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解决,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广告方式
1、乙方为甲方提供栏目内广告宣传。具体内容方式如下:
广告形式:
广告位置:
详细内容:
起止日期:
广告费用:
付款时间:
2、广告文字及内容由甲方提供。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本协议第一条所列之具体项目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本协议期内,乙方将无权取消该项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广告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
2、广告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甲方为乙方提供广告费,金额为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均不得在对方守约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协议,但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甲方如不能将广告费用交予乙方,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
2、除协议另有明确规定需按该规定处理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3、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的十天内不予纠正,对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则由另一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生效,期满后终止。
6、凡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海口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新奇广场墙体上安装广告画面,制作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形象内容提供方式:甲方以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形象广告设计原稿,乙方按
甲方提供设计稿进行制作。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形象广告设计原稿与相关数据和制作日期。从20xx年11月5日到20xx年11月5日。
二、 付款方式:
广告画面尺寸:3米×19.6米,每平方38元。计:大写(贰仟贰佰叁拾肆元整)甲方预付广告制作费的预付金为壹仟柒佰元整,广告登记发布费500元,不包括在广告制作安装费内。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剩余的费用即1034元(含广告发布费)。甲方提供办理广告登记证的资料,广告登记证的手续由乙方代办。
三、 质量保证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广告画面褪色、脱落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质保有效期限为一年,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四、 乙方权责: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制作图稿(或双方协商出具),经甲方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
2、 乙方制作所需材料及完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利用甲方提供的广告形象设计稿及甲方提供的广告形象设计稿及甲方之商标另做他用。
4、 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广告形象制作工作。
五、 违约规定:甲、乙双方,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单 位:(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宣传策划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的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宣传策划原则
乙方按甲方规定,提供全程宣传策划包括广告策划与设计的服务,为甲方市场定位及市场区域提供参改依据,为决策服务。
第三条:代理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全程宣传策划,并委托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等业务,全面负责本次项目的宣传策划工作。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约定期限内要求乙方提交有关宣传策划方案,从市场调查依据确认后再由甲方协助组织实施。
2、有权要求乙方在委托范围内从策划角度提供书面意见和建议。
3、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及调整宣传策略和建议。
4、批准乙方制订的整体宣传策略,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5、按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宣传策划费并按时支付。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宣传策划费。
2、负责根据甲方要求和项目进度的不同阶段,提报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3、乙方提供:
⑴、项目报纸软性文章撰写;
⑵、项目各种展销、促销、优惠活动的策划。
4、承担因乙方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宣传策划期限分为: 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七条:项目宣传策划费的给付标准和方式
1、宣传策划费共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预付款。
3、活动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未提供有关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资料、活动优惠政策而造成损失的,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不及时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甲方追究责任或终止合同。
3、甲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支付给乙方宣传策划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泄露商业秘密或将有关资料提供给第三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任何一方单方擅自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均属违约行为,需由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应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而中止合同或改变合同的有关条款的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