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合同范本十篇
甲方:
乙方:
迎接两基国检。为了校园有一个全新的面貌。经上级批准同意,对*小学校舍全部粉刷,室外体育器材加固。为了保证维修达标,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施工材料及工程标准
1、施工材料
粉刷校舍内外墙和加固校门将使用细砂、水泥、石灰、大***、油漆、等优质材料。
2、施工标准
先抹平外墙凸凹不平处。在进行粉刷,木门先修后刷漆。体育器材安装要做到安全美观,达到标准。
二、承建方案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建设。
2、为了保证质量,甲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与乙方共同建设,维修建设用工由甲方监督执行。
三、材料建设用工核算
内外墙
1、用工核算
外墙 12天*120=1440元
内墙 16天*120=1920元
油漆门窗 10天*120=1200元
篮球架地基2个 1天*120=120元
乒乓球案地基 6个 2天*120=240元
修补墙面 9天*120=1080元
小计 5980元
2、材料用费
大*** 126袋*21元=2646元
工程胶 10桶*80元=800元
刷子 5把*10元=50元
羊毛刷 20把*5元=100元
油漆(红) 7桶*45元=315元
油漆(清) 5桶*30元=150元
腻子粉 2袋*160元=320元
纤维素 4袋*50元=200元
黄涂料 10袋*21.9元=219元
水泥 8袋*30元=240元
沙石 6方*150=910元
细沙 3方*180元=540元
大理石 10包*51元=510元
小计7000元
综上合同总费用:12980元
四、施工时间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20日
五、施工安全
施工期间校方概不负责安全事故,乙方毛失、浪费施工材料,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六、结算方案
粉刷维修完工后由校方验收合格,校方在2个月内付清维修工资,校方若不能按时付款,校方将按月息1分付利息给乙方。本合同一式三份,校方一份,乙方一份,一份送材政府,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甲方) :
居间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促成甲方与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成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意向承租土地的座落为:
地块一: 海南省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 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 _
地块二: 海南省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土地四至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 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 _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事项:
1、按照甲方对土地的面积、价格、年限、权利、相邻关系处理等方面的要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收集相关信息书面提供给甲方;
2、按照甲方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单位或个人进行谈判;
3、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后,由乙方负责该合同的政府审批手续办理以及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并保证甲方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提出的权属争议;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
(一)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甲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土地______________(总价款/月租金计)的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及报酬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未全部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收取佣金:
1、完成委托事项第1、2项的,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完成事项的标准及要求为: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约见相关人员,达成初步意向。
2、完成委托事项第( )项,按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 %,具体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完成事项的标准及要求为: ,
3、完成所有委托事项,并协助甲方接受对土地的管理后,支付剩余佣金。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隐瞒土地权属暇疵的;
4、其他过失影响甲方与第三方交易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特针对“别墅”主体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别墅主体改造工程。
第2条.工程地点:*市*区*624号住房。
第3条.承包范围:包括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所含工程项目、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及甲方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而临时安排的零星项目工程。
第4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期限
第5条.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6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7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
第8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 )(含税)。 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以各分项工程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总价款为准。
第9条.各分项工程单价款请见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
第10条.变更工程的价款与本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均以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价款为准。
若本合同中已经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均按本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零星项目单价;若本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由甲乙双方按照施工地点(*市*区)的市场单价另行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
第11条.自乙方进场开工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第8条工程款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
中途按进度付款,自乙方改完顶板之日起 日内,付至币)
乙方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单;甲方收到工程结算单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审核。经甲方会计审核通过,甲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工程按结算单支付工程尾款。
第12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缺陷责任期(壹年)届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13条.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发票。
五、工程质量
第14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上未注明的,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市现行法律规范及规程进行施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第15条.垃圾清运项目应当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16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工程总价款的 8 %.
