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合同【实用13篇】

钢材合同(精选13篇)

钢材合同 篇1

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线材:GB/1499。1-20xx;

2、螺纹钢:HRB335或HRB400GB/1499。2-20xx;

3、圆钢:GB/1499。1-20xx;

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甲方标准包装为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磅计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略)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址:

钢材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代购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建设工程的钢材采购达成如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因甲方开发的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定购该工程所需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共计吨。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厂家:韶钢、裕丰钢、广钢、涟钢、冷钢、湘钢、萍钢等国标钢材。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及期限:

⑴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施工场地。

⑵甲方指定,联系电话:______为收货经手人,乙方指定:______为供货经手人,联系电话:_____如因客观原因,收货经手人不能到场收钢材的,甲方得另行指定收货经手人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对另行指定的收货经手人的行为承认其法律效力。

⑶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报送的钢材计划分期分批按时供货,装卸、运输、过磅费用每吨元由乙方承担,货到付清。

⑷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用材计划,并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如未经乙方送货经手人签字认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到货,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⑸乙方将钢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甲方的收货经手人应及时对乙方所送钢材的数量进行核对,同时依据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对当次验收的钢材价格进行确认并在送货单上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非因乙方代购钢材有较大质量问题或所送钢材规格与甲方报送的用材计划不符合外,甲方不得拒绝收受货物,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⑹盘圆按电子衡称过磅重量计算,螺纹钢和圆钢按理论点条计算。每次乙方代购总量与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总量允许误差在±10%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视为乙方代购数量符合甲方报送的计划供货量。

第四条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钢材的次日起2天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乙方所送钢材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如甲方通过检验发现乙方所代购钢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在检验结果出来的当日起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由乙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乙方代购钢材的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如乙方代购的钢材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在甲方履行通知义务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天内调换货物,并由乙方承担装卸、运输费用。

第五条钢材价款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⑴甲方向乙方订购的各种型号、规格的钢材价格按供货当日,甲、乙双方的收、供货代表在供货单上签字注明的价格视为甲、乙双方确认的执行价格,该价格为不含税的钢材代购结算价格,甲方最终以此价格结算给乙方代收代付,由甲方尽纳税义务。

⑵甲方承诺委托乙方代为与第三方进行各种型号钢材选购洽谈,乙方可以不披露该第三方的信息。

⑶本合同采取乙方向甲方按量结算货款的形式,每月的20号结算并支付所有代购的钢材款项。

如甲方以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按照中华人民银行规定的该期内最高贴现利率承担相应的利息。乙方委派为本合同货款结算经办人,甲方将款项转到广州市黄埔区三湘建材经营部账号,否则由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⑴在甲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报送的计划按时送货,如因乙方无法定免责理由未按时送货所导致甲方工地停工2天以上时,则由乙方向甲方承担壹万元的经济损失。

⑵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代购的货款及佣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送货并有权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并由甲方承担逾期未支付的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则由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日期: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等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总需求量为吨(具体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其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线材:GB/1499。1-20xx;

2、螺纹钢:HRB335或HRB400GB/1499。2-20xx;

3、圆钢:GB/1499。1-20xx;

4、型材:具体品牌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二、包装标准

以甲方标准包装为准。

三、钢材采购计划、交货地点

钢材采购数量和品规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每月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盖有甲方公章的下月度需求计划,具体分批次需求计划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至乙方,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甲方采购计划将钢材送至项目所在地工地。乙方货到工地后甲方应随时派人验收(当天应完成验收)

四、运输、装卸及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项目工地,所送钢材的出库吊装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加入货物单价一并结算。货到工地卸车及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货到工地后的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钢材的验收标准与计量方式

线材、螺纹钢、圆钢采用磅计验收,按过磅计量交货,甲方可复磅,磅差在正负0。3%以内(含0。3%),以乙方仓库出库计量为准。超出0。3%,按甲方的磅重为准。

六、钢材配送、验收、签收

乙方指定负责钢材配送服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甲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负责钢材收货、验收、签收、价格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件。甲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向乙方提交甲方出具的加盖其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甲方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凡是签收员签字认可的送货单,均视为甲方认可的有效结算凭据,乙方以此送货单与甲方结算钢材款。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时,甲方应及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钢材运至指定的收货地点之日起货物毁损、灭失由甲方负责。

七、结算价、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1、结算价:螺纹钢、盘螺、线材以供货当天“我的钢铁网”当日市场螺纹钢、盘螺、高线价格行情列表中对应钢厂及品规单价作为结算价;每逢星期六按前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星期日按后一日的结算单价执行;遇单品规缺货或少货,按备注栏中加价执行;遇涨随涨,遇跌随跌;垫资利息从到货当日开始,按月息计算。

