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同居协议书(精选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
2。饮食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他方面自负。
五、其他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
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方擅自离家出走,不打招呼,视为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已经确认在男方家结伴生活,同居期间的所有财产均归男方所有,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不用给对方任何补偿;任何一方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滞留在对方家中不走。
二、每月的正常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每月月末男方给予女方__________元的生活补助。女方承担日常的家务琐事。照顾好男方饮食起居,如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有权解除同居关系。女方的任何亲属不能以任何理由经常滞留男方家中,影响男方的正常生活。
三、同居关系期间,若女方生病,男方有义务第一时间通知女方子女,女方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不以任何理由推托,否则男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女方子女必须接老人回自己家中赡养、照顾,承担医药费缴纳。男方及子女不负照顾及承担医药费之责,同时同居关系立即解除,女方不能向男方提出任何要求。若男方生病,女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男方子女。在任何一方发生大病或意外时,对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发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男女双方各自债务属于自己个人债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变为双方共有债务。男女双方之间及男女双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签订债权债务,均属无效。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男女双方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只有一方明确书面同意,并
且经其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所负债务,方为双方共同债务。经男女双方共同签字的所负债务,没有亲生子女全数明确书面同意的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子女不予承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方卧病在床、不能正确表达意识、受欺骗隐瞒、受胁迫等原因而与另一方共同签字,形成的非真实意识表示的所负债务,不为双方共同债务。
五、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原各自财产仍归各自所有。男女一方先去世,另一方主动放弃对去逝方享有的法定继承权。包括去世方有符合法律效力的遗嘱继承和遗嘱赠与,在世一方均主动放弃遗嘱继承和赠与。男女双方子女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这款无疑议。
六、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骨灰由各自的子女处置;此协议签订后,如女方先于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归男方自己所有,女方子女无权干涉。此协议签订后,如男方先于女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剩余存款,及其身故后的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男方子女所得,丧事由其亲生子女负责,女方不得干涉。女方必须在三日内回到自己亲生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男方家中。
七、男女双方其他的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纠纷,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
中证人: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食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他方面自负。个人财产归个人;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五、其他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议人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协议人乙方: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不要约定为青春损失费,因为法律不支持)。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 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 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 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 次 ,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协
议签订地:(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按指纹印后即行生效,同时本文本使用时应作适当修改,因为要因人而异,否则会吃亏。)
同居协议书(一)
甲方:男,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女,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学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属于未再婚的单身,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双方自愿同居一段时间,一方面彼此在生活、经济和工作(学习)上、可以互相照顾,在精神上可以促进双方互相更深层次的沟通。而且两个人可以更容易多积累一些物质及金钱等财富,为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本协议能得到较好的履行,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目的、意义:双方均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把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务必珍惜上天赐给彼此的这一缘分。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原则上至双方领取结婚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自行终止。非正常终止情形(双方没有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包括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没有结为合法夫妻之情形),下文有详细陈述。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生活所需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男女双方按比例承担)。
3、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男方承担【或者男方承担%,女方承担%(或按按双方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且因此部分开销剩余款项形成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4、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真正签署本协议时,此句应去掉,因为从举证责任上来说对女方不利)。
5、双方均应保证彼此之间相互忠诚,双方均认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方是自己唯一的性伴侣,(如若出现任何嫖娼、一夜情等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均应视为违约,且任何一方出现同性恋之情形亦属违约。)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婚前协议,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即特别条款所指违约方应无偿赠与守约方人民币万元或等值有形财产)。
7、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禁止使用暴力,禁止到对方家庭及成员处、工作单位或学校处寻求帮助,否则视为违约。更不得于户外及公共场所处尾随对方而大吵大闹。同时在双方非正常终止本协议,且在双方妥善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纠葛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包括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二人同居之时的一些生活细节)。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并致该方严重生活困难。在此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协议,而且还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并最终结为合法夫妻,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特别条款予以解决。
