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柚苗购销合同(精选3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供方向需方出售模板的相关事宜达协议如下:
注:以上表中的模板数量是预算量,实际数量按施工需用要计算,多退少补,再据实际数量计算价格。
二、质量技术标准:质量以需方在供方取的样品为准,如果和样品不一致,供方应在五小时内调换符合需方要求的产品,否则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收取供方总款项的20%违约赔偿金。
三、交货地点:开县开州大道新世纪至汉丰湖酒店段。
四、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供方办理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按需方计划要求按时交货。
五、交货期限:由需方提前三天通知为准,供方无条件在三天内供货。否则需方收取供方总款项的20%违约赔偿金。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批货到需方施工现场,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清所有货款。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应给付对方总数量货款20%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双方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蜜柚苗购销合同
购货: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品种单价/株数量(株)金额合计(元)备注合计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交货规定
1、送货地点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预付款_____________元,要求苗木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后付清余款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乙方保证苗木质量,品种纯正。交货苗木高度从嫁接口起高度在_____________cm以上。
第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七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供货(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出卖人: 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买受人:X项目部
依据X公司下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信用、协商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额、购销货物
第1条 标的、数量、价款
说明
第1条 合同的成交金额包括: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含吊车费)、培训和各种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第2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 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结束,经使用一周,买受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发生与保修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并且保修范围内损坏而更换的部件其保修期顺延。
第4条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货物,当买受人向出卖人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必须在5日内给予解释或解决。
第二款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第5条 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合同签定后25天达到使用要求。
第 6条 交货地点:X项目部施工现场。
第三款 货物的验收
第7条 全部货物到齐安装调试完成后,并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由买卖双方在两天内共同参与验收。
第8条 出卖人承诺所供设备完全按买受人招标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制造,并符合出卖人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钩外悬一套,吊具一套(免费)。
第9条 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买卖双方商定,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四款 货款的结算
第10.1条 签定合同后,买受人首付出卖人货款伍万元整(5万元)
第10.2条 出卖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货物后,并办理交验手续,安装、调试合格并取得当地安全、质检部门合格证书后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90%的货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X元整(X元)。
第10.3 条 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没有因产品制造和安装质量引起的明显故障或缺陷,买受人按合同总价10%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X元整(X元) 。如有质量问题,则应扣除维修所发生的费用。
第10.4条 出卖人必须提供准确的开户银行和银行帐号及联系人电话。
第五款 除招标文件外的其他约定
第11条 出卖人承诺每台门式起重机免费供给吊具一套。
第12条出卖人承诺服务工程师现场培训不少于5天,正式生产时派电器工程师及机械工程师现场旁站不少于5天,其他时间设备出现问题,售后工程师、配件应24小时到场。
第13条外观涂装颜色按厂家标准颜色涂装,单位标识等按买受人要求制作。
第14条出卖人承诺开具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15条起重机位置设计按买受人要求布置。
第16条出卖人承诺以最低的价格供应买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受人执二份、出卖人执二份。本合同和招标文件均有效,有冲突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18条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条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七款 其它
第20条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