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汝州市蓝钻名居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 :丹阳东路北侧、207国道交叉口西侧
二、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 1#、4# 楼外墙粘砖(包清工含外墙清洗工作)。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根据现场施工员跟踪检查达到质量合格为准。在拆架之前经公司验收合格(包括清洗面砖和修补)。
2、工期要求 本工程工期为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完成进度。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所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4#楼12月10日大面积粘完,1#楼12月15日大面积粘完。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承包单价:按 40元/平方米,以实际粘贴展开面积计算。
2、付款方式: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支付生活费,本工程外墙
砖粘贴全部完成经项目部、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二月后付至95%,余款待保修期结束无息退还。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技术方案。
1.2、提供水、电源、及工人住宿。
1.3、协调乙方施工中与其他专业配合协作问题。
1.4、甲方对外墙所需搭架的地方无条件架设好经甲乙双方确认无安全隐患时交给乙方安全施工。包括露台和房盖花架的架子在内。
2、乙方责任
2.1、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监督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的指挥协调和组织管理。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 元处罚乙方。
2.2、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2.3、乙方用的所有机具、安全帽、安全带全部由乙方自带。并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更换零配件,达到安全要求。
2.4、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 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5、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国家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在施工中抛洒、嬉戏、打闹、饮酒,如违反规定制止无效者罚款20xx-3000元。如出现上述情况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2.6、乙方人员自觉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打架、斗殴及赌博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以上,因打架造成的医疗费用由乙方主要负责人支付。
2.7、乙方必须做到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并负责工完场清。对合同的约定工期,设工期奖。工期提前一天奖500元,拖后一天罚500元。并承担质量返工产生的费用。
2.8、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应规定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9、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高用量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
2.10、对班组住宿人员不服从管理,擅自使用高用量电器的,由项目部对班组进行每次处罚500-1000元,对班组当事人处以 200-500元的罚款处理。
2.11、班组人员如有违反门卫人员管理制度,如爬门、翻围墙等不文明行为,由项目部对班组给予500元的处罚,对班组当事人处以200元的处罚。
2.12、班组人员住宿必须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住宿,并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2.13、入住后,班长应每星期不少于一次的日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住宿人员搞好室内外卫生, 检查本班组住宿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 班组成员进场施工必须先进行项目部三级安全教育,办理职工工资卡、上岗证后才能进场施工;
6.2 班组在现场施工作业时,班组长应抓好本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作业点要经常加强巡查,并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上岗三活动(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检查工作;
6.3 对班组人员现场未戴安全帽的,由安全员负责,每人每次处以50元的罚款,由班组支付。
七、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积极协调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汝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外墙砖产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标的
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票。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指定:仓管: 为收货人, 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4、交货日期: 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分批次供货时,甲方每次应提前5天向乙方发出送货指令。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余款,即¥_______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 产品运输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卸货。
第六条 验货
1、验收:对于瓷砖的品种、规格、花色、质量、数量经甲方验货后无异议后,不能无理由退货,如确有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 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0.1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
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当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 报价单》、《申请购物单》、《送货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年月日
买受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臵外墙饰面砖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购买产品:外墙饰面砖
第二 品牌产地:溶洲牌
第三 规格:22贴/箱,按两平方计算,每11贴按壹平方计算,每贴12小块,每贴联长规格295*295mm,每块外墙砖规格145*45mm,每两块间间距5mm;具体规格及色板以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确认为准。
第四 材料单价:综合单价以乙方与发包人确定的投标文件中规定综合单价为准(含外墙砖出厂价格,运杂费,装、卸费用)。
第五 购买数量:暂定为65000平方米,具体数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送货单据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材料分包人双方就分包材料购销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购销材料概况
材料名称: 外墙饰面砖
工程地点:
材料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 本合同单价每平方为23.50元为固定价格,不受市场价格因素影响。
2.3 合同暂定工程量为65000平方米, 合同暂定总价以乙方与发包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标价为准。
2.4 结算时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2.5本合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零工。
2.6 上述合同单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①外墙饰面砖(纸皮砖)一切主材费用;②其价格包含甲方签收材料前一切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运输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及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注:工程卸货地点为送货车辆可到达处同一楼层的十米范围内)。
三. 材料承包内容:
荷兰水乡九期一组团施工总承包工程外墙饰面砖。详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作:
3.1 材料规格尺寸及外观以及建设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及确认的材料样板为准。
3.2 负责自身材料、设备在施工现场内的装卸、码放。
四、 材料工期:
4.1交货时间(包括每批材料交货时间和数量的约定):第一批货物在合同生效日期
30天内到场,剩余货物在甲方提出计划后5天内到场。如乙方认为很难保证材料按时进场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如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报告,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到货日期延误。
4.2尽管本合同已有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材料进场日期推后,进场日期相应顺延(如因恶劣天气影响不能通行的,日期顺延)。
五. 工程款付款方式:
5.1 预付款。甲方须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总额的30%向乙方支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开始生效;预付款在提货率达98%或以上时在提货时作货款冲抵。
5.2 合同约定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进度款为材料价款的100%;
5.3 乙方随货开具的送货单由甲方现场验收小组签收的验收单为依据结算,每月20日数量结算一次。当月货款下月25日前以支票方式支付100%,(每月乙方上报材料数量后,如甲方对此数据有异议,应在材料进场当日通知乙方,并由甲、乙一起复核。)
六. 工程质量标准:
6.1 所提供的材料品牌、性能、规格、色泽、质地等都必须是光耀金源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有效材料。如违背该条所约定条款,甲方将双倍追索所付费用,并追究所造成的质量责任。
6.2所提供的材料同时必须满足相关质量规范要求,所有主材送检一次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6.3本合同涉及的材料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合格,材料选择依发包方封样要求为准,相关耐久性、耐候性、相容性、渗透性等应质量符合国家GB/T4100-20xx标准、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6.4质量处罚约定: 因供应商所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承包人、业主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或没有验收合格的,甲方负责返工直到验收通过为止,返工的材料、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处以返工工程量工程款10%的罚款。在工程决算中予以扣除。
6.5乙方材料进场时,由甲方组织人员会同乙方现场负责人员进行开箱抽检,允许运输破损3‰,抽检时,当破损材料数量高于抽检数量的3‰时,同批材料损耗率按实际抽检结果最高损耗率扣除。
6.6乙方货物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抽检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同意甲方将该货品送交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如乙方货品经鉴定质量不合格,则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货物经鉴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不合格材料全部清退出场,并按该批次款的20%进行罚款。
七、甲、乙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乙方进场前甲方协调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堆放场地。
7.1.2甲方现场负责人: 岗位: ;电话: 6具体负责人: 岗位: 材料员 电话: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进货时间保证所供材料按时进场。
7.2.2 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供材料的主要联系人员名单。乙方如需变更管联系人员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7.2.3 工程所需材料进场后,甲、乙、建设方(深圳万科)三方共同验收,如所进材料不符合建设方书面认可文件时,乙方应及时办好材料退场工作,并承担因此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4从最后一批产品生产完成起至该合同完结后两个月止,因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不多于1次的补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不接受以上行为。
7.2.5乙方材料负责人: 岗位:
八、其它:
8.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进行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协商不妥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九、补充条款:
9.1、环保要求: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对施工人员以及后续住居人员无伤害、无污染,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将追究相关责任。
十、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如有逾期,双方必须重新商议价格并书面确认后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