9、本协议履行期间非因对方责任而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而且对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帮助。
10、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而因第三方之故导致死亡,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而且还应给付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经济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即本协议第三条第5),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经济补偿费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建议按30%)的违约金。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7之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在按本条解决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守约方还有权选择按本协议特别条款的规定,处理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即另行要求本协议的违约方承担因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的赠与合同义务)。
五、特别条款:鉴于本协议签订之目的系为双方共同步入婚姻殿堂而准备,正是因为该缘故,双方才有同居的行为,如最终因违约一方的原因双方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违约方在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归属守约方之外,还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万元(也可是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房产等有形财产,此为违约方在此情形下无偿赠与守约方的财产或金钱)。本条款在本协议非正常终止(即二人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以外的情形)时生效。另外考虑一方有可能无限期的要求延长本协议,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亦应自行终止,由不愿结婚的一方承担本条款约定的因附条件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补偿守约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前述一、二、三、四条款有与本条款因理解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冲突时,以本条为准。
六、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法院管辖(不要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最好是守约方户籍地)。
七、附则: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是在无任何外在压力、胁迫情况下签署的,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双方选择是否去公证)。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女方:(签名并按指纹)
同居协议书(二)
甲方:男方A、男方子女B、C、D
乙方:女方E、女方子女F、G、H
A是B、C、D的父亲,E是F、G、H的母亲。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A、E自愿结合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
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双方A、E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如二人经常发生口角,一方擅自离家出走,不打招呼,视为解除同居关系,另一方不承担任何后果。
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已经确认A、E因在男方家结伴生活,同居期间的所有财产均归男方所有,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任何一方不用给对方任何补偿;任何一方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滞留在对方家中不走。
二、女方E在男方A家的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A负担,即以男方A的退休工资作为二人生活所需。同居关系期间,若女方E生病,男方A可以自愿选择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为女方E支付医疗费用,若男方A不愿承担或没有能力承担,由女方E的子女承担。同居关系期间,若男方A生病,由男方A及男方子女承担所有费用。
三、此协议签订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均归双方各自的子女所有和支配。
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骨灰由各自的子女处置;此协议签订后,如女方先于男方去世,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归男方自己所有,在男方去世后,由男方的子女继承;此协议签订后,如男方先于女方去世,女方应在男方谢世后一周内(7天内)离开男方住房回自己家,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由男方的子女继承50%,女方可以享有50%,否则女方及其子女共同承担相关责任,女方并因此丧失享有男方名下的本协议签订之后所得到的退休工资的剩余存款50%的权利。
四、男女双方其他的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
五、在A、E任何一方发生大病或意外时,对方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发生大病或意外方的子女,其子女在收到通知后,应当第一时间赶到,否则另一方及子女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男方A有农村的宅院一处,该宅院及宅院房屋的所有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拆迁时该宅院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其他建筑设施的补偿、搬迁补助、人均优惠购房面积等)都归男方A的子女享有,女方及其子女对此不享有任何权益。
七、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纠纷,可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时间:年月日
同居协议书(三)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考虑到双方已同居多年,甲方自愿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元(大写)作为乙方的生活费。
二、子女抚养条款: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由男方一次性给付生活费人民币元整(教育及医疗费用另行协商支付),在签订本协议的当日一次性支付。若乙方及其亲属有虐待或者其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达到严重程度)时,甲方有权变更监护权,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元(大写)作为赔偿。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电脑、洗衣机、冰箱、电炉,现协商归甲方所有。
2、同居期间甲(乙)方所购买的财产(如……等)归甲(乙)方所有。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个人存款、房产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提出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女方现已怀有身孕,双方一致同意采取提前终止妊娠手术处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男方全部支付。
五、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为防止一方伪造债务,侵吞另一方个人财产。故在本协议生效后,另行出现的“共同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负责自行解决。各自名下债权(债务)由各自依法享有(承担)。
六、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搬离乙方住所,若到期甲方不搬离,乙方可强制甲方搬离乙方住所,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可到甲方单位(父母等亲属住处)请求甲方单位组织(父母等亲属)出面协商解决。甲方在居住期间和搬离后不得破坏任何房产及物品,否则,照价加倍赔偿。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元(大写)。
