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制作合同(11篇)

灯箱制作合同(精选11篇)

灯箱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下简称“灯体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范围:制作、安装、维护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时间: 制作、安装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含制作费、维护费用。总价为工程包干价。

二、价款

以上工程总价,包括原有灯体拆除费、原有钢支架防锈及喷漆处理费、新灯体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全部灯体主体工程安装完成付8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累计支付至合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付清(无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四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乙方现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体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体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灯体破损、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体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

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制作灯体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制作和安装。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是四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范围及要求

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1-2楼中心墙)。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20xx 年 9月29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或甲方等因素,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造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施工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

3、楼体灯箱制作与安装、电源连接等施工中,与相关部门发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自行协调解决。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灯箱光源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应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在施工中应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护措施。

五、付款、结算方式

施工内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90%,余款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其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预算清单》一份,此预算含税金。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日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1.2米×2.4米×7个、1.2米×3米×1个、1.2米×1.8米×1个;

二:安装地点:翰彩包装公司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工程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壹仟元(¥1000元)。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 至 止。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由甲方支付乙方所有损失。

4、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甲方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见。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如逾期,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进场和施工,而影响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牌制作和安装,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六、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七、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4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广告牌灯箱一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价格:

辅助材料:油漆、焊条、螺丝、钢筋、扎带、人工费、安装等合计单价为: 。

三、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 元,余款 元。广告牌安 装完毕后,甲方现场验收后现金付清其余款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担该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费用。

2、该广告牌的保修期限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该广告牌如遇到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不负责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费,乙方给予及时修复。如广告牌因质量问题灯光不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维护。

五、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定作方甲方(签章): 制作方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5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 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广告牌灯箱一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价格:

辅助材料:油漆、焊条、螺丝、钢筋、扎带、人工费、安装等合计单价为: 。

三、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 元,余款 元。广告牌安 装完毕后,甲方现场验收后现金付清其余款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担该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费用。

2、该广告牌的保修期限为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该广告牌如遇到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不负责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费,乙方给予及时修复。如广告牌因质量问题灯光不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维护。

五、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定作方甲方(签章): 制作方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6

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灯箱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 年 月)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 元 (大写:)。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 % (即¥0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灯箱制作合同 篇7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广告牌灯箱一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价格:

辅助材料:油漆、焊条、螺丝、钢筋、扎带、人工费、安装等合计单价为:。

三、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元,余款元。广告牌安装完毕后,甲方现场验收后现金付清其余款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担该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费用。

2、该广告牌的保修期限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该广告牌如遇到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不负责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费,乙方给予及时修复。如广告牌因质量问题灯光不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维护。

五、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定作方甲方(签章):制作方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灯箱制作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范围及要求

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在甲方指定的位置(1-2楼中心墙)。

3、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20年9月29日;竣工日期:2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如遇风、雨等恶劣天气或甲方等因素,工期顺延)。

二、工程(款)造价

金额(大写人民币)

三、甲方义务与权利

1、施工完成后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

3、楼体灯箱制作与安装、电源连接等施工中,与相关部门发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自行协调解决。

四、乙方义务与权利

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灯箱光源均保修一年;

2、乙方使用的材料由其自行提供,但应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在施工中应文明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护措施。

五、付款、结算方式

施工内容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90%,余款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其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有《工程预算清单》一份,此预算含税金。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灯箱制作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下简称“灯体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范围:制作、安装、维护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时间:制作、安装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时间:年月日。

(五)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含制作费、维护费用。总价为工程包干价。

二、价款

以上工程总价,包括原有灯体拆除费、原有钢支架防锈及喷漆处理费、新灯体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全部灯体主体工程安装完成付8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累计支付至合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付清(无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四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乙方现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体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体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灯体破损、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体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

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制作灯体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制作和安装。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是四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灯箱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即¥__________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__________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灯箱制作合同 篇9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为:历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四、验收标准及保修

1.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2.本工程保修期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承包人做出保修承诺后,退还其工程质量保修金)。

五、合同价款

(中标价)大写: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合同的文件(优先顺序排列)包括: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含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工程报价单)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楚或不一致的,以后发文件为准。

3.经甲方确认,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专人作为甲方现场监督管理代表,行使本工程的现场管理监督工作,并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3)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委派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乙方具体履行和承担施工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确保本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指标顺利实现。

(2)乙方负责办理消防许可证等相关事宜,甲方配合。

(3)按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甲方的总体安排组织进场施工。

(4)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

(5)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乙方采购用于项目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且交甲方确认,并提供材质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后才能用于工程中。

