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工程供货合同范文(精选9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预拌砂浆供货合同范文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说明: 1、以上合同数为暂估数,具体按实发数结算。(建筑面积约 8000.00 平米)
2、需方在使用预拌砂浆的前一天,应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供方申报要货计划,以便合理安排生产,确保砂浆的按时供应。发货重量以过磅单为准,砂浆罐电子显示器只作供货参考。
3、散装砂浆的运输费用由 供方 承担。
4、需方确定的委托人员签字即视为完成收货程序:对账(结算)人员在对账单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既视为有效。需方确定的委托现场收货及对账签字人员一 ,身份证号 ;人员二 ,身份证号
5、信息价按工程所在地为准。
三、预拌砂浆数量结算:
1、计量以双方认可的经技术监督局核检合格的计量器具检磅为准或以供方送货单为准,需方可随时抽查,磅差在5以内,以供方送货单为准,磅差超过5双方约商确认。
2、需方必须在每月底确定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止砂浆供应量及总金额,次月15日前按合同支付上月货款。每次付款必须以双方确定的结算数为依据,该结算数以供方送达场地经需方确认的当期货物单据为准。
四、预拌砂浆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汇票、支票。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支付材料款承兑按市场行情贴息。凡本合同货款必须汇至 帐户,开户行: ,帐号需方承担一切责任。
2、付款方式:
3、需方若不如约支付砂浆款,经供方催告后,需方仍不支付或未作说 明,供方有权停止供应砂浆,并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货款应在一个月内付清,供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五、技术要求:
1、供方应按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生产供应产品,应按需方提出的地方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GB/T251812010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产品。
2、需方应该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必要时做好施工现场指导工作。
3、供方应在砂浆供应及养护时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砂浆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需方在使用及操作过程中应符合《预拌砂浆使用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标准,GB/T251812010《预拌砂浆》。
2、预拌砂浆使用后,如需方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
3、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证明书,二十八天强度补报单。
4、经质量部门鉴定后,确认由于预拌砂浆质量不合格,供方应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双方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等有关条款。需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千分之一计算,并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供方违约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需方全部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砂浆行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裁定,签订双方地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散装设备的使用与需方内运输道路 1、散装设备由供方有偿提供,需方应承担散装设备租金每月600.00元/台。砂浆罐进出场费: 。
2、需方应按照供方提供的砂浆罐基础(见附件)施工图纸做好设备基础设施和要求将水、电配置到砂浆罐一米内,如不按照供方要求施工设备基础,所发生一切后果由需方承担并赔偿供方损失。
3、散装设备设置于现场,需方应安排专业人员管理、维护保养与使用,严禁现场人员随意使用;正常使用中,易损件由供方负责更换,未按说明使用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包括拆卸脚手架、进出车辆碰撞),均由需方承担,如丢失照价赔偿(每只50000元)。
4、需方必须提供能安全载重砂浆车辆进出工地的道路,如道路条件不符合要求造成供方车辆事故或损坏的,则由需方进行除保险外的合理赔偿。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供、需双方一经签订,必须严格履行,违约必究。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可免除双方违约的责任。
2、预拌砂浆价格实行随行就市,当原材料价格波动时,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签署调价确认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3、供方延期供货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均视为违约。
4、供方应按需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地方预拌砂浆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需方提供相关的预拌砂浆技术资料。
5、散装设备超过一个月未进货又不归还供方或存放非本公司产品,租赁费每天100元/台计算。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需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号并盖上公章,供有关管理部门查检及存档。
十三、供方应具备杭州市有关管理部门对预拌砂浆生产、供货单位的各相关条件要求,如生产资质、进杭许可等。
十四、本合同一式 肆 份,供方执 贰 份,需方执 贰 份。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预拌砂浆供货合同范文二
供方(全称) (甲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全称) (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干粉砂浆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运距 KM。
二、预拌砂浆标的、范围
备注:各种规格产品的单价:按常州市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当月建筑工程材料预算指导价执行。
