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甲方因业务经营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借款种类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临时借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第三章借款用途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下的借款,甲方用于经营使用。
第四章借款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协议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甲方的全部借款金额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的存款账户上。
第五章利息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资金年利率为________%,月利率为 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按月(或年)结算资金利率,结算日为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结算利率的基数为每年360天,从到款之日起,按照实际划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九条甲方在结算利率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率,甲方在偿还本金时,应结清利率。
第十条甲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可一次提前偿还全部借款,也可一次偿还部分借款,提前一次全部偿还借款本金时,应结清利率。
第十一条甲方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时,应在到期日3日前与乙方续签借款协议。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债转股协议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了《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利息共计为____________元;
3、乙方同意甲方以债转股的方式实现甲方对乙方的债权,使甲方成为乙方的股东之一,甲方不再享有债权人权益,转而享有股东权益。
合同正本:
一、甲乙双方确认截止_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对乙方的待转股债权总额为______元。
二、甲方投入资金为与债权同等的数额即人民币______元,投入后乙方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元,甲方所投入资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
三、由于甲方对乙方享有______元的债权,甲方以该债权转为对乙方的股票投资,在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就借款得以结清。
四、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乙方原股东与甲方将共同对董事会进行改组。
五、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乙方原股东与甲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参与修改、补充公司章程。
六、本协议签订后___日内,乙方负责依法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违约事项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它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致:×公司
根据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与×公司(下简称“A公司”或“贵公司”)签订的《债转股法律业务委托合同》,基于对贵公司债权转股权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需要,本所特请贵公司尽快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贵公司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及其内容是真实、准确的,无虚假成分或重大遗漏。文件或资料应为原件,如确系不能提交原件,则应提交副本或复印件,并确保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一、A公司的设立文件
1.A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文、A公司章程(包括所有修改文本)、A公司营业执照(设立时的及现行有效的);和
2.A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协议、章程、政府批文和营业执照。
二、A公司的业务
1.A公司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政府批文;和
2.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条件(如原料与能源的供应及价格、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及价格、税收、员工的聘用及工资水平、产品或业务的专营与垄断等方面)所给予的任何限制或优惠及相关政府批文。
三、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四、A公司的财务文件
1.A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和
2.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A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种附表以及附注说明。
五、A公司的资产
1.A公司资产清单
2.机器设备
(1)设备购买合同;
(2)设备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货发票);
(3)设备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
(4)设备租赁情况及租赁合同;和
(5)第三者权益情况(包括第三者对A公司机器设备享有的使用权、留置权等)。
3.房屋
(1)A公司所使用房屋的产权证;
(2)房屋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和
(3)房屋的租赁(包括出租和承租)情况及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
(1)A公司使用的国家划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A公司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和
(3)A公司所使用土地的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
5.知识产权
(1)专利权证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和
(2)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协议(包括许可他人使用及被他人许可使用)。
6.由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A公司最近的一次《资产评估报告》。
六、A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A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
(2)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合同、外债合同);
(3)抵押合同(本清单第五条所述情况除外)、质押合同;
(4)A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履约保函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承诺;
(5)买卖合同;
(6)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合同);
(7)保险合同;和
(8)其他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
七、A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A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包括:
(1)受理案件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2)提起诉讼、仲裁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3)诉讼、仲裁主要当事人和代理人;
(4)提起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及争议事由(简要说明);
(5)诉讼、仲裁可能的裁判结果以及已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等)的执行情况;和
(6)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已经或可能对A公司业务造成的影响。
2.A公司虽尚未发生但可以预见到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因环保、知识产权、产品责任等侵权可能导致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八、A公司的税收
1.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
2.A公司应缴纳的税种与应执行的税率
3.A公司依法享有的税收优惠(包括税费的减免、返还等)及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
4.A公司欠税情况说明(包括欠税金额、时间、原因以及可能由此受到的处罚)
5.A公司依法纳税的证明(如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若所列事项贵公司尚未涉及或不适合或暂不能提供,请予简要说明;
2.本清单内容只是初步调查文件,本所将视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或随工作进度提出后续调查清单;
3.贵公司认为重要的而本调查清单未包括的内容请附于贵公司所提供资料之后;
4.贵公司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本所联系。
致: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
根据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与×公司(下简称“A公司”或“贵公司”)签订的《债转股法律业务委托合同》,基于对贵公司债权转股权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需要,本所特请贵公司尽快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贵公司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或资料及其内容是真实、准确的,无虚假成分或重大遗漏。文件或资料应为原件,如确系不能提交原件,则应提交副本或复印件,并确保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
一、A公司的设立文件
1.A公司设立时的政府批文、A公司章程(包括所有修改文本)、A公司营业执照(设立时的及现行有效的);和
2.A公司下属所有子公司、分公司的设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协议、章程、政府批文和营业执照。
二、A公司的业务
1.A公司正在或计划进行的投资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政府批文;和
2.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对A公司的生产经营条件(如原料与能源的供应及价格、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及价格、税收、员工的聘用及工资水平、产品或业务的专营与垄断等方面)所给予的任何限制或优惠及相关政府批文。
三、A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四、A公司的财务文件
1.A公司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和
2.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A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各种附表以及附注说明。
五、A公司的资产
1.A公司资产清单
2.机器设备
(1)设备购买合同;
(2)设备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购货发票);
(3)设备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
(4)设备租赁情况及租赁合同;和
(5)第三者权益情况(包括第三者对A公司机器设备享有的使用权、留置权等)。
3.房屋
(1)A公司所使用房屋的产权证;
(2)房屋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和
(3)房屋的租赁(包括出租和承租)情况及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
(1)A公司使用的国家划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A公司使用土地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和
(3)A公司所使用土地的抵押情况说明、抵押合同及抵押登记证明。
5.知识产权
(1)专利权证和商标专用权/注册证;和
(2)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的使用许可协议(包括许可他人使用及被他人许可使用)。
6.由独立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A公司最近的一次《资产评估报告》。
六、A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A公司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
(2)借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合同、外债合同);
(3)抵押合同(本清单第五条所述情况除外)、质押合同;
(4)A公司出具的担保函、履约保函及其他具有担保性质的承诺;
(5)买卖合同;
(6)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合同);
(7)保险合同;和
(8)其他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协议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
七、A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1.A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包括:
(1)受理案件的法院、仲裁机构或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2)提起诉讼、仲裁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3)诉讼、仲裁主要当事人和代理人;
(4)提起诉讼、仲裁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原因及争议事由(简要说明);
(5)诉讼、仲裁可能的裁判结果以及已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行政处罚决定等)的执行情况;和
(6)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已经或可能对A公司业务造成的影响。
2.A公司虽尚未发生但可以预见到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因环保、知识产权、产品责任等侵权可能导致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八、A公司的税收
1.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
2.A公司应缴纳的税种与应执行的税率
3.A公司依法享有的税收优惠(包括税费的减免、返还等)及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
4.A公司欠税情况说明(包括欠税金额、时间、原因以及可能由此受到的处罚)
5.A公司依法纳税的证明(如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