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桌椅订货合同(通用3篇)
寄托人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妇(简称乙方)。
兹为动产家具寄托经双方同意缔结协议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____________地居住而新居狭隘无法容纳原有家具,所以将下列动主目录记载的家具寄托乙方夫妇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本寄托物于本协议成立日由甲方点交与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条本件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自动返还寄托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本件寄托物全部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无上手来历不明或与第三人间有纠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况发生,致乙方蒙受损失时,甲方应负其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件寄托保管为无报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目的补偿。
第五条乙方在受寄存续期间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属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无异议。
第六条依前条使用寄托物,致寄托物的自然消耗损失,乙方不负其填补赔偿责任,甲方决无异议。
第七条本件寄托物乙方应存置于(某某地号)乙方或其家属的住宅内,并应与处理自己事务为同一的注意保管,对于寄托物的使用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
第八条前条保管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寄托物。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寄托物使第三人保管,致寄托物发生损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守护物灭损时,应负其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纵不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条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得请求甲方偿还。
第十一条寄托物的返还应在该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减灭价值,乙方仍依该物现状返还,甲方不得异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悉依民法关于寄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解释。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发生的诉讼由甲____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四条本件寄托动产目录(略)。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 ,附柜, ,用高密度板压木皮制作。
2.书柜:规格 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款式按样板。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小学部办公桌椅共 套,
价格:桌台为 元/套(含附柜),椅子为 元/张, 个三聚氨板书柜,为 元/个。总金额: 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这些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严格按照样板要求制作。五年保修,终生保养。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 年 月 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 仓库。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
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B.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BR>C.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B.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C.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经济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合同编号
供方根据采购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
供方提供的家具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家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要求以及该产品符合需方的约定。
四、售后服务承诺内容:
质保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五、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按需方要求在 (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家具的安装调试。家具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环境等。
六、供方应在交货时向需方交付家具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的资料。
七、验收要求。
由采购单位成立两人以上验收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报价/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
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
需方首付94560元,余款在半年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家具,拒付货款,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家具款总额 10 %的违约金;需方逾期付货款,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0.5%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家具,供方向需方支付未交付部分家具款总额 10 %违约金;供方逾期交付家具,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0.5%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家具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有权拒收家具,供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更换而造成逾期交货,则按逾期交货处理。
十、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
十一、因家具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乡市法定的技术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均应接受。
十二、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谈判记录及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需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报当地财务局备案。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主持方各持一份,向当地财务局备案二份,办理资金支付手续时提交一份。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