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合同(精选4篇)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通用4篇)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篇1

发包人: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 1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2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3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装饰装修工程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前。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工程期限: 个工作日;(从双方确定的动工日期起计算)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4、 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5、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工程报价单》标准另计。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书面同意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 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报价单》;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赔偿给甲方;

4、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及时更换符合质量要求材料、设备。

三、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手续和其它事宜;

2、 提供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并承担施工期间水电费用;负责办理装修报批手续;

3、 甲方负责办理物业施工保证金。

乙方责任:

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3、 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小区内的规章制度,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4、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GB50327-20xx《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 协助甲方办理物业手续;

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 甲方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物业办理延期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适当顺延。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甲方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7、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应及时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

8、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七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时间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进行验收。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支付进度如下表:

2、 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甲方出具《工程结算单》。 并提供收款收据

3、 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每天500元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方式:

1、 乙方派遣人员不是合同的主体,与甲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及雇佣关系。倘若乙方与派遣人员存在劳动纠纷则与甲方无关;

2、 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以诚相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所有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3、 附件“报价单”文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卫阳台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

4、双方约定意向工程总额是:¥ 元,大写: 其中包括工程款¥ 元,税金¥ 元,管理费¥ 元。

本意向书建筑面积只为预估标准,现场实际量完尺寸得出实际的室内面积,按现场测量的室内面积___得出建筑面积为最终签订合同的标准。

5、双方约定优惠条款:

6、双方同意按照本意向书约定建筑面积来确定对应的工程总额,甲方保证此工程总额在不减少的基础上优惠条件生效,如甲方工程总额减少,则约定优惠条款应该重新商议;

7、双方约定工程施工工期共 工作日(以现场交底和报建核准后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8、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应派设计师到甲方准备施工工地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完成设计方案和初步预算;

9、本意向书定金不退,如转化为合同,可抵扣为工程款。

10、甲方根据以上内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意向金 元。

1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家庭居室装饰合同 篇4

甲方(装修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

甲方的房屋需要装修装潢,乙方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为甲方完成装修装潢,经协商达成下列协议:

一: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按图纸进行施工,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的的家庭装饰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加工承揽费(也可以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二:装饰施工地点:

1、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90.m2,室内面积84m2。

2、装饰施工内容:水电路工程、泥水工程,木工工程、刮瓷工程、漆工工程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工程。

3、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三:在施工中由乙方自行提供相应的设备、工具和技术,以及自行聘请技术工人,并由乙方对安全事故承担全面责任,如果在施

四:乙方为包工包料的承揽方式,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材料品质、价格、品牌、售货单位购买材料。甲方可以预支部分加工承揽费用于乙方购买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按照图纸分阶段、分步骤进行施工,每一个施工单元一张施工图,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承揽费按每单元的市场价格分别议定和支付。

六:乙方在进场前应提供本人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须与原件对照),通讯号码等,便于甲方提供给物业单位管理单位留底备查。

七:为施工方便,甲方提供房屋的钥匙一把给乙方,乙方不能将钥匙遗失、损坏、复制、转借,并在结算加工承揽费时交还甲方,同时对房屋内的原有设施、堆放的各种材料及电器、家具及装饰装潢负有保护和保管责任,直至交付使用后为止,否则应对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

八: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2、乙方须提供图纸对隐藏的电线、水管、气管等其它设施进行标注,说明其位Z、形状、尺寸、材质等,防止甲方今后使用时产生意外损坏,以及便于维修;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九:其它: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3、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购买的材料、电器、家具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

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卫生: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Z、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十一: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卫生间、厨房等防渗漏部分为五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结算加工承揽费和乙方工程质量不达标,超出工期以及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条款中对违约金已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否则给甲方及乙方自己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人身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并负责反工修复至合格为止。

4.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其他损失的,违约方也应予以赔偿。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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