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正规合同(通用9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市场经济原则,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各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一、甲方义务:
1、甲方作为乙方战略合作伙伴,需及时向乙方报备公司签单信息;甲方公司设计师需主动积极向签单客户推荐乙方产品,并在合理的情况下带客户到乙方展厅(或者公司)了解乙方产品价格、特性、材质、花色等内容,以便促成成交;
2、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算的一年之内,甲方所有的小区驻点、户外广告等有利于公司品牌推广的营销策划工作,需首先通知乙方相关负责人,由乙方决定是否参与;
3、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算的一年之内,甲方的公司对外宣传册上需体现乙方公司信息,首批宣传册不低于3000册,乙方承担制作费________元整,如在一年之内宣传册需要加印,则乙方无需再次承担制作费用,甲方全额承担加印的`宣传册制作成本,同时乙方的公司信息照常体现;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乙方公司(展厅)产品在产品信息、价格信息有变化的情况下需及时告知甲方公司设计师及相关人员;
2、乙方公司产品在甲方公司工作人员的推荐之下,产生成交,乙方将以成交总价的_____%返利给甲方公司,返利部分统一返到甲方指定帐号,返利部分由甲方公司负责人统一支配,返利时间双方另行约定;
3、为了便于甲方人员推荐乙方产品,乙方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在对待甲方客户时,需低于乙方展厅最低折扣的5%(特价商品除外);
4、乙方在接触到对甲方公司经营项目有利的相关资讯时(如:小区驻点活动、广告推广、客户装修需求等)需首先通知甲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
5、乙方需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用于甲方制作宣传册印刷费用,甲方开据统一收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呼市滨海新城Ⅰ-4号地工程施工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承包范围:
具体内容如下:
二次结构及装修工程:
A、楼地面:垫层、防水找平层、保护层、楼地面(除防水之外的楼地面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B、砌筑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的砌筑工程、砌筑工程及砼构件所需要的测量放线工作;构造柱和圈梁(包括过梁、窗台板、板带、卫生间防水台)的模板工程(包括支模所用的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钢筋工程(包括钢筋的成型和绑扎工作)及砼浇灌;以及砌体中的墙拉筋与原砼墙的植筋固定和放置工作(包括原砼墙打眼、清孔及植筋胶);构造柱与原结构楼板的植筋固定工作(包括原砼板打眼、清孔及植筋胶);墙体不同材料接槎处钉钢丝网片(或玻纤网)工作;屋面以上的烟道、烟囱等构筑物的抹灰及修补等;
C、墙、顶棚面、楼梯:所有内墙墙面(包括砌筑墙面、砼墙面)、外墙内侧墙面、外墙砌筑外侧墙面的剔凿处理、修补及抹灰;顶棚的剔凿处理、修补(包括厨、卫间顶棚剔凿处理、修补、刮水泥腻子);门窗洞口的抹灰收口;(除保温砂浆外的所有抹灰内容);
D、屋面工程:防水找平层、保护层、保温板铺设、屋面钢筋网片、铺瓦、檐口收口、抹灰等屋面所有工作量(不包括屋面铺贴面砖);
E、室外工程:所有室外部位的抹灰及修补(散水、台阶、坡道等);(外墙工期如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重复搭设架子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
F、室内、外面层:室内刮腻子施工(包工包料,并且包含刮腻子所需的架子、跳板等);楼梯间部位刷涂料和贴砖(或石材)施工(包含室外楼梯、踏步、平台部位,刷涂料所需的架子、跳板等);室外坡道及台阶的贴石材;
G、机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两台龙门架(包括龙门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以及配备两名持合格证件的操作人员)及两台搅拌机(提供搅拌机操作人员);二次结构及初装修所用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脚手板等)、小型机具、手持工具均由乙方提供(其他材料由甲方购买);
H、其它:所有防水找平层、保护层,阳台初装修,所有的水电管槽修补(在抹灰完成后造成的水、电、暖剔凿的修补由安装队负责修补)及配电箱洞口的填缝堵塞、抹灰、修补,楼地面水、电洞口及其它所有洞口(如烟道、管道井洞口等)的吊摸浇捣砼,清理运、回填土及其它未列入的零星工程等;
I、竣工清理、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初装修工程结束后,所有现场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整理干净并堆放到指定部位码放整齐;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室内装修工期:开工日期 20______ 年 8 月 15 日,装修结束日期 20______ 年 8月30日;外墙工期:开工日期 20______ 年 8 月 15 日,结束日期 20______ 年 9月 5 日。
3.2乙方按甲方工序与进度的总进度控制计划,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一份楼号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与方案,经甲方审定后认真执行,乙方应合理调配劳动力,科学组织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审定的施工计划与方案,完成的工作量必须由甲方现场经理、安全文明、质量、施工签字生效,否则结算单不予生效。
第四条 承包方式和合同价款
4.1协议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
4.1.1 承包方式:劳务包清工,协议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包括施工现场协议范围内的所有零用工、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投入的所有用工、环保卫生用工、冬雨季施工降效费用、进退场费用、外地进呼市费用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支付其他费用;
4.1.2建筑面积: 3组团楼:暂定 ㎡。(建筑面积计算按照内蒙古20______年预算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计算);
4.1.3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__元/m2;
4.1.4协议合同价款为:暂定____ 元(大写:____ 元整) 。
4.1.5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不签零点工,如施工协议范围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以实际发生为准,并以现场书面签证资料为准,每工单价为150元;
4.1.6 本协议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在施工前发生所有的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不增减劳务协议合同价款及合同单价,只作为技术变更和洽商;在施工后发生的图纸变更和现场洽商所增减的返修,视情况给予签证;
4.1.7甲方视为乙方考察并熟悉图纸及现场内外的所有情况(承包单价均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筑及其他等方面均不再作调整),乙方进场后进入施工,除非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的任何形式的索赔及调整,甲方概不接纳。
第五条 协议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资料:
5.1.1 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书面签证单;
5.1.2有效的书面签认资料等(必须按甲方统一格式的签证单并盖项目章确认);
5.2协议价款的结算:
5.2.1 承包人按时完成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并符合协议约定的标准,工程交工;
5.2.2 承包人应于工程交工后28日内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资料后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
5.2.3结算价款包括内容: 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范围完成全部工作,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全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5.3协议价款的支付:本工程为垫资工程,在完成工程按施工协议内容完成后(经甲方、监理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劳务费合同总额的70%,工程通过呼和浩特市质量监督站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劳务费合同总额的85%(包括已付费用),其余劳务费完成全部施工协议内容后,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除扣留5%保修金外,尾款根据开发商对二次结构的拔款情况给予相应的比例支付,5%的余款在贰年保修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付清(不计利息)。保修期按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时间为准 (工程竣工验收后, 除本协议签订人与甲方人员办理结算外,其余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同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
5.4 工资兑现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各施工班组制定的职工分配方案表并且职工签字生效后才能领取工资款。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处理
