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三篇

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精选3篇)

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

2、居室规格:计____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1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3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 设立甲方分公司,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合法身份进行识别,做出合作或停止合作的决定。

2、负责提供甲方的委托书、任职文件及公司证照等文件,以便乙方在当地办理工商、税务等经营执照和有关手续。

3、 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培训;

4、 如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任意一项或对甲方以及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且情节恶劣者,甲方则有权撤销乙方的分公司负责人职务,收回分公司相关手续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究权;

5、 对乙方一切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往来、员工聘用均有监督、知情和指导权;

6、 在乙方正常经营工作中,甲方不得轻易裁撤乙方分公司工作人员;

7、有权监督和制止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8、甲方负责建筑设计咨询合同的全程技术履约,包括:前期建筑设计图的初审、优化设计报告的作出、优化设计图纸的绘制、优化估算表的编制、法定权威审图机构的审查通过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等等。

9、甲方收取被服务方咨询费用的流程:

优化设计咨询合同签署→原建筑设计图纸的初审→设计优化初步报告→收取优化设计定金(20%)→甲方确认优化方向→提交最终优化设计报告→收取优化设计报告服务费(70%)→提交具体优化设计图纸及预算→送法定权威审图机构→收取余额费用(10%)→涉及优化部分的审查意的修改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技术交底。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合作的方式担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

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费、办公费、工作人员工资、税务、业务开展经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合作期间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注册的"正国优"商标及有关图形的文字说明。

4、 乙方每月必须向甲方上报分公司经营状况;

5、 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借贷;

6、 乙方的经营项目范围不得超过甲方的项目范围,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7、 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公司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甲方;

9、 乙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并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罢免乙方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10、 乙方不得随意与同行业合作或恶意竞争,如有类似情况必须经甲方允许后方可操作;

11、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留存并且签字确认;

12、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租赁协议/负责人身份证明均由乙方提供。

三、 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及相关营业原则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有关合同,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直至取消乙方的合作资格,未结算的业务费用一概不予结算;

四、利润分成办法

1. 甲方支付乙方业务费用的提成比例为甲方向委托方收取咨询费用总额的20%,并在甲方收到款项后次月初结算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需提供等额发票),乙方不能提供等额发票时,差额部分按8.5%扣减税额。

2. 甲方收取建设方委托项目的最低设计咨询费用为优化额的30%(1000万元以内),当优化额超过1000万元时按每增加1000万元减收2%计取,如:优化额1001-20__万元之间按28%计取咨询费用,以此类推,但最少不低于10%。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协议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2. 协议到期,如乙方不再续签协议或协议期内终止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清查乙方在经营分公司期间的所有经营项目和财务状况以及债权债务,双方经过申报公开声明后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甲方再另行委任其它人继续经营或结束分公司营业,此时乙方的相关权责即行终止。

六、其他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正式生效;

5. 本协议附件:甲方证照复印件,乙方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甲 方:________市________公司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成都服饰公司分立协议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苍南县绿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层(式),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附件《工程预算书》。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所带来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实际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50%工程装修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收据费证明,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内如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未结清工程尾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所装潢的工程。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之前应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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