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通用25篇)
甲方: 安装部
乙方: 安装公司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 号、建设部第 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 ) 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 《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现场负责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生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施工范围:
二、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1、乙方的资质名称:
2、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及其它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原件送交
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甲方财务部交纳。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在作业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的安全风险。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或资质与工作内容不相符的,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施工手续。
4、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验证,并进行备案管理。
7、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重大人身、设备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组织调查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9、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施工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五、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协议工程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应接受甲方对乙方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登记,办理施工手续。
4、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将岗位证复印件交送甲方备查。
6、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7、乙方应根据所承包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核通过。
8、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同时要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9、乙方必须为所属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施工作业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罚。
12、乙方投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13、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后必须及时恢复。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境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无条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须及时或定期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废旧物品,要做到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的处以20__—10000元的罚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额外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1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由于乙方进入甲方工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火灾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节严重的交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须按规定的金额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重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扣除保证金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甲方扣除保证金的行为,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对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赔偿责任。如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工作结束后,安全施工保证金(不计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检查罚款后全部归还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处罚,其罚款从乙方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3、甲方与乙方在交叉作业时,双方的规定或操作发生有冲突时,以甲方安全环保部制定统一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
七、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承包(主)合同附件,与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协议期限也随之变动,施工结束以后,本协议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由各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甲方已提请乙方对协议内容作全
面、准确的理解。甲方已应乙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协议签订后,因国家法规出现新的变化,可适当补充完善。
4、本协议由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在国家的支持下,我校住宿生现已住进学生宿舍,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如果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其监护人负一切责任。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守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通知家长作停宿处理。如有外人混入宿舍,要立即报告值班老师或学校行政值班领导,由值班老师或学校行 政领导负责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各种自带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电蚊香、收录机、热得快、接线板等),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严肃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攀爬走廊等危险地段,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作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其监护人负责。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如有违反并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后果由其监护人负责,并作停宿处理。(请假必须得到班主任的允许,并完善签字手续)。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的床铺。(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3)不做值日工作。(4)吃零食、垃圾乱扔。(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6)下晚自习后一小时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 ,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严禁在校内外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玩水、***、乘车等行为。如因此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
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监护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住宿生、学生监护人签字并盖右拇指手印):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地址: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立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一、本协议适应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______有限公司及______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发包项目名称: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五、项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司及华*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__人(含__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__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__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__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__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立协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下学期,我校住宿生将住进学生公寓,学生住宿中的安全,是我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及广大家长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为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使全体住宿生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现由学校与住宿生及家长签订协议如下:
1.增强防火意识。任何同学不得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给予停宿处理。
2.任何住宿生不得留宿非本宿舍同学,不得留宿非住宿生,更不得留宿非本校人员,如有违反,作停宿处理。
3.宿舍内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私自存放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4.宿舍内禁止使用手机及电器(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熨斗、电热毯、手机充电、电蚊香、热得快等),一经发现,除停宿外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5.严禁无故接触防火器材,私自拆卸、安装宿舍内照明设施和其他宿舍设施。
6.严禁坐窗台、跨越窗户,破坏门锁及宿舍内的一切生活设施,违者将收到停宿处理并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对不办理请假手续、夜不归宿或夜里遛出宿舍翻越围墙出校园,作停宿处理,并按《官蔡学校违纪处理条例》处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两次教育不改者,作停宿处理。
(1)不整理自己床铺的。
(2)生活用品排放不整齐的。
(3)不按时做好值日工作的。
(4)将零食带入宿舍的(水果除外,因晚自习后学校本着非营利原则提供副餐)。
(5)在宿舍乱涂、乱画,将脚印蹬在宿舍墙上的。
(6)下晚自习后三十分钟,无故不进宿舍、影响他人休息的。
9.严禁在宿舍楼随地大、小便,乱倒水,破坏、偷盗其他同学生活用品及搞恶作剧,一经发现将作停宿处理。
10.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区,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区。
11.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突发事件处理人:
宿舍值班老师学校行政值班领导此协议在每学年初签订,一式两份,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住宿生、家长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
总包单位: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2.分包内容(范围):电梯安装施工
甲方所承建 工程的 电梯安装施工 (作业项目)由乙方负责施工,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石油关于气瓶运输、使用的HSE相关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气瓶的颜色要求:
序号气瓶名称化学式外表面颜色字样字样颜色色环
1氧O2天蓝氧黑P150不加色环,P200白色环一道,P300白色环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红正面写“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铝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环,P200黑色环一道
4氩Ar灰氩绿P150不加色环
注:表中P系气瓶设计压力,单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气瓶在甲方管辖区运输的安全要求
序号名称安全要求
1装车固定横向放置,头朝一方,旋紧瓶帽。备齐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块等卡牢,装车不超高,高压气瓶堆放不应超过五层。
2分类装运氧气、强氧化剂气瓶不得与易燃品、油脂和带油污的物品同车混装;所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混装
3轻装轻卸不抛、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
4禁止烟火禁止吸烟,不得接触明火
5遮阳防晒夏季要有遮阳和防雨设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灭火防毒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标志车前应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三角形标志
四、乙方所提供气瓶的其他相关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是经国家指定检验机构检测,并在使用有效期内的合格气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贴有充装单位的合格证。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瓶必须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阀等安全装置,并确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为了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安全生产为目的,总承包单位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分包单位陕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现场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安全管理
1、进场应签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须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应向总包提供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名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包单位应提交入场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2张,办理入场工作卡。
4、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项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
5、分包单位负责对本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创造必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并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6、当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单位应指定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负责区域内的安全监督及监护。
7、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8、分包单位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审批制度。
9、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11、分包单位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总包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2、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及安全会议,服从总包管理协调配合工作。
13、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二、入场安全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门卫制度,现场安全纪律及管理细则;
2、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工作证,违章罚款100元;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20元;
4、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悬空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酒后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5、“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牌、责任牌、外架立网、栏杆网片未经同意随意拆除者,或虽经同意,但施工完后未及时恢复或恢复不符合要求,留下隐患者,罚款100~500元;
6、高处作业严禁掉物或抛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0~500元;
8、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财物,违者罚款5000元以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1、各专业分包进场需向总包单位申报用电容量及电箱、设备数量、经同意后在总承包指定位置搭接电源;
2、临时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__《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电缆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双层绝缘电缆,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好绝缘包扎,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4、配电箱
4.1配电箱应采用特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特板厚度应大于1.5㎜配电箱需防雨、防尘安门、上锁、进出线口应设在箱底导线束不得与箱底进出口直接接触;固定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或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0.6m,小于1.5m;
4.2电器开关(含插座)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有歪斜、松动;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松动,外露带电部分;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平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平板分设。配电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保护零线。
4.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配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4.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杂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4.5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工具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