三、供货预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数量负责运送到乙方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每车都签发随车《供货单》。乙方应派专人验收,在随车供货单上签字确认,并由乙方开据材料入库单。每月的25日为双方的对账结算日,双方根据送货单签收数量、双方约定的单价及入库单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甲方开据正规税务发票交由乙方财务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累计供货金额达60万元以上付款结算金额的70%,如春节前货款未达60万元,付已结算金额的70%,供货结束质量达标3个月内结清尾款。
五、产品质量及验收标准:按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执行。产品执行标准: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2005、GB/T25181-2010,《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有变动的,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六、双方约定:
1、乙方的货物签收人员为现场保管员。
2、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项目预拌砂浆的唯一供货方,出现第二方供相同品种货物,甲方有权利停止供货并要求乙方从甲方停供之日起15日内付清已经结算的全部款项。
3、乙方收到甲方散装罐基础图后,选择安全位置按图纸要求七天内完成基座,保证货物到达散装罐现场必经道路的畅通;散装罐进场后离场前甲乙双方做进退两次完好性检验,遇到人为损坏乙方应按照双方交接验收计价清单承担经济损失。
4、甲方所供材料吨位以每车过磅计量为准。
5、在使用甲方所供的货物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三日内通知甲方,且不再动用该批有质量异议的货物,由甲方负责处理或调换。对有质量争议货物双方联合取样由主张方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质检部门检测确认。连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选择第二供应商,供方提供产品试块,如检测后未达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6、甲方供应散装砂浆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散装罐放置基础图纸并适时免费提供散装罐,正常使用中料罐发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白天三小时内派员抢修,逾期甲方承担乙方相应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所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标准(经有关质检部门检验认定),甲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因乙方掺入其他材料引起产品质量下降由乙方负责。
(2)出现甲方供货不及时拖延乙方工期,停工待料甲方以人民币计算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拖延乙方工期达三天,乙方有权停止付款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供的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根据相关施工规范且不掺入其他材料;如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需要供货必须提前一天知会甲方,否则甲方不承担拖延工期损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货款,甲方可停止供货并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结清余款。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若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预拌砂浆供货合同范文三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建筑砂浆采购事宜商定订立本合同。
一、使用砂浆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建筑面积:
6、供货时间:
二、材料价格明细计算表
备注:乙方保证所供材料在施工当中不出任何质量问题。
三、双方职责:乙方供料及时不影响施工进度。货至甲方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装卸。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为 。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代表甲方公司行为。
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25日甲乙双方核对当月供货量及金额,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的100%。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关键词:设备制造 ; 再供货 ; 内容要点
中图分类号:TQ170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s: Nuclear power construction and supply problems mainly is divided into internal and external supply applications such as supply again two aspects, including internal supply application again including design omission or relating to increased demand, operation or maintenance, external application to supply including the equipment manufacturer supply omissions or add item, field devices for items, project 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defect cause the defective equipment to fill for the item.In this paper, combined with practical work experience, from the aspects of key points for nuclear power equipment and supply problems to deal with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paper briefly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To supply, brief points
1.引言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海阳项目部负责海阳核电项目1、2#常规岛及BOP设备的招标采购及合同执行工作。根据设备采购合同的要求,项目部代替行使海阳核电项目业主的权利,对供应商合同内各种活动工作进行管理,同时,并和海阳核电项目业主各部门及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建立接口关系。自2007年12月与供应商签订首份设备采购合同至今,共进行了100多个的合同管理工作,而且多个合同设备已顺利交付,进行安装调试阶段,其中,也不乏出现设备再供货问题。
下面参照项目部工作程序,结合本人实际经验,对设备再供货问题处理的要点作简要探讨。
