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造价合同书(汇编三篇)

装修工程造价合同书(通用3篇)

装修工程造价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20xx年第(019)号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审计、验证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望都***四期28#、29#、30#、31#楼、开闭所

2、建筑面积:28392.37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 30% 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 30 %)

九、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 承办单位(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造价合同书 篇2

《西安某二手车行装修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之异议书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我方与西安某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某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对工程造价不予认可,我方申请对西安某二手车行装修工程造价进行鉴定。贵院委托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陕万隆金剑【20__】04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中认定工程总造价为1563528.37元,另涉及486234.82元造价暂未计入工程总造价,交由法官裁定。现我方对该意见书提出以下异议:

一、根据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鉴定机构应认定工程总造价为2049763.19元,意见书中“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中认定的486234.82元均应直接计入工程总价。

1、鉴定机构根据实际工程量鉴定出墙、地面贴砖工程造价293153.94元,广播系统工程造价为9540.04元,监控系统、全部灯具工程造价为27384.6元,上述三项内容工程造价合计330078.56元,该费用应计入工程总造价内,不应交由法官裁定。因为原报价费用单120万元明确说明“不含项目”为:墙、地面墙砖;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全部灯具,但三项工程确属我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应当据实计入工程总造价;

2、鉴定机构根据实际工程量鉴定无现场资料确认的土建工程部分增项内容造价为122084元,安装工程部分增项内容造价为1518元,合计工程造价为123602元。上述工程确属我方施工完成,鉴定机构应当据实将该笔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内,不应交由法院裁定;

3、卫生间蹲位隔断原清单报价为不锈钢五金件,双饰面板,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我方应被告要求,将双饰面板更换为仿实木隔断,现场实际为仿实木隔断,价差5096元,也应当据实计入工程总造价;

4、卫生洁具原报价清单中规定品牌为佐意、双鱼、富琳、希尔曼,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我方应被告要求更换为品牌,现场实际品牌为,产生价差27458.26元,鉴定机构应当据实计入工程总造价。因此,上述涉及的墙、地面贴砖,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全部灯具土建工程部分增项内容,安装工程部分增项内容,卫生间蹲位隔断差价,卫生器具差价,均属我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鉴定机构应当将上述所涉486234.82元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

二、除了鉴定的2049763.19元费用外,该意见书仍存在漏项和计算不合理问题,应增加工程造价147800.95元。漏项部分

1、工程脚手架费用未计算,该笔费用为85190元。由于该工程建筑层高为9米,需搭设满堂脚手架,双方前期就脚手架费用约定按实际发生为准,因此在预算报价书未将此项列入其中,但该笔费用确属我方实际支出,应当属于工程总造价范围;

2、工程地面找平未计算,该笔费用为52822.5元。我方进场时地面为原混凝土地面,未做找平处理。由于该工程为二手车销售店,车辆进出、停放频繁,对地面强度要求高,我方在地面贴砖时应对方要求将找平层做加厚处理,厚度为225_,该笔费用应当纳入工程总造价范围;计算方式不合理。

1、序号14鱼池开挖:10.44㎡,191.99元,我方认为费用过低,计算方式不合理。鉴定机构按土建定额计价,由于该项目工程量非常小,且为混凝土地面,开挖深度为1米,面积仅为10.44㎡。在无机械设备的情况下,施工难度大,费用较高,实际支出为3500元。

2、序号19石材门窗套-一二层洗手间:5.34㎡,1871.56元,我方认为计算方式不合理。该石材门套工艺为侧面0.3宽大理石平板,双面0.12宽大理石欧式造型线条,鉴定机构将石材侧板及线条全部折合为面积统一计算,由于造型线条用三层大理石加工及磨边处理,工艺复杂,损耗较大,我方认为造型线条应按复杂程度考虑单独计算,我方实际支出费用为8352元。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意见书不仅应当将据实鉴定出的486234.82元费用直接计入工程总造价内,还应将遗漏的工程脚手架和工程找平费用138012.5元计入工程总造价内,并将计算方式不合理部分予以调整。我方认为工程总造价为2197564.14元,请求鉴定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鉴定意见!

异议人:

装修工程造价合同书 篇3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山阳县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内容: 项目的造价工作。

四、承包方式:

五、核对完成日期:按甲方要求日完成。

六、承包价格: 本工程项目总价的 。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将预付款 人民币)转入乙方账户,乙方完成工程量时,甲方支付乙方80%合同款,待文件递交有关部门后,付剩余20%。(若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项目的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甲方协调沟通的事项,甲方应尽全力去协调沟通解决,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2、甲方应按期支付咨询费。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3、如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差旅、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九、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 项目造价工作,乙方有权利给甲方提供合理化建议。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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