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场地使用协议(精选3篇)
8.1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8.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一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向对方发出的各类书面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的,寄出5日后视为收到;以邮件、电话、传真、短信、QQ、微信形式发出的,发出当天视为收到;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工作人员签收视为收到。当下列联络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协议地址发出的书面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收到,由此产生的损失变更方自行承担。甲乙双方如因协议产生争议提起诉讼的,下列通讯地址亦可作为法院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
邮寄地址: 。
邮箱: 。
QQ/
乙方
邮寄地址: 。
邮箱: 。
QQ/
特别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所有条款含义,并按乙方要求对所有条款予以了说明;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前,已经充分阅读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知晓所有条款的含义并愿意自觉履行。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7.1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7.2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商场管理规定:
(1)每周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3次的;当月累计推迟或提前结束营业超过6次的;每周停止营业2次的;当月累计停止营业超过4次的;
(2)违反本协议对摆放区域的使用约定的;
(3)超过允许摆放面积、超用途使用摆放区域的;
(4)乙方将摆放区域全部或部分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的;
(5)本协议有其他约定的。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时,甲方将向乙方出具《违规经营告知书》,乙方未在《违规经营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者累计出现2次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乙方所使用的摆放场地使用权。所交费用不予以退还。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乙方有异议的,异议期为7日。
7.3摆放场地使用权收回后,乙方须在2日内将场地按甲方要求恢复原状或按现状返还甲方,恢复原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期限届满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导致甲方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的,乙方拒不返还的,甲方或物业公司可以采取移走乙方物品的方式阻止其继续占用,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4乙方逾期返还摆放区域的,应按每天人民币 元/m2的标准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返还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此期间物业服务费、商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等。
7.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甲方产生的损失,甲方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行政处罚、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租期内,乙方外摆区域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乙方使用区域产生的水电费、卫生或垃圾清运费,乙方应按时按实际发生额向代收代缴单位缴纳。因乙方不按规定缴纳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按照拖欠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4.1费用收缴:
场地使用费: ,乙方使用摆放区域产生的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2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4.3支付方式: 。
4.4履约保证金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按约定交还场地后无息退还。乙方使用租赁场地期间如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物业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
2.1乙方向甲方承诺,该区域仅作为摆放场地使用,可以售卖的物品包括 。使用过程中,乙方不可随意改变其用途和售卖内容。
2.2乙方所使用摆放场地仅允许经营便携类商品,摆放区域内禁止搭建任何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或者临时性的、永久性的建筑,禁止在摆放场地范围内或周边私自摆放桌椅或其它休息设施用于食客就餐。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禁止在摆放场地前方、摆放场地附近、商场出入口或其它地方放置各类广告立牌、展架等设施设备。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拆除、恢复原状,乙方拒绝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收回摆放场地使用权,并自行委托第三人拆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摆放区域营业时间为每天 至 。乙方负责摆放区域的安全、卫生、消防责任,遵守商场管理规定。
2.5甲方可以根据经营状况随时宣布摆放区域使用到期,收回摆放区域使用权,甲方不因此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责任。
大面积场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致力于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项目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良好的园区环境、工作、办公条件及周到的公共设施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取得与甲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遵守园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维护珠海民营科技园的整体声誉,促进技术创新工作良性循环的形成。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科技园______楼第______层的______单元、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含分摊面积,下同)的场地提供给乙方使用(附图纸一份)。
场地使用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启用并全额交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若提前入驻,计费时间从实际进驻日开始计算)当场地原为毛坯房时,乙方自行负责自用面积内的装修及风机盘管的购置、安装。
为了保证整个大楼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的安装质量,本大楼的消防设施和中央空调风机盘管由指定的公司安装。
第三条乙方可将上述场地作办公等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亦不得转让场地使用权。
乙方保证在上述场地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劳动卫生等标准。
第四条为做好大楼本体的维护管理,更好地为入园单位提供优良的办公、经营、研发、实验、教育培训等的工作环境,乙方按上述场地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元的标准向甲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场地租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并且应于每月5日前按月交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每两个年度甲方有权根据物价情况调整场地使用费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不得超过15%。
第五条科技园主楼采用中央空调供冷,乙方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装设空调。
中央空调每周开机5天,每日开机时间为8:15—17:30。
如乙方因特殊需要要求加装独立的空调机或备用发电机,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批获准,且不得有碍大楼外观的整体观瞻。
科技园副楼空调由企业自行解决,但需甲方审批。
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和通讯费的计算及付款方式:
1、中央空调费采用两种收费方式,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其中一种。
A、中央空调费采取冷量计费及公共损耗外加折旧费3元/月平方米,公共损耗按合同面积分摊。
冷量计______元/个由企业支付。
,
B、中央空调费采用固定的分摊方式:______元/月平方米。
不再分摊其他费用。
2、水费、电费按实际计费,分摊部分按合同面积分摊。
3、通讯费:市内电话、长途电话、上因特网等三项业务的登记办理、开通、服务和交费等,均由设于园内的“电信营运商服务处”统一一个窗口办理,并附设办理移动电话及其他电信业务。
上述水电费均由物业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均摊的公共水电费由物业管理部门按月公布,接受甲乙双方的共同监督。
第七条场地使用费和水电费等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按月收取,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如不按期交纳费用,每超过一日,按欠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八条甲方交付使用场地时,向乙方收取一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保证金,合计人民币______元。
保证金在乙方离场后的下一个水电费结算日可以结清水电费时一并结算,结算时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第九条乙方需要进行二次装修时,需要和甲方签定二次装修协议。
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二次装修协议。
第十条乙方在场地正常使用过程中,其原有的消防设施出现安全隐患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甲方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在3日内组织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乙方二次装修时增加的消防设施由乙方自行维护。
甲方有权在先知会乙方后进入乙方场地检修和保养大楼的固定装置和设施。
第十一条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二个月或以上;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二万元或以上;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致使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自行进行装修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甲方延迟交付使用场地达两个月或以上;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使乙方无法安全使用场地的;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的;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使用的场地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影响乙方使用的。
乙方因上述情形可单方面解除协议,书面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以及退还乙方所付保证金等结余款项。
第十三条如协议期内乙方与甲方另有签订孵化协议,则在本协议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经甲方专家组评估,不符合继续留园孵化条件的,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不再续签协议的通知,乙方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迁离本大楼。
逾期不迁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其它原因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双方商定后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预定场地使用定金共万元,此定金在乙方进场时可冲入驻时的场地使用保证金、多退少补。
若甲方违约,不能按期向乙方提供场地,则双倍返还定金,若乙方违约,在规定日期内不开始进场装修,则定金作违约金处理,不予返还。
第十六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协议共四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法定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位于: 号的场地给乙方使用,具体区域的大小和位置由甲方划分。
使用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满一月为一期。
6.1乙方在摆放区域内不得设置广告牌、广告位或其他设施,不得对摆放区域进行装修、添附。
6.2乙方在使用租赁场地的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物业公司公布的或向乙方不定时发出的管理规则、守则、指引及与管理有关的各项通知等。
6.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做好扰民防范工作,不能影响周边居民及其他租户的正常生活经营,出现投诉应服从甲方及物业公司的协调管理。
6.4乙方应当负责外摆区域卫生、及时清理各类生产垃圾,每日结束营业后须将垃圾集中投放至指定垃圾收集处;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消除消防及其它安全隐患,不能占用消防通道,注意保护甲乙方顾客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因乙方原因对上述人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6.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区域的用途,不得将区域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与他人交换使用、允许他人以乙方名义使用本合同租赁区域或者将租赁区域及基于该租赁区域的经营项目向第三人承包、分包、联营、入股、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让与第三人经营等。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意愿及有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自编 号铺面有偿给予乙方使用,该铺面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场地有偿使用期限,合同信用保证金
1、场地有偿使用期限 年,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的场地使用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信用保证金。合同期满,在乙方信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乙方付清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和结清乙方的员工工资,甲方确认乙方已完好交回使用场地及全体人员撤离后十天内,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信用保证金。
第三条 场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
1、场地使用费:
首年,该铺面单价每平方米¥ 元/月,空地及公摊面积单价每平方米¥ 元/月计算,每年递增 ,具体计费如下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场地使用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场地使用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每月场地使用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其它费用:
(1)电费:按供电公司所定价格收费,即电表实抄数计算 ¥ 元/度,每表加收 度的设施维护费、自然损耗费。
(2)水费:按供水公司所定价格收费,即水表实抄数计算 ¥ 元/度,每表加收 度的设施维护费、自然损耗费。
(3)垃圾费:按每间铺面¥ 元/月计算。乙方应将环卫部门规定可处理垃圾自行送到所在街区的垃圾池或垃圾车内。如乙方正常经营后垃圾量过多,双方应另行协商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4)治安管理费:按每间铺面¥ 元/月计算。
若乙方窃水、窃电,甲方有权立刻终止供应水电,损失和后果概由乙方承担,。除补交水电费外,乙方必须按上月水电费的三倍标准支付该项罚金。上列各项费用如遇上级部门政策性提价,则按新规定调整计价。以上价格均不含税费,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收费方法:
1、场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按一个月为一期结算,双方确定采取先缴费,后使用。由乙方每期开始的前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当月的一切有关费用。水电费按抄表时间五天内付清。支付方式:乙方支付现金,甲方收款后,开回收据,如需开据发票,发票税由乙方支付。
2、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必须交付:信用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交付当月场地费用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合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它费用按规定时间实际支出付给甲方。