2.核电设备采购管理的特点
核电设备有其特殊性和特殊要求,其采购不同于常规电厂,更不同于普通设备。在核电设备采购中,首先必须遵照核全法规、导则的要求,其次要基于核电设备的特点和特殊要求,为此需要研究确定核电设备采购管理的政策,明确设备采购管理的目标、任务、采购原则。
现有核电设备采购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即:项目业主公司自主采购模式和外委总包(可以根据情况的不同划分不同的采购范围)采购模式,这在秦山二期、岭澳核电站、秦山三期、田湾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海阳核电站一期的项目建设过程中都有体现,虽然采购的模式稍有变化,但都可以归结到这两种模式。
3.设备再供货问题在两种采购模式中的体现
由于设备采购模式的不同,再供货问题的处理过程中也会牵系到不同的管理单位。项目业主公司自主采购模式中设备再供货问题主要是项目业主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流程管理,如有相关的工程管理或采购管理单位,同时,也会参与流程操作管理,外部再供货申请最终也会归结到项目业主公司内部流程管理,外委总包模式中设备再供货问题主要是项目业主公司与总包管理单位或采购单位、现场施工承包商与总包管理单位或采购单位、现场调试承包商与总包管理单位或采购单位之间的流程管理,不管以何种采购模式,再供货管理都会经过严格的技术参数审查、流程管理、供货阶段设备质量管理等。
4.再供货问题流程的执行
再供货问题的发生主要存在于设计和建造阶段、调试阶段和试运行阶段,而造成再供货问题的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采购物项的补充采购和再供应采购、调试运行或维护需求项、设备厂家供货遗漏或增加项、现场设备缺陷原因补供项、工程施工过程造成设备缺陷补供项等。
4.1项目业主公司自主采购模式下的流程执行
流程的起动
设备供应商(由于损坏/短缺)再供货或修理的流程由下述文件起动
--设备采购管理单位和/或工程管理单位在交货、现场预制及安装过程中提出的NCR
--工程管理单位根据大宗材料短缺情况而发出的处理申请;
--项目业主公司要求设备供应商额外供应的材料、再供货或返修
4.1.1安装期间
第一步:当安装承包商发出NCR要求设备供应商追加供应材料,再供应或返修时,无论何方责任,由项目业主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再供货的具体操作流程,填写有关的再供货申请单,再供货申请单后面须附上所有必要的附件,尤其是原始文件或其编号以及一份技术规范书,后提交至项目业主公司采购部门。采购部门直接向供应商发起再供货需求,或通过采购管理部门发起再供货需求;
第二步:设备供应商在收到设备采购管理单位分发的再供货申请单后,须在现场规定期限内对再供货申请进行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描述,再供货流程涉及的技术、责任问题确认,再供货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修理计划或预订再供货交付日期、订单、变更建议、拟定价格以及附加其它意见等信息;
第三步:项目业主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或采购管理单位在收到设备供应商回复的信息后,组织业主单位、工程管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对设备供应商的处理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并最终达成一致;如果各方就再供货流程中涉及的责任及商务问题上无法暂时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设备材料的修理计划、再供货设备材料订单和供货进度等问题,其它问题可以继续协商解决。
第四步:再供货协议达成后,设备供应商通知设备采购管理单位有关发货信息,预报现场交货日期、货物的详细描述,进行再供货设备的供货。
同时,如果针对某一引发再供货设备/材料申请流程文件的最终处理方案是在现场进行修理,则执行再供货现场处理流程(见下 第五步)
第五步:再供货现场处理流程:
设备供应商根据现场设备实际状态,安排人员赴现场进行操作处理或进行指导处理,指导过程中要对重要监督点进行见证。处理过程中要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或程序文件。施工承包商要对处理工作提供配合。
第六步:再供货返厂修理/替换流程:
如确认再供货设备需返厂修理/替换,经设备供应商确认后,由设备供应商组织进行相关工作。设备供应商可以提前将需返厂修理/替换的设备进行拆卸/发出,施工承包商参与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在处理过程中,设备供应商需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见证,并提供相关的文件。
第七步:材料设备在现场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之后,由NCR发起方向设备采购管理单位或工程管理单位申请关闭,NCR报批关闭后,由项目业主公司采购部门关闭再供货申请单。
4.1.2调试和试运行期间
第一步:当项目业主公司要求设备供应商额外供应材料、再供货或返修时,无论何方责任,由项目业主公司需求部门发起流程,填写有关的再供货申请单,再供货申请单后面须附上所有必要的附件,尤其是原始文件或其编号以及一份技术规范书,后提交至项目业主公司采购部门。采购部门直接向供应商发起再供货需求,或通过采购管理部门发起再供货需求;。安排供应商进行相关的设备、材料再供货工作。
以下步骤类同于“4.1.1”中的“第二步”“第三步”“第四步”,
第五步:在现场实际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公司采购部门或设备采购管理单位关闭材料申请单。
4.2 外委总包模式下的流程执行
流程的启动
--施工承包商由于总包单位其负责的材料短缺而出现的再供货申请
--施工承包商在接货、现场预制及安装期间发出的不符合项或变更申请单
--总包单位有关部门自行发出的设备再供货需求
--调试期间由于出现意外工作发出的设备再供货需求
--用于安装或调试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申请单
--生产部门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的意外工作发出的设备在供货需求
流程的执行
第一步:再供货流程申请方(包括施工承包商、总包单位需求部门、调试部门、生产部门)根据以上流程启动的原因和总包单位采购部门进行沟通,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会审、判断,是否需要设备再供货。确认再供货需求后,由申请方正式发起再供货流程,填写再供货申请单,申请单内容包括相关的机组的信息、系统、申请人、日期、专业、申请性质、原因、原因相对应的文件资料证明、初步的原因分析、再供货设备的物资编码、设备或材料描述、要求数量、到货日期等,提交至总包单位相关工程部门进行审查;
第二步:总包单位工程部门接到再供货申请后,根据现场库存情况进行审查,若确认需要再供货,则提交至采购部门进行审批,如若不需要,则将再供货申请退回,取消再供货申请;
第三步:采购部门对工程部门提交的再供货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认责任、供货范围以及是否在保修期内等信息,如若不同意,则说明原因,将再供货申请退回,若同意再供货申请意见,则发起内部再供货申请流程,内容与上一再供货申请类似,后提至商务合同部门;
第四步:商务合同部门审查再供货申请后,直接发至设备供应商;
第五步:设备供应商在收到商务合同部门分发的再供货申请单后,须在现场规定期限内对再供货申请进行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描述,再供货流程涉及的技术、责任问题确认,再供货的处理意见和建议,修理计划或预订再供货交付日期、订单、变更建议、拟定价格以及附加其它意见等信息;
