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协议(样式二)
编号:
订货方:北京XX公司(?商城)
供货方:?(简称供货商)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1条?总则
1.1双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单项商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名称、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单价、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1.2供货商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订货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在交易过程中,如商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2条?网上销售页面的设立
2.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商城负责在网上商城下属的分类页面上,为供货商开设商品信息介绍页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绍和_____由供货方负责提供。页面的制作由商城负责。
2.2所有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其价格及折扣按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执行,供货商在此之后提供的新商品应与商城另行签订追加的订货合同。
2.3双方商定,?商城根据需要组织商品特价促销活动时,供货商应积极配合,双方共同确定促销品种、促销价格及促销时间。
2.4如供货商单独提出为其商品做形象促销宣传的页面时,事先需征得商城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3条?销售商品的授权
3.1供货商授权商城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销售由供货商生产或供货商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代理销售的商品。
3.2供货商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推出新产品时,商城享有优先销售权,并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于原折扣比例的供应价。
第4条?商品质量保证
4.1供货商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的通用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4.2订货合同应明确约定供货商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期限,同时,供货商应提交该商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及_____使用权证明。
4.3供货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而给消费者、用户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由商城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时,供货商应承担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费用或承担的损失。
第5条?商品的知识产权
5.1保证与赔偿
5.11供货商对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及其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订货合同中对有关商品知识产权陈述的真实性。
5.12供货商如违反5.11保证,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_____使用权、商业秘密而负民事责任时,供货商同意赔偿?商城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_____、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13供货商的本项义务不因本协议书及相关商品订货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2如商城因该商品质量问题或知识产权纠纷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货商必须积极协助?商城进行诉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应与?商城一起参加诉讼或授权?商城代其进行诉讼。并按本协议书5.12条款履行其义务。否则应赔偿?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诉讼费、_____、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4因供货商或供货商的供货方在生产、经销、宣传商品上违法、违约而被追究责任,供货商应承担因此而给?商城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6条?价格
6.1供货商供给?商城商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供货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户(与?商城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最低供货价。
6.2商品供应价格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一经确定,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供货商若调整价格,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条?包装
供货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第8条?交货与验收
8.1商城在订货合同签订后,应利用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该订货合同商品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2每次进货之后的补货,?商城可以在订货合同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3商品的交货地点为?商城的商品库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点。
8.4每次交货时,供货商应同时提交该批商品?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商城验收合格并在?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上签字并加盖收货章后,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运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_____费)由供货商承担。
8.6?商城在验收后认为商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
第9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商城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供货商转移至?商城,出现商品滞销以及商品距离保质期3个月,供货商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第10条?货款支付
商城在结算日向供货商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第11条??商城违约责任
由于?商城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供货商造成的损失,?商城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12条?供货商违约责任
12.1供货商交货的数量不足时,?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限期补足,供货商同时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12.2供货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装不符合本协议书、订货合同的约定,?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更换或退货,因此而造成延迟供货的,供货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商城可以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供货商应向?商城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13条?转让禁止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书或订货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14条?解除合同
14.1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订货合同;
14.11双方中的一方破产、清算;
14.12双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订货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供货方在通知后15日内将退货提走,同时?商城结清货款。