(7)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其中:基本履约保证金元,差额履约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待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合格后5天内,由甲方以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8)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完工记录、竣工图纸、维护保养手册、质量担保证明书等完整竣工资料。

竣工验收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一套,并将施工过程中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

甲方按施工计划和进度分四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1、合同签订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作为一期工程款。

2、乙方完成整个工程总量的%,并提供发票后7日内,甲方须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元,大写:,作为二期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及结算资料。

甲方审核完毕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按审定结算价格的%,并扣除第一期工程款和第二期工程款以及违约金(如有),作为三期工程款。

4、工程结算款的%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留存,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并完成保修工程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户:

开户行:

本合同项下账户信息若有变更,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自行承担甲方无法按期付款的损失。

九、工程竣工结算

1.本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另有规定除外),工程量按实计算。

2.清单中漏项、错项、新增项目单价的确定按以下规定进行:

(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价格确定。

(2)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计算。

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是指工程量清单项目中除主要材料价格不相同外,其余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其涉及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其它材料费均相

(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文件组成综合单价后(材料价格除外)总价下浮10%计取。

(4)对变更后不使用的材料,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包括甲方或乙方提出的更换或增减材料品种、档次、数量等变更。

下同),在发生时,甲方书面确认,其变更签证价款,均在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费用,应客观真实、签字齐全,否则在工程结算中不予确认。

5.材料价格在投标报价时已有的,按投标时材料单价计价,不作调整;投标报价时没有的材料,按招标人认质认价。

6.措施费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除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的计取按川建发【20】107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7.规费按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核定标准计取。

8.风险包干系数为3%(风险包干系数的含义详招标文件商务评分表备注第2条)。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支付工程预付款和竣工结算,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程质量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质量验收规范,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改建。

返工、改建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应付款千分之三的金额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对装修施工工程安全方面的责任负责,甲方不承担由于乙方不安全施工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如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投保

乙方在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机具的相关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由乙方承担,报入总价。

十三、其他

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10

定作方(甲方):

制作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广告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信执守。定作方甲方因需要在制作广告牌灯箱一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牌尺寸:

二、用料及价格:

辅助材料:油漆、焊条、螺丝、钢筋、扎带、人工费、安装等合计单价为:。

三、付费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定金元,余款元。广告牌安装完毕后,甲方现场验收后现金付清其余款项。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包工包料并承担该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保修、等费用。

2、该广告牌的保修期限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该广告牌如遇到无法抵抗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乙不负责任,甲方可提供成本费,乙方给予及时修复。如广告牌因质量问题灯光不亮等由乙方负责维修和维护。

五、该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定作方甲方(签章):制作方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灯箱制作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下简称“灯体广告”)及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

(一)项目名称:

(二)工程范围:制作、安装、维护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时间: 制作、安装工期40天。预计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五)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含制作费、维护费用。总价为工程包干价。

二、价款

以上工程总价,包括原有灯体拆除费、原有钢支架防锈及喷漆处理费、新灯体制作费、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该协议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全部灯体主体工程安装完成付80%的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累计支付至合价款的95%,留取5%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壹年后付清(无息)。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制作及安装产品的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规范及本合同约定,产品应表面平整,安装牢固,颜色耐久,质保期为四年。以上标准如有不符之外,以高者为准。

五、制作及安装

1、本协议约定的画面由乙方负责设计,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交设计样稿(设计样稿及门头效果图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稿进行制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样稿。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将灯箱广告制作、安装完毕。乙方现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2、乙方已仔细考察甲方安装现场,确认甲方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制作物的运输安装施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驳点,二次接线的费用及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灯体广告的制作和安装。因制作物的产品的颜色、规格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须对灯体广告制作、安装的质量负责,凡安装后发生灯体破损、坠落等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在灯体广告制作以及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予以监督,乙方应当随时按甲方的指令执行。

6、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安全施工,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施工人员或第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从质保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六、安装地点

具体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并安装完毕。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制作或安装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承担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本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2、如乙方所制作灯体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免费为甲方进行制作和安装。如乙方在该期限内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重新制作和安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承担协议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须将甲方已付款项返还给甲方。

八、质量保修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是四年,自甲方验收合格次日起计。保修期内,因乙方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免费维修,如为人为损坏,乙方有义务维修,甲方按照乙方维修的成本价格支付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在甲方发出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并在到场后2小时内维修完毕。

2、乙方逾期到场8小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追偿。

九、争议解决

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方提供的设计样稿和报价单一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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