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合集三篇

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通用3篇)

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__________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_______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1.5%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免费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3、甲方免费提供“______”的________予乙方,以作为乙方________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政策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北奥”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1、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壹年以上。

2、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3、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4、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3、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发票原件(开票单位为:深圳市北奥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1、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第二季度第一个月的一至十日为结算日。

2、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____,原产品不计在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 篇2

广告投放发布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发布 广告,广告版本为 秒广告 ;

二、广告发布地点为:;

三、乙方所投放的广告段位: 次 ;

四、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新闻宣传有关规定,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代理资质证书、按照国家政令要求具备的各种批准件原件,广告内容经承办方终审后方可播出;

五、乙方声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带内容的合法性并承担一切播出之后果,该样带为 秒广告 样带,乙方须将样带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甲方处。未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更改所播放的广告版本;

六、广告播出,每天滚动 次,共计播放 次,共计人民币 元,免费一次制作费: 元。

七、付款方式: 支票 。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单位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指令变化等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一方须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尚未完成部分的%作为违约赔偿金;

九、上海铭邸广告有限公司广告投播订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广告播出以上海东方移动电视有限公司审核为准;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广告的编排方式和发布时间见广告投播订单。

广告代理单位: 广告客户: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 篇3

宣传广告投放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老店,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商场楼顶(由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_米长的位置代理给乙方做广告媒体使用。

2.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修、维护。

3.媒体代理费为_________元/年。代理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每半年预付给甲方一次。

4.广告发布期间,涉及到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

5.媒体代理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

6.在乙方代理过程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广告发布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

7.乙方应严格把握施工质量。

8.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0.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1.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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