第15条?保守商业机密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泄露从本协议书及商品订货合同规定的交易活动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商业机密。
第16条?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事宜或由于双方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诚相待,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亦同样处理;
第18条?生效
18.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货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方:
(公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e-mail: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养殖场鲜蛋购销协议书
供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条 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 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鸡蛋每市斤 元,补贴饲料 斤;鸭蛋每市斤 元,补贴饲料 斤。
第五条 收购地点: 。
第六条 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 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 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 %。
第八条 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 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 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 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 元。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 只、蛋鸭 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供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需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 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 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 .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 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 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 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 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制定
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购销协议(样式一)
合同编号:
甲方: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供货的过程中,为更好的保证部件质量,对采购成本的稳定性进行有效控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所供货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称双经销材料)时,乙方应从甲方购买并使用其生产供货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场上购买。该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柜口用pvc、各种色母原料等。
2.各种规格钢材: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sd钢板、镀铝锌板、不锈钢、镀铝板、铝板等。
3.进口零部件:芯片、继电器、传感器、程控器(含国产)、温控器等。
4.其他分包订单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产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为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应从甲方或XX公司购买,购买数量应以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为准,不能多购也不能少购,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原材料只能用于生产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乙方购买储备的原材料数量不能超过生产一个月向甲方供货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订单计划变动而造成的超储备钢材除外)。
三、原材料价格由甲方(或XX公司)确定。凡使用双经销材料进行生产的零部件在双方核定结算价格时,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原材料价格核算(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数量从甲方购买原材料,包括多购或少购,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供货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是乙方少购或多购的原材料数量乘以乙方从甲方购料单价得出的金额。
五、如乙方主张有某些双经销材料因甲方没有储备,乙方无法买到的情况,以及因加急订单等原因一时不能从甲方购买相应原材料的情况,必须由甲方商务部和jit订单执行事业部处长以上人员的共同书面签字认可,乙方方可自行采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对暂时从甲方购买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只能自行采购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领料必须经甲方jit采购员及大宗料计划员确认、厂家盖章签字并到甲方财务开发票后才能进行,乙方领料时应持领料单以及发票、领料授权书。
八、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务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次类推,若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
十、?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基本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时间:时间: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助,友好经营的原则,双方就购销绿化苗木事项共同签订本合同。通过双方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条、订购品种、规格、价格、数量、质量及办法
具体苗木品种、数量等以甲方订货单为准,乙方供苗实际数量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及设计等各项指标。
第三条、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
发货前3-5天,甲方通知乙方供苗,乙方负责组织苗木、装车,将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式及乙方质量责任
1、按合同约定规格验收,要求植株强壮、土球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等;验收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2、甲方验收时,如果发现苗木质量不符合订单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退货或调换不合格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苗木检疫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苗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累计苗木款金额达到20万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总额的50% ;
2、待供苗的工程项目全部完工1个月后,支付苗木款至65%;
3、苗木余款在当年年底累计总量在100万以下原则结清,苗木余款在100万以上,当年年底支付苗木款至90%。
第六条 责任与保证
1、合同签订后,中途如有增加或减少的苗木采购数量,甲方应提前3~5天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或提供的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范本模板购销合同范本模板红木家具购销合同书范本【1】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5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医疗器械销售合同范本【2】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设备的配置、价格及其售后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具体条款如下:
一、 成交价格:乙方愿以报价____,优惠成交价____提供给甲方____ 型号 设备,具体配置内容详见配置清单。该设备生产厂商为:_,生产国为:___。上述成交价若有其他用户(在同等配置条件下)比其低者,则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差额补偿。
二、 质量保证:乙方按配置清单要求,提供原装全新设备,对该设备实行三包(即包用、包修、包调换),以确保其产品质量性能可靠稳定。若产品质量性能存在问题,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和索赔。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真实有效,由此引起的责任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提供设备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
三、 售后服务:乙方同意此设备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正常使用日起,保修期为_____个月,保证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到现场检修。保修期要确保该系统正常运行的开机率不低于____%,如达不到此标准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调换部分或整个设备,保修期作相应延长,并承担期间甲方的经济和其他损失。保修期满后,由乙方负责实行终身优质服务,检修更换的零备件按标准报价_____折的优惠价提供,人工差旅费_。乙方应负责该机型系统错误改进,在X年内对软件的更换或升级。如以后产品的升级换代,乙方愿为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
四、 随机资料:乙方随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保养手册、中英文原版资料、设备总图、电子线路图、机械结构图等所有的应用和维修资料。
五、 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内先以__方式预付全款_____计_______;设备(包括赠送部分)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______内以_方式付全款的______,计_______;余款内以______方式在____付清。
六、 交货时间:乙方负责采用_______运输方式,保证在_之内将设备运到______;并负责卸货安装到位,在之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其间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时完成,乙方愿作相应补偿给甲方,按每天___乘以耽误天数作为补偿计算标准。
七、赠送条款: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合作,体现友好协作的精神,乙方同意赠送甲方
八、 双方愿意在公平合理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本协议之条款。若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购销合同书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 乙 方:代表人: 代表人:____日 期:____日 期:【购销合同范本模板
通信设备租赁合同范本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计算机购销协议。为明确责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合同书,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租赁下列计算机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术支持与服务
1、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主机______年有限保修:主板、内存、硬盘等保修______年光驱、软驱保修______年。
2、本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安装______操作系统,如果应客户要求安装其它操作系统而引起的版权问题本公司概不负责。
三、货物运输
3、交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点。
4、交货方式:公路货运。
5、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
6、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7、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货物后_________天内,将货物剩余价款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卖方。
五、包装
乙方所交付的所有计算机要有适合运输和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计算机及其他零件散失。并应按计算机特点,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输至甲方手中。
六、验收
8、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
9、货物到达目的地后______天内,甲方如果不组织验收,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0、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1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各自依法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3、本合同由双方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化肥农药农膜购销协议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含量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送(取)货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
羊角大椒干购销协议书
产方(出卖方):
购方(买受方):
为了有计划地发展羊角大椒干生产,搞好收购,保证外贸出口,安排好市场供应,经产、购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产品:
产品数量:
单价:
二、等级标准
一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内含自然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不超过2%,虫蛀不超过3%,破碎掉把不超过5%。
二等:色紫红,长形,无青椒,当年新货,水分不超过22%,无霉变,黄稍、虫蛀各不超过5%,破碎掉把不超过10%。
三等:色全红,黄稍、虫蛀各不超过10%,破碎不超过20%,掉把不限,身干洁净,无霉坏变质。
等外:等内不够,无青椒,色紫红或全红,稍有花斑,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霉,身干洁净,破碎、掉把不限,白干椒不收。
三、收购价格
一等:每市斤 角;二等,每市斤 角;三等,每市斤 角;等外:每市斤 角;青椒,每市斤 角。
四、交货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只要符合验级干度,分红级,即可交售,购方不准拒收。
五、交货地点
。各交货地点等内椒交 ,等外椒与青椒交 。
六、结算办法
产方凭购方收购单据,到购方处办理开款。
七、工作责任
产方:要不误农时地整好土地,施足基肥,搞好播种或移栽,加强松土除草、施追肥料、防治病虫害、防旱排涝等椒田管理,适时收拔、晾晒、采摘、分级,保证将所订椒干全部交售给购方。
购方:积极帮助产方解决大椒种。按照上级规定,在生产季节适时下放预付化肥,椒干交售完毕,按照一斤一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一斤;一斤二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八两;一斤三级椒干奖售标准化肥半斤的标准,及时向产方结算兑现,产方所订椒干保证全部收购,在收购中,严格掌握等级标准,不提级提价,也不压级压价。
八、违约处理
产方如由于自销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订产品数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按欠交数量总值罚款 %交付购方。购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订立产品数量之前,无故拒收产方合格产品,购方应赔偿产方拒收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按政策付给产方拒收部分的应奖化肥。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项处理:(只能选择一项)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产方、购方各 份。副本 份,工商所、县工商局各 份。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形成附件附于本合同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产方(出卖人)(签章)购方(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编号:
订货方:北*科技有限公司(商城)
供货方:(简称供货商)
双方依据中国法律及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1条总则
1.1双方在具体交易中,应以本协议书为基础签订单项商品订货合同,订货合同应明确规定商品名称、种类、质量、规格、数量、单价、验收方法、支付方式及交货日期、地点、方法、违约责任等具体内容。
1.2供货商须依据本协议书及双方认同的订货合同向商城提供商品,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交货。订货方保证按订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支付货款。
1.3在交易过程中,如商品价格、规格、包装、数量等事项发生变动,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一致确认后方为有效。
1.4双方确认的订货合同一经签署,即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第2条网上销售页面的设立
2.1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商城负责在网上商城下属的分类页面上,为供货商开设商品信息介绍页面,以展示商品,商品的文字介绍和图片由供货方负责提供。页面的制作由商城负责。
2.2所有在网上销售的商品,其价格及折扣按双方签订的订货合同执行,供货商在此之后提供的新商品应与商城另行签订追加的订货合同。
2.3双方商定,商城根据需要组织商品特价促销活动时,供货商应积极配合,双方共同确定促销品种、促销价格及促销时间。
2.4如供货商单独提出为其商品做形象促销宣传的页面时,事先需征得商城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3条销售商品的授权
3.1供货商授权商城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销售由供货商生产或供货商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代理销售的商品。
3.2供货商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推出新产品时,商城享有优先销售权,并享受原折扣比例或低于原折扣比例的供应价。
第4条商品质量保证
4.1供货商应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不低于一般的通用标准;订货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准的,不得低于约定的质量标准。
4.2订货合同应明确约定供货商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条件和期限,同时,供货商应提交该商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及商标使用权证明。
4.3供货商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于商品质量不合格而给消费者、用户或其他人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并由商城承担直接赔偿责任时,供货商应承担由此而使商城支出的一切费用或承担的损失。
第5条商品的知识产权
5.1保证与赔偿
5.11供货商对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及其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订货合同中对有关商品知识产权陈述的真实性。
5.12供货商如违反5.11保证,致使商城被指控侵害第三方的人身权利、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使用权、商业秘密而负民事责任时,供货商同意赔偿商城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13供货商的本项义务不因本协议书及相关商品订货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5.2如商城因该商品质量问题或知识产权纠纷受到第三方指控,供货商必须积极协助商城进行诉讼,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必要时应与商城一起参加诉讼或授权商城代其进行诉讼。并按本协议书5.12条款履行其义务。否则应赔偿商城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诉讼费、律师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3商城保证不对供货商上述商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供货商商品版权及商标权。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商城如发现版权及商标权被他人侵权,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并提供相应帮助。
5.4因供货商或供货商的供货方在生产、经销、宣传商品上违法、违约而被追究责任,供货商应承担因此而给商城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6条价格
6.1供货商供给商城商品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供货商向商城所在地的其它客户(与商城同类型的客户)提供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最低供货价。
6.2商品供应价格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一经确定,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更改,供货商若调整价格,须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商城。
第7条包装
供货商所供商品的外包装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质量合格证明、主要成份的名称与含量、用途、使用说明、出厂日期、有效期限、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
第8条交货与验收
8.1商城在订货合同签订后,应利用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该订货合同商品的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2每次进货之后的补货,商城可以在订货合同基础上,通过互联网或其它通讯形式通知供货商具体交货日期、地点、交货数量等细节。
8.3商品的交货地点为商城的商品库房或商城指定的其它地点。
8.4每次交货时,供货商应同时提交该批商品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商城验收合格并在商城指定的进货传票上签字并加盖收货章后,商品交接才算完成。
8.5运送商品到指定的交货地点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货物的运费、保险费)由供货商承担。
8.6商城在验收后认为商品不合格时,可拒绝接受产品。
第9条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商品的所有权及丢失、损坏的风险在商城验收并完成收货手续后由供货商转移至商城,出现商品滞销以及商品距离保质期3个月,供货商应接受退货或换货。
第10条货款支付
商城在结算日向供货商发出货款支付通知,并按照本协议的汇款地址支付。
第11条商城违约责任
由于商城未按本协议书、订货合同履行其义务而给供货商造成的损失,商城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第12条供货商违约责任
12.1供货商交货的数量不足时,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限期补足,供货商同时承担延期供货的违约责任;
12.2供货商所交付的商品或包装不符合本协议书、订货合同的约定,商城有权要求供货商更换或退货,因此而造成延迟供货的,供货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2.3商城可以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供货商应向商城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第13条转让禁止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书或订货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14条解除合同
14.1双方任何一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另一方不需要任何通告即可解除全部或部分订货合同;
14.11双方中的一方破产、清算;
14.12双方中的一方不能支付或停止支付;
14.2解除订货合同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供货方在通知后15日内将退货提走,同时商城结清货款。
第15条保守商业机密
双方任何一方均不能泄露从本协议书及商品订货合同规定的交易活动中得到的对方的各种商业机密。
第16条争议解决
由于本协议书中未规定的事宜或由于双方对本协议书个别条款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以诚相待,协商解决,如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约;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亦同样处理;
第18条生效
18.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8.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3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货方:北*科技有限公司供货方:
(公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农副产品购销协议书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招投标文件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
(1)材料(设备)招标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合同标的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总计(大写):
第三条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款见上表。
本合同总价款是材料(设备)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四条质量保证
1、材料(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标准。
2、乙方应保证材料(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或与甲方协商的送货时间、送货方式、送货地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货运方式:
2、乙方交付的材料(设备)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或者本合同所规定的材料(设备)、数量和规格要求。
3、乙方将合同材料(设备)运至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材料(设备)交货日期。合同材料(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至甲方。
4、乙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材料(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材料(设备)提取完毕。
5、甲方提取合同标的物时,应检查合同标的物包装情况。合同标的物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标的物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标的物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材料(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6、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材料(设备),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日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验收时间、地点、标准、计量方式
1、验收时间: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4、计量方式:
5、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供货的过程中,为更好的保证部件质量,对采购成本的稳定性进行有效控制,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所供货的零部件在用到以下原材料(又称双经销材料)时,乙方应从甲方购买并使用其生产供货零部件,不得自行到市场上购买。该部分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所有塑料原料及泡沫:ps、abs、pp、pc、pmma、eps、塑封柜口用pvc、各种色母原料等。
2.各种规格钢材: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sd钢板、镀铝锌板、不锈钢、镀铝板、铝板等。
3.进口零部件:芯片、继电器、传感器、程控器(含国产)、温控器等。
4.其他分包订单部件所涉及到的乙方生产用原材料或零部件。
二、凡乙方为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用到以上原材料,乙方应从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数量应以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的原材料使用量为准,不能多购也不能少购,乙方从甲方购买的原材料只能用于生产向甲方供货的零部件,不得再行出售或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乙方购买储备的原材料数量不能超过生产一个月向甲方供货零部件的原材料用量(因甲方订单计划变动而造成的超储备钢材除外)。
三、原材料价格由甲方(或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确定。凡使用双经销材料进行生产的零部件在双方核定结算价格时,材料成本按乙方根据本协议购买的原材料价格核算(不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
四、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数量从甲方购买原材料,包括多购或少购,是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甲方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供货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是乙方少购或多购的原材料数量乘以乙方从甲方购料单价得出的金额。
五、如乙方主张有某些双经销材料因甲方没有储备,乙方无法买到的情况,以及因加急订单等原因一时不能从甲方购买相应原材料的情况,必须由甲方商务部和jit订单执行事业部处长以上人员的共同书面签字认可,乙方方可自行采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对暂时从甲方购买不到的原材料,乙方最多只能自行采购10天的用量。
六、乙方领料必须经甲方jit采购员及大宗料计划员确认、厂家盖章签字并到甲方财务开发票后才能进行,乙方领料时应持领料单以及发票、领料授权书。
七、乙方领料人员每次领料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书面授权书。乙方应保持领料人员的相对稳定,更换后应在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书面提供最新的企业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字原迹及公司印章原迹给甲方采购人员及领料仓库以在领料时进行校对,否则出现因假公章冒领材料现象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八、因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或处理本协议相关的事务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期间届满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变更或解除要求,即以同一条件继续生效一年,以次类推,若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已发生业务关系且当时没有签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效力追溯至双方发生业务关系之时。
十、本协议是双方签订的《基本供货合同》的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基本供货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时间:时间: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乙方所需640吨钢材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所供钢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质量保证书(复印件)。由乙方到所属质检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合格为准。
二、钢材价格及验收方式为:
(1)、甲方供应钢材价格、数量及金额:厚槽钢: 20# 单价:20xx元/吨、数量90吨 ;角铁:4.8mm以上 单价:20xx元/吨、数量190吨; 冷板:5mm单价:20xx元/吨、数量220吨 ;热板:5mm单价:20xx元/吨、数量90吨 ;25/吨、数量50吨 ;合同总金额:贰佰壹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20xx500元)具体结算金额以乙方受货单为准。
(2)、以上钢材价格定死不变,不随市场价的上下浮动变化而升降,甲方保证以合同价提供钢材给乙方。
(3)、计量方式: 称重 。
(4)、甲方材料送到后,无论昼夜乙方应派专人验收。甲方开具送货单交乙方材料员签字生效。(作为结算收款凭证)。
三、付款方式: 乙方预付50万给甲方,甲方按乙方通知单发货,乙方每次支付货款15%直至合同约定数量完成;剩余10%款项在送货完毕后三个月内全部支付。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付款,甲方将按所欠货款金额(千分之二)每日累计收取乙方的滞纳金,直到欠款付清为止。
(2)如乙方未经检验使用钢材出现的一切问题,甲方概不负责。如甲方钢材质检不合格,甲方负责退回本批钢材,并承担换货或延误之赔偿责任。
五、乙方所需钢材数量及规格,由乙方材料员提前2天通知并传真书面材料给甲方,甲方在2天内送货到乙方所需工地,并负责装卸运输费用。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前,乙方不得与其他供货商发生购销关系。
六、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货款付清之日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七、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解决并达成补充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