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养合同(精选29篇)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的7台起重机长期、稳定、安全运行,经认真协商后,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维修、保养、巡检调试,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协议执行期限和地点:
1、 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半年,自协议期限内,乙方全权负责甲方7台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工作。
2、 地点:甲方厂房的7台起重机设备。
二、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收费: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月人民币贰仟元的维护费用。
2、 乙方在维检过程中,发现起重机有任何故障需更换配件,应及时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鉴定,并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方可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有专业设备损坏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应予配合。
3、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次月10号支付上月维护费用。
三、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规操作。乙方为安全责任人,乙方在维修作业中,如发生任何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费。
2、甲方有协助乙方现场施工的义务,尽可能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动力电源(即起重机维修作业平台)的义务。
4、甲方有配合、协调工作的义务。
5、发现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报修,并有权检查乙方的检修工作与检修效果。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保证起重机维修后,达到标准并正常运转。
2、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
3、乙方应保障维修的及时性,甲方起重机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90分钟内赶到维修现场。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甲方现场,每次将从月承包费中扣除 叁佰元 。
4、乙方应保证所需材料质量。
5、乙方每月要定期为甲方行车进行维检,每周必须进行例行检查,每次维检过程要通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到场,双方要有书面记录。
六、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负责人: 乙方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脑维护保养服务,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月。
二、合同内容
1.乙方按合同时间为甲方提供上门维护保养电脑服务,每月的第一周内提供上门保养_________次,保证甲方电脑正常工作;
2.除每月保养_________次外,甲方的电脑在合同时间内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上门服务;
乙方上门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9:00到晚17:00,并且力争在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身份进行确认,否则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电脑配置清单及电脑附件;
5.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技术顾问等电话服务;
6.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范围如下: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电脑及其网络正常工作;
甲方的电脑硬件如果出现损坏时乙方可以代购,甲方也可以自已购买,但必须经过乙方的确定型号无误后方可;
乙方必须负责调试,保证机器的正常工作;
乙方电话指导甲方使用人员排除;
当甲方因为乙方的行为造成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理赔。
三、收费标准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服务费用,_________元/台__________台__________月=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大写_________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费用票据。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向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电脑系统维护及保养服务的合同。
乙方须确保甲方现有电脑系统高效、稳定的运行。
1.《系统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经甲方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列有将由乙方提供服务的软、硬件设备的品牌,配置,序列号,保修期等内容的清单。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甲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中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
2.合同设备或设备
2.1《系统设备清单》中列及的设备或配件。
2.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服务。
3.故障设备
已被乙方接受的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
4.标准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____am-____pm(北京时间),中国大陆的公共节假日除外。
5.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
6.标准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系统升级及更新咨询;
2.定期检测及保养;
3.硬件更新升级的安装配置;
4.数据迁移及恢复;
5.病毒检测及清除;
6.操作系统故障检测及排除;
7.系统设备更换时操作系统重新安装与调试;
8.网络硬件设备的检测;
9.系统连接检查;
10.接通internet网的调试;
11.设备移机;
12.打印机等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安装维护。
第二条维护方式
1.定期上门维护
乙方对甲方的电脑系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护包括系统优化、硬盘整理杀病毒及机箱内灰尘清除等工作。
2.随机故障处理
2.1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电话支持并不能排除所有的故障。
2.2.现场服务
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 规定指派工程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3x、win9x、winnt、win20xx、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洪水,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保密
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如果乙方指定的转包商承诺遵守本条款,乙方可向该转包商透露机密内容。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 维护费用
甲方支付乙方维护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月),合计___________元/年(人民币______元/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
第八条仲裁和法律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端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所拥有的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负责维修保养,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对技防系统的正常维护,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进行检修
维保范围:见附件一内所规定的内容
维保方式: 以一个年度为期限签定合约。
此次签约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工程性质:维护、保养技防系统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检测。
第2条 甲方工作
2.1 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提供必要条件,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做好各项工作。
2.2 甲方负责提供竣工表、竣工图,以及安装设备的型号等相关资料。
2.3 办理证件。
2.4 甲方负责承担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在维保期内产生设备更新,维修设备总价在200以上的资金。
第3条 乙方工作
3.1 乙方按照竣工图、竣工表、设备运行状况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设备检测维 护、维修方案,并报经甲方认可。
3.2 乙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各项检测工作,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稳定。
3.3 乙方以一切运行正常后的小区技防系统设施设计及验收实际情况为基础,进行维护保养。
3.4 乙方根据有关技防规范规定,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测、维修、标定。
3.5 乙方承担维护过程中总价不超过200元以内的材料、配件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3.6保证甲方各种设备的安全,损坏要赔偿。
3.7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第4条 维修保养范围
4.1电视监控系统,它是安全技术防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先进的、防范能力极强的综合系统。维护检测的内容有摄像机、监控主机、线缆传输设备以及一些周边产品,如云台、解码器、护罩支架等。在保修期内,对于人为损坏、恶劣气候、遭遇雷劈及其它不可预知的情况导致产品损坏、系统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畴.
