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控合同范本(通用4篇)
甲方: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各单
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 订货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订货款伍仟伍佰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监控摄像机完毕,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的材料款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2) 甲方厂区车间照明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
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20%的剩余款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月月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 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公安部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 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五条 其它
(1)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3) 本合同签约地为 德市 ;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 承包方单位: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甲方现委托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驻贺州市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10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在安装调试中停电3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2天以上;○
5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6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7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2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3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5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1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27581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捌拾壹元整)安装调试费金额为:1654.86元(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陆分整)工程总造价为:29235.86元(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叁十伍元捌角陆分整)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臵相关工具和设备。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40%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与《电子监控工程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所用设备费用不得高于报价。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元,保修期。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