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应合同样本(精选7篇)
甲方(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在 地建造的 工程提供钢材。
2、钢材总量约 吨,每吨钢材价格为(或见附件) 元,按国家规定的理论重量计算,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下力费由甲方承担。
3、所有钢材规格.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采购后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天内按甲方采购要求将所有钢材送达指定地点,经甲方人员确认签收后,乙方不再对所送钢材承担质量、检测及其费用等承担责任,已签收钢材质量、检测等一切问题都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指定 . 为签收到钢材的代表,上述人员任意一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即应负法律效力,视为欠条。
5、付款方式:由上述第四条“4”中的人员签字后算起,甲方所欠钢材款应在 天内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时起总货款数按肆分利息计算,每月付清利息,并处(违约)罚金 万元。
6、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钢材款付清后自动无效。
7、担保人责任:如甲方违约,一切钢材款、违约金等都由担保人偿还。
8、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秉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供方配送需方钢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钢号、型号、厂家、数量及金额:
以上数量、单价、金额以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的为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责任期限:材质符合国家标准,钢材随货提供材质证书、吊牌,螺纹钢按GB1499.2-20xx产品标准检验,高线按GB1449.1-20xx产品标准检验。如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当时接货验收时当场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需方在货到一周内提出书面异议并由需方提供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积极协助钢厂质量部门处理异议,并及时换货。
3、计量验收标准:螺纹钢、圆钢按国家理论重量交货,线材按钢厂出厂吊牌重量计算交货(线材合理磅差按国家标准为3‰)。
4、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双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次月10日付清全部钢材款。
5、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约定事项:。
①本合同如有修改变动内容由双方签字盖章认可生效,必要时以附件形式予以补充,附件同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债权,债务履行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③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两份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年月日:
供货方:(简称甲方) 购货方: (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利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 建筑工地中,甲方向乙方出售建筑用钢材(各种规格的螺纹钢、元钢、带肋钢筋、盘元),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签定本合同。
一、钢材的价格、结算方式、货款支付方式:
1、乙方在项目工地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约 吨钢材:“其中乙方第一次购买用于基础井的钢材不作起算日期,从甲方第二(车)次供货之日起,甲方为乙方提供约 吨钢材从地下车库到 层,且供货期限不超过 个半月,每吨以重庆市当日市场价的基础上加价 元作为资金占用计算支付给甲方,甲方为乙方供满 吨钢材或乙方修到 层,乙方就支付给甲方钢材款总金额的 %,余下的 %的总
2、余下的钢材全部按月结计算
甲方为乙方送余下的约 吨钢材,每吨每月以重庆市当日市场价的基础上别加价 元作为资金占用费计算支付给甲方,乙方必须在每个月 日内按甲方所供钢材的总金额全部结算给甲方。
3、付款方式:乙方必须是电汇或现金支付给甲方。
4、加价款、违约金及吊、运费等不开发票。
二、质量要求:
甲方提供的钢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钢材的质量证明书。
三、供货及计量方式:
乙方应提前 天将所需钢材计划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甲方为乙方供货,螺纹钢(带肋钢筋按母材计算),元钢以国家理论方式计量,盘元则以库房出库单重量为准。甲乙双方代表现场共同验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指定的材料收货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
姓名和身份证号:何一人验收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视为收货,视同乙方收到该批钢材,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若中途需更换材料收货人,那么乙方负责人 应书面告知甲方,另行确定收货人并产生同等效力。
四、验收标准:
乙方向甲方所购的钢材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钢材,乙方告知甲方,并派人员复检,如复检不合格,甲方负责退货换货,并承担所产生的吊运费,若乙方未按规定先检后用及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五、单价:
每批钢材由当日三大库房(梨树湾库、港弯库、巨龙库)批发价为标准,由甲乙双方议价协商后双方共同认可为准。吊装及运费(暂定 元)由乙方支付,甲方垫付,且同乙方每吨支付的垫资加价款一并在送货单上体现,作为每吨单价。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另找货源,甲方有权终止供货,且乙方须在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供货,乙方应当支付钢材款总额的每天金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付款时必须先付违约金然后再付本金)直到付清全部款项为止。
3、甲方所供的钢材只能在该项目使用,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采购或使用其他商家供应的钢材,甲方则停止供货。
4、如政府行为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停工乙方都应日内付清所有的款项给甲方。