第5条 维保工作计划及内容
5.1 每年度分十二次进行测试检修(即每个月一次),并且每次检修提前通报甲方核准及配合。
5.2 每次检测内容填写安防设备维保巡检记录表(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并有双方人员签字认可。
5.3每次检修后2天内提交本次检修报告一式二份交于甲方。
5.4在正常的维修保养工作之外,如发生系统故障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 现场检修。
第6条 服务标准
6.1 保证甲方技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6.2 乙方为甲方建立设备维护档案和维修记录,并严格保守甲方一切的机密,配合甲方技防系统和存储信息的安全使用。
6.3乙方应爱护甲方的系统设备,在维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技防系统的维护操作规程实施。
6.4乙方应本着节约、保用的原则,尽量降低甲方系统的维修费用。
第7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7.1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合格。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7.2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第8 条 质量保证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委托所保养的技防系统运行正常,不可抗力和人为操作造成的特殊情况除外。
8.2 乙方协助甲方共同使技防系统能通过保卫部门的检查、年检。
8.3 乙方对合同内范围内的设备维修后需呈报甲方验收签字认可,并且符合技 防技术规范。
第9条 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9.1 维保费用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即¥ ),分二次支付。
9.2 签署合约后3天内甲方付维保费总额之95%,即人民币 元整(¥ 元);待本维保合同到期后付余下维保总额的5%,即人民币 元整(¥ 元)。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在该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应信守合约,若单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仲裁 或当地人民法院对违约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10.2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约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至维保期满终止。
第12条 合同份数
12.1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在用电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玖万陆仟圆整(不含税)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甲方的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驻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15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乙方维保负责人罗泽德联系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合同执行每季度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预付10000元)。
2、付款办法:票到付款。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并提供随机资料。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因甲方操作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注册费用和有关检验的招待费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导下负责制作张贴安全标志、警示标语、防护设施。
6、甲方负责乙方驻点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的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甲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护保养作业记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方可进行,并向甲方保证提供正厂原装备件。乙方负责单个1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用。
4、乙方负责组织电梯年度检验工作,包括申报、配合、取证等。若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乙方维保责任,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6、如电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时间,乙方应及时把整改项目报给甲方,如没报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认可,相应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或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臵而造成的电梯故障、事故与对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时间)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应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1、单个1000元以下费用电梯配件清单
2、甲方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乙方报送: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必须函告对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起重机械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1、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2、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3、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或另行商定。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必须为持证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起重机械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次保养完毕后填写保养记录,并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的监督检查。
1.3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在 12 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尽快修复。维修费用另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4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5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6因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若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 月的保养费;在 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8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1.9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0凡是合同期内的设备,如因维保质量未能通过定期检测(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乙方提出来不合格甲方未整改的项目)。
2、甲方的责任
2.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2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随机客户资料、图纸资料、检测报告等,交接时保持设备的器件齐全,各种功能及运行正常。
2.3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用保养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4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械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1、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2、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3、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4、安装位置: ,型号: ,出厂编号: ,每年保养费(人民币) 元。
年度起重机械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七、付款方式:
在服务期开始后一周内,甲方将第一季度的服务费 100 %( 元)支付给乙方,往后依此类推,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将该季度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开收据( );开发票( )。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加设备(如与设备有关的土建工程等)。
2、起重机械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等工作。
3、设备的注册、验收、年检、处罚、政府管理费用。
4、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引发的事故(应由生产单位负责)。
5、由于国家或政府政策性命令而改变或新增加的项目。
6、由于违章操作、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根据调查结果认定)。
7、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水灾、火灾、盗窃、电源不稳定)。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金额一年 %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负责智能无线测温设备的维护、保养、抢修工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1、维护保养设备:
2、维修保养方法及说明:
2.1维修保养
2.1.1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保养,确保设备的测温点准确,外部设备完整,测温数据准确。
2.1.2乙方提供合格的保养技工,按规定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运行。
2.1.3乙方提供全新的设备备件,用于故障设备的替换工作。 2.2应急召修
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需做紧急维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说明情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务必一天内到达抢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达,乙方应说明情况,和甲方人员协商合理解决) 2.3相关说明
2.3.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协助,并指定专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涉及动火焊接等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应的焊接设备,和动火作业票的开票工作。
2.3.3设备维护保养期间,如果出现人为故意损坏设备情况,甲方应予以监督处罚工作。 并需要另行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3、维修保养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维修保养费用总计: 人民币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甲方付50%,余款50%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付清。
5、违约处理: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上述者,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用10%每次的违约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维修保养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将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委托给乙方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维护养工程名称和地点:
1、工程名称:联谊宾馆消防系统工程。
2、工程地点:大足区玉龙镇三教村
二、维修保养目的:
根据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确保已建设投入使用的各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以达到消防预警、扑灭初起火灾及安全疏散人群的目的,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危害。在当前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火灾形势相当严峻的情况下,消防系统的维护显得格外重要,消防系统的完好对于防止火灾、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维保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定期检修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集中报警控制器以及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控制室的联动控制装置的维护。
(1)每月对火灾报警主机、消防电源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报警及联动性能。
(2)每月对消防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保养,检查其通讯及联动性能。
(3)每月对消防广播通讯系统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扬声器检查一次。
(4)每季度对探测器进行模拟加烟抽检,其抽检数量以每年每个探测器检查两次来计算。
( 5)每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可配合甲方的消防演习同时进行),出具年度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总结报告,保证年度检测时合格;如有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及时维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淋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喷淋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并启泵试运转。
(2)每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3)每月对报警阀检查一次,试验启动是否正常。
(4)每季对报警阀进行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及压力开关性能。
(5)每两月利用系统的末端放水装置放水,试验水流指示器的报警性能。
(6)每月对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检查,检测气压。
(7)每月对消防蓄水池、高位水箱的储水进行检查。
(8)每月对各种阀门的开闭及铅封进行检查。
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
(1)每月检查消防水泵的远程及就地控制功能,并启动试运行。
(2)每月检查室内及室外消火检、水枪水带的完好性。
(3)每季检查大楼最不利水压是否满足消防要求。
(4)每季对室外阀门井中控制阀门检查以核实处于全开启状况。
4、灭火器:每季度检查灭火器内压力是否达标及是否过期。
5、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每月对消防应急照明装置及疏散指示标志进行放电检查。
四、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期:1年,即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14日止。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委派现场代表,对消防工程维护保养进度、质量性能进行监督,办理中间维修安装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并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本消防系统及其日常操作知识。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维护保养工作。
2、在乙方检查维修间隙期间,甲方值班人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让乙方能及时处理,使消防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甲方按《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消防值班人员,
4、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行,并熟悉本系统的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能正常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积极参加各种消防专业培训以提高业务素质,要有完善的值班记录。
乙方:
1、维修保养质量必须符合经双方核实的竣工图纸的要求,确保正常运行。并且符合消防规范的要求。
2、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设施,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消防设施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消防设施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检测报告,乙方有保密义务,除上级消防主管部门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六、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再签订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日常保洁服务,协商如下:
一、合同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依《保洁卫生及花草打理周期安排表》为准;
二、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派遣1.5人,其中1人按乙方要求做好卫生日常维护,其余累计定期对乙方厂区花草树木做维护和保养;
2、甲方工作人员需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
3、甲方需提供保洁及花草维护所需用具如下:
保洁服务用具:水桶、拖把、扫把、畚斗、地板刷、胶皮手套、垃圾袋等;
花草维护用具:剪刀、割草机、农药、肥料;
4、乙方为甲方1名服务人员免费提供工作餐;
5、保洁人员需服从乙方管理,并配合临时性工作安排;
四、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保洁及花草维护费用为人民币2600元整;
实行按月支付,甲方服务满一月后,乙方在受到甲方发票之日起15日内付款;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提前终止,提出方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服务费用的赔偿金;
3、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双方可协商续订新的服务合同;
六、人员法律归属:
1、甲方派驻乙方服务人员其劳动关系属甲方,劳动争议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2、甲方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福利、工伤节日加班等费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七、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服务合同的〈保洁卫生及花草打理周期安排表〉作为合同附件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因沙河水库库区内采砂对外销售,沙场通往鹿头镇街的道路需要日常进行维护养护,甲方将该路段的维修养护日常事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特签订以下条款,遵守并执行。
一、甲方承包给乙方路段维修养护起止界限,即东从每个采砂场地的出口(道)处西至鹿头镇街口(杨大桥口)路地段(系村村通公路)。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该路段维修养护期限为壹年,既从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三、乙方对该路段维修养护的标准既每天路面平整、光洁,遇雨雪天路面不渍水,无凹凸,路面路基铺垫沙、石,日常维修养护需用的运料车辆、材料、人工及所需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并自行付费用。乙方必须每天维修养护。
四、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年承包费用来源系采砂五个作业场筹资计4.5万元人民币,五年采砂作业组于20xx年 月日将该款直接交与沙河水库管理处王晓明代管,后由乙方按约定的时间直接从王晓明处领取,全部用于路道开支。
五、甲方支付乙方维修养护费用每年4.5万元整。支付办法:全年分12个月分别付款,次月5号按考核后的情况结付上月款项。
六、乙方在维修养护期间,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随时抽查考核该路段的养护事宜,若发现乙方未按第三条约定的标准养护,甲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每发现一次扣当月应支付乙方费用的10%,以此类推。
七、乙方要保证所维修、养护的路段畅通无阻,若因乙方的养护不到位导致该路段不能通行过往车辆,乙方赔偿损失责任(损失计算方式:每个砂场每天赔20xx元,按5个采砂作业组算)。
八、严禁各砂场放行带水砂车上路行驶,甲、乙方及沙河水库管理处各方若发现有带水砂车上路,每车处罚200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十、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合同条款,由违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对下表所列复印机(以下简称合同机)进行完全服务(FSMA)。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乙方工作时间内由乙方的技术人员以上门服务方式
(1)提供维修劳务,更换零配件以使甲方合同机正常运转。
(2)补充甲方合同机运转必需的消耗材料,包括光导体、黑色墨粉,但不包括复印纸及其他可作复印输出的材料、彩色粉与钉书钉等需由甲方另行付费购买的消耗材料以及非正常使用合同机而发生的损坏。
(3)每月至少对合同机进行一次保养。
2.甲方在合同机发生故障或消耗材料用完的情况下,可在乙方工作时间内,及时呼叫乙方维修或补充消耗材料,乙方在接到呼叫后
(1)内环线内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2)内环线外8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3)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可应甲方要求提供周转机,直至合同机修复。(周转机的复印量计入合同机)
3.合同价格按前表规定,为确保合同能顺利执行,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保证金_________元,如无意外,合同结束时乙方如悉归还甲方。
4.付款方式依据复印张数,甲方每月付款,乙方每月记录合同计数器读数,减去上次记录的计数器读数,既为本月复印张数;以次为基础,乙方开出发票,自发票开出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发票规定的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期付款金额的0.05%天的滞纳金。双方在此明确同意,甲方按时支付所有发票款项是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规定合约服务的先决条件。
如乙方在发票发出后四十五天仍未收到甲方按发票规定款项支付的费用,则乙方立即停止对甲方合同机的服务,并从合同机上取下属于乙方的财产。
5.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1)要求乙方在乙方工作时间以外或法定节、假日进行维修的劳务费;(按前表规定执行)
(2)由于非乙方事故、人为错误、疏忽大意及拖延等引起的必要维修费用。
6.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到甲方处检查合同的计数器读数及使用情况。
7.乙方拥有合同机上消耗材料和更换下来的零配件的所有权(另行收费的除外)。
8.乙方将负责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的甲方合同机的直接物质损失,但不负责由此引起的由于延迟或无法提供服务而引起的甲方任何业务、收益或其它间接损失。
9.如果甲方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额外收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1)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
(2)改变计数器读数或故意造成计数器故障。
(3)合同机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
(4)不按时支付费用。
(5)私自维修或请乙方以外的第三人维修。
10.乙方有权提高收费标准,合同机每逾递增________张,单张收费标准提高20%,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对此甲方有按第十二款第(3)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11.本合同初始有效期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每期一年,直到发生下述情况:
(1)任何一方至少在本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出书面“到期终止通知”,则本合同到期终止。
(2)乙方按第九款发出书面“违约终止通知”后14天内,甲方没有正式提出异议,则本合同随即终止。
(3)乙方发出书面“提前通知”后14天内,甲方回复书面“提前终止通知”,则本合同履约至新的收费标准生效日终止。
13.本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14.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合同,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表示和陈述都不具约束力。本合同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1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证。
