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同模板集合(通用3篇)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涉及法律上的事务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等 名律师律师依据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
乙方指派的律师接受甲方委托提供购房陪购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及委托权限如下:
1、审查房地产发展商的经营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2、审查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各项售房资料,包括签约须知、认购书、销售合同等;
3、协助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作出购买决定后,律师帮助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的有关条款提出法律意见供购房者参考。律师主要审查合同的以下条款:
1)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否与签署的认购书或购房者的意愿一致;
2)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定金性质、交房期限、友情链接、房屋质量争议、房屋面积争议、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房屋交付、开发商的担保义务、公共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不可抗力等。
3)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退房条款、违约责任、案件的管辖等;
4)明确因开发商或购房者的责任造成购房者不能取得购房贷款的处理方式。
4、律师参与购房合同的谈判及协助委托人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本法律事务涉及的相关情况、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或认为不适合服务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在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结束或终止时,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将《**市律师服务质量反馈意见卡》交还给乙方,由乙方归档。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7、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4、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法律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服务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全部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务不尽责或无力发挥应有作用的投诉时,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10、如果乙方已经接受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的委托,需书面告知甲方,若甲方书面同意,则继续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书面不同意,则解除本合同,乙方将所收取的全部费用退还甲方。乙方不能指派同一法律事务相对人委托的代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
2、差旅费
在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内(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不超过律师费的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该差旅费包括近郊区内交通费、国内电话费、传真费、普通及挂号邮寄费、互联网上网费、资料打印费、复印费、特快专递费;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的费用。上述差旅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并由乙方包干使用,如有节超互不找补。
乙方律师如需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属区域外进行与本案相关的工作,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出差手续,乙方律师出差后甲方及时据实报销。
3、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九条中另行注明。
4、根据《**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书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约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能或未能及时履行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的责任将不由乙方承担。
6、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需向乙方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和馈赠。
第六条本合同约定的法律事务至委托人与售房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为办理终结。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均应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与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师共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办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均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以保证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甲、乙双方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办律师:
地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二OO 年月日
律非购字第号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购买房屋所涉法律事宜指派为甲方为承办律师,为甲方提供房屋买卖律师陪购法律服务。
房屋陪购类别:
1、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4)提供签约后的免费法律咨询。
2、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
1)审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定证明文件
2)审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协助、配合乙方进行交易谈判,并协助签订发房屋买卖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认购书;
4)协助审查办理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手续;
5)协助正当行使合同权利,督促交易相对人履行合同义务;
6)审查房屋交付验收所需的法定文件;
7)接受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和交易过户手续的法律咨询
8)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委托公证、继承公证、赠与公证;
9)协助向房屋交易相对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张合同权利.
3、陪购三类:律师陪购“风险承诺”法律服务
二、 该项服务是针对房屋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风险,以及“投资型”委托当事人对风险的主动防范意识而设置。律师在提供“陪购一类,律师陪购基本服务”“陪购二类,律师陪购全过程服务”的基层上,对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律师“风险承诺”服务。一旦发生争议,由律师免费提供包括诉讼、仲裁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
三、因房屋买卖过程中律师提供的服务内容是购房过程相关法律服务,出售方(或买受方)是否具备相应主体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等情况,均不影响服务内容的提供完成。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已为甲方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1、甲方与房屋出售方(或买受方)签订涉及房屋买卖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定金协议、房屋买卖合同)。
2、乙方参与陪同购房谈判次数达3次或乙方提供陪同购房服务时间累计满10个小时。
3、乙方提供购房法律服务后,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出售房(或买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按揭、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签订涉及房屋买卖协议的,亦视为甲方已完成陪购法律服务。
五、因该不同陪购类别涉及服务费用标准不同,甲方可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进行陪购类别选择。甲方现选择房屋陪购类别为陪购类即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陪购服务费元,标的费元,该律师法律服务费用于签约时即全部支付。
六、合同签订后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完成委托事项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文中蓝色字体后会有风险提示)
借款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贷款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保证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三)借款利息: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四)放款日: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二、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借款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三、违约责任
(一)若贷款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借款方有权要求贷款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_日,借款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若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的,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贷款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四、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诉讼。
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注意,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五、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方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借款人:
日期:年月日
贷款人:
日期:年月日
保证人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