5、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的钢材数量垫资数量提供给乙方使用,由此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方常住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则承担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 页,每页均有甲乙双方盖章为证,由甲乙双方、担保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年月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及供货时间:
1、数量:该工程所需要总重量约为 吨。
2、产品规格及生产厂家:产品具体型号规格由工地需要时临时确定,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厂家的钢材均可。
3、供货时间:从 年 月至 年 月之间,每批量具体供货时间由乙方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以方便备货。
二、质量标准
国家规定质量标准,钢材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
三、需购货工地: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驻武隆城开〃盛世金都项目工地。
四、验收标准
交、收货地点在重庆市巨龙钢材市场,甲方提供的钢材检验报告必须随货同行,材料必须先检后用。如果在工程上的都视为合格产品,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向甲方提出,乙方在保证钢材未加工的情况下甲方负责换货及运输费用,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1、每批货数量及时间由乙方提前两天以书面或者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备齐货源,并由乙方指定的委托人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
2、乙方指定委托验、收货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如中途委托人有所变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并加盖公司鲜章。
五、结算及计价方法
1、计量方式:全部货源以巨龙市场出库过磅单为准;
2、单价以巨龙市场当天达钢、水钢、威钢、重钢的执价为准;
3、带肋钢筋以重钢高线盘圆加每吨250元加工费,另再加每吨270元利润为准;
4、吊装费由乙方提货时付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1、此工地总钢材量是 吨,前期垫资 吨,垫资时间为 月,途中付的款按照每吨400元付给甲方,其中要在垫足1500吨后2个月或15层楼先付叁佰万元给甲方,主体封顶或者12个月付200万元,先到为准,以后尾款在12个月内付清。其中1500吨垫资时间从开始拉货起,在3个月内拉足。
2、垫资部分以市场单价不分前后每吨另加450元为利润加在送货单上,垫足1500吨后的2500吨的现金部分都以每拉一次货每吨单价上加200元/吨作为利润,付款时间在拉货当天起4天内付款,付完前次货款后才拉第二次货,以此类推。
七、违约责任:以上垫资金部分和现金部分或因乙方在工地造成所有货款不能按时支付,否则乙方违约,违约金以到付款时间起每天每吨7元计算付给乙方;如在总钢材量4000吨当中至少拉足3800吨,否则属乙方违约,当中差距数量以每吨300元计算补付给甲方。
八、如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定补充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重庆市沙坪坝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解除效力。
十、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钢材货款及违约金,丙方具有担保从乙方应收款代扣支付给甲方,如丙方都不能及时付款,如果最后货款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每一个月必须把违约金每吨每天7元打一次清算条,甲方有权以本工地房屋的买价少1000元/平方米抵扣货款,加盖公章。
甲方(章):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供方:简称甲方。
用方:简称乙方。
乙方在黔江城内承建丽都花园二期房建工程,需要钢材。甲方多年经营建材业务。为了双方互惠互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不同型号的建筑钢材800吨,价格按重庆市场同期同类供货(建筑钢材)时的双方认可价格结算,所供钢材质量包检并附质检报告书,数量以乙方选择的过磅处过磅数量为准。
二、 供货方式:
1、 乙方在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月30日前根据乙方工程需要钢材数量和甲方书面通知,由甲方组织约300吨建筑钢材供给乙方。
2、 由甲方组织车辆根据乙方所需的钢材及时装运至乙方建设工地(黔江城内)并由乙方组织装卸及验收,卸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另外500吨在20xx年1月30日后,根据甲、乙双方供需另行协商。
三、 货款结算方式:
1、 垫资5个月。
2、 中途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可以预支付部分货款。
3、 乙方在20xx年3月30日前与甲方结算货款,如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则由乙方按农村商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叁倍支付甲方利息。
4、 甲方组织的货运车辆由重庆至黔江(城内)所产生的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钢材运费160元/吨,吊装费30元/吨(限重庆市场)乙方补助甲方差价650元/吨。
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履行合同约定事项,若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履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五、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互惠互利的前提下,特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承建的 ,全部由乙方供应。
二、钢材质量标准:合格产品。
三、计算标准:螺纹、圆钢、带肋、按国家理论计点支计算。线材以过磅为准。
四、价格标准:送货当天以武汉市意达武汉网站武钢鄂钢产品信息价格为在基准价上另加元吨为双方成交价送合格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下费由甲方承担。不含税票。
五、结算标准:价格及数量以甲方指定收料员签字为准。(收料员由甲方指定委派,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派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注明收料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并附有身份证复印件。)
六、结算方法:甲方在收到乙方钢材后,须在四十五日内付清货款,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清货款按钢材总量每吨每天加5元。
七、如甲方不能按第六条付款方式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有权追回全部货款。