2、货款的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结算价格、逾期加价款;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略)

3、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付款。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为本项目钢材的供货商,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从其它渠道进货,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其它约定

1、如甲方工地停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最后一次送钢材之日起天内付清所有钢材款(含垫资利息加价款)

2、甲方计划、签收、对账等,加盖甲方印章或者该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均有效。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均可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至本项目主体完工且所有款项付清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址:

钢材合同 篇5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日期:从20xx年4 月5 日起 20xx年5月4日止。

第三条 、质量要求: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料为合格产品,乙方使用后,甲方必须保证各种材料的规格及质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10日内预付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剩余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将于20xx年2月28日前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甲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乙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乙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甲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 如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伍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6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的长沙中信城市广场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以甲方计划内容为准)

(1)、产品名称:钢材(具体规格、数量等以甲方采购计划为准)

(2)、生产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钢厂,本合同约定厂家为湘钢、涟钢、萍钢、唐钢、新钢、冷钢,如需增加其他钢材厂家必须由本工程业主书面确认且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3)、产品品种:线材、圆钢、螺纹钢、盘螺等;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钢材品种如:角钢、工字钢、槽钢、钢板等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销售确认单确认。

(4)、数量:暂定17000吨,以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

(5)、合同金额:暂定捌仟陆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数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圆钢符合《GB1499.l-20__》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__》标准。所供产品的负公差必须达到国家允许范围。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甲方工地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如果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三条:合同结算单价确认的约定:

(1)、结算基价:以甲方收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上对应的厂家、规格、同等级线材、螺纹钢、圆钢、盘螺的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①螺纹钢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2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

(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20元+垫资六个月所折合的每1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

②盘螺、线材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3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30元+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此结算单价为货到甲方工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有效税务发票、贴息费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计取任何其他费用。现场卸车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后甲方应积极安排在合理时间内卸车。

(2)、若收货当日一天内网上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作为结算基价。遇周六周同或法定节假日到货而网上未发布价格时,则以本周五或法定节假日开始同前一天网上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第四条:计划的提交与供货

(1)、甲方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下月月度材料概算需用计划,供乙方落实货源。为便于进场安排,甲方于材料进场前2天给乙方提供该批货物进场计划,计划中包含所需钢材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场时间。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定尺长度组织进场,保证供应。

第五条:本合同采购物资的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具体地点:现场甲方指定点。

(2)、验收方式:

①螺纹钢、圆钢定尺九米、十二米,盘元、盘螺成捆交货。

②按批次随货附厂家材质证明单及出厂合格证标牌,甲方在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及现场监理旁站取样复检,质量不合格的,则乙方无条件退货并负责退货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⑨螺纹钢、直条圆钢由甲乙双方点条按理论重量计算重量验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④盘圆和盘螺由甲乙双方任意选取过磅地点过磅验收。

⑤货到现场双方就产品外观几何尺寸和理论重量值进行检测验收,其误差必须在国家规范规定范围内。

⑥验收完后山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项目材料员开具甲方规定的工地收货单(凭证),双方凭该单办理结算。此单不免除乙方所供货物发生不合格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贴息费用、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分别如下:

一、贴息费用:

本合同乙方同意垫资六个月,六个月贴息费用按3.15%由甲方承担,如遇央行下发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较大时,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六个月,自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七个月月底前支付乙方第一个月已结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2)、货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3)、在支付货款时,所有付款票据均需开具广东华纱贸易有限公司抬头或汇入乙方指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三、结算程序:

(1)、每月25号为双方结算日,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月的产品销售确认单,同时并提供经甲方现场指定人签字的收货凭证,供甲方审核。

(2)、经双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月(总)采购合同结算单,经甲方指定授权人签字,作为开具发票及结算依据。

(3)、结算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如因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否则因货物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必须先检后用,如甲方不检测而使用,与乙方无关,甲方负一切责任。如乙方供应的钢材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保证调换合格货物,运费、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长度保证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及每批次供货配套不齐,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山乙方负全部责任;跟甲方计划规定期限相比,如乙方延期供应,每超过一天乙方承担五千元人民币处罚(不可抗力因

素除外)。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供应不及时或因质量、服务等其他任何因素不能保证正常供货,在此条件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供应继续供货,且结算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应付款时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终止供应,一切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支付应付货款的利息。

第八条:安全事项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不得擅自进入与乙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如进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它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2)、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派专职人员为项目提供供货期内的相关服务。

(3)、本合同货款支付完毕后,第三条自动失效;但对约定物资的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相应条款仍将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5)、合同期限:供货期满,货款两清。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如有多个规格型号,应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1、钢材名称:螺纹钢(详见钢材明细表)

2、材质:详见钢材明细表

3、规格:

4、生产厂家:涟源钢铁厂

5、计量单位:吨

6、订购数量:510

但多出的数量也不得超过订购数量%,按实际需要描述)。

第二条、钢材的质量

钢材的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条、价款

1、合同价款:7683600元,大写:柒佰陆拾捌万叁仟陆佰元。

2、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量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留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材料质保金一年。

2、支付时间:

第五条、交货期限交付期限按附表所列。

第六条、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钢材运输由乙方负责,装卸由负责,装卸中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负责。

2、采用汽运方式运输。

3、运杂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货地点:韶山青年水厂,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对在途风险进行约定)

5、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装卸车过程必须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

第七条、钢材的验收

1、验收方式:过磅

2、验收时间:

第八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

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3、按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至指定的交付地点。

4、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壹式份。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0、3%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每延期一天,承担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3%罚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在甲方催告后5-10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若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3%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

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凭证的钢材,同时,乙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5%违约金。

第十条、售后服务及质保要求

1、若因设计变更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材料过剩,甲方在保证材料质量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原价收回多余材料;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向太原铁路运输法院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增加债权债务禁止转让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钢材合同 篇8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承包的长沙中信城市广场二期项目所需的钢材购销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数量:(以甲方计划内容为准)

(1)、产品名称:钢材(具体规格、数量等以甲方采购计划为准)

(2)、生产厂家:拥有国家生产许可证的大中型钢厂,本合同约定厂家为湘钢、涟钢、萍钢、唐钢、新钢、冷钢,如需增加其他钢材厂家必须由本工程业主书面确认且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

(3)、产品品种:线材、圆钢、螺纹钢、盘螺等;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钢材品种如:角钢、工字钢、槽钢、钢板等单价由双方另行协商后制定“销售确认单”确认。

(4)、数 量:暂定17000吨,以甲方实际收货量为准。

(5)、合同金额:暂定捌仟陆佰万元人民币,以实际结算数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圆钢符合《GB1499.l-20xx》标准(包括盘圆、直条),螺纹钢符合《GB1499.2-20xx》标准。所供产品的负公差必须达到国家允许范围。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甲方工地所在地省级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一切相关经济损失:如果检测合格,检测费用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所供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三条:合同结算单价确认的约定:

(1)、结算基价:以甲方收货当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网上对应的厂家、规格、同等级线材、螺纹钢、圆钢、盘螺的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①螺纹钢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2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

(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20元+垫资六个月所折合的每1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

②盘螺、线材在上述结算基价基础上每吨加130元(含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再加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以上三项总和作为结算单价(即为:结算基价+(出库费、装车费、运输费)130元+垫资六个月折合的每吨贴息费=综合结算单价)。此结算单价为货到甲方工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出库费、装卸费、运输费、有效税务发票、贴息费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计取任何其他费用。现场卸车由乙方负责,货到现场后甲方应积极安排在合理时间内卸车。

(2)、若收货当日一天内网上出现两次报价,则取两次报价的均价作为结算基价。遇周六周同或法定节假日到货而网上未发布价格时,则以本周五或法定节假日开始同前一天网上价格作为结算基价。

第四条:计划的提交与供货

(1)、甲方每月月底前向乙方提供下月月度材料概算需用计划,供乙方落实货源。为便于进场安排,甲方于材料进场前2天给乙方提供该批货物进场计划,计划中包含所需钢材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场时间。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定尺长度组织进场,保证供应。

第五条:本合同采购物资的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具体地点: 现场甲方指定点。

(2)、验收方式:

①螺纹钢、圆钢定尺九米、十二米,盘元、盘螺成捆交货。

②按批次随货附厂家材质证明单及出厂合格证标牌,甲方在使用前经甲乙双方指定人员及现场监理旁站取样复检,质量不合格的,则乙方无条件退货并负责退货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⑨螺纹钢、直条圆钢由甲乙双方点条按理论重量计算重量验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④盘圆和盘螺由甲乙双方任意选取过磅地点过磅验收。

⑤货到现场双方就产品外观几何尺寸和理论重量值进行检测验收,其误差必须在国家规范规定范围内。

⑥验收完后山甲方指定的现场收货人员、项目材料员开具甲方规定的工地收货单(凭证),双方凭该单办理结算。此单不免除乙方所供货物发生不合格的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贴息费用、付款方式及结算程序分别如下:

一、贴息费用:

本合同乙方同意垫资六个月,六个月贴息费用按3.15%由甲方承担,如遇央行下发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较大时,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进行调整。二、付款方式:

(1)、乙方垫资六个月,自双方结算日起甲方在第七个月月底前支付乙方第一个月已结货款,其后货款支付时间以此类推。

(2)、货款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或电汇。

(3)、在支付货款时,所有付款票据均需开具“广东华纱贸易有限公司”抬头或汇入乙方指定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