6.1安全施工: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乙方的施工班组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标准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合好甲方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绝对服从甲方的现场安全员和管理人员的指令和检查,及时整改违章现象。如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甲方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200~1000元的罚款。
6.3 乙方施工班组按文明施工的标准,要求作业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每道工序结束就打扫干净现场并把垃圾运至指定场所,否则对该施工班组罚款200~500元,不准在楼层面上大、小便,不准穿背心及拖鞋上班,如违反规定,对责任人处100~200元/次罚款。
6.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材料浪费的现象,甲方按照所浪费材料金额的三倍给予罚款或按材料管理制度对乙方按每建筑平米2元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5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化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记录或拍照。
6.6乙方在施工中对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因分清责任方,由责任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
7.1本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 合格工程,“优良标准”;同时必须做到: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优良率达到85%;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如达不到按2元/㎡的经济罚款;
7.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窝工,按定额平均工价(按政府调整文件调整后的价格)及机械定额台班单价执行,数量按现场双方核实确认数据确定,工期作相应顺延;
7.3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7.4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的质量标准完成全部的施工项目,未达到质量标准的,承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的违约金,从工程决算中扣除;
7.5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度,未达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无偿返修,并承担材料与人工等方面的损失。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1.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8.1.2重大设计变更;
8.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1.4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8.1.5非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交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违约罚款1000元,从决算中扣除。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食宿;
9.3乙方应教育职工在现场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现场吸烟、酒后上班,一经发现,则给予经济性处罚,每次200-1000元罚款,如出现三人以上打架闹事者(包括三人),罚款1000-10000元,重则开除及承担有关刑事责任;
9.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后勤制度执行,与甲方职工享有同等的奖励与处罚。
9.5本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标准为 安全文明工地 ,如未达到此标准,乙方须承担每建筑平米2元的违约责任。
9.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生活区、材料加工场必须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并按标准进行堆放,卫生达标,如达不到以上标准,施工过程中甲方也有权进行罚款。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乙方提供垂直运输机械(龙门架两台)。 10.2乙方自备的机械、工具料具为:手持工具(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自身工具)、以及搅拌机等。
10.3乙方于每月25日将下月材料需用计划上报甲方,甲方按乙方上报材料计划组织供应,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必须做到:
10.3.1按实际用量进行核算,施工过程中工程材料实行限额领料制度,由甲方栋号负责人根据进度计划和乙方的工作量签发领料单;
10.3.2乙方上报的材料计划要及时精确不得超报、少报,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由于乙方超报或少报造成材料积压和材料供应不上而造成的材料浪费或误工由责任方承担;
10.3.3乙方领出的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和管理,乙方确保合理使用,因乙方材料管理不善造成的超额浪费或丢失、故意损坏等按超额浪费或丢失的双倍进行赔偿;
10.3.4乙方施工的材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作到工完料清文明施工,对施工中多余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回收、回交甲方仓库并办理材料退库手续,乙方如不能做到工完料清、文明施工,除罚款外,甲方可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和回收材料,清理用工从乙方决算中扣除;
10.3.4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周转料具,必须做到及时归堆、码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如因乙方原因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10.4乙方负责搅拌机等机具的现场放置到位及防护棚的搭、拆工作。
10.5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保养与维修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工地代表
本工程甲方代表: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洽商变更的权利。
本工程乙方代表: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施工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2、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材料的领用及行政管理事务。
3、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4、负责总工期进度的控制。
5、负责各工序间的协调和配合,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按标准化要求,实施工程安全生产的全过程管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工人必须认真核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岁。
2、必须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报甲方,同时必须提交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及身份证号码)。
3、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5%,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4、乙方必须按图纸、技术交底和说明施工,不可随意改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总包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5、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必须遵守总包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总包有关人员的指导、监督、教育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情况和资料。
6、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及妨碍登高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无证上岗或带病作业,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对外脚手架的进行整改,所发生用工甲方给予签证。
8、乙方所用人员必须证件和手续齐全,如因证件和手续不齐全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要甲方办理时,甲方可代办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办理内蒙古自治区要求的有关证件(费用自理),如出现罚款,均由乙方承担,由于职工及管理人员没有按总包书面交底进行施工而出现的处罚自理(包括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保修金:结算总价款的 5 %。
13.2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签订的保修期为准(贰年)。
13.3本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