八、违约责任:(1)乙方责任:乙方应按甲方用量的计划单在三日内负责将钢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除自然条件不可抗拒的情况下,造成甲方停工或其他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2)乙方送钢
材应按甲方的质量要求配送,如有钢材不合格现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即时进行调换,上下费及运费由乙方承担。(3)甲方责任:此工程的所有钢材(螺纹钢、圆钢、线材、带肋钢)甲方不得向任何单位购进,否则甲方属违规约,则乙方不仅有权停止供货、而且有权按本合同第六条向甲方索要钢材款以及从停止供货起按已送钢材总量每天每吨加5元计算违约金。
九、甲乙双飞如果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经甲乙双方同意后,达成书面协议。
十、如果甲乙双飞未按合同|履行责任,经过甲方双方协商未妥,甲方或乙方则可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提交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货物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供货时间、地点
1、甲方承建的项目工程所需钢材全部有乙方负责分批供应。
2、 供货地点:
3、 供货时间:由甲方材料不下达计划单,乙方在接甲方计划单后3—5天内供货到工地,运输及卸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钢材质量、品牌、数量、检验及验收
1、 乙方所供材料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乙方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不指定品牌,如“广州钢材批发网”上的(友钢、大兴、桂鑫、珠州、中润、红嘴、腾达、苍梧、通宇、开盛等)以送检合格为准,数量暂定8000吨,以甲方实际需要量为准。
2、 甲方应按照国家施工有关规定,对乙方所供钢材必须先质检后再用材。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钢材如未经质检部门检验而用材,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可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乙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及时(24小时内)更换合格钢材不送到甲方工地,更换材料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送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 钢材进场时由甲方工地验收员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有效凭记,并具法律效力。
三、 钢材价格及计算方式
1、随行就市,按广州钢材批发网当天公布的价格,星期六价格按照前一(星期五)的价格,星期天的价格按照后一天(星期一)的价格,线材上调80元人名币每吨,螺纹钢上调80元人民币/吨(不含三级钢)作为此合同的结算价格。此价格不含税,如果甲方需开发票,一切税金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2、螺纹钢按国家理论计算方式点条计算重量。
3、线材按过磅计算重量,由甲方指定工程附近磅称过磅,如误差超200公斤以
四、 结算付款方式
15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批次货款,如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2、原人民币钢材款待主体封顶两个月内按每月平均支付给乙方,否则属违约。
五、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运输道路,卸货场地。
2、委派现场工作人员监督产品质量、组织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文件。
3、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地点供货,按甲方要求将货物吗放整齐,不准许用自卸方式卸货。
2、在供货前24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人员准备接收。有甲方人员在供货现场清点并交接货物。乙方提前供货的,要经甲方同意,否则产品在供货日期前毁损、灭失风险及有关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须保护货物成品,如在供物过程中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赔偿。
4、所有货物在验收钱均有乙方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处理
1、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进场供货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在垫付的壹仟万元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付。
2、乙方所提供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3天内更换直至通过验收,不合格货物应在24小时内撤离甲方场地,甲方不承担照管责任。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交。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超过十五天后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想乙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内甲方工地所有钢材在乙方履行合约的前提下不得与其他单位购进,不得另作它用,否则违约,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并结清所有货款,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已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违约,经另一方涵告后任未纠正,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送达后和认同解除。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5) 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乙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亦不影响一供货物得售后服务。
八、 其他
(1)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乙方提供甲方认可的样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
(3) 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4) 相关的国家、行业规范。
(5) 双方往来书面文件。
(6)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并在质保期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7)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惠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法人)代表: 签约(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