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打印外设外包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解决甲方打印外设使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用,特签定此合同,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打印外设的一切耗材;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打印外设的维修;
3、实施细则
前期做预案
1. 技术人员调查各科室使用状况:包括更换频率和用量;
2. 工程部根据技术人员调查情况制定好时间表,定期更换设备耗材。(原则上部门不会因耗材用尽耽误工作)
3. 打印机上印有紧急更换电话,应对突发情况。
基本熟悉情况
1. 合理安排技术人员按用量定期更换设备耗材;
2. 巡检人员每月上门一次,检查设备的使用状况,包括打印质量服务及回访。后期作出较完善的实施方案
1. 详细的实施表
2. 固定技术人员一对一实施方案
二、合同签订
此次外包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X元,合同签定后支付乙方40%,另60%合同结束后支付。
1、本合同按甲方现有统计规模计算。如以后甲方需要增加,数量巨大的应在增加日起从新更改合同内容,适当调整可在新一年合同签订时修改。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及时和完善,保证所提供之电脑外接设备及相关耗材的产品质量。本合同涉及的各项内容和服务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可根据实际维护情况进行调整。
3、甲方需要改动打印外设的设置、位置时,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若甲方擅自改动则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2、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二、违约责任:
外包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规定定,采用以下2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四、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各自的责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甲方从乙方购买草皮,由乙方种植在西城芳洲指定的区域。
具体品种、面积、单价及金额如下:
品种:麦豆草 面积:暂定 平方米
单价:元/平米(含税价) 总价:暂定 元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采购、包运输、包人工等);
按照施工技术规范放样整平、铺设草皮;负责第一次浇水,确保成活率达到 %;清除表面杂物,原有草皮小面积的填补。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入场施工时甲方付全款的 %( ),完工后进行结算,结算认可一周内付清全部货款。
四、工程进度: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面拍密实,合同现场监督人员对施工面验收合格通过,不得有破损及有漏土现象,符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六、乙方安排好生产、生活等一切事物,管理好施工队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遵守甲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七、如发生合同争议,甲乙双应本着实事求是和互谅互让的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八、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东关城项目的防雷工程的制作安装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东关城
二、工程地点:大足区
三、合同范围:大足东关城项目1#楼、2#楼、3#楼、4#楼。
四、工程内容:避雷针及相关附件的制作和安装,1#楼住宅、裙楼商业、车库和2#楼、裙楼商业、车库,3#、4#裙楼和车库的浪涌保护器安装,并按施工图和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规范要求的全套防直击雷工程制作、安装,一次性通过防雷检测验收(取得证书),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等工作内容。
五、工 期:
安装工期为 15 天,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日期之日起算。如工程进行中甲方设计变更,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按日承担据实结算价款的1%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
六、工程价款:
6.1、本工程为合同总价包干(即交钥匙工程),合同金额为¥90000.00 元,大写: 玖万元整 (其中1#楼住宅、1#、3#裙楼商业、车库造价40000元,2#、4#裙楼商业、车库造价50000元)。详见设备清单附件。
6.2、包干总价说明
6.2.1总金额包干:本合同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各项目的单价为包干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作调整。
6.2.2清单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设备费用、采保费、安装人工费、机械费、脚手架、施工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损耗及风险费(含材料涨价风险)、保险费及防雷检测费用(取得证书)、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等工作内容。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7.1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按本项目防雷施工图纸及资料,按现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以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合格、包竣工备案资料的总价大包干方式承建甲方的防雷设施制作、安装工程。
7.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如下:
1#楼住宅、1#、裙楼商业、车库安装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防雷合格证后支付¥38800.00元,余3%质保金¥1200.00 元,质保满2年后无息退还,2#、裙楼商业、车库安装完成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收到防雷合格证后支付¥48500.00元,余3%质保金¥1500.00 元,质保满2年后无息退还。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8.1乙方承诺本电源系统防雷工程一次性通过本项目所在地防雷检测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8.2乙方除了取得防雷单项检测合格证书外, 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包括防雷办综合验收资料的整理、资料的准备等)。
8.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合格且在重庆备案的产品,产品、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GB50057-20xx、<>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 GB50343及相关国家其他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并满足重庆市防雷中心的有关要求。
8.4甲方提供的防雷工程所有材料包括辅材必须有合格证书,规范要求送检的必须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质保期及保修责任
9.1、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贰年。
9.2、贰年内该防雷装置及系统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被雷电击坏,乙方负责免费保修,维修时间自通知之时起48小时之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0.1甲方权利及义务
10.1.1委派胡杰 为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协助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资料收集和按甲方公司制度规定办理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相关手续。
10.1.2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款项。
10.1.3指定安装用水、用电驳接口,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4负责按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验收完毕。
10.2乙方权利义务
10.2.1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全权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0.2.2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0.2.3乙方负责承担在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侵权责任,因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也全部由乙方承担。
10.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作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10.2.5乙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所在地当地政府要求的必须办理的各项手续;自行办理相关保险。
10.2.6乙方人员的食宿,乙方材料设备堆放、维护和安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10.2.7作好施工现场保卫、防火(特别是森林防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边单位(包括住户)的关系;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按现行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8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妥善保护甲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乙方损坏乙方修复或赔偿
十一、 违约与处罚 :
1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范围内取得相应证书或并协助其他参建单位通过防雷办的综合验收,甲方有权不支付一切款项。同时,已安装完毕的防雷工程成品等其所有权归甲方。除些之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11.2乙方不得以与甲方有关的任何理由和事项为借口拖欠工人工资,乙方的施工队伍中的工人工资应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的款项支付无任何关联。若乙方(包括乙方合作的班组或劳务公司)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经甲方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划拨相应款项代乙方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且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的3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11.3若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闹事,如对甲方办公场所或人员进行围攻、拦马路、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2万元违约金。
十二、 其它:
1.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无效达成共识时,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订立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章)后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各叁份,乙方持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