逾期不到者,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质量、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权进行施工队伍的调整,乙方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且先退场后结算,劳务费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的50%给予结算,单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定额工日执行,扣除部分作为补贴甲方损失费用,如乙方3日内不能退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补充条款
施工期间双方确认的零星用工范围:
(1)与本工程无关,甲方委托乙方实施的有关工作;
(2)除上述外,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应完成的全部工作(包括创安全文明工地、材料的倒运、材料的装卸车的一切用工),均不再计取零工;
(3)本协议单价已包含了室内砼墙面、砌筑墙面全部抹灰的工作内容(保温砂浆除外),但对有具备可以不用全部抹灰的墙面,在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对不抹灰的墙面按18元/m2在结算中扣除,面积按现场实际测量。
第十六条 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完成协议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结清工程结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在本协议之外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层(式)___室___厅___厨___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xx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
甲方:
乙方: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___ 层(式) ___ 室 ___ 厅 ___ 厨___ 卫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工程开工日期:___年 ___月___日
5. 工程竣工日期:___年 ___月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地址:电话:
乙方:地址:电话:
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方因装修房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3、设计范围: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1、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测量后估算收费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元。效果图按______元/张计算。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采用以下付款方式:
(1)量房前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2)乙方的平面方案经甲方确认后,甲方需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元。
(3)乙方需在约定时限内为甲方制作完成全套施工图,经过双方交流修改,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可接受全套设计图纸。
第三条:设计内容及完成日期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平面设计图。
2、平立面图包括:
(1)原房型图
(2)墙体改造图
(3)平面家具布置图
(4)天花图
(5)立面图
(6)节点详图
(7)水电图
3、乙方的平面方案图获甲方通过之日起,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施工图。
4、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进行跟踪服务与指导,包括施工交底、现场视察,以及_______市内的主材选择与陪购等。
第四条:双方责任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乙方设计费。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乙方陪购主材或挑选家具等工作,需提前二天预约,以便乙方安排时间。
2、乙方责任
(1)乙方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协议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乙方制作平面设计方案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平面方案图进行修改。
(3)乙方按甲方认可的平面设计方案制作施工图。
第五条:协议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协议需经甲方签字、乙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协议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则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款,并结束本协议关系。
3、本协议以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并完成工程施工进行中的跟踪服务之日起,结束本协议关系。
第六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协议约定。按每日_______元予以处罚。
2、协议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4、协议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20__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20__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九、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公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结构,房型为___房____厅____厨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房___厅___厨___卫,施工面积为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墙面部分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元,其中材料费___元、人工费___元、管理费___元、设计费__元、垃圾清运费___元、税金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税金___、其他费用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年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时____分至___时___分(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分休息)。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元/日,电费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途径解决:(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工程地点:___市____区(县)____路____号。
3、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施工内容: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以甲方确认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共__________天。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当日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即_______工程结束后,甲方次日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当日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保修期结束后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_____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区/县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住所地址: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号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结构,房型为___房____厅____厨___卫,建筑总面积为 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房___厅___厨___卫,施工面积为 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 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墙面部分____,天棚部分______,门窗部分______,其他 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元,其中材料费___元、人工费___元、管理费___元、设计费 __元、垃圾清运费___元、税金___元、其他费用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
第九条 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税金___、其他费用__元。 第十四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 本工程于__年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_月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时____分至___时 ___分(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指派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元/日,电费 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二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五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