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标识制作合同范本(精选6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制作、安装〖 〗标识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业务名称:【 】标识系统 制作安装
二、 安装地点:【 】现场
三、 制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报价表
四、 制作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及报价表
五、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的图纸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制作安装任务。
2、甲方需为本工程的整体运行指定 为甲方工作代表:负责图纸的确认,验收意见的签署及办理合同付款手续。
3、乙方为使本工程顺利进行需指定 为乙方工作代表:负责图纸的对接、标识项目的制作及验收的跟进、后期维护事宜。
4、在乙方按本合同准时履行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日期内完成付款手续;
5、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如期完成制作并运输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的材质和制作工艺为准。乙方按合同时间如期制作完毕,其中因甲方安装条件不成熟或其他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的,甲方也应验收未安装的标牌并签署验收意见,视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
6﹑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内,乙方保证向甲方免费提供标识牌整体框架和标牌表面工艺的维修、维护;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五天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乙方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标牌的毁损(如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关则不计算在内),乙方另行计费修复或更换。
六、 完成期限(工期 天):
样品制作甲方确认合格后批量制作、安装。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七、 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总价:人民币: 【¥ 元】(包括制作、安装、运输等所有费用)制作数量/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付款方法:(付款前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1、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工程款,即人民币 【¥ 】。
2、 在工程制作完工安装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 元】。
3、 安装完成后,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的35%,即人民币 元整 【¥ 0元】,
4、 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质保费用一年后支付,即人民币 元整 【¥ 元】。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设计制作内容、材质要求和安装方式(详见设计图纸)按时完成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2、 乙方每延误一天完工,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额的3‰损失。
3、 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该项目运行,待甲方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向乙方支付费用后进行项目运行。
4、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维护公司形象;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防止碰伤、划伤。
5、 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6、 由于甲方在制作过程中要求更改已确认的制作方案导致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损失部分的费用;
7、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要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调一致;
十、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十一、 合同变更及终止
1、 本合同包括一切,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2、 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3、 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 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十二、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质保承诺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施工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灯箱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 年 月)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 元 (大写:)。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 % (即¥0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
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灯箱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 年 月)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 元 (大写:)。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 % (即¥ 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 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七、甲方责任:
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九、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为甲方制作标识工程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制作内容、工艺、质量要求
一、工程(项目)名称:昆明皮肤病医院标识系统
二、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人民西路皮肤病医院
三、制作内容及规格数量:相见《广告标识制作附件》
四、工艺及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负责定稿后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若甲方需变更应根据改动工作量应按本合同决算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
二、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提供水、电义务,并负责协调现场,确保乙方施工场地要求。
三、乙方负责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及提供的样品施工,不得更改其形体、材料、颜色、文字及尺寸,若乙方自行变更,或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修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工程暂定总价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按合同附件的要求及暂定数量制作完毕后由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款项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甲方不按期付款,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承担逾期滞纳金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室内灯箱 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 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 》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 元 (大写: )。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 % (即¥ 0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 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与《 》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 》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重庆邦博广告有限公司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亚太商谷13栋0603号电话: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西永库房标识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安装形式:见附件清单;
二、制作安装尺寸:见平面设计图;
三、制作安装方式:甲方提供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乙方只负责制作及安装。
四、合同总价格:¥40000.00元 (大写:肆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以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肆万元整)。
六、制作安装时间:
1、在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定金款之日起,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2、如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七、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相关位置、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
2、办理审批手续。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制作、安装费用。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乙方:
1、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2、乙方按照向甲方提供平面图完成制作安装。
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内容,位置进行制作、安装。
4、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制作、安装。
八、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查收,如果甲方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九、违约责任:
1、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安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重庆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如遇甲方需要增加内容,以双方签字后的确认单(数量,内容和安装时间)为约定,其他条款等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人:
法人/授权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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