八、探视条款: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儿子)次,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女儿(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乙方居住地,如遇特殊情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女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男方才能取得该次探望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不得有破坏另一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
九、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如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房屋登记、过户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一、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
男方:_____ 男、汉族、身份证__________
女方:_____ 女、汉族、身份证__________
男方见证人:_____ 女方见证人:_____
因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经沟通,调解无效。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非婚生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自愿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二.男女双方同居两年,男方于签字日一次性支付给女方叁拾万元,同居期间的其他所有财产归男方所有,女方不得提出任何主张要求。
三.非婚生子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后归男方抚养,抚养权属于男方,女方不负担儿子的抚养费。
四.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止,男女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自行承担。
五.女方每年可探视儿子一次。女方在探视儿子前,须提前一天与男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女方才能取得该次探视的权利。女方行使探视权时,不得有破坏男方正常生活的行为,且必须以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方式来行使(如发现女方对儿子有不正确的教育,男方有权终止女方的探视权)。
六.此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干预和骚扰对方的生活,否则可采取报警等各种手段、方式、方法。
七.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及时将双方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事实向各自亲友、邻里公示。
八.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各自签字后生效。
九.上述内容是男女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男方见证人:________ 女方见证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
2、饮食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他方面自负。
五、其他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属于未再婚的单身,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双方自愿同居一段时间,一方面彼此在生活、经济和工作(学习)上、可以互相照顾,在精神上可以促进双方互相更深层次的沟通。而且两个人可以更容易多积累一些物质及金钱等财富,为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本协议能得到较好的履行,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目的、意义:双方均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把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务必珍惜上天赐给彼此的这一缘分。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原则上至双方领取结婚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自行终止。非正常终止情形(双方没有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包括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没有结为合法夫妻之情形),下文有详细陈述。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生活所需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男女双方按比例承担)。
3.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男方承担【或者男方承担%,女方承担%(或按按双方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且因此部分开销剩余款项形成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4.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真正签署本协议时,此句应去掉,因为从举证责任上来说对女方不利)。
5.双方均应保证彼此之间相互忠诚,双方均认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方是自己唯一的性伴侣,(如若出现任何嫖娼、一夜情等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均应视为违约,且任何一方出现同性恋之情形亦属违约。)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婚前协议,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即特别条款所指违约方应无偿赠与守约方人民币万元或等值有形财产)。
7.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禁止使用暴力,禁止到对方家庭及成员处、工作单位或学校处寻求帮助,否则视为违约。更不得于户外及公共场所处尾随对方而大吵大闹。同时在双方非正常终止本协议,且在双方妥善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纠葛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包括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二人同居之时的一些生活细节)。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并致该方严重生活困难。在此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协议,而且还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并最终结为合法夫妻,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特别条款予以解决。
9.本协议履行期间非因对方责任而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而且对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帮助。
10.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而因第三方之故导致死亡,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而且还应给付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经济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即本协议第三条第5),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经济补偿费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建议按30%)的违约金。
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7之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在按本条解决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守约方还有权选择按本协议特别条款的规定,处理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即另行要求本协议的违约方承担因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的赠与合同义务)。