第17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自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18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归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二)由于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所需的费用。
(三)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满48小时未修复甲方通知的缺陷或者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径直扣除。
第19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者损坏,乙方经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可以进入工程现场施工,并不得损害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利益。
第20条.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并退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第21条.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甲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22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为乙方施工工艺指标的主要依据。
第23条.甲方应当组织乙方对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设计交底。
第24条.甲方有权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零星工程项目。
第25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及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
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材料的运输申请,并获得通行许可证明。
第26条.甲方应当落实本合同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总箱开关到施工现场,落实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第27条.甲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并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28条.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29条.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乙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
第30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规定,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前,乙方应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该项目相关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确需变更工程内容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增加的零星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第10条相关规定和实际工程量编入工程结算单。
第31条.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附近逗留,并安排专人监护。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32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时间合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第33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将工程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清理、分别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在生活垃圾场。因违反垃圾清运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34条.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质量、规格要求,如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5条.乙方应确保各分项工程如期开工、如期竣工,逾期开工或者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完成一个隐蔽工程施工工序,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派员参与验收,待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后,可以进行下一个施工工序。
第36条.乙方应如期竣工并将工程成品交付甲方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待验收的成品遭遇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7条.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七、工程验收
第38条.本合同项目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乙方应于各项工程全面完成之日起三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八、违约责任
第39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0条.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1条.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返工,因返工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变更
第42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出变更。工程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二)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者特定的改变;
(三)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四)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约定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改变;
(五)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者设备。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书面通知。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43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附则
第44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5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46条.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园林景观工程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室外园林景观土建工程承包形式:包轻工
2、分包工程工期: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平定标准为合格等级。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且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义务
4、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交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2自觉服从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其施工设备及机械的使用情况,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3按照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管理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及施工区域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4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机具、设备、周转材料等。
4、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5、安全施工与检查
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
5、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5、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
6、工具提供
6、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施工机械、机动翻斗车燃油等,乙方自备手用工具,如:大铲、皮锤、刨锛等。
6、2甲方向乙方提供住宿、生活用水和用电。
7、工程承包单价、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款支付
7、1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单价
7、2工程款支付方式: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按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90%的工程进度款,23号乙方向甲方报量,待乙方工程完工后2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100%。
7、3乙方进场后,甲方按乙方进场人数支付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费。甲方向乙方提供每人每月300元零用钱。此款项拔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7、4如果遇到跨年工程,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达到95%。
7、5乙方不负责施工中因土方塌陷所造成的质量问题。
7、6乙方不向甲方提供发票。
8、施工变更
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其产生的费用和工期相应调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须安排乙方人员上班,工资根据零工执行。
9、施工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乙方应确保所完成的施工工程质量,随施工随验收检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10、施工现场严禁带入回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施工人员,否则造成的经济赔偿及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发包方(甲方):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代表:
劳务分包方(乙方):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在自愿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甲方愿将本村后原子区域耕地承包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承包四至地界为: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约合_________亩,以四至界限为准,附近的道路等公共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三十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承包费为每亩壹佰叁拾元整(¥130元/亩)。乙方分三次将承包费付清。每十年付一次,第一次付款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第二次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三次付款付最后十年的承包费,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于交款签字之日生效。