4.6电焊机必须设置防雨罩,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依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违反临时用电管理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罚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按总包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材料堆放地相关防火灭火设施由分包单位配备齐全。违者罚款200元/次;
2、施工过程应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完毕,违者罚款100元/次。若分包单位未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将本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甲方有权制定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现场严禁乱丢生活垃圾,违者罚款20元/次;现场内严禁吸烟
4、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罚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护管理
1、施工过程中,各专业施工队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和,出现问题及时反映,协商解决,互敬互让,文明礼貌;
2、对已施工完毕的成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相互间应予保护,不得在已施工完毕的产品上无任何保护措施进行下道施工,违者罚款50~500元,并负责赔偿返工费用。
六、其他
本协议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单位施工完毕退场后自行失效。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
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现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责任划分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
2.甲方依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管,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3.乙方依法承担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乙方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制度,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
5.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所需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
6.乙方如果和另一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施工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7.乙方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对于甲方排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整改。
9.甲方有监督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消防管理的义务。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10.乙方应按照批准的《调试方案》、《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方案,组织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对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的安全负责。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11.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防火等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乙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防火等工作。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防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12.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A.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设施和河流;
B.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C.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D.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E.对施工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F.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二)资质要求
1.乙方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乙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并能够胜任所在岗位。
3.乙方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经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取得有效证件。
4.甲方有权对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资质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三)人员要求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乙方应提供使用劳动力人员名单,在册施工人员有变动,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乙方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配发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
5.施工单位人员应当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工作,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单位的施工区域。
6.施工单位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
7.乙方应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证件在甲方审核后复印备案,甲方如发现乙方人员无证上岗有权停止其本人工作并对其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四)设施、设备管理
1.乙方必须对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监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监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设施。
3.乙方人员对所有使用的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无证操作。
6.施工机械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乙方必须建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7.乙方如果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应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并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8.乙方特种设备首次及易地重新安装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备案、验收检验和办理注册登记的手续,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五)其他
1.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在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中,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3.乙方应当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必须的安全警示标志。
4.乙方的施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施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
5.乙方在进行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和非常规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消防器材不准挪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监督。
7.甲方应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等详细交底,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8.乙方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乙方应当采取消防安全措施。
9.乙方在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生活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要求。
(六)法律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各种机电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即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直接和间接损失及法律责任。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其工伤保险补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乙方在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如实通知甲方,同时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
5.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6.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甲方或监理单位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停工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万元。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经济处罚。罚款后,乙方须向甲方补缴安全保证金至规定数额。待工程验收合格、办理工程交接后1个月内,安全保证金扣除罚款,无息返还。