1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安全防范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甲方所属安全防范设施的正常工作,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的安全防范设施承担维护保养。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经济合同法规,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执行。
一、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微保费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护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方式及保费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首付_______元,余款______元在维保结束前两个月结清。
三、维保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的协调工作;
2)提供工程图纸及有关资料;
3)提供维保用的辅助工具、电源等;
4)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微保费。
2.乙方责任
1)每____天派人员对甲方的安防设施进行调试、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
2)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迅速到达甲方单位检测;
3)乙方维保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单位管理制度,注意施工安全;
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施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制度,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6)在维保期内因乙方原因使设施不能有效运行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五、其他事宜
1.对因下列情况造成的安全防范设施损坏的修复费用应另行计算。
1)因甲方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造成设施损坏;
2)设备人为损坏、丢失、设备进水、强电烧坏造成设施损坏;
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强风、洪水、战争等)造成设施损坏。
2.合同到期,如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乙方优先。
3.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业主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二、项目工作范围:
按甲方和有关管理部门认可的所用消防设备竣工图纸进行维护保养,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统,移动灭火器系统
三、项目进度: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计划进场维护保养,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次进行保养工作安排在 20xx 年 5 月 10 日开始。
2、乙方进场后,立即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已有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如需要换则报请甲方确认后进行更换。
3、乙方对甲方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上的维保方案执行,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维护保养期限为 1 年自 20xx 年 5 月 1 日 到自 20xx 年 4 月 30日
五、双方协作事项: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统竣工图壹套,并作技术交底。
2、工作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场所。
3、甲方负责协调维护保养期间各楼层房间的施工进展。
4、如消防设施发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检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现现场予以服务,并及时解决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火灾报警应急状态,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
5、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如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现象,应立即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并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及时做出解决方案。
6、乙方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的承诺进行维护保养,并由甲方派专人对维保工作验收,并将维保情况记录在案。每月15日前将上月点检报告提交给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养期间内发生火灾,经过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存在乙方保养维护的原因的,乙方必须承担因乙方保养维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项目总价和付款方式:
1、每年维护保养费总价人民币: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维保费总价的50% 即 24155元。余下50%于20xx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维保费(注:项目增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按期支付)。
七、项目验收
1、乙方根据双方认可的维护方案实施细则按期进行,以通过甲方有关部门按国家消防规范要求验收合格以及通过消防部门有关消防检查为完成。
2、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应付是否继续合作提出意向,如结束维保工作,则乙方必需移交有关消防设备的维保档案资料。
八、违约:
若有违约,甲乙双方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国家《合同法》办理。
九、合同生效和变更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无故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负责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为本合同金额的50% 。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时进行维护保养,或由于乙方维护保养问题造成甲方未通过消防检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和书面承诺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一切为客户着想,一切为客户服务,为客户实实在在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脑维护保养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
二、合同内容
1.乙方按合同时间为甲方提供上门维护保养电脑服务,每月的第一周内提供上门保养 次,保证甲方电脑正常工作;
2.除每月保养 次外,甲方的电脑在合同时间内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上门服务;乙方上门时间为周一到周 早 到晚 ,并且力争在 小时内解决故障;
3.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人员身份进行确认(如工作证,胸卡或委托书等),否则工作人员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电脑配置清单及电脑附件(如主板说明书,驱动程序等);
5.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技术顾问等电话服务;
6.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范围如下: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电脑及其网络正常工作;
(2)甲方的电脑硬件如果出现损坏时乙方可以代购,甲方也可以自已购买,但必须经过乙方的确定型号无误后方可;
(3)乙方必须负责调试,保证机器的正常工作;
(4)乙方电话指导甲方使用人员排除故障;
(5)当甲方因为乙方的行为造成损失时,甲方可以凭借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理赔。
三、收费标准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服务费用, 元/台× 台× 月= 元人民币,共计大写 整;乙方为甲方提供费用票据。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大地震,洪水等),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
维保单位:_______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_______(甲方)
维保单位_______(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
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
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
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存档备查,如因配件供应问题则故障修复时间顺延,并在故障电梯现场挂有“温馨提示”警示牌并注明故障现象和修复大概时间。
7、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每次维修结束后填写“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对每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签字后方可。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
8、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
9、电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维保人员进场维保领取机房钥匙时需在钥匙领用表上签字,同时乙方维保完工后,维保项目单据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拒付维保费用。
11、乙方工作人员维保项目时必须严格按合同项目要求内容进行维护。否则视为缺项,甲方有权扣减维保费用。
12、如合同签订后造成原维保公司退场,其原维保电梯由乙方免费维保并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与电梯通过年检。
13、电梯常用的零配件损坏(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上,不得另外收费。如果甲方无法购得的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进行购买,乙方不得拖延时间。更换下来的零件由甲方收回并有权处置。
14、乙方应提交一份维保计划时间表格给甲方,以便甲方有计划的出停梯保养通知告知业主。
15、如果电梯钢丝绳收短酌情收费。 如需要更换电梯钢丝绳,由乙方报价甲方酌情采购,乙方安装所需费用应以市场价格给予甲方优惠。
16、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维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维保单结算。
17、电梯底坑及电梯机房的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打扫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电梯五方通话的维修、维保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维修另行报价,必须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没有合格认定是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_______)总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整(¥) ,由甲方于下季度前10日提供确认的《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填写支付金额申请,在收到乙方每期维保费足额发票后付款给乙方。
(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时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维修时长短视具体故障而定。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附件。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3、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和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护保养费。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以上电梯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时查阅)。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30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
