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①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②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_ 万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_ %),共分为_ 股,每股为_ 万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_ 万元,计_ 股,占甲方公司总股份的_ %。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户名:。
账号:。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_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_ 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_ 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法定孳生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依股本金所得的股息等)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
3、分配方式:每年_ 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_ %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_ %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
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 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8年,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5、为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乙方不得私自对外转让其购买的公司股份,必须书面向甲方说明转让股权的原因,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并甲方有优先回购乙方永久股权的权利。
第八条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_ 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
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权,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
甲方(企业):
乙方(员工):
股权赠与协议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x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出资并注册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圆整。甲方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公司员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二、股份及股权的赠与
甲方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同意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既拥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赠与股权。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受赠股权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约定甲方收购所赠股权的购买价格为 元。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含因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某项手续而对该协议的透露。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职,甲方均有权以 元的价格收购原赠与的股权。
七、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该转让或赠与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或公司损失。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变更及备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一定股权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授予资格及数额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务,系甲方聘用的职工,现担任 职。
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授予乙方1%公司股份。视为乙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相应股份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如公司未能盈利或存在经营损失,则乙方不予参加利润分配或承担经营损失。
若乙方日后业绩突出,且公司效益良好,经股东会决定,可适当增加授予乙方一定比例的股份。
第二条 股权持有期
乙方持有的股份及其收益分配权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第三条 股东权益
1、在甲方盈利情况下,每次年1月底公司领导根据经营报告情况,召开高层管理人员会议,集中讨论上一年度红利分配方案及奖励方案。
2、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按一定比例降低乙方所取得股份,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3、乙方所持有甲方的股份,仅享有分红权,并不具备经营决策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保证对于授予乙方的股份,将恪守承诺。不得无故中途取消或减少乙方持有的股份数量,不得无故中途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2、乙方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3、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公司工作5年以上。任职期间,乙方保证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存在职务侵占、受贿、从事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经营活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的,本人愿意赔偿损失,同时愿意接受公司对于本人开除、无偿收回股份等处罚;
4、乙方保证所持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
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
第五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份:
1、违反第四条所述之保证;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或重大决策失误,使得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
3、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
4、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5、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质取得甲方之相应股份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