第六步:商务合同部门在收到设备供应商回复的信息后,组织再供货申请关联部门的相关人员对设备供应商的处理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评估,并最终达成一致;如果各方就再供货流程中涉及的责任及商务问题上无法暂时达成一致时,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设备材料的修理计划、再供货设备材料订单和供货进度等问题,其它问题可以继续协商解决;
同时,如果针对某一引发再供货设备/材料申请流程文件的最终处理方案是在现场进行修理,则执行再供货现场处理流程(见下 第七步)
第七步:再供货现场处理流程:
设备供应商根据现场设备实际状态,安排人员赴现场进行操作处理或进行指导处理,指导过程中要对重要监督点进行见证。处理过程中要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或程序文件。施工承包商要对处理工作提供配合。
第八步:再供货返厂修理/替换流程:
如确认再供货设备需返厂修理/替换,经设备供应商确认后,由设备供应商组织进行相关工作。设备供应商可以提前将需返厂修理/替换的设备进行拆卸/发出,施工承包商参与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在处理过程中,设备供应商需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见证,并提供相关的文件。
第九步:材料设备在现场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之后,或现场修理、返厂更换工作完成,由采购管理部门进行确认,并对再供货申请编号记录后,进行关闭、存档,同时,抄送再供货申请审查流程牵系到的其它部门,关闭相关流程。
在外委总包模式下,有可能分别存在工程管理总包方、设计总包方、采购管理总包方、调试管理总包方,但在再供货流程中只是存在单位接口不同,大致流程是一致的。
5.结论和展望
设备供货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始终。制定严格、规范的供货管理流程对后续设备制造、交付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核电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没有核电设备制造背景的企业进入核电领域,这些企业大多对核电的特殊要求并不了解,因此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海阳项目部将加强对核电设备供货管理流程审查、规范工作,使设备招标采购、合同执行更为顺畅。
参考文献:
[1]程东平,孙汉虹,《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2]龚建备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的问题及对策》,中国工程咨询,2004 年第 4期,总第 44 期
[3]孙云根,《从秦山核电二期工程看核电设备国产化》,秦山核电二期工程建设经验汇编,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4 年 6 月
[4]吴丽娟,陈文,《浅谈核电设备采购管理模式》,《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09期
[5]刘锦华, 《岭澳核电工程实践与创新 设计管理与采购卷》,原子能出版社,2002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 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二
需 方:
供 方:
现供方就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向我司(需方)供应 芝麻灰、中国黑、福鼎黑等花岗岩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超过合同额10%变更的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一、 供货清单、价款:
(1)供货规格、数量、单价清单详见合同附件(共 3 页);
(2)总货款金额: 535932.52 元(暂定),提供与乙方抬头等额一致的发票。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伍仟玖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整(暂定)
(3)此价款为含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及税金。
二、 时间及地点:
供乙方确保在需方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及时供货,需方在采购本标产品前,须提前向提前1天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向乙方下订单,以便供方组织供货。供方收到需方下达的订单后3日内将该批石材送至 广州中惠雅苑二期后续景观工程 工地现场。若因场地实际情况需推迟进场时间,则由需方另行通知到货时间。
三、 供货质量要求:
供方需按需方提供的石材订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备注说明及附图进行提供,供货质量标准按经工程发包商审定之施工图和园林工程需方提供的样品,以及附表中材料规格、质量标准,并按 广州市 建委就园林工程之有关技术要求验收。若提供石材出现以下不合格情况,需方将作退货处理或由供方更换为质量合格之石材 。但原不合格石材造成的石材、工期等损失,一律由供方承担。退货或更换条件如下:
(1)石材品种货不对版
(2)石材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与开料清单规格、尺寸、厚度及角度不一致
(3)石材中有爆裂、蹦角、
(4)色泽不均匀现象超过工程发包商和需方控制范围;
(5)石材表面加工达不到订货要求;
(6)石材为染色造假: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问题。 到货包装要求:
(1)必须使用木箱并作防震防损处理包装,以确保材料运输过程不会损坏。
(2)木箱必须标明材料尺寸、厚度、数量、使用位置(根据订货清单名称)。
四、 售后服务:
石材小范围或小面积(不超过总量或者单块石材1%面积的)因质量瑕疵引起的问题,由供方必须义务免费给予更换或按需方要求到现场进行打磨、修复等工作,并由供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人工消耗的经济损失。
五、 付款方式:
(1)本购货价款的支付根据工程发包方给需方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共分为五个阶段。
(2)购货价款支付表:
六、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需方在供方开始备货后,单方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解除合同的,需方有责任处理、消化供方已生产的产品。
(2)供方在需方支付预付款后,单方解除合同的,供方需双倍返还备料款,对旧供应商则在供方旧款中给予扣除;
(3)对供方在供货中出现以次充好的违约,需方有权利进行罚款或取消与其的合作关系。罚款每次为 20000~40000 元。
(4)供方不按约定时间到货,每延误一天罚款 2000~5000 元。
(5)供方如出现虚报数量情况经核实后,发现一次每次罚款 20000~50000 元,累计超过两次则取消合作关系,并扣除剩余未付款项。上述(3)-(5)项超过两次的(不含本数),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6)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争议的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七、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单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认)进行结算。