(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许可证号码:_______许可证号码: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_______传真电话: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消防报警系统能可靠运行,充分发挥起作用,弥补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力量不够,甲方委托乙方对该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单位,乙方必需具备消防系统服务资质,且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证件及材料。
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承诺以下机构网点(见附件内容)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检测内容: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动作及确认显示是否正常。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工作是否正常。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切换试验。
2.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 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 每月对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检查一次,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3) 每月对消防水泵结合器接口及附件检查一次,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4) 每月检查一次喷头,清除障碍物,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
5) 每月对消防泵作一次启动试运转。
6) 每月对管网进行一次冲洗,确保管内无水质无污垢。
7) 每两月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作一次检查,确认报警正常。
8) 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供水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确认报警正常。
9) 每季度对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检查一次确保处于开启状。
3. 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每季度对下列设备作一次联动工作检查):
1) 检查喷淋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2) 检查各消防设施的切换开关是否正常。
3) 检查消防水泵的联动工作情况。
4) 防火门、闭门器工作情况。
5) 防、排烟系统联动工作情况。
6) 电梯是否能自动归首层。
4. 消火栓系统:
1) 每月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 每月对屋面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
5. 电气火灾报警系统。
6. 消防安全照明、疏散指示系统:定期对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进行一次充放电,并做好记录交给甲方。
7.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GA503-20xx《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和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137-1997《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进行年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对该消防系统工程检测结果的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经双方协商,维护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维护总价(人民币)------------元整。
2. 更换、添置的设备、零部件另算(按成本价结算)或重新签订协议。
3.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款至甲方账户,甲方付款-------------元整。
2) 乙方维保期满,并出具年度检测报告(费用另计),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在------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元整。
四、 责任划分:
1. 乙方每次维护保养、检测,甲方应积极配合,如果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更换的设备零部件采购买不到等)不能按期完成维保任务,不应扣罚。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运行的管理,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五、 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一方不执行本合同,即构成违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壹 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 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 ;维修保养人: 赵勇 。
二、 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 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 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约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合同条款:
甲方所属“”小区地处,为确保“ ”小区弱电智能化系统稳定有效的运行,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保养服务工作事项及费用
1.1、维护保养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 (√) 楼宇对讲系统(√)
周界报警系统(√) 背景音乐系统(√)
徽商办公自动化系统及网络(√)
1.2、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贰 年,服务期自 20xx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1.3、双方责任及义务
1.3.1、甲方责任:
1)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维修工作。
2) 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
3) 甲方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使乙方能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理和维修。
4)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进行协议规定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故障,意外或损失等,由甲方负责。
5) 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协议规定的各类款项。
1.3.2、乙方责任:
1)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协议规定的设备应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以本协议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和程序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达到最佳工作状态及安全正常地运行。
2) 乙方应安排技术人员对本协议规定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对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跟踪、回访,保证其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3) 由于乙方疏忽或责任导致本协议规定的设备损坏,其修理和恢复设备正常运行的费用和所发生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修复设备。
4) 在乙方接到甲方的故障通报时,应派出维修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抢修。
1.4、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
1、本合同维护保养总金额为人民币¥ 48000 元;(大写 肆万捌仟元整 )。
2、系统内设备出现不可修复的状况,需更设备时,乙方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提出技术方案及造价,并经甲方同意及支付相关费用后,乙方进行维护和更换。
1.5、本合同总金额支付方式:
甲方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月支付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于每月的25日之前支付给乙方,计人民币 20xx 元(大写:贰仟元整 )
1.6、其它
1.以上内容由甲、乙双方认定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到履行完毕全部协议约定时失效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使用单位全称):
乙方(定期检查单位):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下列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 壹 台,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设备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合同,内容如下:
一、 租用设备基本情况:
设备名称:因承建 铜陵恒瑞电子11#厂房,需用塔式起重机为:QTZ31.5(鸿达) ;维修保养人: 赵勇 。
二、 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运行
1、 乙方负责施工塔式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做到“优质服务、客户至上、检修到位”的原则,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塔吊标准节加节和加附着装置根据甲方的通知服务到位,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2、 施工塔式起重机出现故障,乙方应积极及时排除,重大故障超过2天/单次以上的时间未修复的,每耽搁一天免收甲方2天租赁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不包括任何索赔,即不包括劳务费和任何由此引发的间接损失;
3、 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维修,如由擅自操作、维修施工塔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委派司机违章操作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委派司机每班必须如实填写机械使用台班登记表及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5、 施工塔式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因甲方现场施工造成乙方设备的损坏及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施工塔式起重机在施工现场发生电缆及零部件等丢失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 在租赁期间由于基础不符合标准,乙方提出整修后,甲方不及时整修的,乙方将对塔机进行停机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 乙方每月定期对塔机进行一次专项检修,并出据相关记录;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要求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相关法规、《合同法》,并根据现有消防设施的具体运行状况,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修保养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维修保养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维修保养项目内容
1、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防排烟系统;
3、消防水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罐粉;
7、防火卷联门系统维修:
8、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应急灯系统维修;
第四条:甲方职责
1、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的全套技术资料及消防部门验收文件;
2、维护保养期间,负责解决维护保养需用的水源、电源和出入甲方各相关场所的证件手续等,联动试验时各有关系统、设备的维护管理等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方便;