第五条 租赁物使用、维修
1、房屋及维修。
在甲方书面同意、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及周边环境、在取得政府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费进行广告、装修、改造。乙方承诺租赁物经乙方装修、改建后,均不需甲方作任何补偿。除房屋基础、主体结构(不含乙方自建部分)危及安全或已漏水(非乙方的过错),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外,其他概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2、设施及维修。
有关水电、门窗、玻璃、厕所、下水道等租赁物内的一切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保养、赔偿的责任和费用。乙方为做到符合本地区环保、消防等要求而必须增添相应的设备,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使用场地及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提供房屋证明或场地证明。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场地使用费及各项费用,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每期开始的前十天前付清当月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作出停水、停电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逾期缴纳费用,甲方有权按乙方欠交总额收取1%的日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
3、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下列行为,甲方可提前收回场地:
(1)未经甲方同意将场地转租他人;
(2)拖欠场地使用费及其它各项费用达一个月;
(3)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4)拖欠员工工资,造成劳资纠纷;
(5)经营场地存在消防、生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6)擅自改变房屋及场地结构。
4、在乙方退出或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对场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缴清各项费用,方可将信用保证金(不计息)如数退回。
5、合同期内如甲方房屋改造、建设需收回使用场地,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搬迁,退回信用保证金(不计息),合同解除。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准时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办理营业执照后,才有权在经营场地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有关办理营业执照时所需的备案、消防、环保等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牌照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自觉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税费。支付承担因场地使用、经营项目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遵守国家政府部门法律、法规;服从上级有关部门及本辖区内管理处的统一管理,如乙方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所有刑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3、做好经营使用场地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因乙方辖内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引起经营使用场地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经营使用场地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需要改动或重新装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后,并注意在不影响原建筑物结构安全、周边环境等,才可施工,费用自理;改动或装修产生的余泥、垃圾,自行清理。合同期满,修复原状,场内垃圾、余泥必须自行运走,并负责搞好场内卫生。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自行维修。
5、合同期内,如乙方确因自己内部经营问题需要退出使用场地,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结清各项费用后,双方签订书面协议解除合同,信用保证金(不计息)退回30%,并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
6、乙方不得将使用场地转让或作经济担保、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使用场地转租。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和没收信用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在约定期限内、租期届满之日,将生产设备、空调器、循环水塔以及处于独立且可移动的财物(如办公设备/设施用品、生产原辅材料、成品)可自行迁走外,其他财物均不得拆走或损坏,如入墙入地的固装物(如简易厂房、棚架等)、如乙方装修物(如天花板、屏风、门扇、玻璃等)、改建物(如工作间、卫生间、水管等)以及电线管槽等乙方均不得拆除或损坏。甲方要求拆除的,乙方负责无偿拆除并恢复原状。如租赁物内逾期仍有剩余的财物,则视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任意处理。若乙方违约,乙方必须全部承担并履行违约责任后,方可撤出其财物并符合本条规定。
8、乙方负责自行办理租赁物内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包括责任险)、员工的社保和医保,若乙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乙方信用保证金(不计息),并支付二个月场地使用费的金额给乙方作为搬迁费,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期内乙方违约、未按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信用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所投资的装修的一切建筑物及水、电设施不得拆除或损毁,应交由甲方处理(机械设备除外)。乙方搬迁所属物品前,必须付清所欠的一切款项;如在期限内未付清欠款,甲方有权追讨逾期未付所欠的一切款项及滞纳金,并有权作出对乙方财产保存,任何人不得将财产转移、运走,待乙方付清一切款项,才给予搬迁。乙方在期限内不能付清欠款,甲方有权将乙方保存的全部财产作抵偿欠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若遇乙方逾期10天未缴清场地使用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甲方有权处以停水停电,由此若造成乙方任何损失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按时支付场地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欠交总额收取1%的日滞纳金;若乙方欠交场地费及其他一切费用逾期30天的,视乙方根本性严重违约,无需经甲方催告乙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没收乙方的信用保证金,收回租赁物,并赔偿甲方两倍信用保证金以作补偿,出现类似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同时保留封存货物、机械设备作抵偿欠款的权利,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责任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1、如遇国家、集体政策法令性征用、收回、清拆该房屋时,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并不作任何赔偿,乙方则按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并交清场地使用费及水、电等一切费用,甲方退回信用保证金(不计息),合同解除。
2、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工作,如经国家相关部门检查生产、消防不合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场地。
3、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责任,合同自然解除。
4、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续约,必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如双方续约,应重新协商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乙方没有任何提出或协商不成,则视为不再续租,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均不得将本合同或其条款泄露给第三方,如因泄露造成对方损失的,泄露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手写无效,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场场地使用协议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