(2)结算由项目部执行,结算结果送至成控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45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成控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成控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供方承担。项目汇总审核双方签字退项目重审后再到成本部终审通过
七、 其他
(1)总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和结算由需方负责,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与工程发包方的竣工结算(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需方因交场地时间拖延,供方交货时间根据项目经理的指令执行。
(3)合同必须附上合同清单,对不签订合同或有合同无合同清单的,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4)当供货货款超出原合同价10%时,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及补充清单,否则超出10%之外的货款公司概不承认。
(5)供方必须每月底报自身供货进度给项目部,凡不报者一律不付进度款。
(6)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在合同上更改须经双方同意后加盖公章方可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议,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园林景观石材供货合同范文三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现定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 分项名称及单价
二、 供货时间
三、 工程总价:
1、石材工程量暂定为 m2 元= 元 合计:
2、结算按实际供货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预付 %货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 质量要求:石材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六、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双方共同验收。(按样品标准验收,内在质量不在此范围内)。
七、 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共同执行,不得违反。本协议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对合同条款有变更,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协商不成可诉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甲方负责人:
乙方:乙方负责人: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售后服务承诺;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 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 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 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 ;单价(元/m3) ;货款金额(万元)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作为收货确认。但签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 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附以下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随着中国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走出国门,到国际上去承揽一些EPC总承包交钥匙的工程项目。由于我们国家的劳动力优势、产品价格优势,工期优势等相关因素使得我们已经走出国门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合同签约率和市场占有份额在逐年的提高,但是随着汇率的变化和国内劳动力成本的增加,我们已经占有国际市场的总包公司明显感觉到了成本的压力、市场竞争的压力,我们的投标价格在逐步的接近欧洲公司的价格,这就使得我们必须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作为总承包商,采购管理在总承包项目中的地位在逐步提升,大家对于采购的看法也在由花钱部门向赚钱部门转变,而采购管理最主要的就是采购合同签订和采购合同管理,笔者将结合自己最近几年在采购合同执行和合同结算的管理经验,针对采购合同条款与大家进行探讨。
由于总承包合同更多的是保证整个项目的整体性能和可靠性,因此合同更多的是对技术的要求和界定,同时对于合同的违约责任更多的是在技术保证指标的违约和罚款,还有对于图纸设计的确认会对交货期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样在合同技术文本中难免要体现部分商务条款,非常容易出现与商务条款的不统一甚至矛盾,为了解决此问题,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商务技术一起谈,最终的合同文本由一个人来整理,同时在合同签订后,要建立合同执行状况动态表,作为贯穿合同执行过程的一条主,直至合同结算完成。
合同生效、交货期往往是采购合同中经常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图纸是否及时确认?付款是否及时到帐?中间付款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出厂质量检查是否及时?船期安排是否满足交货期的要求?等诸多因素都使得我们的采购合同具有很多不确定性,那么就需要总包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在合同文本上设定一些对自己合同管理和合同结算有利的条款,以达到减少损失的目的。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合同签字及生效,交货期的计算要从合同生效开始,图纸的确认时间和中间付款时间与交货期不挂钩。供货商所供货设备图纸的确认是需要供需双方共同努力合作,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图纸确认,图纸的确认并不是图纸的所有信息的确认,有时候会出现一些由于最终客户的要求,导致所供货设备与其他设备的接口信息不确定,对于设备主体,已经可以开始制造,如果由于接口信息没有确认导致的供货延期,显然对总包方是不合理的,因此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2点:1.对供货商提交图纸的时间约定;2.如果主体图纸已经确认,那么接口信息在一个合理的时间范围之内确认,即可认为图纸确认是满足合同要求的。其次,由于总包方承揽的是国外合同,存在船期和质检的问题。船期不但要考虑施工现场的进度需要还要考虑分供货商实际交货能力,最好的办法是总包方在项目启动的时候,就对整个项目进度做一个统筹的计划,按照此进度计划来指导项目执行过程。具体到设备采购,就是要统筹考虑,把设备采购顺序和交货顺序做一个合理的安排,做到组织有序,这样可以避免出现采购合同交货期与船期不符造成供需双方意见分歧。