3、对乙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回复,并搞好消防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4、维护保养期间,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防止消防设施被破坏,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检查和监督维护保养工作质量。
6、在合同期内如有设备出现损坏问题,由甲方出资,乙方负责更换维修。
7、维修期间甲方应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如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
第五条:乙方职责
1、认真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职责,其主要工作内容:
1.1负责并协助消防设施使用单位编制和完善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测试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1.2按照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规定,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技术性能测试检查和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验检查及修善;并将技术性能测试检查,消防系统功能性操作试检查及修善结果报甲方备查;
1.3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在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及时负责进行维修,恢复消防系统的正常状态,并向甲方提供故障原因的调查分析报告;
1.4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对所属区域的消防设施的恢复开通状况和功能进行检查测试;
1.5建筑物进行改建或重新进行室内装修时,导致感烟探测器等消防设施拆卸、改变位置(敷设管线)、安装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整改方案;
1.6建筑使用性质或室内装修改变,需要增加消防设施时,负责协助甲方制定消防设施改建方案。
2、对委托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每季度出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交甲方批示。
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间,消防设施发生故障,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24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维修;
4、对下列重大问题向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甲方整改和更换其消防设施;
4.1由于设备老化,或者设备及原安装本身固有的质量问题致使消防设施出现重大故障或功能瘫痪,;
4.2消防设施已经淘汰或其品牌不明及相关资料不齐,零配件无法保证。
第六条:质量标准
双方按国家相关消防规范进行维护保养和验收。
第七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_月。
第八条:维修保养费用
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元/平米,建筑面积共______平米,合计金额(小写¥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第九条: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维护保养费按季度支付,并在当季度第一周内支付,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含年底消检费用及电检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如遇到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维护保养职责,概由甲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维修保养费,应按中华人民银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实际拖欠款总额的利息。
4、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中止的,甲方应付清合同期所规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协议书项目登记表及由双方签定认可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文件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包含维护保养用的工机具辅材,不包含消防设施的材料、设备更换;
3、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整改和改、扩建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工程量由乙方现场考察后报请甲方核准。整改和改建工程费用由甲方核准认定后另行结算;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由当地消防部门备案,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内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复印机完全服务(FSMA)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对下表所列复印机(以下简称合同机)进行完全服务(fsma)。
┌──┬──┬────┬────┬─────┬───────┬──────┐
│品牌│型号│ 系列号 │安装地点│合同生效时│保修期内基本│保修期外基本│
│
│
│
│
│计数器数│收费
│收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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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元/张│
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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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张│
元/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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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张│
元/张│
├──┴──┴────┴────┴─────┴───────┴──────┤
│付款期限:乙方开出发票之日起五天内。
│
├────────────────────────────────────┤
│付款方式:现金支票转帐
│
└────────────────────────────────────┘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乙方工作时间内由乙方的技术人员以上门服务方式:
(1)提供维修劳务,更换零配件以使甲方合同机正常运转。
(2)补充甲方合同机运转必需的消耗材料,包括光导体、黑色墨粉,但不包括复印纸及其他可作复印输出的材料、彩色粉与钉书钉等需由甲方另行付费购买的消耗材料以及非正常使用合同机而发生的损坏。
(3)每月至少对合同机进行一次保养。
2.甲方在合同机发生故障或消耗材料用完的情况下,可在乙方工作时间内,及时呼叫乙方维修或补充消耗材料,乙方在接到呼叫后:
(1)内环线内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2)内环线外8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3)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可应甲方要求提供周转机,直至合同机修复。(周转机的复印量计入合同机)
3.合同价格按前表规定,为确保合同能顺利执行,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保证金_________元,如无意外,合同结束时乙方如悉归还甲方。
4.付款方式依据复印张数,甲方每月付款,乙方每月记录合同计数器读数,减去上次记录的计数器读数,既为本月复印张数;以次为基础,乙方开出发票,自发票开出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发票规定的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期付款金额的0.05%天的滞纳金。双方在此明确同意,甲方按时支付所有发票款项是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规定合约服务的先决条件。
如乙方在发票发出后四十五天仍未收到甲方按发票规定款项支付的费用,则乙方立即停止对甲方合同机的服务,并从合同机上取下属于乙方的财产。
5.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1)要求乙方在乙方工作时间以外或法定节、假日进行维修的劳务费;(按前表规定执行)
(2)由于非乙方事故、人为错误、疏忽大意及拖延等引起的必要维修费用。
6.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到甲方处检查合同的计数器读数及使用情况。
7.乙方拥有合同机上消耗材料和更换下来的零配件的所有权(另行收费的除外)。
8.乙方将负责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的甲方合同机的直接物质损失,但不负责由此引起的由于延迟或无法提供服务而引起的甲方任何业务、收益或其它间接损失。
9.如果甲方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额外收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1)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
(2)改变计数器读数或故意造成计数器故障。
(3)合同机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
(4)不按时支付费用。
(5)私自维修或请乙方以外的第三人维修。
10.乙方有权提高收费标准,合同机每逾递增_________张,单张收费标准提高20%,但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对此甲方有按第十二款第(3)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11.本合同初始有效期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每期一年,直到发生下述情况:
(1)任何一方至少在本期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发出书面“到期终止通知”,则本合同到期终止。
(2)乙方按第九款发出书面“违约终止通知”后14天内,甲方没有正式提出异议,则本合同随即终止。
(3)乙方发出书面“提前通知”后14天内,甲方回复书面“提前终止通知”,则本合同履约至新的收费标准生效日终止。
13.本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14.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合同,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任何表示和陈述都不具约束力。本合同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15.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证。
1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乙方负责下列第 项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
1、消防供配电设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泡沫灭火系统;
7、气体灭火系统;
8、防排烟系统;
9、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应急广播系统;
11、消防专用电话;
12、防火分隔设施;
13、消防电梯;
14、细水雾灭火系统;
15、干粉灭火系统;
1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7、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18、灭火器;
三、维修保养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核查乙方维修保养机构资质证书和现场维修保养人员执业资格证书。
2、按规定配备值班和管理人员,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并及时通知乙方修复。
4、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更换建筑消防设施配件,承担建筑消防设施换件和维修保养费用。
5、维修保养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应当明确是否继续与乙方签订维保合同。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
2、根据维修保养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具体的维修保养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执业人员负责实施。执业人员维修保养时应当认真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3、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检查、维修、保养、测试等技术服务。
4、每年对承担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测试。年度检查测试报告应当按规定送达甲方。
5、在巡查、巡检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维修的,能够当场修复的应当立即修复解决;没有条件立即修复解决的,应当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尽快排除故障。