8.由于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由此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由甲方从乙方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时从工程划线款中扣除。
9.由于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应于三日内交甲方财务部门,逾期不交者,每天按罚款总额的3/1000收取滞纳金。超过1个月不交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划线款中双倍扣除。
四、其他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订立协议单位的双方,若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若工期延长,本协议随工期顺延。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
4、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5.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所属 ,委托甲方进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按NSM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双方协议如下:
一、代管总则
1、乙方有一艘货船,船名 ,载重吨 ,净吨/总吨 ,船长/型宽 ,主机型号/主机功率 。根据有关强制性规定,乙方愿意将船舶交给甲方代管,经营权属 ,船舶所有权属 ;甲方愿意接受代管。
2、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与生产、经营、效益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均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环境保护原则。
3、甲方同意承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在不妨碍船长履行其职责并独立行使其权力的前提下,甲方对处理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涉及SMS的有关手续,但办理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际国内有关的法规、法令。
7、甲方将代管船舶纳入体系管理,进行必要的培训,并负责代管船舶取得并能维持“安全管理证书”、代管船舶的体系维护和有关审核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贯彻落实SMS和海务、机务、船员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督促、检查船舶执行安全管理活动情况。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贯彻落实代管船舶的海务、机务、船员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确保船舶实施SMS。
二、营运管理
甲方:
1、全面负责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2、做好船舶通讯联络工作,保持船岸通讯畅通。
3、及时了解船舶动态,沟通船岸信息。
乙方:
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符合NSM规则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2、协助甲方做好安全和防污染管理。
3、负担办理船舶保险和油污损害民事保险的费用。
三、船员管理
甲方:
1、负责船舶的配员及船员管理,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健康的船员。
2、根据SMS的要求负责船员的有关培训工作。
3、负责船员的调配工作,确保派上船的船员应是合格、持证、适任、健康的船员。
乙方:
1、协助甲方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甲方船员人事调配安排,并协助做好上、下船员的遣送工作。
3、办妥船员有关保险,负责对伤、病船员医疗管理及善后工作。
4、承担为推进SMS所需的各种培训费用(包括旅差费、培训费及培训资料费等)。
四、海务管理
甲方:
1、负责在船舶落实SMS文件要求的海务工作。
2、定期深入船舶,按SMS要求指导、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船长、驾驶员等严格执行安全航行规则和操作规程。检查航海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簿,要求齐全、达到规范化。并定期考核船长、驾驶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建立船长的技术档案,对上述人员任免、晋升、调配从技术精力上提出建议。
3、按SMS制定船舶海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船舶驾驶系统安全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船舶提出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组织攻关,并及时给予指导、协助船舶确保安全。
4、负责船舶雾航、防抗台、防御大风浪、防冻、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和监督检查。
5、负责代管船舶图书资料及航海通告的订购,并负责落实船舶航海图书资料的发放、配备、修正、保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6、负责海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实施有关的纠正措施,协助船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预防措施。
乙方:
1、协助甲方做好船舶全面落实SMS文件中有关海务方面的规定。
2、协助将甲方核定订购的有关航海图书资料及时送船。
3、台风期间及船舶发生紧急情况,乙方主要领导应随时保持与甲方的联系,提供相关信息情报,贯彻落实甲方各项指令。
五、机务管理
甲方:
1、负责代管船舶推行实施NSM规则中有关机务安全要求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和方针政策。保证代管船舶按有关规定、标准对船舶设备提出的技术要求安全运行。
2、落实公司SMS文件的有关规定,负责对代管船舶及其设备的维护保养的指导、安全和正常运转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保持船舶适航状态。节约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努力为代管船舶提供优良服务。
3、经常深入船舶,按SMS要求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轮机长、轮机员、电工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轮机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簿,要求齐全、达到规范化。并定期考核轮机长、轮机员、电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建立轮机长的技术档案,对上述人员的任免、晋升、调配从技术业务上提出建议。
4、负责对代管船舶发生的机损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5、负责代管船舶航修、年度修理计划的制定和修理工程计划单的审核,并对修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代管船舶备件、物料和燃、润油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代管船舶申领备件、物料和燃、润油的数量、规格、品种进行审核。
7、负责对代管船舶实施防污染措施的监督、指导。
8、负责代管船舶证书及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乙方:
1、为甲方对船舶的机务、防污染管理工作提供各项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提供船舶技术资料、图纸、设备说明书、技术档案和船舶检验资料等。
3、负责选定合格的修理厂家和修理费用的结算,并按甲方要求组织实施修理工作。
4、配合甲方调查处理机损、污染事故及险情。
5、与甲方协商确定修理事宜,如有异议,由甲方最终决定。
6、及时向甲方提供主管机关检查报告。
六、紧急情况的处理:
甲方:
1、负责在船舶落实SMS文件要求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方面的工作。
2、对船上发生的紧急情况,作出迅速的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取得乙方的协助。
乙方:
1、确保甲方对船舶全面落实SMS文件中有关紧急情况的处理方面的规定。
2、配合甲方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并负责有关费用。
七、财务结算: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代管费 。保险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2、由乙方承担使费的有关票据,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汇给乙方。
3、乙方在收到票据后一周内审核各项使费,确无异议后,于下月初将所需款项汇至甲方帐户。
4、其他约定事项:
八、时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
2、任何一方想中止协议,则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服从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乙方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装备,制订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乙方进入工作场地后要落实好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各类伤亡事故。
四、乙方人员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只能去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危险区域和场所,若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五、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用电设备要采用安全电压,要有漏电保护设置,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进入受限空间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必须有安全监护人,方可进入作业。
六、生产中的车辆要做到安全驾驶,进入工作现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作业,司机要随时注意周围的地质环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担。
七、由于乙方违章作业,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调查处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在安拆过程中的施工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就施工安全方面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
2、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资质及塔吊的安装告知书、检测报告、塔吊使用证等其他证照进行审查或沟通,对乙方的安装拆卸人员发现有未成年工、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的人员进行清除,并作出罚款等处理。
