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餐饮业服务交易合同书三篇

住宿餐饮业服务交易合同书(通用3篇)

住宿餐饮业服务交易合同书 篇1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与价格

1、采购商品种类: 。具体采购商品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商品价格:乙方应按照低于市场价格,同时不高于本市同等规模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商品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商品。具体价格确定方式为 。

A、每月1日确定价格,当月不做调整。

B、每月1日确定价格,如当月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的,双方调整结算价格。

C、于甲方每次采购时确定。

3、属甲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如出现货源紧缺,价格大幅浮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双方事先约定依样品订货的,或双方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货品应与样品或约定相符。

二、商品质量

1、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乙方应于甲方采购时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所供应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5/6。

4、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双方各担50%;商品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

的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赔偿与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复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

(6)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7)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三、送货及验收

1、甲方采购商品金额达到 元以上的,乙方免费送货。交货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中路江苏大厦B座5楼、7楼。

2、如乙方送货,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有)送至交货地点。如有断货、缺货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4、甲方对乙方供应商品验收后,相关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退换货

1、甲方需要退货换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1/6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 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15—25日。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26—29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住宿餐饮业服务交易合同书 篇2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济南富民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齐鲁软件园D座202邮编:250110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运营的“富民在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富民在线”电子商务交易平台________________(区域名称)的代理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在甲方的监管指导下有选择地发展商铺与会员。只要会员去公司签约的商铺消费,乙方即获得相应的收益。

3、甲方与乙方分享经营及技术资源。如:营销理念、员工培训、文案策划、业务谈判技巧,平台供销存系统等。

4、甲方在平台及公司网站免费为乙方进行宣传。

5、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6、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贰万元/店(可用于平台支付担保)。

7、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8、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9、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10、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11、一旦成为代理商,只要通过每年的公司考核就可以免费续约,相当于一次投入,终身都可以享有其代理区域的永久代理权。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加盟,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四、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1、技术支持:公司将提供代理区域内,代理商的管理系统,加盟商家系统,金融管理系统,会员消费结算平台的技术支持。

2、法务支持:代理商在实际工作中(如与商家签约时,解决歧义时),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均可以统一反馈到公司,由公司专业,资深的律师为代理商提供服务。

3、协调与仲裁各级代理商之间的以及跨区域代理商之间的冲突矛盾。

五、代理商职责

1、在代理区域内运用能力和人脉关系进行甄别选择发展签约商户。

2、代理商负责所属代理区域内,加盟商家的资质审核,确定其符合加盟条件,并上报平台公司批准,然后签约。

3、在代理区域内与签约商户共同发放富民在线联名消费卡,简称“富民卡”,促进区域内的持卡会员不断增加。

4、代理商需承担代理区域内会员消费POS终端及积分认证终端的建设费用,承担各终端接入平台网络的维护工作,并把签约商户及会员消费卡的信息上传回富民在线平台系统。

六、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七、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八、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九、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富民在线”品牌,或以“富民在线”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十、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富民在线”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富民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富民在线”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3、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4、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二、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三、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

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富民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富民在线”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富民在线”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富民在线”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七、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住宿餐饮业服务交易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购 卡 人 ) :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 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服务交易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单用途卡类别、适用范围

1、 类别项目

本卡为单用途□储值卡 □ _________________

本卡可消费的项目包括: _________________

另行收费项目:_________________ 。

2、 使用权限

□本卡为记名卡,甲方将卡转让他人使用时,□不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 □需要经乙方进行变更登记。□不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 □需要支付转让手续费 _____ 。转让后,甲方将单用途卡权益自行转让于持卡人。

□本卡为不记名卡,可由任何符合条件的持卡人使用。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

该卡□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不能与乙方其他优惠促销活动同时使用。

3、有效期限

□记名卡不设有效期限。

□不记名卡有效期限为

日。有效期届满后仍有剩余的金额,乙方应当一次性返还或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4、适用范围

□仅限单店使用,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连锁门店通用,通用门店名称、地址:

第二条 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购卡数量:_。

2、优惠办法:

3、实际收费:。

4、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支票□

支付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支付款项后,乙方应当按国家规定开具票据。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购卡前有权了解单用途卡类别、使用范围及权限、购买商品服务项目及价格费用,购卡、充值、补卡、退卡等相关内容信息。乙方售卡时应当向甲方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等相关资料,履行提示告知义务。

2、甲方应当提供有关自己身份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方面的真实信息。乙方应当为甲方有关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3、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单用途卡消费时的安全、方便、畅通。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服务质量及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时,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4、卡内余额不足支付当次消费的,甲方可以以现金或其他货币资金补足,并一次性享受原有优惠。

5、甲方单用途卡因损坏而无法继续使用的,可持旧卡向乙方办理换卡手续;单用途卡遗失的,应由甲方本人(或持卡人持有关证件)及时向乙方挂失,乙方应为甲方补办新卡。 甲方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双方发生对由乙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协议登记表、店堂告示、声明、须知内容理解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相应内容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乙方的解释。

7、乙方应保存购卡人身份信息资料5年以上,保存所提供服务的明细记录至交易关系终止后至少满两年。

第四条合同解除

1、甲方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卡内金额的,可与乙方协商重新约定单用途卡使用期限及其他相关内容,或由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2、甲方在购买单用途卡后7日内尚未持卡消费的,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即时办理退卡手续,并一次性返还甲方全部预付费用。

3、乙方在单用途卡有效期内出现下列行为,双方协商不成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甲方提出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1)擅自提高明确承诺的服务价格;

(2)减少承诺的卡内包含项目;

(3)明显降低承诺的服务品质;

(4)单店关闭、搬迁、转让或停业30日以上的;

(5)增加单用途卡使用限制条件的。

4、乙方暂停营业的,应提前以店堂告示告知甲方;暂停营业超过30日的,应当在暂停营业15日前以店堂告示和□电话□书式□电子邮件□_____方式告知甲方。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甲方提出解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5、乙方因关闭、转让、合并、搬迁需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应在终止兑付日至少30日前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一次性返还单用途卡内全部剩余金额。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需要变更单用途卡使用范围、期限、条件或解除、终止合同的,应得到甲方同意。如甲方不同意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单用途卡按享受优惠办法计算的全部剩余金额。

2、因甲方原因退卡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扣除甲方在此之前按原价计算的消费金额,返还卡内金额;

□扣除甲方享受优惠幅度后的消费金额,退还卡内余额,甲方承担退卡手续费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第三方侵害等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未尽事宜,可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单用途卡购卡章程等书面文件执行,或由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前述书面文件或书面补充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甲方责任、排除甲方主要权利内容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购卡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或售卡企业):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单用途卡编号: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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