6、对故障零部件提供临时备件,保障消防设施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发挥作用;对故障零部件确需更换的,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报废证明。
7、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六、维保费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 元。即(大写: ),开具普通工程发票。
2、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每 支付维保费人民币: 元,即大写: 。
3、付款方式:
□现金 □转帐支票 □银行托收 □电汇
4、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时,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100元以上费用时,由甲方承担,包括各种探测器、电源、打印机、液晶屏、线路板等成品及半成品。
5、凡属于非我公司人员人为损坏以及雷击、漏雨等不可抗据因素所引起的设备损坏,其材料费、修理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导致未发现设施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擅自违规操作造成故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维修保养、检查测试中弄虚作假或严重不负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维修保养合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的解决。
1、由仲裁机关仲裁;
2、向法院起诉。
九、双方协商的其他事项: /
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 保 单 位:
合 同 编 号: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如下:
第一条 合同约定的具体维护保养内容: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
3、维护保养服务范围(设施)一览表:
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序号服务范围(设施)约定情况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防排烟系统
2喷淋系统 8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3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 9消防通讯事故广播
4泡沫灭火系统 10移动灭火器材(不含维修年检)
5气体灭火系统 11技术咨询
6防火分隔系统
注:表中“约定情况”栏有此项委托的标明“有”或文字说明,没有的标明“无”。
4、维护保养服务形式及内容:按《广西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故障维修、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及约定的技术咨询服务事项。
第二条 维护保养服务期限、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的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为 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维护保养服务费用:¥ /年,(人民币 元整)。
3、付款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5日内将年度服务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第三条 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本合同范围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消防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以及进行维护保养的工作条件,以便于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保养。
2、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3、甲方应确保甲方人员不发生由于失职或操作不当等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在维修服务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甲方交给乙方维护的消防系统各种设备和设施应完好有效,并由乙方认可;若系统存在明显的故障和损坏,甲方应负责解决,如需委托乙方解决,其费用另计。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需对消防设备进行整改,增减或移位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维保时如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由甲方负责购买,如需委托乙方购买并对设备或部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应另付费给乙方。合同期内由于甲方保安措施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消防设备丢失或损坏产生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 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民法典》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定期对本协议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原始记录分别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2、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出具维护保养报告给甲方做记录。
3、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
4、乙方在维护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及时向甲方提出了整改建议,如甲方在向上级请示阶段或甲方不愿意维修和更换部件,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政策法规的一些相关技术咨询。
第五条 其它
1、对于较大的故障维修项目,乙方应提出详细的维修方案并报甲方同意后实施。在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故障已修复。
2、更换常用易损件用一般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3、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交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
第六条 争议: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效力或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商定,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除非双方协议将协议终止,若因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延期或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
第八条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负责人为: ,电话 ,技术负责人为 ,电话 ,办公电话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 本合同书壹式2份,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面积附表:
建筑名称使用性质建筑面积(㎡)高度(m)层数
地上地下地上地下
用管理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维 保 单 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见附件1)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共 台,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其中,保养时间是指完成一次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等规定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第二条 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的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单位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抢修和紧急救援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规范》(GB/T 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1240)和《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25194)等标准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至少覆盖一个电梯检验周期)。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其他)应在 日前支付。
(三)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 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 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不含: )
半包维护保养中免费更换的部件详见《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附件2),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除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外):
第九条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甲乙双方协商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已包含在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和审定乙方维保计划,发出故障通知或建议。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进行维保活动。
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有权对乙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运行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武汉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监督检验和历年定期检验报告;
(13)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电梯维护保养和经甲方确认支付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并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3.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温度符合要求,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保证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4.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新建住宅的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既有住宅的在用电梯,鼓励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5.机场、码头、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甲方应当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制造单位同意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在客流高峰时段,应当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6.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记录,现场监督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对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对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文件签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电梯钥匙,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
7.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9.负责组织电梯使用安全宣传,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救援值班电话号码和电梯使用标志原件,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作业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3.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有权拒绝更换甲方购买的假冒伪劣配件。
4.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5.