3.甲方要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解国家、企业的安全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等条例,监督对乙方施工的安全交底,同时检查乙方的交底执行情况。
4、乙方所有安装拆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安全性能;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向操作人员做专项技术安全交底,并下技术指导书。 5、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拆除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违者进行处罚,对造成事故者追究其责任。
6、参与安装塔机的指挥员、司机、电工、起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7、安装前,应对塔身机构、绳轮系统、传动电气系统进行仔细检查,有安全隐患不得安装,保险限位齐全可靠。
8、安装塔机时,必须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严格执行,不得随意互换和偷工减料,不得随意改动安装工艺,各种螺丝、绳卡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不得用替代品。
9、顶升时,上部必须保持平衡,有故障时,应先排除故障后,在进行顶升和安装,四级以上风不允许顶升。 10、登高人员必须配带安装带、工具袋,工具和螺栓要抓牢不得掉落装于工具袋中,不允许随便抛掷。
11、登高人员必须经过体验、身体合格方可登高。
12、全体施工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看明信号后,再进行操作。
13、遇大雷雨、暴风等恶劣气候时,一律停止作业。
14、所有安装人员绝不允许在安装拆卸塔机期间喝酒,要保持足够的睡眠,保持清醒的头脑,精力充沛,完成安装任务。 15、安装和拆卸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方案以及塔吊出厂说明书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有专职安全员,由甲方统一管理。 16、乙方安全员要组织搞好班前安全活动,作好记录,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1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要及时进行整改、反馈、确保安全施工。 1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以上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如因不遵守或违背本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任何责任损失。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地址:办 签约 时间: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曲江文化大厦安装工程水电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__)87号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________《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甲方和乙方之间是专业分包合同关系,乙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乙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第四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施工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负责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作业人员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统一由甲方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专业分包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结合专业分包的具体内容和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等风险性较低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事桩基施工、玻璃幕墙安装、外墙装修、管线电路安装等危险高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符合规定要求,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所雇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所雇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承担所雇佣人员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等)所需费用。
8、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第六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甲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 本协议适应范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 发包项目名称: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围: 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五、项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开工,至 20__年 月 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 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 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 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 张万里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 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 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 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 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 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 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 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 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华能南京电厂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 立协日期:
甲方:
乙方:(监护人)
为进一步加强广元制梁场生产区和宿舍区的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家属在梁场期间职工未成年子女的安全管理,确保梁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职工未成年子女在广元制梁场的安全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监护人)对子女在广元制梁场期间负有全权监护责任。
二、乙方(监护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元制梁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子女进入施工作业区,如私自进入施工区,梁场一经发现,将立即对其清理出场,并对其监护人进行经济处罚,如发生事故与制梁场无任何关系。
三、乙方(监护人)管理好子女不玩危险物品,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远离火源,安全使用蚊香,避免火灾发生。
四、乙方(监护人)管理好子女安全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源线。
五、乙方(监护人)管理好子女不爬高,不到河边、水塘、消防池等地玩耍、游泳。
六、乙方(监护人)管理好子女,不打架斗殴、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不参与违法犯罪行为。
七、做好监护人的职责,全力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乙方如违反广元制梁场安全管理规定,甲方有权拒绝其继续居住。乙方对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九、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 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全面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就位于安全管理责任事宜,签订本协议书。以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的安全。
一、甲方责任
1、确定本单位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与乙方人员联络,并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
2、为符合消防设计要求的建筑物,并经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3、按时的将的大楼本体,内部的大型设备、设施等进行保险。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规约进行管理服务时,甲方需明确的公开的支持乙方正当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回避。
5、支持乙方开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作为负责安全管理的单位,直接负责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承担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责任。
2、乙方派驻该项目的总经理是本购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责任的管理。
3、乙方应当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监督工作;
(3)食品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红线区域内交通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
(5)建筑及设施设备(含运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做到:
(1)制定并落实各类安全管理措施、各项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