三、甲方保证该土地承包合同经土地所属村民组群众民主商议并同意后签定,如需有关部门批准,由甲方负责。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
四、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所承包土地经营管理以外的其他事务,给乙方开发治理提供方便(如:走路、行车、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在承包期内,凡在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地权或相邻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因此引发的误工或停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劳工,劳工费用按市价付款,雇工在同等条件下本村人优先。
五、承包期内由乙方原因造成土地无法承包,乙方先前经营的所有投资经有关部门评估后,由后续经营者给予补偿。
六、承包期内因甲方造成乙方无法承包土地继续经营,由甲方按照乙方投资加倍补偿。如合同不到期乙方不干,乙方土地上的附属物无偿交付甲方,除房屋外。
七、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承包土地必须用于以苹果为主的种、养殖业生产,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继承权、转让权(转让必需经甲方允许后生效),甲方不得干预。乙方除交承包费外不负担其它任何费用。国家对种粮直补等专项款归甲方农户所有,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原有坟地保留,继续使用,但外地人不能使用。
八、合同到期后,乙方如不愿意继续承包,应将土地交还甲方,地面附属物可合理作价并由甲方接管;若乙方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甲方必须优先承包给乙方。
九、此合同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其责任。所有参与该合同签订人员,均已阅读、理解并同意该合同所有条款。
十、其它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或申请洛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镇政府、村、组各执一份,乙方和鉴证机关各持一份。
十二、甲方各户面积承包费详见附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施工费: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三、工程范围
北翼商业街网络工程工作范围见附件施工清单,详细施工量按施工清单为准。
四、 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工程量的30%,付全款的15%,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付全款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的90%,付全款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收量,10天内结算费用。
五、 设计与施工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如发现图纸与实际不符,应通知甲方项目颈部,协商后再行施工,不允许自作主张更改设计,如自行更改,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施工前应与甲方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
六、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遇所购材料需要一定工期时,需乙方根据材料制作工期提前申请材料清单。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6、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搬运。
7、乙方根据工程量开出所需材料清单,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开具的材料清单量进行审核其合理性,根据施工工艺要求规定其料损不能超出3%,如超出,按市场价扣除超出部分费用。
七、 工期
顺延,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八、垃圾清运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堆放一起,保证进出方便。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月向甲方报工人工资发放表。
2、 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吃住。
3、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 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及随地大小便。
3、 每一位现场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爬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及安全带由乙方自己负责。
4、乙方要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如因违反操作规范出现工伤,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施工要求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或监理单位提出施工不符或不合格之处,乙方应马上更改。
2、 乙方完工后,必须保证符合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要求。
十四、其它说明和要求:
1、工程为清包,甲方只提供材料。施工工具等设备由施工承包人自备自理。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前甲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3、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要爱护现有成品,造成现有成品破坏,由施工队赔偿。
4、施工单位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5、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十五、施工约束:
1、 乙方不得找无辜理由撤销施工,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后果严重者,甲方将乙方责任人起诉司法机关调解。
2、 甲方不得找无辜理由撤销施工,甲方将负全部责任,后果严重者,乙方将甲方责任人起诉司法机关调解。
十六、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承包方式:单包工
四、承包单价:____
五、承包内容:按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设计变更、技术交底涉及的内容,三层以上的加气砖砌砌筑和二次结构的拉结筋安放,风井、水井、电井、电梯井的抹灰、卫生清理。
六、施工要求:
1、墙面垂直度在8mm以内,墙面平整度在10mm以内,水平灰缝平直10mm以内。
2、通缝,每道墙3皮砌块的通缝不得超过3外,不得出现四皮砌块及四皮砌块高度以上的通缝,灰缝均匀一致。
3、接槎:砂浆要密实,砌块要平顺,不得出出破槎、松动做到接槎部位严实。
4、砌块与门窗口连接:将预制好砼块安放在门洞口及窗洞口边,砼块四周的砂浆要密实饱满,安放预制门过梁要打底灰,严禁不打灰放置过梁。
七、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等,严禁违章作业,如施工中不慎发生安全事故,在一般事故中除去保险赔额外伍仟元(小写:5000.00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负责。
2、劳务必须是年满18-55岁的健康工民并且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内严禁酒后作业,施工场内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偷盗等现象,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工期安排: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工作量,如乙方人手不足或不听从甲方安排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停止。
九、付款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平时保证乙方工人每天基本生活费,个人开支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元,拨款时按乙方的工作量的.50%预支,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付80%,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结清。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日期:
乙方代表:
日期:
甲方:
乙方:
1、甲方在厂区内兴建仓库一幢及垃圾池一个,垃圾池约70平方米,现就建房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2、甲方将仓库土建部分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包给乙方施工。甲方只提供施工中用水用电的方便,其余人工、机械、模板、顶架等全由乙方负责。详见合同附件。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程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施工,乙方购回材料进场时须有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如因材料问题所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及人员伤亡问题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自20xx年 4 月 8 日开工之日计。如在正常的天气下施工期为 15 天,乙方不得在此合同天数超出天,如超出15天以外的天数每天按工程总价的3%计取滞纳金赔偿给甲方。
6、乙方必须按质按量进行施工,工程地基及整体结构工程总体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建筑标准。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质量问题即由乙方负责。
7、工程总价为人民币 28000 元。(开建安发票)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8、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加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与结算方法:
1、承包形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四包形式。
2、结算方法:
甲方按实做的展开面积给乙方确定工程量,甲方按每平方 元的固定价格计算工程款。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本工程结算甲方不向乙方要发票。
五、选用材料
选用BAC湿铺法复合双面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3mm厚。(必须要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六、工程质量要求:
1、按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严格按“贴必定”BAC防水卷材应用技术规程施工。并按相关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维修工程款。款到乙方指定帐户后开始施工。
八、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优良工程质
2、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质量、进度的检查和监督。
3、工程验收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进行防水工程验收。
4、自负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
5、全权负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九、质量担保:
维修施工完后试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退款50%。保质期五年,在保质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十二小时之内赶到甲方场地进行维修。
十、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提供防水施工项目所需的一切资料。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违约则依法追究违约责任。验收合格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