三、结算程序:

(1)、每月25号为双方结算日,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月的“产品销售确认单”,同时并提供经甲方现场指定人签字的收货凭证,供甲方审核。

(2)、经双方审核无误后办理月(总)采购合同结算单,经甲方指定授权人签字,作为开具发票及结算依据。

(3)、结算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如因发票问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检验标准,否则因货物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必须先检后用,如甲方不检测而使用,与乙方无关,甲方负一切责任。如乙方供应的钢材不合格,乙方应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保证调换合格货物,运费、吊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甲方计划要求的时间期限、规格、数量及长度保证供应,如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及每批次供货配套不齐,影响甲方施工工期,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的,均山乙方负全部责任;跟甲方计划规定期限相比,如乙方延期供应,每超过一天乙方承担五千元人民币处罚(不可抗力因

素除外)。

(3)、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供应不及时或因质量、服务等其他任何因素不能保证正常供货,在此条件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其他供应继续供货,且结算付款方式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应付款时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终止供应,一切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支付应付货款的利息。

第八条:安全事项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现场人员应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不得擅自进入与乙方工作无关的施工区域,如进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其它

(1)、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二份。

(2)、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派专职人员为项目提供供货期内的相关服务。

(3)、本合同货款支付完毕后,第三条自动失效;但对约定物资的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及售后服务方面的相应条款仍将生效。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办理变更、补充,否则,任何一方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5)、合同期限:供货期满,货款两清。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钢材合同 篇9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符合需方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合同生效后十天内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国家标准验收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双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提供的发票内容需填写为钢制构件。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6 传 真:

开户行:中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钢材合同 篇10

甲方:宿迁三顺轻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钢板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款提货方式,甲方支付相应货款后,乙方交付相应货物。

五、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地址:公司地址: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11

买受方:

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

第二条合同价款

2.1钢材价格定价时间

2.2暂订合同总价款:小写:万元,大写:伍佰陆拾万元;钢材总量计:吨。

第三条价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当月货款的80%,以此类推。余款20%在倒班宿舍楼封顶后一个月内,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货款,如逾期,则按余款总额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终结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条钢材的运输,运费、履行地点

4.1钢材运输由:负责。

4.2采用:方式运输。

4.3运输费由:承担。

4.4项目施工地址:。

4.5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营业机构所在地,不因送货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货地点而改变。

第五条钢材的质量

第六条钢材的验收

6.1验收方式:

6.2验收时间:

6.3甲方的验收人员:乙方的验收人员:

6.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接受乙方所售钢材,视为质量验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应的材料时,需在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结算联上加盖项目部公章,每月对账在核实无误的对账单上加盖项目部公章。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

7.1甲方的义务

7.1.1甲方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短信、传真、-的形式向乙方报送钢材供应单。

7.1.2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7.1.3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7.1.4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应钢材期间,不得有第三方供应钢材。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1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的义务

7.2.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

7.2.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7.2.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验报告单,合格证等一式壹份。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甲方拒收货物,须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1.2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按甲方延期付款总额的付材料款,直至货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货的,前期款项没有结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货,经催告后3天内,甲方仍不能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1.3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及其他违约,除按前款约定外,还应承担乙方采取任何合法途径追索货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并不限于。

8.1.4甲方不得将乙方所供钢材变卖作为资金周转,如违约则按合同总价款的赔偿给乙方。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钢材,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经甲方催告后3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2.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单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单证的钢材,同时,乙方应支付未提供单证的钢材价款的1.5‰赔偿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9.1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由本合同履行地的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洪水、地震、战争、罢工、政府禁令。

10.2一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合理期限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合同继续履行。

10.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签定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烽火钢材市场区特2号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如需提供担保,另立担保合同,作为合同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的补充意见,作为合同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中经双方确定的信函、传真等,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钢材合同 篇1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甲方将所拥有广州龙沙码头的堆场出租给乙方使用。并特订出如下协议。

1、堆场位置及面积:位于广州市番禺化龙镇金枫大道的龙沙码头。占地面积50000㎡。

2、在协议期有效期内,堆场里的基础设施建设概由甲方负责管理。

3、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4、如政府征收,即协议自动终止。并在政府用地前30天乙方须如原状交还甲方所有,且甲乙双方再无纠葛。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钢材合同 篇1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

第二条、供货日期:从20__年4月5日起20__年5月4日止。

第三条、质量要求: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及现场拉拔试验提供给乙方存档。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供货方必须保证原料为合格产品,乙方使用后,甲方必须保证各种材料的规格及质量。如供货方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3、结算方式:签订合同10日内预付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剩余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将于20__年2月28日前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甲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如因甲方的产品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乙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乙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5%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付给甲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六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第七条、如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伍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工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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