最终的出厂质量检验也是影响交货期一个重要因素。国内供货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管理理念也有所不同,再加上地域的差异和产品的不同会导致对总包商的一些技术要求理解不透彻、不到位、甚至错误。会出现同样的产品,不同的厂家制造出来的质量相差很大。对于有些产品,可能到最终的出厂检验时才会发现存在不满足最终客户要求的质量问题,而整改这些问题又需要花费时间,一般的厂家都是在发货前3-5天要求总包方做出厂检验,此时一旦发现问题,整改时间肯定不够充裕,势必要影响到发货,有的还需要整改后再检验,以上种种现象都要求我们在采购时做到以下几点:1、选择质量可靠,信誉好,经验丰富的供货商2、总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间要不断到厂家去巡检、沟通,通过不断的反复的沟通交流使厂家明白总包方的真实技术要求3、最终的出厂检验要提前做,给整改预留足够的时间4、总包方最好在采购过程中实行采购项目经理制度,项目经理对合同中涉及的商务、技术、包装、检验、技术资料等负全责,作为与卖方唯一的联系人。总之,合同交货期是买卖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也最容易扯不清的地方。
设备的移交和签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处于一个不清晰的状态。供货商交货到港口,总包方不可能在港口对于设备包装箱内的零部件进行逐一清点,只是对设备的总箱数进行清点,对包装箱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包装箱破损或者包装不合理,必须及时通知厂家并进行整改并行程完整的港口签收记录并把此单据作为合同支付到货款的必需单据。对于大宗货物的集港,供货商必须要派驻集港人员,协助总包方完成集港工作。设备缺件少件漏发等问题要到设备安装时才能发现。这就需要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就要明确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法,如果厂家又服务工程师在现场,则服务工程师必须在开箱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果厂家没有人员在现场,则需要厂家明确给出设备开箱授权委托同时现场做好设备开箱记录,以便厂家补发和后期的合同结算设备在现场调试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往往是供需双方扯皮最多的地方,也是法律认定最难的地方,因此就需要的采购合同中,尽可能的明确现场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最大可能的保护总包方。鉴于总承包项目的特殊性,总包方对最终客户担保的是整个项目的进度和性能担保,项目现场经常碰到的问题是,一台很小的设备出了问题而导致整条生产线停止运转,而问题的处理就显得非常的紧迫,如果此时,总包方再按照质量事故的处理流程,就会带来时间上的损失,显然后者的损失更大。由于项目现场在国外,因此供货商派遣到现场的技术人员也不是很容易的,办理护照、签证、订机票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因此一旦总包方需要现场技术服务,供货商必须是无条件的尽快给以反应,否则有可能给总包方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在采购合同中必须明确:对于项目现场出现的质量事故,总包商可以自行处理的质量事故可以不经供货商的同意而先行处理,处理之后必须通知供货商;对于出现的总包方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总包方通知供货商2天后,供货商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否则视为供货商认可总包方对该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全额承担;对于现场服务延期的约定,对于设备正常的安装调试,买方提前15天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向买方提交现场服务工程师的护照信息且护照的有效期必须在1年以上;对于现场紧急情况下,卖方必须在24小时内提交服务工程师的护照信息,护照的有效期在1年以上。对于卖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视为服务延期违约,适用合同延期违约罚则
一个总承包交钥匙的成功运作,需要项目的组织者、参与者、配合者通力合作,总承包项目实施最主要的3个环节项目设计;项目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采购在整个项目运作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而项目采购的主要工作集中在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上面,笔者只是结合自己几年来的经验和教训,针对采购合同,谈了一些自己的想法,与大机分享。当然,关于采购合同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我想,随着我国很多企业走出国门,大家对采购合同的认识会逐步提高。
关键词:工程造价;甲供材料;结算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甲供材料价款结算是整个工程项目结算的前提和基础。发包方将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对工程质量起主控作用,便于控制和管理的材料如钢筋、木材、水泥、装饰性材料、大型设备、电线电缆、景观绿化工程中的特选苗,精装修工程中的卫生洁具、橱柜等列为甲供材。当我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施工管理及衔接后,从供货合同开始到结算阶段,甲供材带来的常见困惑如期出现。
一、项目整体造价的实际把控不能及时、明朗
甲供材的供货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采购及供货较多,如工期较长,市场行情变化频繁,显然会与订立甲供初衷时的市场相背,带来干扰和困惑。
如某些设备类甲供,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以暂定价计入总包工程总造价,实际签定的甲供材料供货合同价款远远高于甲供材料暂定价格,使目标成本发生偏差,如甲供材料的种类过多,暂定单价与市场价不能接轨的情况将直接导致目标成本偏离主要轨道。
二、发包方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
甲供材对于工程前期需投入较大资金,需要发包方具备雄厚的实力和完善的资金链。因为一部分材料或设备需在供货前有一定的预付款,这就占用了一部分资金;在供应过程中,因为材料设备是建设工程的一部分,在供货商未全部供完材料设备或工程尚未验收之前,供货商要求按合同得到部分或全部材料款,这也占用了甲方的一部分资金。
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造成甲供材料成本加大的风险性。如近年来钢材涨跌起伏较大,若决策判断作出峰顶期囤货选择的发包方,将直接承担甲供材利润损失。
甲供材料的价格普遍较结算价及乙供价高。除了材质要求、品位要求的原因,还有比较重要的导致甲供材价格偏高的原因是采购量相对而言较小,从而压价困难。
三、发包方承担较大的管理压力
发包方必须为甲供材料设置各个环节的人力、物力,从而保证甲供材的采购、质量、交接、保管等均不出差错。甲供设备的提供,势必造成甲方在管理方面投入的人力和物力越多,导致材料采购保管费用上升。甲供材料品种越多,使甲方管理程序增多,监理及施工方的配合量加大,导致管理成本上升,并造成一定程度上管理的困难。供货时间的及时与否,将与施工工期密切挂钩,若未能及时到位,不仅延误工期,并且将面临承包方提出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发包方因此承担了索赔压力及法律风险。