(2)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义务消防队伍,落实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按政府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建立并执行安全责任日常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
(4)开展消防、治安、食品卫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定期进行技术训练。
(5)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及早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针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
(1)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维护管理,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2)按国家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3)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营业和工作期间以任何形式封闭、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离职守。
(5)火灾发生后,按规定及时报警,按照预案采取措施,迅速组织扑救和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瞒报火警火灾。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调查。
(7)对工作人员,至少每季度培训一次消防知识和技能。
(8)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非营业期间使用明火施工时,要做登记,检查施工人员的相关证件。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用明火区域内易燃物,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时派驻专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所之外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24小时对重点部位和楼内、外通道进行巡逻及治安检查,做到有计划、有记录。
(4)发生治安案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态的扩大,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投标文件规定。
(6)对进出的物品及进出人员进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员,应即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7、交通及停车管理中,应做到:
(1)在红线区域范围内有完善的机动车行驶和存车管理制度和方案,并有效执行该制度和方案。
(2)对进入车库的车辆进行登记、发放凭证,凭证放行。
(3)对长期存放的车辆应签订存车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8、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安全)管理中,
(1)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的相关规定对餐饮行业进行证照资质检查。
(2)定期查验从业人员健康证。
(3)定期检查餐饮区内卫生及虫害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按规约进行查处。
(4)制定并执行各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按规定对公共区域内进行虫害消杀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验厨房排烟机和烟道的卫生和油烟情况,防止火灾发生,并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门审批专业资质的公司清洗烟机等记录。
9,在相应设备,设施的免费维保期限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设备设施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如维保单位未准时处理,则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法律责任
1、由甲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原因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行政、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次书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三次收取违约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3、由于乙方管理、监督不善,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较轻时按物业合同条款由甲方收取乙方违约金;
情况严重或导致政府管理部门处罚的,给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记录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须完成并向甲方提交本协议第二条中所规定的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盖乙方印章),并配置相应器材;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尽到本协议第二条之责任及未按照依据本协议第二条所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或程序等文件执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责任。
5、甲乙方所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则本协议在乙方实际退出之日终止。
6、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每个月就本协议确定内容的实施情况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供甲方审查。
7、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质询、改进意见及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乙方应在甲方所要求的时限内给予改进并予以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
8、若因双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违约造成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或/及对其他第三方承担债务或赔偿,则应承担对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发生诉讼的费用(含受理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及对第三方承担的债务或赔偿。
9、双方应当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传播。否则,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月包干物业费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应按照对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响。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明确双方安全职责。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安全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经济处罚等措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5.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四级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相关协调工作、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乙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人员并持证上岗,不得随意调动,如有调动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员。
5.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工程结束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7.乙方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司机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开挖区域进行确认以免损坏地下管线、电缆等物,如有损坏由司机负责。
9.下班后,司机应将机械应停放在平稳的地方,并将机械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机械,如发现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任。
10.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区域,不得到处走动,偷盗施工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乙方人员应遵守湖南省治安处罚条例,禁止赌博、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罚款______元并清除施工现场。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加盖双方公司印章;与项目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与相关法律责任。
13.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地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单位(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业务内容(名称):
总则: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安全、消防、环境、治安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前提下,为保证双方业务顺利开展,签订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在*有限公司管辖区域内进行施工、供应、服务项目的所有外协单位。本协议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环境条款:
1、劳动安全
1.1乙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证书,乙方须将操作证原件交甲方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特殊作业包括:电气作业、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行车操作、冲床作业、液压设备作业、叉车驾驶、制冷作业、登高架设等。
