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气安全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为确保本项目部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在本项目部所承担的工程部位施工过程中使用乙方部分劳务及机械设备,在甲方负责控制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由乙方管理其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双方达成的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如下:
1、对乙方施工现场要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并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2、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章作业是,要及时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对乙方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开具通知单。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危险预知以及劳动保护哦给你工具的使用工作做出主导意见,并监督实施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令改正。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8、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1、遵守施工安全的规定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对施工环境的临时用电管理全面负责。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乙方必须准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炒作规程施工。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准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更具实际情况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规作业要及时纠正处理。
4.乙方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有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要承若为每位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适合安全规定而造成的甲方或者乙方第三人伤亡事故的,损失有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一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7.乙方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电源等要经过有关单位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对其进行检查简单,发现违章时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1.施工现场的细颗粒材料装修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措施。
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灯要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能放在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现场的机械施工是必须采取有效的降低噪音措施。
4.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采取措施降低粉尘,保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终止。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供气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为了安全、高效、合理地使用管道燃气,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明确供、用气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理使用燃气,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________》(地方相关法规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供、用气双方协商,签订安全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用气设施权属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燃气表。
(二)产权分界点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产权归供气方所有,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含燃气表)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及用气设备产权归用气方所有,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
第二条 供气方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供气方所属的设施进行检查。依据用气方请求,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用气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二)供气方对用气方进行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和规定的宣传,并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
(三)用气方的设施、设备或者使用方式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以保证安全;待用气方修改完,经供气方检验确认不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构成对供气设施损害后,方可恢复通气使用。
(四)用气方未向供气方申报批准私自增加或安装燃气用具的,供气方有权停止给用气方供气。如因用气方私自安装发生的事故及相关责任由用气方承担。
(五)供气后,供气方将按照天然气行业的管理方式进行业务安全管理并提供服务,若用气方燃气设施出现故障,供气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时间派有资质的维修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六)供气方客户服务热线在工作时间开通,为用户服务;供气方抢修热线24小时开通。
(七)供气方对燃气设施正常检修,如可能影响用气方使用燃气,应提前通知用气方(但出现紧急情况除外),用气方应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
第三条 用气方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监督供气方正常供应燃气;
(二)有权监督供气方进行常规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
(三)用气方应定期对产权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进行安全自查,发现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存在隐患时,应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并通知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和提供维护保养的服务(保养分为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
(四)用气方应组织亲属学习、遵守供气方制定的《天然气安全使用常识》(附件),并按规定操作,否则产生的相关责任由用气方承担;
(五)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用气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燃气用户未经燃气供应企业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2.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3.禁止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4.禁止自行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等;
5.增减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设备,必须报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6.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燃气具(包括直排式热水器)、连接管等应通知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更换;同时,安装用气设备应严格依据使用说明和用气规范,符合安全标准。
(六)为了人身和财产安全,用气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用户不得擅自改变燃气用途;
2.不得在设有燃气管道设施的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不得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体;
4.不得使用明火检查泄漏;
5.不得将装有燃气表、燃气管道的房间作为卧室、卫生间等,或临时搭铺睡人;
6.房屋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前必须通知供气方,不得擅自处理燃气管道、燃气设施;完毕后须经供气方验收;
7.不得在燃气管道上绑、挂物品;
8.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或拆除管道燃气设施统一标志;
9.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10.假如发现燃气管道或设施有泄漏现象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供气方进行维修。
(七)用气方必须配合供气方进行安全检查。
(八)除消防等紧急情况外,未经供气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者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如用气方及亲属未经许可,私自开启或关闭阀门,发生事故的,由用气方承担责任。
(九)用气方房屋出售、变更产权所有者时、应及时到供气方营业厅办理过户或注销手续,用气方房屋出租转借他人居住时,有义务告知租房单位或个人《天然气供用气安全协议(居民用户)》及使用证上已经注明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及时到用气方备案登记。
第四条 安全责任的划分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致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的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违约责任
1.用气方不按照协议及附件规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供气方赔偿;
2.对于用气方违反协议及附件规定的,供气方有权加以制止,要求用气方无条件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阻或者危及天然气使用安全的,供气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协议的变更
供用气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协议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壹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____________天然气供用气协议)的补充协议。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做好合兴大厦MALL内部装修期间的安全工作,保证各商场在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装修改造任务,结合实际要求各相关单位签订以上安全条款,望认真落实执行。
一. 各单位人员一旦进入装修施现场都要严格遵守公司关于防火、防盗等方面各项,职有违反,公司将按照腾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二. 各商场要指派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人员管理及安全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整改。
三. 业主装修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凡涉及动用明火或电焊作业,应事先按《合兴购物配送中心装修入场须知》的相关规定,填写动火申请书并将持证上岗的操作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交公司按安保部务案,经安保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对未经动火审批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一经发现一次给予1000元罚款。
四. 业主装修使用的施工设备需由公司提供电源的,事先需由所在商场向后勤部申请现场确认后,方可给予接电。严禁私拉乱接随意使用公司卖场电源,如由此引起后果均由业主承担;
五. 业主在装修施工中严禁大面积使用胶漆剂等易燃液体,严禁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作业,需报公司安保部审批后,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六. 各商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如装修作业人员在装修期间发生人生伤害事故,均由业产承担全部责任,公司不予负责。
七. 业主施工如有影响原有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功能的,须事先报公司审批同意,并做好相应防范措施,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和灭火功能不受影响,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如不按要求施工者按《合兴购物配送中心装修入场须知》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八. 业主在作业过程中因安全监管不力所导致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由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九. 由于施工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设备设施破损或损坏的,需照价赔偿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 各商场要加强对承租人的思想教育,在作业期间严禁进入非施工区域(指营业部分),违者一经发现处以500—20__元的罚款。由此造成商品缺失,损坏等情形,要按价予以赔偿;、
十一. 严禁任何人员随意触摸商品、试穿商品或试用商品;违者一经发现罚款500元,由此造成商品损失或损坏的,要予以包赔;
十二. 各商场要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洁净,承租人施工所需装修材料要做到有序堆放,严禁占用消防能道。违者按《合兴购物配送中心装修入场须知》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十三. 各单位装修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做防火处理,要符合白山合兴发(20__)第04—13号文件《关于使用装修材料必须达到防火等级的通知》中的规定要求,如装修不符合该规范,出现一切后果自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四. 各业主装修期间,严禁吸咽;如发现吸烟一人一支罚款1000元
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