四、供货表观形态与供货结算口径不一致
通常,甲供材供货合同较为清晰明了,多数供货合同以供货量*供货单价作为供货方结算口径。假如合同条款约定清晰,在供货材料质量无误的情况下,供货的计量单位不易产生歧义,通常供货的结算压力是不大的。
但是某些特殊情况,甲供材的供货结算并不能很快顺利地结束。
如某防水材料供货结算,供货合同原定的结算口径是“防水材料计算数量以经四方(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供货方)共同确认的送货单中明确的数量为准”,因发包方后来考虑到无法与总包结算匹配的问题,将结算口径更为补充协议内“防水面积按竣工图纸标注尺寸结算”,防水单价及计量单位相应在合同条款内变动。防水材料的供货面积计量与原供货实体的表观形态并不一致,供货面积必须与实际总包施工面积匹配,方能真正完成结算,故在未能核实总包工程内该工程量时,防水供货结算亦不能结束。而在本案例中的甲供材类似于分包工程结算,偏离了甲供材的正常理解范围。
因此,实际供应的材料的某些品种与预算中的材料不能进行配套,无论是数量或单价,则会存在实供与预算的价格计价依据不一致的问题,无从确定计算的准确性。
五、供货材料描述界限是否清晰
外立面装饰材料类甲供,由于外立面装饰材料的选择能使地产项目的设计理念凸显,故发包方通常会将外立面装饰材料作为甲供的必选。
如石材供货,如果合同中仅以“交货验收的合格数量作为石材供货量”,结算必然产生争议,对于“合格”其实有多种理解,如果质量合格但尺寸不合格,现场切割增加的人工机械费如何买单,由谁买单;如果将“合格”视作按排版图下单制作安装,结算相对合理,简单局部的石材外墙用此方式,没有问题。但是对大规模的复杂的外立面来说,如因排版人员尺寸计算失误,将导致一系列工期费用问题,显然大面积石材结算按此操作并不实际。是否大面积石材供货与施工结算统一起来较为妥当,即石材幕墙施工面积与供货面积一致即可。由此,是否此类外装饰材料是否应由甲供材更为甲指乙供材料更合理?
六、甲供材供货结算量与主体工程的预算量及结算量不匹配
1、当预结算量≥甲供量,
其一可归结为真正的节约。如实际设计未发生变更的既定的情况下,属于可以接受的误差范围,可以理解为承包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到位,厉行节约,故而节约了甲供材用量,较之预算预留或定额预留的损耗系数偏少,从而结算用量变小。
其二是否可以推测为施工程序的偷工减料。设计未发生实质性变更,实际领用量却远小于甲乙双方经核对认可的预结算用量,偏差超出合理区间,在此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施工管理到位和厉行节约的情形,而是应反思是否已出现承包方工程管理失误,监理责任未到位,发包方现场管理未到位,对销售客户是否存在欺骗嫌疑,是否应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追责。
如某工程外立面保温砂浆供货,结算口径为以实际供货量结算。供货结算单据非常清晰,符合供货结算条件,如果仅就供货而言,结算应没有问题。但是据供货量反推至实际施工用量,发现实际施工用量涉及的外保温面积为38000m2,而甲乙双方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相关计价定额经核对认可后的外保温面积应为59000m2。是否本案例中的保温材料属于欠供?
应如何处理欠供问题。如果合同约定的甲供材退款方式为供货量*供货单价,那用于此处是否合适,对实际未施工,却已计入合同价款的预算量>供货量的部分,是否可实施追责。如严格按合同结算口径实施,是否意味着发包方必须承担一半的风险。
2、当预结算量<甲供量,
在设计变更既定的情况下,存在浪费材料或有转移材料的可能。
应退甲供材料款=定额量*结算单价+超供量*实供单价-欠供量*低价(低价为实供单价与结算单价中的低者),此公式理论上较为合理,但实际是否能有力执行。
七、甲供材带来的困惑之工程维修责任归属
甲供材料在工程完工后也可能会留下一些隐患,当工程某部位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立刻会提出是材料的问题。譬如像防水工程出现渗漏水时,很难判断是材料本身的问题还是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维修责任归属难以定义。
八、思考:
1、如何选择甲供材料的品类。甲供材料采购项目的设置,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合理设置,宜少而精。选择甲方易于控制、对工程造价影响大、对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作用的材料设备,如不能达到控制质量、节约成本的作用,就没有必要作为甲供材料,可通过甲方指定材料品牌、指定厂家的方式来控制工程质量和造价。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大部分建设单位大都采取过甲方供应各类建筑材料的方式,大到钢材、水泥、混凝土、大型安装设备柜组、锅炉、电线电缆、灯具、洁具,小到像上下水管材料、开关、甚至安装零配件,但是在实践中发现并不完全具备可操作性。
2、如何有效减少甲供材料结算问题的发生:
1)、设计需完善后再行招标:首要仍是设计应成熟、完善、到位,只有方案既定,材料用量才可控,超供及欠供量的计算才有依据;
2)、供货合同及总包合同结算条款约定清晰;
3)、现场监管人员监管任务明确规范;
4)、甲供材结算尽量与总包结算的时间点把握一致:有助于超欠供量的核算。
参考文献:
1. 房西苑、周蓉翌《项目管理融会贯通》 机械工业出版社
2. 梁监《国际工程施工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3. 戚安邦 《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 天津人民出版社
1 项目初期二次经营管理
1.1 研读合同
工程中标后,项目部应该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合同,解读合同,认真分析合同清单,增强合同意识。熟悉合同,包括熟悉项目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承包范围和形式、合同双方的责任、与相关单位的工作界限、物资供货范围、方式和责任、价格水平、质量标准等,以便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有关条款去争取结算价款。认真分析合同清单,要对利润空间大的分项工程和利润空间小的分项工程做到心中有数,通过与设计院沟通尽量增加利润空间大的项目的工程量,减少利润空间小或是亏损项目的工程量,增加收益。
1.2 施工图检算
项目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设计院下发的图纸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审核施工图工程数量、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类型,分析施工图量与清单量差额、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差异,通过分析对比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梳理。及时与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 项目施工过程中二次经营管理
由于合同清单中的工程量一般都是一个暂定的工程量,工程竣工的工程总价,是按照施工图纸的变更、施工图量差等一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量总和为基础汇总的。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工程数量之外,还有很多因素影响工程竣工总价,这就要求项目部在合同实施阶段,各部门通力配合,各负其责的做实做细基础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信息和资源,合理且最大化的结算工程竣工总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施工材料控制