1.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执行。对大型工程项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交甲方批准后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1.3乙方应对乙方所属员工做好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对施工人员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1.4施工过程中,乙方员工必须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违规操作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负全责。
1.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危险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财产损失等。
1.6安全事故处理:
a)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工程负责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b)甲方工程负责人接到乙方的报告后,立即协助抢救及处理事故;
c)乙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过甲方工程负责人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7乙方应杜绝作业者的“三违”行为,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如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人员有“三违”行为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三违”指:违章操作、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
1.8施工过程中,乙方使用的辅助设备必须保证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种设备必须是经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查部门进行审验合格后的。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的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有权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动力电源、连续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灯具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接拉的电线必须符合电气和消防规范,严禁用裸线头代替插头;严禁使用电饭煲、电茶壶、电炒锅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1.10不得违反其他劳动安全规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业务人员从事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的应具备合法资格,并将资格证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确认并留复印件备案。
2.2在消防安装、维修、销售业务中,甲方(安全及业务管理部门)有权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情况并予以处理。
2.3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中,不得违章作业。当发现火灾隐患时,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2.4乙方在进行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不得引发火灾(火险)事故。当发生火灾(火险)事故时,甲乙双方必须积极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控制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5对于需要临时接电或动火的工程,甲方负责审核、办理《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乙方须提供相应资格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眼处张贴《临时动火许可证》、《临时用电接线许可证》;甲、乙双方都应配备现场安全员至少一名,负责监控临时用电、动火现场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动用、挪用、堵塞及损坏甲方的消防设施。
2.7甲方公司内不准流动吸烟,不准在非吸烟区吸烟。
2.8禁止无证临时动火、用电。
2.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运载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进入甲方;
2.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人员不得进入油库、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
2.11不得违反其他消防安全规定。
3、交通安全
3.1进入公司的一切车辆和行人,应遵守公共交通规则,主动接受保安或相关管理人员的交通管理。
3.2驾驶机动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运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还须有危险物品准运证。
3.3乙方车辆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登记后才能进入(已取得汽车通告证的除外),不得超载、超高、超宽、逆行、鸣笛等,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进入甲方公司的机动车必须严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标识行驶,无限速标识的车道,车辆时速限制在20公里/小时以下。
3.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车辆或物品不得占用厂区道路。
3.6人员按交通标志及道路线行走,不得移动或损坏甲方的交通标志。
3.7未经甲方同意,所有车辆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3.8不得违反其他交通安全规定。
4、治安管理
4.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员不得进入与业务无关的区域。
4.2禁止黄、赌、毒、盗、抢、骗、破坏、设施勒索等违法活动。
4.3禁止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携带管制刀具、传销等违反治安管理的活动。
4.4乙方物品(包括个人物品不能随身携带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须凭甲方放行授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无效)的放行条。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办理物品放行手续的,须经高科办公室同意并通知保安后,方能外出,事后及时补办放行手续。
4.5来访人员携带物品进入公司后需外出的,进入时需登记物品规格及数量并交当班保安现场确认记录,外出时由业务部门接洽人确认签名,保安确认无误方能外出,否则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续办理。
4.6乙方人员不得填写甲方的放行条/仿冒签名、旅行物品与数量不相符合等,否则按盗窃处理。
4.7乙方进入甲方的物品,须自行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4.8不得违反其他治安管理规定。
5、信息安全
5.1没有征得甲方同意,不能进入办公场所,征得同意进入办公场所时,原则上严禁携带手提电脑、PDA、电子记录媒体、数码相机等。
5.2没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规定的会客场所进行业务活动。
5.3未征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
6、环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应控制设备工作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员身体的危害。
6.2在施工、业务办理期间,不得将有毒有害废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区域,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6.3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浪费甲方的能源、资源。如水、电、汽[气]、施工/建筑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辅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处使用绿化等水龙头取水洗车,严禁将洗车的废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运输工具在甲方区域内出故障,需要紧急维修的,不得将废油、废抹布、废零件等废弃物乱丢,应旋转在指定场所。
6.6乙方在储运甲方的废品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学品时,应事先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发生以及环境污染。
b)对粉状废品的运输,要采取密闭容器或加盖蓬布:对液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采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运输途中粉尘飞扬、液体泄漏污染环境。
c)乙方在搬运废油桶等液体容器时,应按开口朝上的规定搬运,不得有残留废液泄漏出来,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处理甲方废品过程中应满足如下要求:乙方对甲方的废品进行综合利用后的残留废渣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7、其他条款:
二、文明条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卫生和治安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
1.2在施工中,要规范旋转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顿,不得随意放置;
1.3在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掉落在施工现场,不得丢弃或掉落在现场的产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响产品质量,要旋转在规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现场的托板/周转箱/台车/设备等作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员作业中必须佩带明确标志,穿戴整齐,不准随地睡觉、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任何安全环境隐患后方能离开。
2、出入门管理:
2.1进入甲方厂区的乙方人员,出入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登记,由门卫人员证实被该人员可接洽后,方能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来客登记表,经值班保安确认后,方可进入,出公司时来访证件交回保安室。