五、特别条款:鉴于本协议签订之目的系为双方共同步入婚姻殿堂而准备,正是因为该缘故,双方才有同居的行为,如最终因违约一方的原因双方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违约方在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归属守约方之外,还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万元(也可是价值人民币万元的房产等有形财产,此为违约方在此情形下无偿赠与守约方的财产或金钱)。本条款在本协议非正常终止(即二人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以外的情形)时生效。另外考虑一方有可能无限期的要求延长本协议,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亦应自行终止,由不愿结婚的一方承担本条款约定的因附条件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补偿守约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前述一、二、三、四条款有与本条款因理解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冲突时,以本条为准。
六、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法院管辖(不要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最好是守约方户籍地)。
七、附则: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是在无任何外在压力、胁迫情况下签署的,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双方选择是否去公证)。
男方:(签名并按指纹) 女方:(签名并按指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学校):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均保证自己属于未婚或属于未再婚的单身,经过一段时间恋爱,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现双方自愿同居一段时间,一方面彼此在生活、经济和工作(学习)上、可以互相照顾,在精神上可以促进双方互相更深层次的沟通。而且两个人可以更容易多积累一些物质及金钱等财富,为双方最终步入婚姻殿堂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公正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切实保证本协议能得到较好的履行,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目的、意义:双方均把同居当成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把结婚作为同居的最终目标。同居期间,双方均应尽最大的努力和耐心,谨慎地、小心地维护同居关系,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忠诚、互相体谅、互相迁让,遇事要冷静处理,务必珍惜上天赐给彼此的这一缘分。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原则上至双方领取结婚证,二人成为合法夫妻之日起自行终止。非正常终止情形(双方没有共同步入婚姻殿堂结为夫妻,包括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没有结为合法夫妻之情形),下文有详细陈述。
三、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各自保持财产独立,即各自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归各自,各自的支出由各自承担。
2、同居生活所需的住房租金,由男方承担(或男女双方按比例承担)。
3、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生活必须品、家电家具以及生活费,由男方承担或者男方承担%,女方承担%(或按按双方收入比例承担);此款之费用由女方统一管理使用。且因此部分开销剩余款项形成的财产为双方共同共有。
4、在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均应采取严格、科学地避孕措施,确保同居期间不怀孕。如果避孕失败,男方应全额负责因采取终止怀孕而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女方的误工损失,并应按终止怀孕的次数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因多次引产导致女方不能生育或习惯性流产,男方应与女方结婚或赔偿女方身体损伤费元。女方故意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导致怀孕,男方不承担女方的身体损伤费(真正签署本协议时,此句应去掉,因为从举证责任上来说对女方不利)。
5、双方均应保证彼此之间相互忠诚,双方均认可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对方是自己唯一的性伴侣,(如若出现任何嫖娼、情等与其他异性之间的性行为均应视为违约,且任何一方出现同性恋之情形亦属违约。)
6、双方均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婚前协议,并按本协议清算同居期间财产,依法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即特别条款所指违约方应无偿赠与守约方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有形财产)。
7、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禁止使用暴力,禁止到对方家庭及成员处、工作单位或学校处寻求帮助,否则视为违约。更不得于户外及公共场所处尾随对方而大吵大闹。同时在双方非正常终止本协议,且在双方妥善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经济纠葛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包括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二人同居之时的一些生活细节)。
8、因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而造成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并致该方严重生活困难。在此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终止本协议,而且还应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予以扶持和照顾,并最终结为合法夫妻,否则视为违约,并按特别条款予以解决。
9、本协议履行期间非因对方责任而是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失去工作或其它收入减少的情况,受损害一方所得到各项赔偿金,归受损害人或其亲属。而且对方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经济上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帮助。
10、本协议履行期间,一方非因另一方责任而因第三方之故导致死亡,另一方无财产继承权,而且还应给付死亡一方的直系亲属一定的精神安慰和礼节性的经济补偿。
四、违约责任:
1、违反忠诚义务的(即本协议第三条第5),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守约方经济补偿费元。
2、违反经济责任条款,经多次催促不改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额的(建议按3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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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7之规定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元;情节较为严重的,守约方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4、在按本条解决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后,守约方还有权选择按本协议特别条款的规定,处理本协议第四条所涉及的内容事项(即另行要求本协议的违约方承担因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的赠与合同义务)。
五、特别条款
鉴于本协议签订之目的系为双方共同步入婚姻殿堂而准备,正是因为该缘故,双方才有同居的行为,如最终因违约一方的原因双方没有步入婚姻殿堂,违约方在放弃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归属守约方之外,还应无条件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万元(也可是价值人民币 万元的房产等有形财产,此为违约方在此情形下无偿赠与守约方的财产或金钱)。本条款在本协议非正常终止(即二人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以外的情形)时生效。另外考虑一方有可能无限期的要求延长本协议,故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之内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亦应自行终止,由不愿结婚的一方承担本条款约定的因附条件赠与条款生效而产生补偿守约方的经济责任。同时前述一、二、三、四条款有与本条款因理解上的原因而产生的冲突时,以本条为准。
六、案件管辖。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法院管辖(不要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最好是守约方户籍地)。
七、附则:订立本协议时,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是在无任何外在压力、胁迫情况下签署的,本协议由双方共同签字后立即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由双方选择是否去公证)。
男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按指纹)
女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按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