施工材料占施工成本的比重大,是成本控制的重点,而甲控材料完全是在业主指定的供货商范围内,且在业主参与下进行招投标,主动权几乎为零。要想把成本降低,首先充分利用评标机会。在开标前充分调研各投标供货商的供货能力及信用情况,先确定供货商择优先后顺序,再与其他标段进行沟通,在开标投票过程中互相支持。评标过程中充分考虑投标额,对投标价高且择优在后的供货商,通过寻找投标材料纰漏投否决票,降低投标额高的包件中标概率,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其次甲控材料供货环节,保证在包件合同总金额允许浮动范围内履约的前提下,对同种材料不同包件的供货单价进行比较,同规格的材料采取合同价相对低的供货商进货,进而做到成本最低化。
2.2 变更索赔
通过变更索赔工作可大大减少存货、加快资金回笼,减少成本支出。对已发生的但无法验工、实际情况与施工图不符、新增项目等争取及时验工。
2.2.1 变更方面
通过分析概算、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学习相关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广泛收集其他建设工程的变更项目,关注其他标段的变更问题,借鉴成功经验,开拓变更视野,力求在施工第一时间找出变更项目。在变更梳理方面,优先考虑通过增加合同总额、预备费、降造费以及建设单位费用解决的项目。
2.2.2 索赔方面
合同文件是进行索赔的首要依据,要仔细研究、分析合同文件,找出有利依据。不仅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机会,还有善于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依据和资料。如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有关工程图片、隐蔽记录等。
2.3 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
做好二次经营工作,一定要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的成果性目标是业主的最大需求,满足这个需求既是企业的履约义务,又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因此 “搞好在建工程是搞好二次经营工作的重要基础”这个理念也可以这样理解:我们很好地满足了业主的需求,使得业主在上级面前很有面子很有成就,从而降低了项目与业主间沟通的难度,为二次经营创造了更多的机会。
3 项目竣工决算过程中二次经营管理
竣工决算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必须仔细分析,算全内容。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①由于政策性变化而引起的费用调整(如间接费率的变化、材差价格的变化、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单价的变化等)。②设计变更、签证、监理指令等导致增加的费用。
4 结论
二次经营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经营行为,是控制成本,提高利润的重要途径,在今后的建设中要更加重视二次经营工作,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增强索赔意识,不断探索降低工程成本的途径,总结经验,少留遗憾,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
线缆供货合同范文一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业主方(需方):
经三方协商同意,根据我国《合同法》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质量标准及价额
根据工程需要,该工程所用电线电缆经三方同意由乙方供货,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等如下表
第2条:供货退货规定
1、质量规定:三方约定由乙方负责采购所需的电线电缆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交货时必须有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有关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经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2、交货方式:根据甲方提供的所需数量及时送货到施工现场(由甲方指定库房,乙方负责下货搬运),由甲方保管员当面点清货物规格数量,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方可作为乙方在甲方供货的入库依据。
3、交货地点:彭水县两江桥旁乌江画廊游客接待中心改办公楼工程。
4、交货日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四 日内必须供货到交货地点。
5、退货规定:由于乙方所供货物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退货,甲方未使用完的电线电缆乙方同意退货结算。
第3条:货款结算办法
三方约定乙方货款由彭水县江汇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甲方认可代付给乙方,乙方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经业主、监理、甲方等验收合格后首付货款80%,其余货款于工程完工明确工程实际用量后一次性付清。
第4条:争议和纠纷处理
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或请有关部门解释。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查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材料款后自动失效。
甲 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 方(公章): 乙 方代表:
年月日:
线缆供货合同范文二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线缆供货合同范文三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电线电缆招标文件JAJB-1201的规定。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电缆盘需回收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合格证、检测报告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市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西楼。交货时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西段工地,甲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根据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符合要求,买受人或其委托人应在7天内签字确认并出具收货及验收凭证,如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24小时内提出异议,如发现破损现象,甲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合同签订后预付20%的货款,货到工地并验收合格15日内付至总货款的50%;安装完毕验收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以正式发票结算。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