2.2因业务关系,需长期经常性进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件,免登记进出,此证件不得转借和超限期使用。
2.3进入公司的人员在18:00~8:00时作业的,另须接洽业务部门确认,派人现场跟班,并到高科办公室办好联络手续,方可在指定区域施工。
2.4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必须凭出入证进出,主动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员的检查。
2.5乙方人员在业务期间,不得带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2.6乙方人员进入厂区或生活区,仅限在与业务相关的范围内活动,未经允许不得到办公室、信息中心、技术中心、防火防盗等重点保护地点。
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违约处理,违约金交甲方):
1、安全违约处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缴纳违约金50~2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违反安全条款1.1、1.3、1.4〈劳动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环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并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违反安全条款1.5、1.7、1.8〈劳动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环境安全〉(情节轻微者按安全违约条款1.1违约处理)。
2)在1个月期内,二次违反安全违约1.1〈劳动安全〉之一处理者。
1.3违反安全条款2.4〈消防安全〉者,给予严重警告并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同时赔偿其他财物损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其该年度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释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1)违反安全条款1.2〈劳动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内,二次违反安全条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于乙方进行业务活动或质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事故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立即勒令停工并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同时追究责任。
1.5违反安全条款1.6〈劳动安全〉者:
1)隐瞒轻伤及以下事故:给予警告,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隐瞒重伤事故:给予严重警告,缴纳违约金200~1000元,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3)隐瞒死亡及以上事故:给予严重警告,需缴纳违约金1000~5000元,并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资格,向行政机关汇报,如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照价赔偿。
2、文明条款:
2.1违反文明作业任一条款的,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20~50元。
2.2一个月内累计违反文明作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整改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50~300元。
2.3一年内受到文明条款2.2〈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发出严重警告书并要求乙方缴纳违约金300~1000元。
2.4一年内违反文明条款2.3〈出入门管理〉处罚三次以上的,禁止进入公司或取消业务资格并有权解除已签署的业务合同。
四、操作办法:
1、对安全、文明违章行为,由检查单位、部门出具书面检查记录报高科办公室。
2、高科办公室对安全、文明违章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业务期间在乙方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违反本协议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一次性合格单位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长期业务单位协议书自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原则上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协议,则本协议继续生效至下一年,依次类推。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办理,因此发生争议的,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护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省、武汉市地方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特鉴订本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条 分包基本情况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分包内容(范围):
3.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
第二条 双方共同遵守的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甲方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安全操作规程。
3、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史国保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其它工作; 甲方指派 周五兵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施工过程;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录、制度和法规。
第三条 甲方的负责和义务
1.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分包单位,有权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分包单位负责。
4.负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失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四条 乙方的负责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安全协议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 江岸 区(县)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安全资质证明资料。
3.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至少1人),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
5.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乙方要组织施工班组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7.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
8.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__)要求正确用电。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
9.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10.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1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15.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生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措施。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交底
1、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检查、指导,双方应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2、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分包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需要甲方派员协助施工,应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派员协助,乙方对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允其上岗,并对安全负责。
3、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均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部门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5、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以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擅自方负责。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施工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施工方负责。甲方应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积极协助处理突发事故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等非总包方原因所发生的事故,均由分包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负责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无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第七条 争议
在本协议执行期内,若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工程所在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至最高人民法院。
第八条 其它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甲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乙方代表: 签字( 盖章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