(二)义务
1.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行政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应当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电梯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乙方设置在武汉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4.现场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
6.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7.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8.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9.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0.需要借阅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时,应在甲方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
11.安排电梯检测人员每年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自检。
12.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分包、转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14.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 按照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按照延误支付费用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检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乙方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本合同的解除,甲乙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乙方正式接管后应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需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三)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
(四)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故障次数每台电梯□每月/□每年不超过 次。
(五)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 乙方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
序号梯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层/站/门)
(提升高度/角度)安装地点保养时间(分钟)维修保养费用
(元/月)
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
共 台,每月保养金额合计: ;每年保养金额合计: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
部 位零件名称部 位零件名称备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 方(铁路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 址:
乙方(承揽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 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保养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维保设备情况
维保设备明细清单。
第二条 维保项目、期限及费用
(一)本合同维保费用总计(含增值税)大写: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 元,税率为 %,增值税 元。双方约定采取下述第〔二〕种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的 / 日内,将本合同维保费用总额的 / %,计 / 元以 / 方式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费用计 / 元甲方应当于 年 / 月 / 日前支付乙方。
2.维护保养服务费每季结算一次,服务费单价为每季度 。乙方应在每季度末之前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
3.其他支付方式: /
(二)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电 话: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 维保服务的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见附件2:维保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 维保方式
(一)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每 天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查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二)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夏季制冷高峰期和冬季制热高峰期前,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当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 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四)乙方维保设备时应填写《维修工作记录》一式 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存档备查。
(五)维保服务范围内备件和材料均有乙方提供,甲方不在另行付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根据检查情况核减维保费用。
(二)乙方进行设备检查及处理故障时,为其提供场地使用、供电、网络等配合工作。
(三)指派负责管理维保设备的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维保服务费用。
(二)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年度维保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维保设备清单,巡检计划,并与甲方设备使用部门联系确定具体维保服务时间。
(三)每次开展维保服务前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
(四)开展维保服务时应当尽量避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五)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的咨询,相关资料和信息等。
(六)维保工作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完整,维保工作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七)应当建立并落实维保服务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其经济损失赔偿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九)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应全力施救、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未积极施救的,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
(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发生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包括甲方上级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每超过1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设备维保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
(三)甲方发现乙方维保服务过程中存在巡检次数不够、服务报告不符合要求、虚构维保记录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内容的,甲方支付维保费用的时间相应顺延。
(五)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六)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用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保费用 %的违约金。
(八)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发生铁路部门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2.未按约定及时提供维保服务或虚构维保记录 次及以上的。
3.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4.未按要求存放维保所需主要备件的。
5.乙方未在甲方要求限期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合同期内累计发生 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维保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九条 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
收件人: 手机号码: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 提起诉讼。
(二)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 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 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第三条 维保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 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 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电脑及计算机网络的维护服务问题,经充分协商,决定签定本合同。
一、合作的内容、维护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将本单位的计算机交给乙方维护,乙方提供相关维护服务。维护费用为 元/年,大写 。签定合约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费用;
二、服务内容
1、软、硬件故障诊断及排除
2、新增电脑及相关软、硬件接入
3、局域网故障维护
4、电脑设备合理使用建议及帮助
5、乙方有权记录电脑的特征(如编号等)和在电脑上做标记用以识别电脑。
三 、 硬件维护的范围:
电脑各类硬件维护及故障检测。
1.服务费不包含电脑部件(如显示器、光驱、软驱及板卡等)修理费用,甲方可委托乙方送修,部件修好后,乙方将为甲方送回及安装。修理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2.甲方所需增加或更换的电脑部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购,保修期由厂家提供。
3.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和其它设备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检测后,由甲方联系供货厂家上门维修。
4.甲方损坏的电脑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乙方可为甲方修理,修理费用按实际修理费收取。
5.所有品牌电脑(如联想,惠普、方正等)及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等),如果未过保修期,经检测结果是硬件损坏则由相应的厂家维修。
四、软件维护范围:
电脑各类系统软件、工具应用软件安装维护。乙方在维护甲方电脑时,为其安装的任何软件,版权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任何软件的版权。甲方如需
安装正版软件可以委托乙方代购。
五、服务响应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息日顺延)
乙方接到报障的2小时内响应。
六、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私隐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
七、乙方工作需要甲方的配合的情况
乙方技术员在甲方计算机进行维护时,甲方应配合工作,如提供计算机的驱动程序(在有的情况下),乙方技术员需要现场查阅网上资料时,在不涉及甲方网络安全和其它特殊考虑的前提下, 甲方应当配合。在做重大的改动(如重装操作系统)时,乙方技术员会询问甲方有无重要的数据需要备份,甲方应当主动配合。
八、合同的解除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自行解除。如双方合作愉快且有继续合作意向,可于本合同终止前两个月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提起诉讼。
九、其它事项
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电梯责任保险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__) 的规定完成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电梯责任保险
(一)甲方自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的,应选择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并将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本合同的后面。
(二)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电梯责任保险
甲方在支付保养费用时应该将电梯责任保险的费用单列,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 购买符合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责任保险,且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电梯责任险(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厂家的安装调试及使用维护要求。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六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七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免费提供零部件清单见附件。
第九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十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
第十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责令乙方改正。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指派 同志为电梯安全管理员,负责电梯以下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9、发现电梯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消除。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在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处理;发生电梯困人故障时,由位于广州市 区 路 号的服务网点派员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实施救援。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保证保养电梯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邮箱: 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