内容的方案交底,相关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双方在塔吊使用过程中,任何一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并及时告知双方项目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其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办理塔吊使用手续时擅自使用塔吊,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吊装过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号指挥人员进行吊装作业,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吊装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操作规程和吊装“十不吊”规定,不允许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构件、散件必须捆绑固定牢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4、甲已双方在使用塔吊交接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塔吊使用工况状态,确认的工况状态作为甲已双方使用塔吊状况界定的依据。

5、塔吊工况界定不清时,可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确认。

6、使用方在进行吊装作业前,除对自己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装内容对塔吊操作人员(塔司)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注意事项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机误操作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7、塔吊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在正常吊装过程中,因塔吊吊钩以上(含吊钩)的机械故障或塔司人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机租赁公司)负责。

8、吊钩以下(含钢丝绳)的作业不当或指挥不当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9、按照上述责任划分,在塔吊使用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同时,另一方使用方(无过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有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索赔权。

七、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甲已双方如因塔吊使用而发生事故并产生法律纠纷时,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决。

八、协议时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终止塔吊租赁合同时而终止。

九、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协议书 篇16

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用电设施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临时用电协议,来约束双方共同坚持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管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用电安全工作,预防发生预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

协议如下: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 )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要求,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甲、乙双方均对各类施工人员和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义务,杜绝一切违章行为。

3、甲、乙双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相互采纳安全管理中先进经验和合理化建议,更好的保证施工安全。

(二)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级配电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范围为,现场a级配电系统的用电配置,a级配电以下部分由分包单位自行按标准实施安全管理。

3、甲方严格检查标准,并有权对乙方区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电设施和用电设施实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区域实行断电措施,或没收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设施和设备,有停电权、处罚权和责令整改权。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行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工和不听指令的维修人员给予开除或撤换职务的权利。

5、甲方具有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设施实行工程监控、检查、验收的职责。

(三)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__)对用电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2、乙方对临时用电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会同甲方对施工管辖区域内的一、二级配电的管理和维护及检修。

3、乙方对二级以下配电设施和日常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乙方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工作,每日检查,杜绝一切违章用电行为和违章接用电器设备、设施。

4、乙方必须从甲方安装的二级电箱内接用电源,现场一切用电设施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都属违章行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级配电箱和电源设施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指定的电源点接电,不得擅自借接,否则视为违章行为。

6、乙方自备的电气组件、用电器材、漏电开关、各类闸箱、线缆、用电设施、各类手动电器工具、用具、各类中小型机械在使用前必须申报总包安全监督部门对其进行安全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否则视为违规。

7、乙方委派的电工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具有相应的技术素质。取得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录用。

8、乙方所有的用电设备均须达到三级控制,二级及二级以上的漏电保护,且末级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各类线路均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类闸箱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条款执行,施工人员违章用电、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违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经确认是乙方责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